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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诡案组 作者:求无欲 第一季15卷完结-第42部分

小说: 诡案组 作者:求无欲 第一季15卷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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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灰飞烟灭!”

我越说越激动,不断加重语气,他默不作声,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良久才苦笑道:“你想的没错,我们的确是近百岁的老不死,所以我们才不愿意与媒体接触,行事也尽量低调,因为我们害怕被人视为怪物。要是早三、四十年,你敢这样跟我说话,明天你的家人就要去翻垃圾桶找回你的手脚。”

对方有把柄在我手上,我就用不着这么客气了,直接开出条件:“我要知道你们跟卢院长的交易是什么?只要你告诉我,你们长生不老的秘密,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枚银币,看样子应该是一枚价值不菲的纪念币,他微笑说:“我可不能直接告诉你,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我和我朋友的利益,如果你愿意跟我赌一把,而且能赢我的话,那我就愿赌服输,把我们之间的交易告诉你。但是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不要再为这个问题纠缠我们。”

“怎么赌法?”我的运气不算太坏,小赌通常不会输。

“玩法很简单,你先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吧!”

我不是有钱人,平时身上只带几百块,现在钱包里有八百多元,所以我把八张一百元拿出来,零钱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等我把钱放上桌面,他便扬了扬手中的银币:“我们就抛这个银币定输赢,每局抛一次,如果是正面就算你赢,反面就算你输。一共赌十局,每局的赌注是你放在桌面上的钱的一半,譬如第一局你赢了,我就输你四百元,第二局再赢,我就输你六百,如此类推。十局之后,如果你的钱比现在多了,那就算你赢,如果少了就算我赢。”

他的提议表面上似乎对我很有利,因为我一共就八百元,就算十局全输也能剩下七毛八分,但是十局全赢的话能赢得四万多元。可是,他这老人精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吃亏呢,这个赌局其实是个逻辑陷阱。硬币出现正面的概率介乎于49%与50%之间,那么我能赢六局已经算运气不错了。可是按照他的赌法,我就算赢六输四,钱还是会比原来少,至少要赢七局以上,钱才会增加。也就是说,我跟他赌几乎是输定的。

我搔着头脑后勺,佯作困惑道:“我起码要赢七局,钱才会增加,我想我的运气没这么好。”说着便把钱放回钱包。

被我识破奸计后,陈老板的表情略失望,把银币放在桌面上旋转,片刻后又想出新的赌法:“你是刑警,那么我出道推理题让你猜,应该没问题吧?”

“可以!”我好歹也做了几年警察,如果连这样的挑战也不敢接受,那也太丢面了。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打量我片刻后说:“你身上有打火机,有钱包,应该还有钥匙和手机,香烟应该也有一两包在身上……”他想了一会又说:“现在假设你身上就只有这些东西,当然你身上还穿有衣服,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假设你独自一人在一栋十六层高,没有电梯的空置楼宇中巡逻。上到十五楼时,你听见有人叫救命,悄悄走近后发现有五名体格强健的男人正准备强奸一名柔弱的少女,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使这名少女免受糟蹋呢?”

这的确是一道难题,身上只有打火机、钱包、钥匙、手机、香烟及衣服,没有任何武器,要独自一人跟五个体格强健的男人对抗根本不可能。而且,地点在一栋空置且没有电梯的楼宇的十五楼,不管是报警还是到附近找人帮忙,最多只能将恶徒逮捕,不可能让少女逃避被轮奸的厄运。

到底要用什么方法能解救少女呢?难道要傻乎乎地上前跟五名壮汉打招呼,然后给他们各发一根烟,恳求他们放过已经到口的肥肉吗?又或者把钱包内的钱分给他们,让他们去寻春?



第三卷 化尸童姥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上)

手无寸铁且身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空置楼宇,如何才能在五名壮汉手中拯救一名柔弱少女?陈老板所出的推理题还真不是一般的难,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头绪,他见我苦思无果便得意地笑道:“想到没有?别说我这老不死欺负你,我可不能让你没完没了地想下去,如果我把雪茄抽完你还没想出答案,那就算你输了。”

他手中的雪茄已经抽了近一半,以他抽烟的速度,二十分钟之内就能抽完,然而我此刻还没理出半点儿头绪。雪茄……看着他手中的雪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打火机!这道推理题的关键是打火机、手机及可以燃烧的衣服,香烟也有少许用处,钥匙则完全无关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救少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恶徒吓跑!”我惬意地抽了一口雪茄,把打火机和手机都放在桌面才悠悠作答:“我身上有打火机,可以生火,当然也可以把衣服点燃。我只要把上衣脱下来,用打火机点燃,再把香烟捏碎丢进火里一起燃烧就能产生少量浓烟,造成火灾的假像。不过,光是这样还不够,我还得把手机的电池拆下来丢进火里。手机电池是密封的,里面的锂化物经加热后便会迅速膨胀,形成一个威力强大的鞭炮,其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炸死。甘肃就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电焊工在作业时,因为工作环境的气温过高致使放在胸前的手机爆炸,最终导致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

“手机电池爆炸的威力有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爆炸会产生巨响。试想一下,附近出现浓烟并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那么就算是最变态的色情狂,恐怕也硬不起来。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只会是立刻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们一走,少女就安全了。”

听过我的答案后,陈老板愣了好一会儿才拍手称好,随后便苦笑道:“我每年都会去一趟泰国拜访龙皇,他每次会跟我说同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我活不到第三个甲子,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唉……”他一边叹息,一边起身走到墙上一副挂画前,把挂画取下。挂画之后是一个嵌在墙壁里的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精美的锦盒走过来。

他坐回办公桌前,把锦盒放在桌面上向着我打开。锦盒里装有五个小巧精致的玻璃瓶,每一瓶都装有五十毫升左右,红黑色的半透明液体,感觉像是红酒。他取出其中一瓶,拧开盖子一饮而尽,然后把空瓶子递给我:“这好东西以后恐怕再也买不到了,我可不能浪费。瓶子给你,我想你应该有办法弄清楚里面装过什么。”

我接过瓶子放到鼻前,闻到一股药酒的气味,再看看瓶子发现瓶底还有一两滴红黑色的液体剩下,便把盖子讨来盖好。我想这就是使他们长生不老的奇药,带回去给悦桐化验一下,应该能知道是什么玩意。

离开陈老板的公司后,我和蓁蓁你便立刻前往技术队,把玻璃瓶交给悦桐化验。初步化验的结果结让我们颇为失望,只知道玻璃瓶内的液体含有多种微量元素、氨基酸、酶、蛋白质及酒精等成分,推测其为一种以动物及昆虫为原料,经多年浸制而成的药酒,但是要确定是用那些动物及昆虫浸制,则需要更多时间化验。

虽然初步化验结果不能让我们知道买卖或制造这种药酒有何“不道德但不违法”的地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悦桐发现药酒中含有微量甲酸。卢院长之前向周俊龙要了一桶甲酸,难道是用来配制这种能使人长生不老的神奇药酒?

就在我为卢院长等人与周少龙化尸一案之间的关系冥思苦想之际,刑侦局传来一个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的惊人消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前来警局自首了!

我和蓁蓁立刻赶赴审讯室,以求一睹凶手的真面目,然而进入审讯室后,我又不禁觉到疑惑了,因为来自首的是死者的哥哥周俊龙。虽然我们曾经怀疑过他,但他有不在场证据,我们几乎已把他排除于嫌疑名单之列,为何他会突然前来自首呢?

不管他是出于何种原因而自首,我们也必须对他进行一番审问。他坐在“老虎凳”上,表情略显紧张,经常转换坐姿。这种情况很常见,“老虎凳”的设计就是为了让人坐得不舒服,越不舒服心情就越乱,心情越乱就越容易说错话,有利于审讯者套取口供。

“你为何要杀死死者?”这是一个必要的问题。

周俊龙双眼闪现一丝怒意,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恨他!”

“为什么?”

“他抢走了原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抢走我的父亲,抢走我的家庭,抢走我的幸福!他抢走我这些,我也没跟他计算,可是他竟然还想抢走我的爱情,所以我恨他,我要他死!”他激动得咬牙切齿,仿佛多年来怨恨就在这一刻爆发。

“爱情?他怎样抢你的爱情?”

他沉默片刻,情绪稍微平静下才缓缓诉说自己的初恋——

六年前,当时我刚升上中学,其中一条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会经过孤儿院。有一次,我在孤儿院门前看见一位像天使般美丽的女孩,自此之后,脑海中便全是她的身影,时时刻刻都很想见到她。此后每天我都走这条路,每次经过孤儿院时我都特别期待,期待能再次遇见她,那怕是只看见她的背影,我也会觉得很满足。

可惜,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也没有遇上她。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她只是偶尔走到孤儿院门外,恰巧让我碰见,又不是故意在那里等我,那会又这么巧合再次让我碰见呢!但当时的我并不是这么想,我想她是不是生病了,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越想心里就越乱。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第三卷 化尸童姥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下)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她当时在教堂门外派传单,我站在远处看了她老半天也不敢走近,因为那时候家里的环境不太好,所以我比较自卑,衣着也像个乞丐似的,这让我不敢高攀心中的天使。然而我站久了,她就发现了我,还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她笑得很甜美,很迷人,使我变得魂不附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她身边,她好像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却像在做梦一样,一点也没记住,只记得她的名字叫美珑,是孤儿院里的孤儿。

为了能每天都见到美珑,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还每天抽空到孤儿院帮忙,帮忙教小朋友写字,陪他们玩,周末甚至会帮忙清洁。反正只要能跟她一起,做什么我也愿意。

眨眼间,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快乐。尤其是卢院长帮妈妈办了个化工店的执照之后,家里的环境渐渐变好,后来我也在网上卖些无碘盐、化学试剂之类的东西,手头上也有些闲钱。手上有点钱了,我就不再像之前那么自卑,经常买些小礼物送给美珑,还向她暗示我很喜欢她。

可是美珑却不喜欢我给她买礼物,她更喜欢我给院里的小朋友买些零食之类的东西,但她自己却不喜欢吃零食。而对于我的暗示,她要么装聋扮哑,要么只笑不语。这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相信只要天天守候在她身边,总有一天能得到她的青睐。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想,直至那野种的出现,我就开始害怕了。

大概一年前,他也认识了美珑,之后就像只苍蝇似的整天绕着美珑转。我知道他又要把我的东西抢走,抢走我深爱的美珑……

听完他所谓的初恋史后,我便问他是怎么杀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回答出奇地简单:“我打电话给那野种,说美珑想见他,把他骗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晕后,就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之后,我本来想用甲酸把他的尸体化掉,可是没想竟然会剩下一副贱骨头没化掉。”

“你确定是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还有你之前说给卢院长的那桶甲酸,其实是用了来化尸的?”我疑惑问道。

“是。不过卢院长虽然帮我撒了谎,但是他什么也不知道。”

我发现他话里出现不少漏洞,首先,倘若周少龙是因后脑受硬物撞击致死,那么头骨应该会受损,但死者不但头骨,甚至整副骨架都是完好无损的。其次,死者没有手机,离开孤儿院后就失踪了,那他怎么给死者打电话?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时值炎夏,衣服肯定是每天更换,所以磷粉应该是遇害当天沾上的。而死者白天要上学,只可能在离开孤儿院后才有机会钻进死仔洞。但他对此却没作任何交代。

我逐一指出他口供中的漏洞,并严肃喝道:“你再不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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