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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部分

三国之名门公子-第269部分

小说: 三国之名门公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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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这种问题思考了也毫无作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是很难想到的,这大约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谁说没有闪光点的,我这个主角,姑且就按照那些世俗的说法,很没品,无恶不作,但是我认为,这些都是小恶而已,他不过就是个豪绅出身,再怎么恶也无法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他的闪光点则在于,他的那种完全的自私自利,一个小人物,居然敢做那么多逆天的事情……”

曹薇非常流畅的解释着,而她脸上的迷糊之色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对自己笔下主角的坚定,对自己幻想世界的坚定,这世上有那么多宣扬惩恶扬善的小说,而她写的却是,为了自己,可以抛弃道德法律善良公正的主角。

“我已经构思好结局了,那就是天道不容这个主角,毕竟修真乃逆天之事,修为越高,对自然的掠夺就越多了,所以天道会降下惩罚,这就是我对雷劫的设定,然后结局是,天道要毁灭世界,来毁灭他这个人,原因是他身上有种遮掩天机的法宝,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这个主角应该要主动站出来拯救世界,牺牲他一人,顾全大局嘛,不过我这个主角一定不会这么做,哪怕这个世界上,还有他唯一动心的至爱,不过他却能毅然放弃至爱,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的信念,嗯,最终结局就是整个世界都毁灭了。”

曹薇说得十分激动,似乎是认为自己的想法出奇制胜,不流于凡俗,而且她在内心深处认为,若是让荀粲去修真,那肯定就是这种人,完全只坚定自己的道,而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动摇,哪怕这道是邪道、魔道之类,难道这不算闪光点吗?

荀粲听了曹薇的话,虽然脸上的神情没变,但心中还是很欣赏曹薇的说法的,当然啦,按照前世的说法,这曹薇写出来的小说,绝逼是有一种浓浓的中二之气的,不过杀伐果断倒也不少,关键时候还可以杀妻证道,这种混沌邪恶式的主角,确实很少,毫无底线,毫无下限,往往遭人诟病,若是有了那么一个底线的话,这样的主角其实还是很受欢迎的,比如说珍惜亲情,护短之类的底线。

可惜曹薇的主角,却是关键时候可以放弃这些,只为了心中的信念。

荀粲觉得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个邪恶的反派,当然啦,在别人看来,那绝对正派的不得了,作为名动天下的大名士,掌握了话语权,难道还会被人说成是邪恶,统治者怎么可能是邪恶的,它可是作为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啊,荀粲觉得自己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谁都不能否认,他的发明,让许多百姓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而他本人也就坚持自己的享乐自私之道而已,享乐是指毫无节制的玩弄女人,那种肉体的欢愉可以愉悦本身,这虽然有道德上的瑕疵,但不能否认的是,大多数人都是追求享乐的,况且这对于有权有势的人来说,只要做得低调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约定俗成的东西嘛,而自私则体现在,他只顾自己,以及荀家了,完全没有其余穿越者那种拯救万民,拯救祖国于水火之中的心态,这实在是太没有节操了。

其实荀粲的转变有个过程,原本的雄心勃勃,似乎在这些年养尊处优的悠闲日子里弄没了,或者觉得,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和他这个权贵阶层有什么关系呢,这是屁股问题啊,他只要自己活得开心,活得自在不就行了嘛,其他的东西,关他什么事?

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无疑,荀粲的为国为民的觉悟实在太低了,或者说,他已经自我到了极点,不过他也不会去阻碍一些有道德有理想的青年,所谓人各有志,就是这个道理,没有人规定穿越者一定要拯救世界的,安安心心当米虫也是不赖的选择。

“哎,那你写的这本小说,还是个悲剧性的结局咯?这还真是不爽,看来我还是比较喜欢看那玉散人写的《极品才子》,代入里面的主角,可以体会到草根崛起的爽快,也可以代入里面的‘荀粲’,可以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暗爽,因为那个‘荀粲’真是个高大全的正人君子,而现实中的我,却是个喜欢粉饰太平的家伙。”

荀粲的语气有些自嘲,他其实也知道自己是愈发的堕落了,但他却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这难道也算是时代的局限性?还是他的本性,就是这般懒惰虚伪?

曹薇看到荀粲这副模样,倒是很善解人意的握住了荀粲的手,仿佛是给他鼓励一样,在她的眼里,这才不算自甘堕落,而是愈发具有吸引力啊,那些高大全伟光正的玩意,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感冒,按照她的逻辑,这世上没有真正的高大全伟光正,因为这些人即使表现这样的高大全,也不过就是为了寻找一种内心的满足感而已,这样的欲望,其实和荀粲爱玩女人没有什么高下之分。

“玉散人写的那些东西,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虽然剧情很俗套,但是他讲故事的水平不错,还有些小才华,其实我倒是认识这个玉散人,他还是太学学子呢。”曹薇如此评价道。

荀粲一听曹薇还认识玉散人,顿时就来了兴趣,若他没有记错的话,这玉散人算是开了小说之先河啊,若没有他先在《旦榜》上连载小说,加上荀粲暗中用自己的权势为其推广,那现在这个小说娱乐业的发展,根本就没有这么繁荣。

第五百一十九章本该如此

“哦?你怎么会和他认识呢?”

荀粲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小说家的兴趣,或许是因为玉散人在他的小说中,把荀粲描写的特别高大全的缘故,让某个实则心里十分阴暗的家伙有种暗爽的感觉。

“我认识他,他当然不认识我,也是一次偶然吧,那个家伙在他的圈子里吹嘘自己写的东西,虽然看起来好像对自己的作品无所谓的样子,但只要听到别人的赞赏,他都会非常快乐。”

曹薇很随意的诉说着,倒也显得十分中肯,并未表现出太多的褒奖或是鄙视,“我在福纸楼里,也常常见到那人,他总是来购买自己的作品,那种得意的模样,让人很难忘,好像那个人叫吴顺吧,是富商之子,在那些寒门圈子中,很有人缘。”

荀粲知道了这个姓名之后,就暗暗记住了。

随后他与曹薇两人共进晚餐,倒是显得极其契合,仿佛是天生的夫妻一般。

在曹薇走时,荀粲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薇薇,做我的正妻如何?”

荀粲的问题显然十分唐突,他其实与曹薇之间相处的日子,极其短暂,但是直觉告诉他,在这个女孩面前,其实也无需伪装什么东西,她能包容他的一切阴暗,而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只看到他那完美无比的外在。

而荀粲虽然看不透这个一脸迷糊的女孩,但他却感觉到,自己的想法,还不如就这样直接的表现出来,哪怕这句话说得,貌似毫无诚意,就跟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似的。

不过曹薇在瞬间就能感受到,这是荀粲一生中只会说出一次的东西,哪怕用这样轻描淡写的语气,但是若她错过的话,那她也会毫无意外的出局。

哪怕荀粲的一见钟情蕴含的情感再炽热,他也不会慷慨的给出第二次机会,因为这就是荀粲,她所彻底了解的荀粲。

“本该如此。”

曹薇回眸一笑,那明艳的俏脸上的迷糊神情完全消散,仿佛洞察了一切。

她回答的速度也极快,没有一丝一毫女孩的矜持,一点都不怕被别人看轻,她的语气中倒是蕴含着一丝激动,显然她对荀粲能问出这个问题,表示很欢迎。

等到曹薇离去的时候,荀粲才仿佛舒了一口气,他的心里,饱含着一种充实,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比起肉体来说,丝毫不差,他觉得自己真的沉溺到了那种付出爱意的行动之中。

他想把曹薇娶为正妻,一直陪伴在自己的身旁,这样他才能永恒的付出自己的爱意,至于这种炽热的爱情,会持续多久,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荀粲却非常清楚,这样的爱,不是永恒的,再热烈的爱,在时间的推移中,也会变得倦怠,但是明明知道结局,却依旧会义无反顾的这样做。

而曹薇的心思,他却一点都不懂,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回应自己的感情,这个看起来十分迷糊的女孩,其实是大智若愚,她明明非常了解自己,甚至也可能明白,自己毫无缘由的爱,是非常突然的东西,持续时间肯定不会太长,可她却甘愿当自己的正妻。

荀粲想了一会也没什么头绪,不过他也不在意,等到自己丧失热情的时候,便用对待其他女孩的方式,对待曹薇就行了,反正做那些事情,都是很娴熟自然的。

翌日,荀粲依旧过得悠然自得,不过心中却已经把娶曹薇之事提上了日程,只待什么时候娶妻的欲望最强烈时,便上门提亲,没错,他现在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喜欢依着自己的性子来,这样才能保持他那时刻愉悦无比的姿态。

荀粲觉得,自己遇到曹薇之后,就仿佛完全惑溺在她的一颦一笑之中了,昨日她回眸一笑,仿佛使他的世界满树花开。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纯粹的喜欢一个女孩,没有任何的缘由,甚至摒弃了肉体的欲望,他都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是因为玩腻了以前那种直接的方式,还是因为什么其他的原因。

总之,这让他有一种莫名高尚起来的感觉,他都觉得这很有讽刺意味。

突然想到那个名为“玉散人”的小说家,荀粲的心情变得愈发愉悦起来,虽然从未见过那个家伙,但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近日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缘故,或者说看谁都顺眼的缘故,导致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小说家。

既然这个玉散人敢在小说里,将自己这个荀粲写成了主角的后台,若是现实中自己也成为这个玉散人的后台,那会是怎样有趣的情景呢?

荀粲随意利用暗阁的底层人员,去向这个有趣的家伙,下了道想要见他一面的邀请,这绝对是属于他的殊荣。

自从洛阳成为魏国的帝都之后,随着整个国家的稳定,它的发展也显得极其迅速,尤其是当各种新奇的发明兴起时,便更加推动的商业的发展。

洛阳的商业较长安更为发达,富商巨贾频繁贸易于三市。南市百行各业,共有三千多家铺子,甍宇齐平,遥望如一,榆柳交荫,通渠相注。珠宝店、书局、麸行、奴隶市,重楼延阁,互相临映,招致商旅,珍奇山积。北市东连漕渠,天下舟船集于桥东,常有万余艘船人,填满了河路,商贾贸易,车马堵塞市间,无论是胡商,还是西域商人,都云集在这里,多出售香料、珍玩,采购丝绸、茶叶、肥皂等商品,旅店、酒食店也多处于这一带,鳞次栉比,将洛水南北的两市连成一片。西市与南市相仿,不过更偏重于批发,主要客户是其他各地的商贾。这里的“市”只有到了日中时分才开,当然,开在各个坊里的小货摊儿不受此限。洛阳的每个“市”都有四个门,吴顺来这市中购物,在这南门处,他一瞧坊门打开了,便立即加快了脚步,也不知是想要买些什么东西。虽然刚刚开市,可以因为一天里只能开半天的市,所以刚刚开坊,早就做好了准备的商贾们就卖力地吆喝起来,招揽着刚刚走入市场的洛阳百姓。李家漆器什物铺,王家花果铺子、萧氏纸墨笔砚、刘家炭薪、陈家酒庄,牛羊肉铺,一路行去,绣旗招展,掩蔽天日。其间还有许多由胡人开设的珠宝坊和香药铺子。各种各样的人,官绅士子、淑女佳人、大家闺秀、胡姬番女,贩夫走卒,国人胡人,参差其间,骑马的、乘车的,步行的,各行其路。放眼望去,美女很多,就算不想买东西,在里边随便逛逛,瞧瞧美人也是很养眼的,但是“满城尽是大馒头”的旖旎景像你在这里是看不到的。因为开胸装只有两种女人在两种地方才可以穿,一种是命妇贵女、使相千金,可以在府邸和宫闱中穿。另一种是歌伎舞伎,可以在青楼妓坊中穿,其他女子连穿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穿到大街上现眼了。

由此可见,魏国的寻常妇女,还是非常保守的,所以别看那些荀粲搞出来的奇装异服非常的超时代,但却只是在闺中流行,而且是上层阶级喜欢玩新奇调调的家伙,真正敢将那些奇装异服穿出来,绝对会遭到围观的。

也正是如此,得以保存了古代的那种古风古韵,不过由于科技早就超越了原本的三国时代,便导致整个三国时期的民俗风情,往隋唐时期靠拢了。

不过在文化方面,则像是两晋时期,清谈的风气很浓,以道家经典为尊,儒家反而被压制的厉害,汉朝的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已经过去,这个时代由于开放了言论,仿佛又恢复了百家争鸣的辉煌时期,其中荀顗起了很大的作用。

而小说家的崛起,无疑就是个很好的例证,原本它早就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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