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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伊尔明斯特之迷斯卓诺旅记-第3部分

小说: 伊尔明斯特之迷斯卓诺旅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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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真的,那万一要是有另外一个神明,正指引着另一个凡人的成长,两神的旨意互相冲突,那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不是她非要他“骑马”去神圣的精灵城科曼多,他早就变成一只猎鹰,高高地飞过这片森林了。那些臭土匪的箭根本就动不了他一根寒毛!
他正这么想着,转眼间,自己的身体已经从阴暗温暖的树林里穿行出来,在布满阳光的撒库达斯克大路上凝固成形,他看见自己左边是一条脏兮兮的腰带,而在他右边,不到两步开遥之外,则有一个穿着肮脏皮衣的匪徒。伊尔情不自禁地玩起了自己当年在哈桑塔大街上常玩的小把戏:他轻手轻脚地卸下了那个匪徒腰带上挂着的匕首,那匪徒却根本不曾察觉。偷来的匕首,圆头刀柄上刻着一条凶狠的大毒蛇,张着利牙显出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
伊尔定住身形,纹丝不动地站着,像块生就的顽石,生怕踩到脚下的落叶,发出声响,惊动一旁的匪徒,暴露自己的所在。那匪徒慢慢地走开,朝这年轻法师刚才消失的地方挪脚过去。
自己能在匪徒眼皮底下拿回自己的鞍囊,又不被他们发现吗?即便匪徒手中没有弓箭,也没有使用弩箭的技巧,他,伊尔明斯特,也分外不情愿在这撒库达斯克的心腹地带,浪费法术跟这一伙亡命之徒动手。这旅途上,他已经遇到过无数虎豹豺狼,也听人说过这条路上有许多凶狠的食人猛兽。自从走上这条路之后,他真的见到了不少路边枯骨和商队残留下被推翻的马车箱。伊尔可不希望自己沦落成另一个耸人听闻的旅途故事,成为警告和吓唬后来者的传说。
他站着,正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做,一个匪徒却低着头匆匆朝他走了过来,一头撞进了他怀里。
两人同时诧异地倒在了树叶堆中,不过这个赶往科曼多的阿森兰特人手里已经拿起了匕首,是时候用它了。
匕首锋利极了,只一刀,就切开了匪徒的额头。伊尔滚到他脚边,弹起身就跑,匆忙之中,他还一脚踩在匪徒掉在地上的十字弩上,弓弩发出“啪嗒”声,应该被踩坏了。伊尔只管朝着大路奋力跑去,身后传来惊讶的喊叫声。
被刀伤到的匪徒应该已经被喷出的血弄得看不清东西了,得留下一个人手帮帮他。这样能空出手来对付伊尔的人自然就又少了一个。现在他还不能逃走。勃都坎急流距离这里还有几天的路程;而返回艾尔图的路程就更远了。他不可能在赶路的时候让一大把穷凶极恶的匪帮整天跟在他背后,必须先干掉他们。
伊尔灵活地跑下大路,靠近自己的马,用借来的匕首飞快地割下鞍囊、剑袋,然后一把抓起这两包东西,奋力地跑开,希望能给自己下一个诡计赢得多一点时间。
一支箭掠过他的肩膀,伊尔急忙一掉头,跑进了前面的森林。现在的距离足够他玩个漂亮把戏了。
他得站好身,准备一场恶战。除非……
他骤然间停下脚步,急急地放下包裹,拔出了剑,又从左右靴子里各摸出一把匕首,抽出藏在后颈头发里的小刀。他把这堆刀剑和先前从匪徒那里偷来的匕首一起扔在地面的苔藓上,发出一阵“咯拉咯拉”的声音。为了加大攻击威力,他还摸出吃饭用的小叉子,宽刃的刮皮刀,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他的嘴里已经开始吟诵咒语。
众匪徒正越过树林飞快地赶过来,而伊尔一直在忙着准备着自己的魔法。他按顺序摆好每把刀,小心地割开自己,让自己的血挨个滴在武器上。他掏出一大串小口袋,逐一碰了碰剑刃。蜜斯特拉曾悄悄告诉过他,那些小口袋她都做好了记号,好让他一眼就能看清楚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事她可干得真妙,伊尔忍不住悄悄谢了她一声。最后,他拍了拍手。
魔法起作用了!伊尔抓起了鞍囊,把它当作一个挡箭牌,挡住可能会朝自己射来的箭。他蜷起身子,躲在鞍囊之后。七把被施了魔法的剑一一升起在空中,互相乒乒乓乓碰了碰,似乎是在给自己祷告,接着,就犹如离弦之箭,射了出去。
片刻之后,冲在最前头的一个匪徒尖叫起来,伊尔看见他转了个身,捂着一只眼珠,重重地跌倒在地。第二个匪徒骂了一声,挥起自己的剑。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过之后,那人倒退几步,也倒了下来,血从他被切开的喉咙管里喷射而出。饭叉飞出去,射到第三个歹徒身上,那人惊恐而痛苦地嚎叫起来,侧过身,用手从身上抓住饭叉,扔在了地上,尔后拔腿就往回跑。他身后的几个匪众拿着刀剑,本来是张牙舞爪向前冲过来的,此时呆在原地发楞,片刻之后见势不妙,也掉转过头,跟着他没命地逃了。
伊尔放出的刀剑上只要沾上了对方的血,魔法就自动失效。伊尔放下了鞍囊,小心地走上前去,从倒下的匪徒身上捡回自己的匕首和叉子。现在他满可以大摇大摆地走掉了,可伊尔还是担心,到底有多少个歹徒还活着呢?他放出的刀剑大多还没有掉在地上,也就是说:还没沾上敌人的血。
那两个倒地的匪徒都咽了气,地上残留的一道深深血痕则说明,第三个匪徒也活不了多久。第四个匪徒面朝下倒在伊尔的死马身旁,一把长剑刺进了他后背。
伊尔把这些武器都拣回来,可他偷来匕首和那把藏在背后的刀子还不见踪迹。他沿着路接着寻找,又发现了两具尸体。这两个死去的匪徒身上都佩着刻有大毒蛇标志的武器。事已至此,伊尔没再继续寻找残匪,重新走上自己的路。他用手抓了抓下巴,整个旅途上他没怎么刮胡子,弄得脸上痒痒的。他耸耸肩,不管怎样,还是往前走吧。具体是哪路匪帮霸占了这个树林,这一切又有什么打紧呢?他仔细地拾起匪徒们落在地上的弩,走到不远处的一个山洞前,把它们统统扔了进去。洞里的一只野兔受了惊吓,飞快地跳出来,窜进了树林。
伊尔看看自己手里拿着的刀剑,全都沾满了血,忍不住有点遗憾地摇摇头。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不喜欢杀人。他找了一块厚厚的苔藓皮,把剑擦擦干净,穿过了渐渐暗下来的树林,继续朝着东南方走去。
天色很快变成了铅灰,一丝冷风吹起,似乎是要下雨了。可很长时间后,雨点也没落下来,只剩下伊尔一个人扛着越来越重的鞍囊,一步一步艰难地在路上跋涉着。

*****
薄暮降临,伊尔带着一身疲惫,走进了一个小山谷,看见不远的前面有炊烟升起,还有一道篱笆墙,围着一块开阔的土地。
路口前满象那么回事地树着一个路牌,就好像是里面围着的是私人牧场什么的。实际上路牌后面是一大块烂泥巴地,长满了杂草。路牌上写着:“欢迎来到传令者之角。”下面还画着一把圆形的银色号角。伊尔对着牌子笑了笑沿着围栏,走过几座冒着炊烟的石头屋子,穿过一道大门。门顶上吊着一把粗制滥造的铁质传令号角模型。
看来今晚他得在这里过夜了。伊尔横穿过一块泥巴地,来到一间客栈门前。门口坐着一个百无聊赖的小男孩,正削着萝卜,碾着胡椒粉,然后把削好的萝卜扔进一个个装满水的大桶,同时还张望着路上可有过路的旅客。
男孩打量了伊尔明斯特一番,显然是对这个陌生人很感兴趣,但他并没敲响手肘旁边的来客铜锣,只是面无表情地冲着疲惫不堪的年轻旅客点点头。伊尔还了礼,走进客栈。
房间里充满一股雪松味,迎面的前方左边似乎有一座烤火炉,从那里传出一阵阵说话的声音。伊尔扶了一下肩上的鞍囊,看着屋内的情况,一时还以为自己又来到了树林之中。这间屋子用很多树干作为顶梁柱,屋里光线昏暗,脚下是石板地,缝隙之间填着锯木屑,有很多跑来跑去的硬壳小虫子。他身旁还摆着一些废弃不用的旧床板,上面不知什么时候被火烧了好些疤痕。
这地方闻上去像是座酿酒厂。屋里到处都是酒糟的酸味,窗户被人关得紧紧的,只有一道缝隙透出光线,涌进空气。伊尔从那道缝隙看出去,外边摆着小山包一般多的酒料桶。一张皱纹堆叠,长着两条粗眉毛的脸出现在伊尔面前,嘎声道:“一个人?徒步过来的?想吃上一顿饭,再睡个好觉?”
伊尔点了点头。对方有些粗鲁地说道:“那好,就呆在这吧。一张床,两个银币。晚餐也是两个银币,每喝一杯酒,外加一个铜角子,要洗澡也得额外收费。酒吧在前面左边,自己看好你的包。还有,我再提醒你一点,要是有人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刀子,我就把谁扔出去,而且不给他们武器,就让他们赤手空拳地呆在外面的野地里。你听懂了吗?”
“明白了。”伊尔有些慎重地回答道。
“有名字吗?”糙脸店主把毛茸茸的粗壮手臂搁在窗沿上,问道。
有那么片刻功夫,伊尔很想顶对方一句,用一个“有”字回答这无礼的问话。但转念一想,他张嘴说道:“我叫伊尔,从阿森兰特出来的,要到急流河域那边去。”
对方点点头,“我叫戴佴顿,这地方是我自己修的。壁炉架子上放着面包、蜡烛,还有奶酪。你去给自己倒杯酒吧,跟露丝说你想要点什么,她正在那边准备烧汤。”
那张脸消失不见了,而窗外传进来了搬动大木桶的声音。伊尔按那人的吩咐,一一照做。
随后,他走进酒吧。那里有许多张陌生的脸孔,都带着警惕的神色抬了起来,好奇地看着他。伊尔镇定自若地用芥末酱涂好奶酪,端着酒杯,安静地坐进一个角落里的座位。他颇有礼貌地向全场点点头,又向露丝特别致了个谢,然后埋下了头,狼吞虎咽,填着自己空荡荡的胃袋。他一边吃,一边也打量着屋里的人们。
在后屋角,有一群穿着工作服,脚踏破靴子的魁梧男女,全都淌着汗,身上脏脏的,脸上一副疲倦神色。嗯,这应该是当地的农夫,睡觉前来吃晚饭的。
有张桌子边坐着一队男人,身穿皮甲,腰带上别着武器。他们的队徽是雪白剑鞘下鲜红色的剑。有人留意到伊尔正在看他们,就嘟哝着说:“我们是赤剑团,要到萨林姆斯罕去,找点商队护卫的工作干干。”
伊尔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姓名,和将要前往的地方,晃了晃酒杯,喝了一大口,此后一直不说一句话,直到人们对他失去了兴趣。
人们又开始继续各自散漫的闲聊了。不远的两个客人正在聊着类似“你听说了吗?”的话题,那两个人衣衫破烂,蓄着胡子,一脸凶暴相貌,各自配着很有些年岁的利剑,全身上下挂着一大堆东西,叮当作响的杯子、刀子、棒槌、以及其他各样小工具,就像是两座移动着的军火库似的。
其中一人叫卡穆·霍托肯,长得有点胖,动作急匆匆的,比自己的同伴稍显傲慢。伊尔偷偷看着他们,静静地听着他们的交谈。那人口若悬河,可谓是言辞动人,他说道:“我跟你说过,大好的机会就这样被浪费了,尤其是对我,和你,瑟戈思,这样经验丰富的勘探者来说,机不可待,时不再来呀。”
他往前靠了靠,机警的眼睛瞟了瞟赤剑团,然后故意压低声音,却又让自己的谈话刚好能被周围的人听见,“你明白吗,这是关于精灵的。祂们搬走了,没人知道搬去了哪里,总之就是不见了……这个叫做‘依拉凡’的地方,就是大河流过的那片树林,从这里出发,朝东北方走,就是了……去年冬天……现在,这地方就是我们的啦,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来,看看我这个小玩意,是我十多天前在那里一座废墟上找到的,金子哪!外面全是小珍珠呢!”
“啊,”一个农夫用百般怀疑的声音插嘴说,“那东西有多大?多大?这次是不是比我的头还大了?霍托肯!”
勘探者浓黑的眉毛拧在了一起,板起了脸,“闭上你的臭嘴,纳葛!”他抱怨说,“我在外面辛辛苦苦挥着刀枪,驱赶狼群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大胆地冲进树林子?”
“哦,”纳葛尖酸地回答说,“霍托肯,你得明白,我们这些人,还有老老实实的活得干呢……你赶狼的时候想必不太明白什么叫做‘诚实’吧?可现在,你应该明白吧?”好些农夫嗤嗤地低笑起来。
“你们这些短视的农夫,我不会把你们的话放在心上的。”勘探者冷冷地说,“因为我喜欢这里,我也打算继续在这里喝我的酒,我要看看,要是那些狼群跑到你们的土地上,你们该怎么用耕犁把他们赶走,嗯?不过,我得告诉各位,千万别嘲笑那些胆子比你们大的人。”
霍托肯的手,猛地伸进自己敞开的衬衣里,抓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布包。他短粗的手指把封口带一扯,倒出了里面装着的东西:一个透亮的金球,外面裹着闪烁的宝石。屋里的每个人,喉咙里都冒出敬畏的叹息声。勘探者得意地把宝石举起来。
这真是个漂亮的东西,古老而又典雅,伊尔见过精灵们的手艺,应该是祂们的杰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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