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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混元仙踪-第94部分

小说: 混元仙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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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时来运转,不仅找到了修行功法,还有法宝护身。而且体内一颗金丹流转,隐约间,那颗金丹内还藏有“仙丹”,难道这就是气运翻身了?
全村被屠后,李俊杰也想过报仇。可随后大熊被云中子杀死,后来史连营也跟他而去,只有自己爹爹一人活着。可他说了不到几句话,只留下临终遗言,让自己“修道”。本来自己根本不知修道为何物,但不过半个月,竟然无意被人追杀,陷入大殿,得到青睐,更得了《鸿蒙无极书》与《洪荒诸道》。


、第九章 访仙村(2)

此时一对上阿雄,见他人、虎三番四次变形,但都败在七尺金鞭下,李俊杰心情可想而知。
而他也是越战越勇,对于自身气势更是有所了解,觉得天下之大,以后就没有自己征服不了的。以后肯定如爹爹所说,修成□□,找到人族阿父轩辕!
见阿雄倒飞出去,李俊杰哈哈一笑,手中七尺金鞭一抖,顿时如同毒蛇,摇头摆尾,缠绕过去。
阿雄不料七尺金鞭这样大威力。本来李俊杰还束手束脚,不敢用它与寒冰铁锤对抗,可一眨眼就打的自己虎口迸裂,鲜血流出。莫非眼前这人一直扮猪吃老虎?
想到阿宝就是被眼前这人杀了,金丹还被他吞在肚子里,阿雄一声长啸,不顾浑身疼痛,舞起大锤,轰隆隆携带风雷之势,向他继续劈来。
当!当!当!
俩人一连对撞十几回合,李俊杰因为自身法力不足,早已感到疲惫。毕竟这样硬拼靠的是真功夫,李俊杰虽然在同级中,法力不低,但与阿雄还是相差两个等级的。
啪!
又撞了一下,李俊杰胸口一咸,知道不好,闪开数步,对七尺金鞭道:“阿七,怎么打斗中你就不说话了?你不是要和我一起闯天下么,连个小小的修士都收拾不了?”
阿雄虽然法力高强,但对上的并不是李俊杰,而是七尺金鞭。不然就算李俊杰法力高出同侪,恐怕也早被打死了。
此时对拼数十下,已是内伤暗受,只是拼着一股韧性,坚强不服输罢了。
此时一见李俊杰倒退出去,还责怪七尺金鞭“不给力”,顿时气血攻心,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倒在地上,吐血不止。
李俊杰看得一愣,却听七尺金鞭委屈道:“我被困了三万年,好不容易出来了,当然要陪他玩玩。如果一下子打死了,那多没意思?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不过他实在太弱小了,你又不输送法力给我,我也不好出手啊!”
知道法宝都要主人输入法力进去,然后催动的。一听它这样说,李俊杰顿时哑口无言。自己法力低下,刚刚打斗中只是掌控住了鞭子,根本就没有输入多少法力进去。因为它像个无底洞,不知道能够吸收多少法力。
李俊杰可不想自己脱力而死,所以哪敢放心输入法力给它。
修道有太多禁忌,虽然李俊杰修行不过半年,但《洪荒诸道》与《鸿蒙无极书》都有介绍,他可是清楚知道这些。
有些魔道法宝,存心不良。如果它不满意主人,当主人输入功力进去时,它可能一下吞没了,然后再用□□,直接吞吸。那样一来,就要可能让主人力竭而亡。
阿雄听了七尺金鞭的话,鲜血如喷泉,扑扑地吐出一两尺高。随后头一歪,整个人倒地挂了。
他一死,体内一颗金丹就飞了出来。李俊杰看得准,伸手一抓,一股法力涌出,裹住了金丹,往回飞来。
阿雄金丹滴溜溜、滚圆圆,虽然比阿宝的大,却没有它的颜色纯。而且李俊杰能够感受到,这颗金丹就是纯粹一股法力包裹,不像阿宝那颗金丹中间,还藏着些什么,给人一股慈祥而又柔和的感觉。
李俊杰知道,那就是“九转金丹”的威严了。
一掌打飞阿雄尸体,李俊杰哈哈大笑道:“这人想杀我,不料河东河西,却被我所杀。也是他咎由自取了!”说到这他微微一愣,因为阿雄本来是夫妻二人,可还有一人到底在哪?
也不知那阿丽到底修为如何,不过凭感觉,李俊杰知道,肯定不在阿雄之下。收了金丹,李俊杰也不多呆,大步一跨,人便到了三丈开外。再一步,已经数十丈了。
因为是上山,李俊杰也不特意赶路。随意行了半个时辰,便来到山巅。这座山高有千丈,上面白雪皑皑,寒气滚滚。不过李俊杰有法力傍身,到了寒暑不侵地地步,自然不在乎这点寒冷。
运法力于双眼,远眺望去,李俊杰就看到,山脚下一个村庄灯火通明,虽是白天,但也显目。特别是村子里飞出一条长有百丈,宽大无比的巨龙,龙虽纸质,但做的栩栩如生,须发飞扬。
一眼看出这就是那个“访仙村”,李俊杰不知他们在做什么,微微好奇。看了下距离,不过几千米,数分钟便能感到,也不再留恋雪景,脚尖一点,整个人就飞了起来。
当他落地时,两者之间距离起码是七八丈了。也不敢走原来那个地方,深怕阿丽回来找到自己,李俊杰饶了点路,直接来到访仙村,远远就看到,三名儿童正在玩耍。
“大哥,听说仙哥回来了,你知道么?”
“恩。我妈妈说,仙哥从小酷爱道法,不过用了十年,就修到返虚期。后来更是离家出走,拜访仙人去了。因此村子才改名‘访仙村’呢。”
“没错,想不到才过了十年,仙哥又回来了。而且我奶奶说,仙哥如今修为到了‘人仙’之境,离‘天仙’都不远了呢!”
“人仙、天仙”乃洪荒道法分类,与鸿蒙不同。
《洪荒诸道》记载,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之上,是炼虚合道。不过“炼虚合道”这个境界太过虚无缥缈,也无所凭仗,所以在上面又划分了“飞升之境”。
到了炼丹返虚巅峰,修士便可渡过雷劫,凭空飞行到另外一个地方去,那里就是传说中的“仙界”。
而在炼丹返虚之上,境界划分由低到高依次是人仙、天仙、玄仙、金仙,后面尚有几个境界,不过这些对李俊杰来说,都已经是传说,遥远到不可触摸了,自然对后面的一点不了解。


、第十章 仙人(1)

此时一听有人要到“天仙”,虽然是出自一个小孩之口,并无多少可信度,但还是给了李俊杰不小震撼。
“天仙,那可是仙人一流啦!我辛辛苦苦修道,为得就是证得仙道,好脱离被人欺负之苦,再找到轩辕阿父,既然眼前这些人都是人族,倒是可以去看看。”
心中打定主意,李俊杰对那些孩子们一笑,道:“小兄弟,你们说的‘仙哥’在哪?”
那些孩子已经看到李俊杰过来,相互对看一眼,竟然同时选择了沉默。此时一见他走过来,还问起了“仙哥”,同时警觉。其中一人稍大点,传了一件黄衣,撇嘴道:“什么‘仙哥’?看你眼生,你是哪里人,到这来有什么事?”
看他眼中一脸戒备,李俊杰微微一笑,道:“我是求仙访道之子,听说这里出了位仙人,冒昧赶来,就是为得向他求取些经验!”说着李俊杰右手一伸,手心处突然涌起一朵莲花。莲花盛开着,高傲而又不染红尘。
这当然是李俊杰用法力幻化出来的,只能骗骗孩子。
“咦,果然是法术!”一位传了绿衣的少年见了惊奇出声。
虽然见李俊杰露了这一手,可几名少年还是不敢松懈,相互对看一眼,竟然同时跑了。
见他们离开,李俊杰微微苦笑,敢情自己这么一会,白忙活了。
就在他郁闷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位白衣少年,手执木剑,向自己走来。
少年模样平凡,走路时说快不快,可一眨眼就是三五米过去了。李俊杰从头至尾细看一遍,发现他除了一双眼睛灵动外,竟然没有丝毫出奇之处。他本身也是这种人,见眼前少年与自己有七八分相似,顿时心喜,一股惺惺相惜之情油然而生。
“阁下乃是为了求仙访道而来?”少年人还未到,声音已经传出。李俊杰感到,他的声音厚重中透露出一股凝实,大方、可亲,让人听了竟然有欲醉之感。
“正是!”李俊杰不敢怠慢,见少年一股气势浑然天成,突然生出一丝自卑感来,忙拱手拜了拜,道。
少年见了,忙还了礼,笑道:“你家在何地,为何要求仙访道?”
李俊杰见他说话间自有一股威严,忙道:“我叫李俊杰,本来我是猎户,突然有一天……”李俊杰把村子被屠,爹爹交代,已经后来自己感悟,只有凌驾于万人之上,才可逍遥天下说了遍。
白衣少年听得沉默不语。
过了十来分钟,他突然摆摆手,道:“本来你要见他,我该带你过去看看才是。可惜他自有要事在身,倒是不便。”
李俊杰听得心下一凉,想到一个天仙高手就这样在自己眼前消失了,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得见,不免失落。
不过他自己得而不喜,失而不悲,微微一笑,便缓解了沉默愁绪,道:“我看兄台也是高人,不妨为我指点一二如何?”虽然有本《洪荒诸道》,还有本《鸿蒙无极书》,但《洪荒诸道》讲述的乃是洪荒大事,杂见杂闻,已经诸多地理知识,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修道。


、第十章 仙人(2)

《鸿蒙无极书》虽然是道书,但功法高深,很多地方都是一笔带过,李俊杰倒也不能完全掌握。何况他一开始就是靠七尺金鞭点醒的,不了解也很正常。
此时见这白衣少年气势不凡,凭空透露出一股慑人大气,李俊杰知道他不简单。而且又如此和蔼,要不向他讨教点知识,那不是亏大了?
白衣少年一听,却道:“要下雨了。”
见他避而不答,却说要下雨了,李俊杰眉头一皱,微微一愣。抬头看天,见万里无云,烈日当空,哪里是下雨征兆?莫非眼前这人是个疯子,故意耍我不成?李俊杰心里一想,觉得又不像,便笑道:“风云变幻,苍狗食月,修道便如这天气,前一刻万里无云,后一刻可能就是大雨倾盆了!”
听他话语隐隐有赞同自己之意,白衣少年大喜,点头道:“李兄,我‘仙人’平生结友不多,虽然你命运多舛,但我看你十年内,气运却悠长得很,不妨我们进去小酌一杯,当交个朋友,你看如何?”
听他说话落地有声,虽然为他名字叫“仙人”感到奇怪,但李俊杰还是大笑道:“承蒙仙兄不弃,俊杰自当从命!”
说着俩人哈哈大笑,向远处一间房子走去。
就在此时,之前离开的三个小孩又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位花白胡子老者。老者听了三人解释,似在思考什么。
一路上李俊杰同仙人有说有笑,不再如初见时那么沉闷。很快俩人就来到一座茅草屋前,那茅草屋高一丈,几十个平方,里面干干净净,一张桌子四条凳子,桌上方有一杯茶壶与几个杯子。
看到这一切,李俊杰微微一愣。因为偌大房屋,竟然只有这些。突然从另外一间房内走出一位老者,老者是个瞎子,不过走起路来,却如有眼睛一般,根本不用看的。
他手中端了一壶酒,还散发着热气。
“少爷,这是你要的酒!”老者说话沙哑,小心把酒壶放下,就要给他倒酒。
仙人挥挥手,老者感觉到了,对李俊杰微微躬身,又回内间去了。
见了这一切,李俊杰更加好奇,不过也不多问,笑道:“仙兄,听说我们所处之地乃洪荒,不知何谓‘洪荒’?”
诧异看了他一眼,似在说连这么简单问题都不知道,仙人给李俊杰倒了杯酒,自己也斟了一杯,道:“洪荒本来是种状态,为混混渺渺之境。不过与先天混沌不同,为了区别鸿蒙,故称为‘洪荒’。而洪荒大陆,便是我们所处区域统称了。”
“哦,不知洪荒有多大?”李俊杰走了十多天,跨过千里距离,但也只是走了一小块地方。《洪荒诸道》虽然有介绍地理知识,但每一个地方也都是用的“无穷、无量、无边无际、无垠”而已,具体多大,他也不清楚。
听了这句,仙人露出一丝苦笑,道:“以你如今修为,怕是一个时辰能赶千里路。但若是以这样修为行走洪荒,一亿年都不能走完它十分之一。洪荒具体多大我也不清楚,不过传闻已经到了无边无际地地步……”
俩人这样说了一番,突然外面传来轰隆隆雷声。李俊杰心头一惊,面色不变,心里忖道:“难道真要下雨了?这人是谁,怎的能从万里无云猜出将要下雨?”
李俊杰既吃惊又诧异,偷偷看他一眼,见他小抿一口,脸带笑容,似乎十分惬意。
“洪荒世界,雨水繁多,‘洪’为洪水,‘荒’为荒芜。意思是,洪水一来,天地归为荒芜。你看这外面……”仙人知道李俊杰对“混混渺渺”之境不甚理解,又轻声解释了一句,指着外面说道。
“洪荒雨水甚有灵性,所以有些人可借此修道。传闻巫族有位大神,名叫‘共工’,乃是掌水之神。大手一抓,便可抓没东海之水,为他所用。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能反映出他实力超群。”
洪荒主体大陆也是以光年来算,具体是多少亿光年,仙人自然不知。李俊杰也不可能知道。而大陆之外,便是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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