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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猫狗一家亲by星炀-第3部分

小说: 猫狗一家亲by星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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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那我也不想。” 



      “白痴啊你,干吗跟我一样……” 



      “我有哥就够了。又没见过他。”他傻呼呼地笑,又往我怀里挤挤。 



      “喂,别再挤了啊,我要掉下去了。” 



      “哥最好了。”他忽然伸手揽上我的脖子,甜甜地将脑袋靠上来,就像三岁时挤着我睡一样。不多会便发出了熟睡的鼻鼾。 



      我搂着这个小小的软软的身体小心地往床里挪了挪,看着他那猪样,忽然心里涌上一种无比温暖的感觉。禁不住笑笑,轻轻地在他脸上的伤口吻了一下,下巴靠着他发顶找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 




      被周公带走前,脑子里出现的念头是:小雨猪,以后不擦干头发,看我还给不给你上来!哼! 



      ———————————————————————————— 















      嘿嘿,也许有大人觉得星炀编事编得太离谱了,可偏偏关于小雨猪的被咬事件可不是星炀的随意杜撰哦,这可是真人真事。受害人恰恰是我那从小就被一堆阿姨姨妈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哥哥。经过就是小雨那样啦~~~~~~不过他是小学一年级下雨天放学经过其他小学门口,被一个小女孩冲出来咬了一口,我妈的推测和笑谈请见“李阿姨”版。 




      仅以此文纪念我们的童年! 















      (重出江湖,打个招呼^^)刚考完试,没有多长,就为打个招呼而已。各位大人还好吗?^^ 















      4。 



      要找我们那神游物外的老妈竟还得通过她的前夫!说起来真是让人觉得牙痒痒的。 



      我跟老爸说了雨浓在学校的事,当天晚上老妈终于回巢,一看到那小脸蛋上还红着的印记就气得跳脚!聊以自蔚的资本受损,这口气她怎么咽得下去? 



      结果一个星期不到,沈雨浓终于转到我们学校,正式归入我的羽翼覆盖范围。 



      先不说那女人在作母亲方面的失败,光看她的交际手腕也的确挺让人佩服的。我们学校是市重点,又已经不在学区内,当时虽然也有走关系这回事,但哪有现在这么凶?明明是不可能的任务,她居然这么轻易办到了!这是我这辈子里难得感激她的几件事之一。 




      有时会想起记忆里她乏善可陈的好来,她的长袖善舞常常使得我们也受益。忍不住推断要是我们国家外交部长由她当,也许……………… 



      算了,当我没想过!给她当外交部长,只会多出更多的沈雨浓来。 



      不过我们一起在小学里的时间也只有这一年。我已经五年级了,马上就要上初中了。 



      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跟他一起,时间长了,那些初见到他时怪异的目光也慢慢变为平常。 



      他脸上的伤渐渐愈合,然而超出我们预料的是,原本那么小的伤口竟也留了疤!并不是表面那种一眼就看得出的疤痕,只是颜色很淡的一点,却能在他笑起来的时候变成非常明显的一道碎痕。 




      我发现后气愤地指给老爸看(本想给老妈看更能引起同仇敌忾的,可惜需要她的时候她永远不在),他却安抚地拍拍我的脑袋说:“呵呵,小烟看得还真仔细啊,你不说我都没注意。”随后又笑着对伤者说,“小雨啊,伤疤可是男人的骄傲哦。你是小男子汉了,不要对脸啊外表啊这么斤斤计较的,男孩子应该大方点,知道吗?” 




      那胆小鬼在我爸面前也唯唯诺诺,边点头还边偷看一眼我的脸色。 



      在老爸面前,我把愤怒只燃烧在眼底,却看那道毛毛虫一样趴在他光滑的脸蛋上的痕迹越来越不顺眼。在我眼里,那个东西比任何地方都显眼。那种感觉很像私有物品被莫名其妙地弄破了却还拉不到帮手去讨伐凶手,只能在心里憋气。而最让我难受的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为一个连他自己都不在乎的伤口生气。 




      直到后来听到女生老是拿来讨论的星座性格理论那套时,才勉强能拿Chu女座的完美主义来安抚自己,不过那也是上了高中的时候。 



      那条伤痕随着他的长大也一起长大。每次他笑起来,我都忍不住盯着那里看。后来,我摸着那条疤轻声说:“如果当时我在你身边,你就不会受这种莫名其妙的伤了。” 




      他却还是笑着,让那疤更明显:“哥,你就是爱操心。根本不关你的事,这么多年干吗还是放不下的样子?” 



      我瞪他:“还不是因为我是你哥?猪!” 



      即使很久很久以后,我还是这么想。 



      他转到新的班级,正好(其实也是老妈的授意)是我堂弟陆霄那个班,有个地头蛇照应着,我也稍稍放心。 



      陆霄跟他同年,而且从此以后两人的缘分好得惊人——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乃至大学都是同班,狐朋狗友做到这份上也是老天的帮忙了。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和陆霄才是真正意趣相投的人,默契之好常常让人以为他们才是亲兄弟。可见,人总不会是完美的。沈雨浓就是我的断臂。 



      在外有我罩着,在内有陆霄带着,他本来就活泼好动容易跟人打成一片(其实我一直认为是他脑子少根筋的缘故),很快就在新环境里如鱼得水。 



      刚开始他还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我东奔西窜,连我去同学家都要跟去,结果在我还没能明白地表达出不耐,他就跟陆霄混成一堆了。害我未能及时表达出的意见闷在心里,变得更是烦躁。正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王烨。 




      王烨算是不学好的那型。在小学时,还可以称之为“不乖”,上了中学,他那样的其实就被定性为一小流氓。而且在我认识他的这么多年里,他就没“乖”过。他似乎就是上天专门制造出来祸乱人间的怪物。 




      可笑他后来跟我讲希腊神话(不要觉得奇怪,他不是不喜欢读书,只是不喜欢考试),说潘多拉的盒子里其实装的就是两个人,第一个被放出来的是他王烨,害得人世一阵恐慌;而压箱底的就是我沈烟轻,是神为了安抚人心制造出的“希望”。我为他这个理论笑得前仰后合,笑完后嗤之以鼻——有我这样的“希望”,可见这个世界的未来多么不值得期待。 




      他也跟着“呵呵”笑,边笑边摇头,烟轻,你还不了解自己的能量有多惊人。 



      我撇撇嘴,既然如此,那为何还压制不了你这祸害? 



      已经很有效果了,做人不要太贪心。他最后笑说。很有几分神秘。 



      好了,说来说去,我和他的孽缘便是从大家的11岁开始算起。缘由——还是沈雨浓这个麻烦精! 















      (惆怅地:月初了,就该来骗个分) 















      《守君望》暂停在露的连载,因为看的人实在也不多。有兴趣的大人请移步鲜网我的专栏“火舞之间”^^。最近我在赶的都是这篇。 



      《猫狗》是小点,调剂用的,希望大人你能看得轻松~~~~~~~ 



















      6。 



      王烨没循规蹈矩地上过幼儿园。他老爸老妈都是纺织厂的工人,三班倒起来家里缺大人的情况跟我家差不多,所以他从小就放在姥爷姥姥家给带大。由于缺严父的棍棒管教,他仗着牛高马大的块头在他姥爷家那片称王称霸,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作风连稍大点孩子都怕了他。因此按学区进的小学,同级有不少都认识他,再经过五年的风雨磨练,王烨这棵霸王树在校园暴力的沃土上日益茁壮,光是说起他的名字同学的眼神比上课看小说给老师抓到时还恐慌。 




      我?我当然属于老师家长眼中的那种好学生。表面温顺平实,学习也不特别拔尖,每个学期的学期评定上都是老师来来去去的那几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认真学习……除了有个显眼的弟弟,我基本上是个不会引人注目的家伙。 




      偏偏我身边有个麻烦磁铁,会不停地把麻烦吸引过来。所以对我而言,此生最大的麻烦不是别人,就是沈雨浓本人! 



      因为老妈跟国外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我们身上穿的衣服用的东西大到书包小到橡皮都是洋货。而像我这样不出众也不打算出众的好好学生,是很会隐藏在群众当中的。每次老妈买的东西我都会精挑细选,把鲜艳的特别的时髦的看起来很贵的……给小雨,自己身穿ADIDAS的灰蓝运动衣,脚踩PUMA的黑色复古运动鞋,背个即使按照人工力学设计也疑似砖箱的CAMCEL书包……反正小学生里有几个会看衣服牌子的? 




      老妈对我有个好处——从来不管我!我爱怎么折腾都无所谓,反正我这样的也折腾不到哪儿去。所以即使她觉得我的审美趣味颇为另类,也一副放我自由发展的宽容态度。日后干脆也不必为我细心挑选,直接给我个朴实无华的定位,用蓝白系领导我的着装潮流。 




      然后,专心致志打理她的宝贝心肝千年一出坠落人间的天使沈雨浓。哼哼哼……放心,我心理平衡得很,最近花粉过敏鼻子痒而已。 



      可巧校园暴力案大多都跟抢劫勒索有关。呵呵,真的很巧,巧得理所当然——这次的主角是我们家沈小公子,主谋当然便是王烨同学。 



      刚开始几天我并没发现有何异状,只是他写作业的时候经常过来问我借橡皮和笔,我问他,他就说不小心弄丢了。我自己也经常丢三落四的,自然没有资格骂他。加上我是毕业班,放学时间比他们晚,也渐渐很少跟他一起回家。天时地利,事情在我眼皮底下发生。 




      直到那天我们放学的时候经过他们班,碰到陆霄在做值日,便顺口问起他最近的情况。陆霄看到我说话底气都不足:“挺好……老师常常表扬他,说他很认真。他每天都拿小红花的。”他把教室后面的光荣榜指给我看。用花形橡皮蘸了印油盖上去的场面很像一片新旧不一的血手印。 




      “哦。”我应了声,让他赶紧扫地,我等他一块走。便带着几分骄傲的心情去细细查看他们班那张光荣榜。其实基本上每个人都有几朵小红花,不过“沈雨浓”的名字后面是挺长的一串,果然差不多天天都有。 




      呵呵,这小鬼倒老实得很,什么都不说。要是在以前,早就三天两头在我面前提了。长大的小孩真让人惆怅! 



      陆霄跟其他几个同学很快弄完了,我跟他慢慢走在操场上,又开始东拉西扯。 



      我这个堂弟是我二叔的儿子,下面还有一个堂妹,是三叔家的。我跟回老妈的时候他还不到一岁,这几年也不怎么亲近,说起话来甚至有些生疏。他从小学游泳,现在已经是市游泳队的一员。眉清目秀,骨架匀称,从小也是被“小帅哥小帅哥”地叫大的。比起沈雨浓那个只有脸能看的白痴自然是长进不少。 




      也许是基于长兄如父的道理,他有些怕我。跟在我旁边走了半天,才下定决心似地说:“大哥,那个王烨是你们班的对吧?” 



      我停下来,有些奇怪:“嗯。怎么了?” 



      “你跟他熟不熟?” 



      “我都没跟他说过几句话,”我失笑,“干吗?想当他小弟啊?” 



      “可能吗?”他忽然白我一眼,颇受不了我的冷笑话,“……最近小雨好象跟他在一起……”一看到我脸色突变,他立即改口,“呃,呃,是他和小雨……我有几次放学的时候看到他们似乎在一起。今天好象也是……” 




      “干吗不早说?!”我的脸绷紧了,沉着声说。 



      “我以为……他是你们班同学,你托他给小雨带话……” 



      “白痴啊你!我怎么会托那种人带什么话?现在他们在哪儿?” 



      “……小操场吧……哎,大哥,你别急啊,我是放学时看到的,现在也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大哥,等等我,大哥……” 



      我狂奔到教学楼后面的小操场,一个人影也没有。落日的余晖懒洋洋地拖曳在水泥地面上,像个步履蹒跚的迟暮老者。忽然一道荧光吸引了我的视线。赶紧跑过去,在学生公用的厕所旁一个橙色的书包被踩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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