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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我是女先生-第94部分

小说: 我是女先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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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给我说说理啊!哪有奶奶为了看病用孙子娶媳妇儿的钱啊!现在好啦,把孙子给逼走了!这一碗水端的也太不平啦!不是亲生的也不能这么不公平啊!!”

那明月忍无可忍,在屋门口大喊,“谁没端平,不是把钱给你送去了吗!”

“现在送有啥用啊!我儿子都被气走啦!你们可得给我评评理啊!!”

村里人大多都互相了解谁是啥脾气,一看这玩意也没法劝,劝不明白啊,只能去找我那个藏得一直不现身的大舅,直到有人从他们家的柴火堆后面把我大舅找到说你媳妇儿去你妈那闹了,你管管啊!,

谁都猜不到我大舅咋说,他说,她乐意闹闹呗,她不闹屁眼刺挠,我不敢管,要不然她晚上不让我睡觉。

结果这句话瞬间沦为笑柄,有好信儿就大声嚷嚷,说我大舅妈不让大舅晚上睡觉,那不睡觉要干啥啊,扯犊子啊!

最后搞笑的是不是大舅来把大舅妈给拉走的,而是大舅妈自己受不了这些嘲笑回家去找大舅算账的,我看见这些我都无语,心里暗暗的想着,幸亏村里都知道大舅不是我姥亲生的儿子,不然指不定多丢人。

晚上家里来了很多邻居看望姥姥,来的自然也都是跟姥姥关系好的,吃完饭姥姥一边给大家分着一些从城里带回来的糖果一边继续聊着城里的事儿,聊得热闹时有人就问,:“这薛大姨没事儿了以后就可以继续给人领堂子啦!”

姥姥摇头,“领不了啦,那个太累了,医生说我这干不了啥累活了,就得休息!”

一听姥姥这么讲,识趣儿的便也不再多问,只是嘴里顺着姥姥说着,“那也没事儿,不是还有葆四呢!以后给葆四领堂子也一样!“

我嫌吵,在屋里待了一会儿就去院子里逗狗了,没多一会儿,李雪也跟了过来,她是跟他爸一起来的,我没先开口,一直关系不咋地,她不说话我就装没看见她,就瞄着她围在我身后半天才磨蹭着张嘴。

“薛葆四,你这鞋真好看……”

我这才明白,合计她是相中我鞋了啊,低头看了看,我爸这鞋买的,大了两个码都不止,我保守估计,我得能穿到小学毕业。

“恩,还行吧,我爸给我买的。”

她仔细的看着我鞋,“白色的小皮鞋,这样式我在县里没见过,挺贵的吧。”

“你喜欢?”

她倒是不吝惜自己的感觉,点头,“好看。”

“那你试试。”

我说着就解开拉带把鞋往她脚前送了送,“看看你能不能穿。”

她脚上穿了双舞蹈鞋,见我这么痛快还有些惊讶,“真的?”

我点头,“试试没事儿的。”

她喜滋滋的就把脚伸进去,长短对她来讲也是大,不过她胖,脚也肥,倒是给撑起来了,比我穿是显得合适的,“挺正好的……”

在路灯下她前后仔细的打量,“还是大城市的东西好看……”

“那送你了!”

她愣了,“你骗我吧。”

“真的!”

我大大方方的看着她,“只要你帮我辅导功课,当然,还有小六,那鞋我就送你,还有以后排值日,要给我和小六安排跟王琦他们一起,他们能干,我和小六没啥劲儿,我的家庭作业偶尔要是没写完你得帮我写,对了,还要让你爸给我和小六打个书桌,一个就行了,但是得长点,我俩用,要是你能答应,那鞋就归你了,新的,我从城里穿回来走了不几步路。”

“你这么多要求啊……”

李雪有些迟疑的看着脚上的鞋,“别的都行,就是书桌,我怕我爸……”

“那算了,你脱下来吧,我自己留着穿。”

“哎,别!”

李雪是真喜欢那鞋,“我回去求我爸!他啥事儿都能答应我的,那这鞋我今天先穿回去了。”

“不行。”

我一本正经的看着她,“你爸说他打个书桌就三五天,啥时候桌子给我做完了,啥时候这鞋你拿走!”

李雪不信任我,“那你要是反悔了呢。”

“我不是那样人,我不穿,给你收着,咱们上学天天能看见,只要书桌打完了,那鞋子就是你的了!!”

李雪咬牙,“成!那鞋你给我收好了,我今晚就去找我爸!”

我看着重新穿回脚上的皮鞋,我对这个东西没啥感觉,再加上对爸爸……算是有意见吧,换个书桌,以及对自己实惠点的事儿,我想更有意义……

当然了,第二天李雪他爸就找来了,意思我用鞋换书桌有点泡人,李雪急的在院门口喊,“你要是不****就不上学啦!”

看看,我就说发面馒头是有脾气的么。

姥姥也有些不满我的交易,“四宝,那鞋你爸可是花了四五百给你买的,你换啥书桌啊!”

我觉得姥姥也是故意的,谁知道这鞋多少钱,就张了张嘴,“我就觉得大,没法穿,李雪穿正好,她说喜欢,我才跟她换的,要是李叔不答应,那就算了吧。”

“爸!!你给不给我换!不换我现在就不念!!”

李雪还在喊,李建国最后没招只答应先看看我鞋,最后摸了摸嘴里念叨着,“纯皮的倒是,可从哪看出四五百,城里东西要不要那么贵……算了算了,咱关系这么好,那书桌就当我送你们家的吧……”

“爸!你……”

“别喊啦!”

李建国无语的回头看向李雪,:“我不得量量地方才能做啊!你爸一天净是为你做贡献啦!”

二舅有些过意不去,小声的跟姥姥商量,“要不咱拿钱吧,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犯不着。”

姥姥扔出几个字就走了,“他乐意给做就做,李建国就不是干亏本的营生主儿。”

我也觉得犯不着,重要的可是我那小皮鞋在县里买不到同款,蝎子粑粑独一份儿啊!

打那以后李雪就跟我亲昵上了,放学路上喜滋滋的追上我,“我爸桌子面给你做好了,可平整了……”

体育课上悄悄的凑到我耳边,“抽屉安上了,带锁头的……”

班会课上特意坐到我身旁继续汇报,“刷漆了,天蓝色的,可好看了。”

最后我都烦了,他爸那个桌终于抬到了我家,二舅妈看见都惊叹了,“哎呦喂,老李,你这手艺不错啊!”

李建国他爸有些无语的看着他闺女乐的跟过年一样接过我的鞋,“哼哼,那是你家找的监工好,我给东家干活都没这么细过!”

二舅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最后偷摸给他送去了一条烟,说邻里邻居的,不好占人家便宜,我坐在桌前挑眉,“谁占了,那鞋子贵着呢!我乐意换是他们占我便宜了!”

姥姥摸着桌子笑,“四宝啊,就冲这么漂亮的桌子也得好好学习啊,知道不!”

“嗯!”

我重重的点头,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的摩挲,好似一转眼,回眸一笑,几年就过去了。

第122章 吾心自有光明月

日子一天天的流过,一开始,我是没时间意识的,只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一直用着的蓝色桌面开始大片斑驳,这才想到,第一次拥有它时,是十二岁的那年暑假。

也许时间真的会淡化许多东西,我仍旧清楚的记得,那年暑假,我在滨城的医院,几乎每天一睁眼就要去想沈叔叔的无头悬案,倒开空,还要跟二舅妈找个没人的地儿一起分析父母形势,每天都很焦灼,觉得想不通自己就能憋死。

可是一回到白山村,这些东西,仿佛都随着那两条看不到劲头的铁轨永远的留在那座有海的城市里了。

一开始,我没事的时候还会跟二舅妈聊聊,甚至小六问我在滨城见没见过陆星月时我也会说上两嘴,当然,我撒谎了,我说没见过他,城市那么大,哪里那么容易见,因为我不想让小六知道,我当时摔的是有多么狼狈。

等到一开学,日子进入正轨,我就是想去琢磨这些东西,都很累了,因为摸不到,感觉很遥远,再也没有梦到过沈叔叔,而且妈妈还是跟以前一样很久都没有个消息,爸爸亦然,我想,他应该已经出国了吧,我这个女儿,对他们来讲,或许真就是可有可无的。

最令人没想到的是我跟李雪的关系,因为那双白色的小皮鞋,其实也分不清究竟谁占了便宜,两厢情愿的事,她觉得高兴,我也很乐意捡了两年清闲,作为小学班长,她除了那个书桌,一直很尽心尽责的用最糊弄的方式检查我的作业,然后给我安排最轻松的值日,甚至,跟我成了貌似还不错的朋友。

我得强调,只是貌似,她有些作风我实在是不喜欢,总是会想到姥姥说过她眼皮子浅的事儿,她想跟我做朋友,我清楚,那是因为她知道了我在大城市有父母,或许在她眼里还是条件不错的,不然我也不能有很好看的文具还有书包。

保守估计,我们关系还不错的那两年,她拿走了我一根钢笔,还有五六根带着小毛绒玩具的油笔,以及两本带着密码锁的硬壳日记本,还有数不清的贴纸,橡皮,涂改液……

因为我妈虽然不回来,但是后来的几年都会给我邮东西,我拿到学校后她要是喜欢就会不停的摸来摸去,我这个人是讲究等价交换的,你喜欢,可以,咱们换,是写个作业啊,还是帮我扫个地啊,我轻轻松松,她乐乐呵呵,因此我们俩是相当和谐。

这关系一直维持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就没那么顺遂了,初中在镇上,骑自行车大概得半个小时,她爸爸要求她住校,而我是宁愿上下学在道上耗一个点也死活不住校,再加上不是一个班,两年的友情很自然的就分道扬镳,但也不见得见面不说话,不咸不淡而已,比小时候她见我就莫名的哼哼强多了。

回头想想也是,建立在物质上的友情就是不值得推敲啊。

而我不住校的理由也很简单,我得每天看见我姥,还有个难以明说的事儿就是我的身体,住校有时候你得用学生澡堂,冬天还行,夏天谁不是一天一洗,我洗澡不方便,不想跟大家一起洗,也不想让大家知道我没长汗毛。

汗毛这个事儿算是我的一大困扰,我甚至偷偷摸摸的问那明月有没有时间领我去县里看看,我怕我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病,毕竟这身体各方面发育我认为还是很正常的,虽说不至于像李雪那俩水球那么夸张吧,但至少我观察了一下我是跟班里大部分女生差不多的,可当我无意中看到她们在夏天抬起胳膊时的腋毛……

再看看自己,立马就紧张上了,总会觉得自己过分白皙是有种什么分分钟致死的病。

“哎呀,你这个不是事儿啊,我问过,白点还不好啊,白点是优势!”

那明月反倒没有当年见到我爸时替我紧张的样子了,“一百遮百丑,这是别的小姑娘都梦想着呢!”

我着急,“我白的不对啊,白也不能不长汗毛啊,舅妈,我是不是有白化病。”

这个病我记着姓陆的说过,所以当我意识到它有可能是个病时我真的很怕被他的乌鸦嘴说中了!

那明月挑眉,“人那病我问了,不是没汗毛,是汗毛也是白的!而且全身上下,连眼毛啊,头发都是白的,雪白雪白的,你看你除了肉皮白,哪里像。”

我神叨叨的看着她,“我也得染发啊,半年一次啊。”

“啧!”

那明月扔下手里的活计看向我,“你那个是灰,灰明白吗,不是白头发,那那个白啥病那都是雪白的头发,比纸都白!放宽心把,你姥说你就是这命格,命硬就这样!除了将来找对象费点劲得扒拉个命硬的其它不耽误你啥!”

我接受自己命硬,但我不能接受自己太过与众不用,这让我不适,正闹心着,小六从门外进来,也不知道偷听了多少,顶着那变声期的公鸭嗓张嘴就来,“妈,你别听她的,四姐这是在变相炫耀,你都不知道她学校多少人追,人都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短,要是长点那就完美了,人送绰号七中小花,还有叫她啥whiterose……”

“滚一边去!”

我一嗓子打断他的话,这家伙上初二后就开始急速蹿个子,瘦高的跟个大猴子似得,我也算是眼见着他从一个想当黑社会老大就知道玩儿四驱车的傻小子变成了一个喜欢拆卸家里电器以及打篮球玩游戏机的贫嘴男孩。

虽然他一直自诩未来他将是白山村的爱因斯坦,但是他拆完的东西没一样能装上的,倒是集思广益的发明了一个太阳能手电筒,但是那玩意儿根本就没法用,太阳能的,得白天顶着太阳用,谁有病白天还打个手电啊,搞得一段时间家里人心惶惶,只要他一多看了哪个家电几眼那明月就马上给弄个链子锁上,生怕让他给弄报废了!

那明月听完倒是咯咯咯的笑个不停,“啥肉丝?威特肉丝?啥意思啊!”

小六给了她一个没文化的眼白,“就是白玫瑰呗!”

那明月撇嘴,:“我不喜欢玫瑰,扎手那玩意儿!”

“对喽!”

小六挤眉弄眼的看着我,“可不就是扎手么,我对我四姐的评价就六个字,北方妞,特别虎!”

“薛小六,长能耐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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