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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旗卷天下-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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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幽黑的战神车已升启,腥红万血旗已展开,周遭血色翻腾,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森然杀意。

皇甫剑披挂整齐,外罩麒麟战袍,手柱战神枪,身形挺拔,宛若战神高居战神车之上,一双浓眸精光闪烁,直视远方。一袭淡黄宫衫的解忧手握“鱼肠剑”,风情万种侍立一旁。

战神车前方,大汉胡车儿志得意满,昂首挺胸,威风八面,骑着一匹火红烈马,高擎一面血色将旗,头前开道。这面将旗旗杆是一条粗长的镔铁矛枪,旗面是用血红蜀绵制成,金丝绣就“皇甫”两个大字,艳阳之下金光闪闪,让亲卫营更具威势。

富平城北方很少有山,多是一些由黄土形成的断层,像一堵堵土墙一样立在前方,开阔大地呈现出一派绿意,五月的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异常舒服。这样的日子最适宜三五友人远山踏青,留足于山水之间,可惜不时出现的焚毁村庄和牧民尸体将这大好风景破坏无遗。

“二哥,这附近可有地形险要,便于伏击之地?”北地郡地形皇甫剑并不熟悉,还好有熟悉地形的皇甫郦。

“三弟啊!你真的要以这一千多人去阻击鲜卑一万铁骑?”皇甫郦对这个神秘堂弟很是好奇,不自觉地愿意跟他呆在一起。

“是用这一千多人阻滞鲜卑一万铁骑,但不是跟他们硬拼,计谋你知道吗?是用计谋牵制鲜卑人,不是去送死。”皇甫剑笑了笑,淡淡地说道。

“前面五十里处,就是丁溪城。丁溪城以前是座县城,但现在已成了一遍废墟,那里是鲜卑人南下必经之道,也是个不错的伏击之地。”皇甫郦看着年青的皇甫剑脸上流露出来的从容笑意,心里莫明地平静了许多,开口说道。

“好!那我们就定在丁溪城设伏。”皇甫剑大声说道。

“传令下去,在前面麦田,每人带上四捆麦梗。”皇甫剑对随侍在战神车之左的雕奴铁鹰说道。

前面不远就是大片麦田,百姓收割完麦子后,麦桔都随意地堆在地里。这几天艳阳高照,麦桔早已晒得干枯,轻轻一碰就会“啪啪”作响,一点就燃,正是上好的引火之物。众人一起动手,很快每人就准备好了四捆麦梗,安放在备用的马背上。

“全军加速!要在鲜卑人之前赶到丁溪城。”皇甫剑一声令下,三千余匹战马撤腿狂奔。

皇甫剑的亲卫,都是从小就严格训练,又经过千挑万选,真正是精锐中的精锐,战马更是选用了性能优异的河西马,奔跑如风,五十里的路程,半个时辰也没有用到。

丁溪城是灵州关到富平城的必经之地,原是个边荒小城,屡遭战乱成了现在这样的一片废墟。城墙已是残缺不全,但还能依稀能看出以前的样子,城中建筑大多破损不堪,原来也有少量居民,但在鲜卑人入侵后,居民逃的逃、死的死,现在完全成了一座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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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丁溪城

丁溪城外,皇甫剑让队伍停了下来。自己骑着枣红马,带着十八龙骑和皇甫郦一起进了城中。

丁溪城内残墙断垣到处都是,满目荒芜,一片凄凉,只有中间那条南北走向的大道还算宽敞,大概是有人经常维护的缘故,路面还算保持完整,给死气沉沉地丁溪城凭添了些许生气。

皇甫剑心中愤懑,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一国无能害死的却是千万百姓。这样的大汉政权拖得越久,百姓受到的伤害越深,这一刻皇甫剑产生了要尽快推翻刘姓江山的想法!

皇甫剑一行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北走了几里之地,最后在一处十字路口停了下来。

这里以前应该是丁溪城的中心位置,是两条主干道交汇的地方,南北走向的道路连接灵州城和富平城,东西走向的道路连接着丁溪城的东西两座城门,两条道路都很宽广,皇甫剑的一千多人马藏在周围,也是件很容易的事。

皇甫剑仔细查看了附近的建筑分布,对这里的地形地势有了详实了解后,甚是满意,这里确是个藏兵的好地方,他决定就在这里设伏。

“三弟是想在这里埋伏?”皇甫郦军事天赋极高,又自小就喜欢武谋,他见皇甫剑在这叉路周围逗留了许久,便随口问道。

“确有这个想法,二哥觉得如何?”在皇甫剑的前世记忆里,皇甫郦也是小有名气,比老大皇甫鸿强多了。但不知他这一世到底如何,皇甫剑也想考较一下这个二哥,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愚兄也觉得这里是个藏兵的好地方。”

皇甫郦是个豪爽的人,说话不会转弯摸角,更不知道皇甫剑心中所想。他指了指南北走向的大道北端,继续说道:“这里是鲜卑人的必须之道,我们可以在这两侧设伏,再加上三弟早就准备好的易燃之物,辅以火攻,鲜卑铁骑必然大乱。”

皇甫郦又指着东西走向的大道说道:“在这条道路两边再各布置一军,在鲜卑人大乱之际,逞机杀出,两边夹攻,鲜卑人只要攻不破这道防线,就只能暂时退出丁溪城,也就达到三弟滞敌的目的了。”

“二哥所言甚是!小弟正是如此打算。”皇甫剑赞道。

“龙一传令部队火速进城!”皇甫剑对身旁边的龙一说道。

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传来,一千七百将士威风凛凛地出现在皇甫剑面前。

“成宜将军带二百神弓部众和二百亲卫,埋伏在这条南北大道两侧,所有麦梗浇上火油、硫磺等引火之物,马衔枚,保持隐蔽。以本侯将令为号,施以火攻!”

“彦明率五百亲卫埋伏在东西大道东侧,马衔枚,保持隐蔽。以本侯将令为号出击!”

“令明率五百亲卫埋伏在东西大道西侧,马衔枚,保持隐蔽。以侯将令为号出击!”

三人接令,各自带着士卒走向指定位置设伏,一千多人很快便消失无踪。

皇甫剑又在四周看了看,见并没有留下什么破绽,方对身边还剩的三百多人道:“走,随本侯去会会鲜卑铁骑!”

虽然以三百多人去引一万鲜卑铁骑风险极大,但众人对皇甫剑却有着无条件的信用,包括解忧在内的三百多人没有丝毫疑虑,齐声应“诺!”。

三百多人虽然不多,但发出的声音却是齐整宏亮,豪情万丈,没有一丝怯意。刚加入其中的皇甫郦也是大受感染,拍马扬枪紧随在皇甫剑身后。皇甫剑转乘狮虎兽,率众向丁溪城北门急驰而去,卷起滚滚烟尘。

灵州鲜卑大营,排列井然有序,气势恢弘,连绵几十里。营里鲜卑铁骑纵横睥睨,刀枪赫赫,来回奔驰,不时爆发出轰天笑声。

熹平六年(公元177年)八月,汉廷遣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出云中,使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单于出雁门,护乌桓校尉夏育出高柳,与鲜卑铁骑会战于落日原。此战汉军惨败,十不余一,落日原也被染成血色。自此以后,鲜卑铁骑更加肆无忌惮地肆虐大汉边襄九郡,视汉廷如无物。

连绵帐幕中间是座规模最大、最高、装饰最为豪华美丽的金色幕帐,幕帐穹顶一只巨大金色大雕图腾凌空欲飞,正是鲜卑大王和连的王帐。

和连王帐周围有四座极具气势,只是规模稍小一点的幕帐,它们分别是西部鲜卑大人置鞬落罗的大帐,中部鲜卑大帅阙居、西部鲜卑大帅日律推演部、宴荔游的帅帐。

鲜卑三部这次大举南征,是鲜卑大王和连为转移鲜卑内部矛盾,一手策划。和连其人虽没有父辈檀石槐雄才大略,但却更加阴损。南征之前他便有令,各部攻下的城池将作为他们的领地,所得奴隶、财物等斩获也归各部所有,鲜卑王庭不取一分,并会依据各部斩获多寡论功行赏,排辈列序。所以鲜卑三部是部部奋勇,人人当先,唯恐落在他人之后。

这几年安定郡在皇甫剑治下一跃而为大汉西北边陲最璀璨的明珠、最富饶之地。高平城的美酒、布帛、陶瓷更是鲜卑贵族眼中的稀罕之物,他们不惜花费重金争相抢购。

高平城的财富让鲜卑大王和连、西部鲜卑大人置鞬落罗早已是垂涎三尺,狠不能早日挥戈南下,将这些财富洗劫一空,据为已有。所以这这翁婿两人狼狈为奸,一拍即合,互相勾结,选择了大汉西部边垂作为主攻方向。

只要抢得高平城的巨额财富,和连的鲜卑王位将重新稳固,王庭实力将会大增!再次恢复往日气势。

为此,鲜卑大王和连本部、西部鲜卑几乎是倾巢而出,出动十万精骑、百万牲畜,数十万牧民、奴隶,差不多是将他们所部的人、财、物都搬了过来。在他们眼中北地郡、安定郡的两万郡兵什么也不是,强大的鲜卑铁骑定会势如破竹,一攻而下。

他们这些人就是来抢财掠物,搬运安定郡的财富来的!

而结果也证实了他们的想法,才不过十天就攻破了北地屏障灵州雄关。灵州关破等于打开了安定通道,向南一泄千里,安定郡的财富在向他们招手,让这些鲜卑狂夫感到胜利在握。

和连的王帐内此时是热闹非凡,大摆庆功筵宴。

灵州城破所获颇丰,鲜卑人不仅得到了大量粮食物资、奴隶,更为重要的是缴获了大量汉人制造的攻城器械。虽然鲜卑人从前任大王檀石槐时期就开始大量启用汉人工匠为他们打造兵器、铠甲,武器装备有了极大程度的提高,但与汉人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有了这些汉人制造的大型攻城器械,对不怎么擅长攻城的鲜卑人来说,是最大的助力。

鲜卑大王和连三十来岁,高大魁梧,皮肤黝黑,高鼻凹目,髡头,面容威严,两只硕大的金耳环不住摇摆,晃人耳目。他右手紧握象征王权的黄金王杖,高居黄金王座,一双鹰眼阴霾地扫视帐中众将。

“大鲜卑勇士们,为我们攻破灵州关满饮此杯!”高大的和连像座大山一样站起身来,举起偌大金杯,高举金杯对分坐两厢的鲜卑各族大帅、小帅、族长高声说道。

“干杯!”众人齐声呐喊,吼声连连。

鲜卑人世居草原漠北,天气严寒,让他们养成好喝列酒的习惯,平时无事更是将马奶酒当水喝。这么大的一杯酒,被他们一口干了,似乎还嫌杯不够大,大叫喝得不过瘾。

“还是汉狗酿造的美酒够味!那‘神仙醉’一喝下去浑身都像着了火一样,真他妈过瘾。‘女儿红’比***美女还让人过瘾!”和连嘬嘬有声,将手中金杯放落,感慨一声道。

“大王说的不错,汉狗的‘神仙醉’、‘女儿红’那才真他妈叫美酒,那像我们酿的马酒这么难喝,大人我们何时去打高平城啊!”下面众将也是按耐不住心中所想,眼露贪婪,好象高平城就在眼前,恨不能立马攻下。

“哈、哈、哈” 和连咧开大嘴狂笑起来。

“高平城很快就是我们大鲜卑的啦!大汉朝号称雄关的灵州还不是被我们十天不到就攻破了吗?我可是听说,安定郡太守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只要我大鲜卑铁骑一到准会让他吓得尿裤子,到那时‘神仙醉’、‘女儿红’还不是由我大鲜卑勇士敞开肚皮喝!”

“哈、哈、哈”帐中众人也跟着哄堂大笑,他们正幻想着抱汉人的女子,喝汉人的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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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大将鞠义

就在鲜卑大王和连帐幕里欢声雷动的时候,由西部鲜卑大人置鞬落罗的次子蒲头率领的鲜卑前锋铁骑一万人已距离丁溪城不远。☆奇书网の

蒲头今年三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髡头,面色幽黑,号称西部鲜卑第一勇士,有万夫不挡之勇,深得部下将士爱戴,比起他的大哥贺拔在族中更有号召力。

“大鲜卑勇士们,前面就是丁溪城,过了丁溪城五十里就到富平城。大家加快速度,我们赶在富平城吃午饭!大家说好不好啊?”蒲头骑在一匹神骏的黑色乌骓马上,手中长矛遥指南方,向行进中的队伍大声喊道。

“好!到富平城吃饭去!”一万多人的吼声震耳欲聋,就是附近的一些野兽也被吓得到处乱窜,慌乱中不知撞死多少。

“呜、呜、呜”一阵苍劲、低沉的牛角号声响起!

“加速!”鲜卑铁骑的速度越来越快!

“轰隆隆!”一万战骑踏动着青翠大地,驰动起来,掀起漫天草屑,天地间巨雷滚滚、声若雷霆。

“报!”正在这时,一哨骑迎面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蒲头勒住战马,阴沉着脸问道。手中长矛摆了摆,刚刚奔跑起来的铁骑跟着停了下来。

“启禀少帅,前面发现一队汉军,正在向丁溪城逃窜,小人看他们应该是从灵州城逃出的汉军。”那名哨骑答道。

“有多少人?”蒲头微皱了一下眉头问道。

“禀少帅有五百人的样子。”

“五百人!秃鹰,本帅令你率一千铁骑将他们全杀了。”蒲头冷笑一声,手中长矛指着身边一位叫秃鹰的渠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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