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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九阳邪君-第11部分

小说: 九阳邪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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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得很,李兴的身子刚刚落地,像死尸一样,横在路中央。这时,一匹健马急驰而来。
李兴“横尸”之时,马蹄刚好落下,“扑”得一声踩中李兴『胸』口。
李兴的意识保持清醒,他听到马蹄声,心中苦笑。果然,接下来是强烈的痛楚,早已重伤的他,伤上加伤。那马是匹宝马,蹄上的力量,也不下万斤。
马上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李兴听着有点熟悉。
“唏津津!”
宝马人立而起,马上跃下一道红影,却是一名少『女』。少『女』不是别人,正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霜。
陈霜下马,吃惊地看着昏『迷』的李兴。李兴由于改变了容貌,她并未认出地上的人正是李兴。
“喂,你没事吧?”陈霜大声问,用脚尖碰了碰李兴。
李兴心想,换个人早死了,她居然问我有没有事,难道是个『女』白痴吗?
见李兴不回答,陈霜有些慌了,抬头看向天香园。她看得分明,刚才有人把这个人丢出来,正好落在马蹄之下。
陈霜十分愤怒,她很想去质问那人,但眼前这个人,似乎还没有死透,必须处理。刚才“红儿”踩了他一下,恐怕活不了了。
“算了,总是红儿踩了他,还是带回去救一救,尽人事,听天命吧!”思及此,陈霜提起李兴,跃上了马背,急往三义园驰去。
三义园的陈家,地位居中,若论话语权的话,李家第一,陈家第二,白家第三。
陈霜是陈家二小姐,地位崇高,她一声令下,仆人们团团忙了开去。医先生被第一个叫上来。
李兴此刻躺在一张大『床』上,像死尸般一动不动。神情严肃的医先生已经检视过了,他揪着胡须对陈霜直摇头,叹息道:“二小姐,不是小人不尽力,实在是无能为力。此人内腑受到重创,全身大小伤处,至少一百处,已经救不活了!”
陈霜也早知眼前之人活下来的机会不大,她摆摆手:“好了,你们都下去吧。”
所有人都退下,陈霜柳眉紧锁,注视着重伤的李兴,喃喃道:“难道是红儿踩死的?还是,他本来就已死了?”
陈霜毕竟是个『女』子,虽说平常有些刁蛮,但心地良善,她看到李兴要死的样子,心中十分内疚。
轻轻一叹,陈霜出了房间。下面要做的,就是等李兴完全咽气,然后她会打一副上等棺材,将他葬了。
陈霜走后,房内只有李兴一个。无名珠子正不断地把那股莫名的能量注入他的体内,这股能量进入伤处,迅速修复伤口。甚至,断了的骨头,也慢慢复位,然后结在一起。
珠子好比一个无比高明的医中圣手,恢复着李兴的身体。
一分钟,两分钟,三个小时过去了,李兴睁开了眼,从『床』上坐起。他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伤完全好了,心想:“看来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万一那两人把我的脑袋砍下来,珠子也救不得我。”
此时想一想,李兴颇有些后怕,决定以后再“讨打”时,要细致策划一番。
“那个陈霜倒有几分善心,居然把我放到家中,还请医先生为我治伤。”想着,李兴准备打通骨经。
正在这时,一道红影进入房间,陈霜吃惊地看着李兴,像是看到了鬼,她指着李兴:“你……你怎么没事了?”
李兴仍是易容状态,易容之后的李兴,容貌颇为清秀,全装作咳嗽了几声,低声道:“多谢小姐相救之情,我的伤不碍事。”
陈霜小口微张,显然她很吃惊,刚才还是快要死的人,这会儿怎么就不碍事了?
李兴也觉得这么一下子复原,让人感觉很诡异,他思绪一转,于是解释道:“在下是练血四重的猛士,马踏下的时候,护住了要害,并未受伤。”
陈霜讶然道:“你居然是练血四重的猛士!”她好奇地走近几步,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脸上忽然『露』出笑意,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答道:“赵云。”说着,他心中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赵云吧?”历代武将,李兴最佩服赵云。在他的想像之中,赵云武力强大,英姿不凡。
当然,历史上真正的赵云到底如何,对李兴来说毫不重要。
陈霜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李兴,她心里转着念头:“爹爹曾说,陈家应该多招纳一些人才。此人是练血四重的人物,而且气质不错,马踩不死,说不定是个奇人呢!”
想着,陈霜有了主意,脸上『露』出十分和善的笑容:“赵猛士,不知你是哪里的人?也是青云城的吗?”
李兴心想,我老家在地球,随口道:“在下是乡下人。”
陈霜心中一喜,暗忖:“乡下人最好收买,只要拿出足够的好处,这个人一定愿意留下。”她心中算计着,笑说,“赵猛士前来青云城,是想投奔明主吗?”
凡练血之士,都要找一个主人投靠。比如三义园,比如青云城主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供养,继续提升力量。
李兴也知道此事,心中一动,暗思:“陈霜居然想让我留下,如果能够在三义园内多一个身份,倒不是坏事。”忽然之间,他产生一个想法,当下站起身,笑道:“如『蒙』不弃,赵云愿『交』犬马之劳!”
陈霜没想到李兴答应得如此之快,她心中欢喜,连忙道:“赵猛士日后就留在本小姐身边,每月一块血晶,如何?”
李兴暗暗吃惊,那血晶,可是极为珍贵之物。练血之人,想要快速补充力量,或者强壮血气,血晶必不可少。一枚血晶的价值,不下于一万个大钱。
血晶之上,尚有更为珍贵的元晶、玄晶,分别供练气、练神期的修士使用。
“好。”李兴立即答应下来,他还没有见过血晶是什么模样,倒很想见识一下。
第1卷 第27章:陈劲松青云楼
第27章:陈劲松青云楼
为陈家留住一个人才,陈霜十分兴奋,与李兴聊了几句,便去通知父亲陈劲松去了。
陈霜一走,李兴立即开始修炼血气。重伤之后,又被无名珠子修复,李兴的资质果然又有提升。血气一路顺畅地运行于骨经之中,疼痛感完全消失了。
“这样下去,最多十天时间,就可以打通全部骨经!”李兴推测。
正午时,有仆人给李兴送来衣服、食物,甚至,陈霜还给李兴安排了两个服『侍』的『女』仆。
那仆人恭敬地道:“赵爷,小姐说赵爷以后就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尽可提出来。”
李兴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们送些吃的过来,没事别来打扰。”
“是。”两仆人退下。
很快,美味可口的食物被端上来。几样小点心,六盘大菜,一坛美酒。
李兴胃口大开,风卷残云把东西消灭干净。不过,几样小点心,他分别只吃了一块,剩下的用干净的布巾包了,准备带回去给小秀吃。十几岁的小丫头片子,正是馋嘴的时候。
一直到晚间,陈霜再没有出现,李兴悄然出了陈家院子。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李兴去掉易容手段,从“赵云”变成了李兴,回返紫竹宛。
小秀很早就做好了晚饭,李兴总不来,这『女』孩等的着急了,猛见她回来,撅起了嘴:“少爷,怎么才回来?”又看李兴手中拎着一个白包裹,奇怪地问,“少爷拿的什么?”
李兴微微一笑,把包裹递过去:“自己看。”
小秀好奇地接过来,还没打开,就闻到一阵糕点的香气,她眼睛一亮,欢呼道:“好吃的!”飞快打开了包裹,就见几十块『精』美的小点心。
紫竹宛生活困顿,平常有米吃就不错了,何时吃过这种东西?直到最近李英恢复了对紫竹宛的供应,情况才好一点。但小秀是节俭惯了的,手中有钱,也不舍得买太贵的东西吃。
看到点心,小秀先是喜悦,然后眼圈不由得红了,低声道:“小秀不饿,留给少爷当夜宵吃好了。”
正在这时,李虎走过来,他捂着肚子,叫道:“小秀,饿死了,有吃的没有?”看到小秀手中『诱』人的点心,他双眼冒光,急步走过来。
小秀吓的一把捂住包裹,急道:“不给!少爷给我吃的。”
李虎呆呆地看向李兴,问:“少爷,有我的没有?”
李兴干笑一声,然后把脸一沉:“男儿家吃什么糕点,吃米饭去!”
李虎心中极不满,嘀咕道:“谁家男儿不吃糕点,少爷就是偏心眼!”
当小秀美美地吃着小点心,李杰的居所,管家李元正无奈地说:“少爷,那个李兴,暂时不能动。”
上一次,李兴居然敢挑战他李杰的威严,李杰气怒无比,一直要让李元教训李兴一顿。眼下,他忽听李元说不能动他,顿时大怒:“怎么不能动?一个废物而已!”
李元苦笑:“少爷,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李兴早已经不再是废物,而是练血的人才。”
“你说什么?”李杰腾地站起身子,眼中杀机狂闪,“他居然可以练血!这个废物,野种,凭什么可以练血?”
世界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拥有奇妒的『性』格,见不得别人有一丝的好,李杰显然就是这一类人。
李元道:“少爷上次把李兴打成重伤,难道没有感觉到?”
李杰那时也意识到,李兴似乎不是传说中那样废材。只是那个时候,他先入为主,一直把李兴当成没用的人,并未多想。此时李元一提,李杰才意识到,那个李兴,恐怕至少是练血二重吧?
“少爷,李兴练血不练血,老奴随时可以『弄』死他。但是现在,事情有所变化,李兴的父亲清醒了。”
李杰一皱眉:“你是说那个酒鬼?他清醒了又怎样?父亲也是练气二重,难道怕他?”
“怕倒不用怕,但李自然行事狠辣,为人『阴』险,而且本身又是练气三重。这样的人,一旦得罪了他,老爷也不好收拾。”
“哼!李自然再厉害,只是一个人,杀了他不就完了?”
李元苦笑,他想说李自然当初并非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但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李杰脸上怒气更浓,一拍桌子:“李元!不管你想什么办法,这个李兴,一定要整死他!”
李元干笑一声:“少爷,想动李兴,不是没有办法。”
李杰眼睛一亮:“哦?你讲!”
李元目中闪烁凶光:“再有十几天,就是竞争名额的时机。到那时,少爷可以凭借练血五重的实力,杀死李兴!擂台之上,有生有死,就算杀了他,李自然也不好说什么!”
李元狂笑起来:“不错!那个时候,我当着三义园所有人的面,一下一下『弄』死李兴,让他敢朝本少爷卖狂!”
李元点头:“所以少爷这几天多用功,再有老爷相助,一定可以成功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
李杰忽然想到什么,问:“李自然会不会也帮助李兴提升实力?让他达到练血五重?”
李元一怔,想了想,说道:“那李兴,我也见过一次,最多三重练血,这样短的时间,绝无可能达到练血五重。”
李杰失笑,说道:“是我太高看他了,练血三重到练血四重,没有几年时间,怎么可能突破?我现在担心,李兴根本没有资格参加竞争,那样我就没有机会杀他。”
李元道:“此事『交』给老奴,一定让他有资格参加。”
李兴不知道李杰正准备要他的命,夜深了,他搬运体内血气,不断地打通骨经。骨部经络,打通起来颇为顺畅,像他这般日夜不辍,用不到十天,就可完全打通。
次日一早,李兴仍然易容成“赵云”,回到陈霜为他准备的房子中。
像他这种招募的猛士,在三义园颇有地位,谁也不会问他一晚上去了哪里。两名『女』仆立即给李兴准备了早餐,殷勤地『侍』候左右。
用过早餐,陈霜风风火火出现,笑道:“赵猛士,家父有请。”
李兴心中一动,他很少见陈劲松。陈劲松是三义园的二号人物,为人圆滑。
“日后,我总要出人头地,第一步就是要在三义园立足。这个陈劲松,早晚要与其接触,见一见不是坏事。”当下一笑,“好,请小姐带路。”
二人穿廊过桥,进入三义园内,三阁之一的天心阁。凌霄阁、天心阁、『玉』丹阁,分别是三义园三位家主居住的地方。
天心阁,是陈劲松休息和处理家族事务的地方。
李兴一入阁,就见一中年人,居中而坐,将一双闪电似的目光投『射』而来。此人,正是陈劲松,陈家家主。
李兴不卑不亢,微一拱手:“见过老爷。”如今他的身份,是陈家的猛士。
陈劲松点点头,“呵呵”一笑:“赵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陈霜笑道:“父亲,赵猛士已是练血四重,以后就让他留在『女』儿身边,好不好?”
陈劲松颇为宠爱两个『女』儿,闻言笑道:“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然后看向李兴,“李猛士,三义园家大业大,规矩也大。日后,只要你能尽心做事,守规矩,三义园不会亏待你。”
李兴微一低头:“是。”
“嗯,小霜,赵猛士日后跟在你身边,剩下的,就由你安排。”
李兴站起身,与陈霜告辞离开。
出了天心阁,陈霜笑道:“赵云,今晚有一个词赋大会,青云城内的青年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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