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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大熊猫看小电影_沈宏非-第2部分

小说: 大熊猫看小电影_沈宏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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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认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其实无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密司”还是“蜜斯”,在当时也都是一样时髦的。如果一定要评出个高下来,我认为以钱钟书先生爱用的“蜜斯”为佳,因为除了“信、达”二字之外,还带有味觉的“雅”。丁玲女士选用的“密斯”,则纯属音音译,有点不知所云,有点偏男性化,甚至有可能令人误解为此“密斯”乃“史密斯先生”之名。至于张爱玲以及大部份作者惯用用的“密司”,非但读出不“甜蜜”,反而感觉到某种秘密机关的阴森。

然而,人虽受词语的控制,但词语的创造者始终还是人。我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经验是,就是严格区分同一个名词在词性上的界线。比方说,不正当的“小姐”是一个集合名词,正当的“小姐”乃专有名词;不正当的“小姐”通常都是不可数名词,而正当的“小姐”一般则是可数名词。也就是说,当你要用“小姐”来称呼一位正当的女姓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务必请在“小姐”之前冠之以姓——“王小姐”、“沈小姐”或“李小姐”。当然,如果你因为某种不可抗力而不幸置身于某风月场所,为了保住自己的晚节(幷非晚年的节操,而特指“晚上”的节操),除了目不斜视坐怀不乱之外,也不妨尝试先行请教小姐之尊姓或芳名(如果坚持不说,就自做主张给她安一个),然后自始至终地将你身边的做为集合名词的“小姐”予以专有名词化——“王小姐,我不会唱歌”;“沈小姐,我不会喝酒”,“李小姐,我连水果也不会吃”。

无论是“目中有小姐而心中小姐”还是“目中无小姐而心中有小姐”,最微妙的“小姐”永远悬挂在口头之上,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江湖险恶,大家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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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的小汽车

?小说txt天堂
伦敦皇家艺术学院汽车设计总监哈洛认为,汽车与性之间的关系虽由来已久,不过“没有人喜欢公开谈论它”。的确,谈到不同品牌的汽车,男性多重其性能,而不是性功能。但德国汽车杂志《男人们的小汽车》却在创刊号推出一项民调报告——“不同的汽车品牌和它们的车主的性生活次数之间的关系”。

民调显示,宝马车主以每周平均过性生活22次行一,奥迪车主以21次次之,第三名 

是大众车主,19次;第四和第五名,分别是福特和奔驰车主,前者17次,后者16次。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我的熟人展开搜索,宝马车主幸福的表情和红润的脸色、奥迪车主比较幸福的表情和比较红润的脸色以及大众和奔驰车主比较不幸福的表情和比较不红润的脸色,一一在我脑海里过了一遍——当然,这只是调查数据让我产生的瞬间主观愿望,纯数据而无分析的民调,只能算是data而非information,去知识尚远。尼采说:“不加选择的知识冲动,正如不分对象的性冲动—都是下流的标志。”我发现,对于一切缺发分析的统计数据,我向来都怀有这种冲动。

不同的品牌意味着不同的品质及价格,不同的品质及价格意味着们不同阶级、品味及身份的车主。故上述调查报告亦可解读为“不同阶级、品味或者不同职业、身份者与其性生活次数之间关系”。循此思路,原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贵价车的车主、即富人的性生活次数较平价车的车主、即平民的要来得频繁。但是奔驰和宝马在价格上的接近及其车主在性生活次数上的差异,却打断了我的知识冲动,遑论排在末尾的保时捷车主。一个开大众的朋友认为,这可能系因保时捷的坐位不很舒服所致。我提醒说调查好象并未涉及“停车做爱”,不过他还是很严肃地指出,不舒服的座位肯定会对一个驾驶者在卧室的性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道路安全保险协会”去年公布过一个“美国偷车榜”,最受美国小偷青睐的是通用旗下凯迪拉克srv车系的escalade,戴…克公司的产品次之,但美国小偷最不感兴趣车种的前两名,也属于通用的buick车系。通用发言人的解释是,这表明通用的市场占有率最高。由此可见,对此类调查数据的分析知识冲动,结果总是见仁见智。在我看来,汽车杂志对汽车品牌与做爱次数之间关系的民调,显示汽车这种原本“性无能”的机器正在被予越来越丰富的“人性”。报导说,汽车设计呈现“性感化”趋势,“为了让汽车看来更性感,设计师相继从女性曲线攫取灵感,希望创造出拥有‘性吸引力’的汽车”。本田欧洲研究部门的主管,曾派遣他的首席设计师到里约热内庐“一探最完美的女性胸部”。积架e…type跑车就被视为这方面的“尤物”,让那些“面临年华老去,企图捉住青春尾巴的中年目标男性消费者惊为天人”。

积架e…type是否有“伟哥”的功能,调查报告尚在等待中,不过法国汽车设计师在这方面的努力最近已在动物园里初见成效。据路透社日前报道,英国一家野生动物园里的一头12岁的两吨重的白种公犀牛“沙卡”,把一辆汽车当成发情对像,“前肢爬在汽车侧身,用力地冲撞车门”,试图与这辆汽车“交配”。虽然这辆被施以“不分对象的性冲动”汽车为雷诺公司出品,与“汽车品牌与做爱次数”调查报告中女性车主部份位居榜首(每周21次)的汽车品牌巧合,不过此事也未必能说明什么问题,007经典坐驾aston martin的设计师费斯克指出,想让车子能被两性认为有诱惑力,其实相当吊诡,“就像是高跟鞋,女性穿上后觉得自己性感,男性则感觉鞋子本身看来性感。”

关于品质与数量,段子如是说:性学大师以“性生活次数与身体健康之关系”为题开讲。大师问:“每天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就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红润,多么健康!”大师又问:“每周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这些同学,脸色也很红润,也很健康,但稍逊于刚才的那几位同学”。又问:“每月过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于是又有几只手举了起来,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苍白,多么不健康!”大师越说越兴奋,突发奇想:“有没有每年才过一次性生活的同学呢?”课室后排,一手孤举,同学们回头一看,此人的脸色比谁都要红润,大师疑惑地追问:“一年一次?你肯定?”那同学诚恳地点了点头:“是真的,一年一次,就定在今晚。

虽然次数直接影响品质,不过我也并不完全赞同“只有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才是最有品质的性生活”,某种意义上,单纯生物学层面的“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有可能导致不道德行为——就车言车,对于这件工具,我个人的知识冲动仅限工具理性范畴。也就是说,在最需要的时刻能及时地打到一辆出租,就是我最有品质的交通生活,那辆出租自然也就很难不成为我心目中最性感的小汽车。





近乡情怯

大学生@小‘说〃网
 端庄如爱默生者原来也说段子的:“一位英国女士在莱茵河上听到一个德国人称她及其同伙是外国人,她就大声说道:‘不,我们不是外国人;我们是英国人;你们才是外国人呢。’”(见《英国人的特征》)

英国人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这种“拎不清”,出自“没有什么止境的自负”。这想法,同时代的中国人也有,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吾国有识之士胸臆中的那个“天下”,根本就 

不存在什么“外国”以及外国的“人”,遑论谁是谁不是了。鸦片战争一声炮响,为我们送来了民族主义,并且再一次有过之而无不及——与莱茵河上那位英国女士颠鸯倒凤,即不但视外国人为外国人,而且把自己也技术性地假定为外国人,或曰中国以“外”的中国人。

这事最好从爱国歌曲说起。我发现,在绝大部份脍炙人口的爱国歌曲中,叙事及抒情主体都被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地方。自从李谷一在中国最大的“文化想象共同体”——春节文艺晚会上用气声演唱了至今仍在荡气回肠的《乡恋》以来,“乡愁”的神话气息就越来越浓——那一次,抒情主体被假定在即将“出国”的古人王昭君身上。到了1984年春节晚会,香港人张明敏把“乡愁”推向了高潮。两年后,美籍华人费翔高歌一曲《故乡的云》,令无数华籍美人如痴如醉,那是后话。事实上,首本爱国名曲《我爱你中国》,也是电影《 海外赤子》的主题歌。

每一次走在北京的胡同里,耳边都会响起《教我如何不想他》——最近才知道,这也是一首爱国歌曲,歌词是刘半农在去法国的轮船上写的,曲子是旅居美国的赵元任谱的。共同的“离乡背井”背景赋予这些歌曲以强大的艺术表现力。距离产生美。去国之人思念祖国,的确比在国之人更具美感和张力。《我的祖国》之所以传唱至今,主要是因为异乡的上甘岭。当“距离美学”的移情作用愈演愈烈,“非典型体验”逐渐内化为典型体验, 爱国主义就开始带上某种异国情调了。这么说吧,至少在1984年,一个香港人和一群内地人同声高唱“洋装虽然穿在身”、“祖国已多年未亲近”以及“就算生在他乡”等等,听起来的差异并不只限于普通话的发音,至少在地理知识上不够诚实。再说,“洋装”在当时远不如今天那么普及,步鑫生的西装推向全国,还是一年以后的事(“洋装”的全面流行与此歌之间倒是可能有一点关联)。那年春天,我毕业实习在贵州,满街都澎湃着这种声音,猛抬头,但见一重又一重山,感觉也一重又一重地诡谲起来。

再说唱红全球华人世界的《龙的传人》。七十年代末的时代背景先不去说它,虽然叙事主体当时的确置身于母体文化之外,但是这并不表示它的叙事角度就不存在某种值得分析的特殊精神现像。对于当时身在台湾校园里的侯德健和李建复们来说,黄河长江虽只能“梦游”,然而“东方”非但不像他们唱得那么遥远,甚至就在他们脚下。至于“遥远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不仅地理概念混乱,那种把自己第三者化为“他们”的冲动,更是十足的童稚化行为。我们知道,幼儿主叙时,总是习惯于将自己“非第一人称”化。

如果你骂我“抠字眼”,我也无话可说,但相信比任何人都爱唱这些歌曲的“后殖民”理论家们绝不会赞同。彼等深信,“东方”之所以“遥远”,都是oriental这个坏词惹的祸。oriental与单纯在方位表示“东方”的east或eastern不同,其乃基于欧洲中心主义文化立场而把亚洲、新大陆以及非洲视为野蛮和未开化世界的一种“他者化”用语,乃妖魔化的“泛东方想象”。简言之,上海东方电视台和东方航空公司所乐意使用的oriental,与张国荣纵身跃下的文华东方酒店之oriental,原本是有本质差异的。同理,一个住在海外的中国人比一个住在中国的中国人更有理由使用“祖国”一词,对后者来说,还是称“国家”比较恰如其份。第一次读到一本由中国人用中国字办给中国人看并且在中国编辑印刷出版的杂志竟然叫做《母语》,那种惆怅,那种窘迫,实在不足与外人道。

当东方人的东方主义(oriental orientalism)成为习俗,我们便陶醉在这种美学意境当中难以自拔。当我们为异国他乡的生灵涂碳而如丧考妣,当那个伊拉克男孩天天准时在央视的屏幕上哭泣,就在距北京不远的辽宁海城,4000余小学生饮用不良豆奶集体中毒,那些严重中毒的中国孩子却只能蜷缩在病床上哭,不断抽搐,甚至昏厥。我当然不相信中国的电视台爱外国的儿童胜于爱本国的儿童,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这一点大家始终是清醒的。我只是怀疑,长期的自我异乡化使我们多少都有点近乡情怯。

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是一种多么大的“义”,教我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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