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龙战在野 >

第10部分

龙战在野-第10部分

小说: 龙战在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随他来的达达坐到权石左田旁,道:“我们精于设陷阱,却不懂烟花火箭。噢!我知道何族是此中能手。”

觅难天难以相信地道:“你们不是在林区内打猎生活吗?怎会知道这种事?”

达达道:“谁人到天山来胡混,聪明的都要和我们先打招呼,至少不用误踩陷阱,剩下半条人命地离开,有时被毒蛇猛兽所伤,还要靠我们施救。”

荒原舞责道:“好的东西不见你这么快上手,却学晓鹰爷的顾左右而言他,快给我说出来。”

达达做出个知罪的夸张动作,引得众人发噱后,好整以暇地道:“因为有某族的人,常到天山采矿料,据他们说正是用来做火药的材料,好制成烟花火器。嘿!”接着向龙鹰摊手道:“是鹰爷教我的,这么先兜几个弯子,听的才印象深刻,觉得你的说话特别有分量。”

荒原舞哑然笑道:“小子在讨揍了!”

达达陪笑道:“怎敢!怎敢!其实这些人算不上一个族,是从突厥那边逃来的人,先祖有汉人血统,众居黑水一带,有百多户人,制成的烟花卖往高昌和焉耆,卖得很贵。”

荒原舞叹道:“他们是不会帮我们的,因怕突厥人的报复。”

达达道:“我却认为可以一试,他们最怕的是突厥人,最恨的亦是突厥人,如果我们成功得胜,他们可继续在黑水安居,否则便要继续西迁,甚至迁回中土老家。他们绝不容自己再活在突厥人的暴政下,谁晓得突厥人会在哪天忽然破门来强奸自己的女人?”

又道:“这个由我负责,只要有足够的材料,我一祭出鹰爷的名字,包保他们肯合作。大家有血缘关系嘛!”

龙鹰和风过庭交换个眼色,同时想到突厥人的恶行虽然罄竹难书,却促进了中土和塞外另一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将火器技术传到塞外去。

龙鹰喜道:“火器之事,想不到如此容易解决了,且地近沙陀碛,不用长途跋涉到龟兹找救兵。另一事又如何?怎样去寻找一个对沙陀碛了如指掌的人?”

虎义的声音在他后方响起道:“沙陀碛一向被突厥人视之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不容外人染指,在沙陀碛一带生活的十多个小民族,不是被他们杀个牛羊不留、抢光女人,就是被逼投降归顺。最强大的沙陀族,更已成为突厥人的走狗。默啜能设置拿达斯要塞,肯定有沙陀族的人为他们出力。”

边说边坐往龙鹰对面。

林壮色变道:“这么说,突厥人对沙陀碛是了如指掌,我们则是一无所知。”

虎义虽在大沙海出生,但大部分时间在回纥一带生活,对北面的情况,不甚了解,摇头苦笑道:“近十年来,没有人敢冒险进入突厥人的势力范围,除非肯向他们纳粮,又得他们的批准。人人害怕开罪突厥人,动辄祸及全族,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这回事。”

龙鹰心忖这等于中土的诛三族或诛九族,于此突厥人气焰遽盛之时,连强大如回纥和黠戛斯也不敢轻举妄动,其它弱小种族的人,谁敢冒灭族之险去捋虎须。

还有个考虑,就是若真是深悉沙陀碛者,会比任何人更清楚,深进沙漠去攻击有突厥重兵驻守的荒漠坚堡,是多么的不可能。明知不可为而为,除自己外再没有另一个傻瓜。

风过庭暗叹一口气,却是爱莫能助,知龙鹰正头痛该否下决定,就此趁早回师。

觅难天献计道:“可否用诈呢?拿达斯是粮货物资的中转站,可源源供应西面的军事行动,又不怕被人截断,另一方面可镇压回纥和黠戛斯,但总有运货的驼队往返来回,只要我们重施故技,像对付薛延陀人般去收拾这么一支驼队,可冒充他们直抵要塞,到适当地点突然发难,说不定可一举攻克其中一堡。”

风过庭道:“虽明知可行,仍是难以办到。首先我们需要另一个管轶夫,清楚对方路线;即使成功,由于我们不清楚突厥人的实力,混进堡内仍免不了一场血战,如其它两堡闻警来援,我们恐凶多吉少。只有一举全克三堡,还要保存足够的实力,我们方可守得住三堡,直至各路大军来援。”

龙鹰首次感到风过庭亦有退意,明白他的心情,因自己也不再是吊儿郎当,无牵无挂。

荒原舞仰望灰蒙蒙的天空,苦思道:“谁熟悉沙漠,又不惧突厥人的报复呢?”

龙鹰拍腿道:“老子想到哩!”

人人投以充满期待的目光。

达达吐舌道:“不愧是另一个寇仲,连这般不可能的事,竟给鹰爷想得到。”

风过庭沉声道:“立即说出来!”

众人想笑,却笑不出来。

龙鹰双目放光,道:“秘族!”

众人立即从兴奋的高峰疾跌下来,茫然失落。

荒原舞颓然若失地苦叹道:“秘族不来和我们作对,我们已可还神作福,他们怎会和突厥人为敌?”

龙鹰胸有成竹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默啜自己破坏誓约,等同背叛秘族,还害死了不少秘人。秘人从来是有恩必还,但亦有仇必报,双方虽尚未正式决裂,但关系正陷于低谷,到现在秘人总该明白默啜不单在利用他们,且有借刀杀人、趁机歼灭他们之意。他奶奶的,不来帮我帮谁?”

除风过庭和觅难天两个清楚来龙去脉的人,其它人听得一头雾水,但总可以感觉到,龙鹰因为晓得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才显得这么有把握。

说话时,迟起来的人陆续到达,百多两百人或坐或站,团团围着他们,如亲族般共商未来大计。

整个精兵旅的斗志士气,建基在对龙鹰的强大信心上。

荒原舞道:“想找秘人并不容易,只大概晓得他们的活动范围,北至阿尔泰山,东达贺兰山,南抵祁连山,西至碎叶北的沙漠,整个统称为‘大漠’的辽阔地域,其半荒漠和沙漠区,均被他们视为领土。”

龙鹰一呆道:“我还以为他们有特定的沙漠区,那岂非塔克拉玛干,亦为他们的地盘之一。”

荒原舞道:“这或许是他们故意予外人的错觉,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人晓得他们的所在处。”

虎义道:“我虽然是在沙漠里长大,却从未见过他们的影子,但听鹰爷之言,似乎和他们有点交情。秘人看似生性孤僻离群,事实上却很重情义,说不定晓得鹰爷来到大漠,会现身义助。”

龙鹰苦恼地道:“这太渺茫了,时间至为重要,若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秘人才出现,我们早痛失良机。”

一把沉雄的声音以突厥语道:“我或许有个可找得秘人的办法。”

众人喜出望外地朝发言者瞧去,原来是黠戛斯人乐转蓬,本身是该国著名神巫,精通土法治病。

乐转蓬年近五十,拥有典型黠戛斯人魁梧的身材,开始有些秃顶,亦有着族人的自信和随性,下颌宽厚,宽脸带着和善的神色,一副悠然自得的气度。

见人人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去,乐转蓬悠然道:“秘人和我们黠戛斯人算有点交往,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到我国以沙漠罕有珍贵的药材,换取天石铸制的兵器,不过交易的过程是保密的,只有我们的铸大师才清楚。”

风过庭心中一动,问道:“你们现在的铸大师高姓大名?”

乐转蓬答道:“他叫胜渡!”

龙鹰喜道:“竟然真的是胜渡那小子,铸大师不是他师父的名字吗?”

乐转蓬讶道:“鹰爷竟认识他吗?他是一个备受尊敬的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唤他做小子,铸大师是一个名衔,由大王亲自颁赐。据闻上一代的铸大师,看过铸大师胜渡铸的一把剑后,自愧不如,将铸大师的名衔传了给他。”

龙鹰道:“那就有救了。”

乐转蓬道:“我可代鹰爷去向他传话。”

觅难天道:“这条路绝不好走。现在可说是敌暗我明,因为我们总要离开沙漠,敌人又晓得我们会往北走,很容易掌握我们的行藏。”

众人的注意力转到龙鹰身上,再不限于到黠戛斯找新一代铸大师胜渡的事,而是关乎到全旅的安危。

龙鹰沉吟片刻,向乐转蓬道:“如果从东面的草原出发,日夜兼程赶路,多少天可抵黠戛斯?”

乐转蓬道:“至少要一个月的行程,但途上必须多次换马,才有可能这么快。”

龙鹰道:“那就成了。我想出个一石数鸟之计,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期间在绿洲设置能抵挡从沙漠任何一方攻来的防御工事,然后再动身北上,我会在沙漠边缘处与你们会合,其时当仍属深冬时节。”

丁伏民不解道:“如何可一石数鸟呢?”

龙鹰轻松地道:“我会取道东面草原,先对突厥人来个突袭,引得他们来追杀我,然后以十五天的时间赶抵黠戛斯,通过胜渡联络秘人,再赶回来弄清楚大沙海敌人的布置,届时知己知彼,破围北上,再非难事。”

人人瞪目以对,包括风过庭在内。

第十章引敌之计

龙鹰黄昏前离开贞女绿洲,朝东纵骑飞驰。雪儿奔蹄沙地,不但不以为苦,反兴奋雀跃,不住嘶鸣。

自然而然,他将从虎义处学来有关双峰驼的认知,用在雪儿身上,监察它吃喝充足后排汗、储水和气力损耗的情况,与驼儿比较。在上一次的西域之行,雪儿驮着他一口气撇掉乘骆驼的追兵,其中还有视荒漠为家园的秘人在内,表现出惊人的生命韧力。那时一切理所当然,现在则晓得雪儿的体质结构,该与凡马有异。经过他多年的改造后,雪儿变成了马中的绝顶高手,只要能重演它在塞外东北山原一夜间载着他横跨数百里,到契丹人新城行刺尽忠的雄姿,他有信心凭快马将往黠戛斯的时间缩减一半。

在广阔无边,由大小山脉、荒漠、半荒漠、砾质沙漠、石质沙漠、裸岩、绿洲、草原、河流和湖泊综杂而成的西域,他和雪儿是天作的绝配。

虎义藉逆风先一步嗅到敌人,令他们避过大祸的事,仍是印象深刻,对其他人来说,知道此法仍作用不大,但对龙鹰来说,等于从女帝处学得“万物波动”的心法,能尽展他比常人灵敏百倍的嗅觉功能,以之察敌。故而他看似只懂全速奔驰,其中暗合法度。

精兵旅留在绿洲的一段日子,亦不是闲着,除让伤者有足够的复元时间,布置防御,还会日夕演练,让吐蕃、大周两军进一步融合,操控马群、驼群,虽只是千多人,但高手如云、能人如雨,且千众一心,当全旅力量发挥尽致时,肯定可像当年回纥的菩萨般,以五千之微,破突厥人十万之众,创下千古传奇。

可惜风过庭和月灵将神鹰留在鹰窝,让它安享家乡和亲族子女之乐,否则精兵旅多了双天上的眼睛,更能如虎添翼。不过只要寻到他心爱的秘女,凭她的猎鹰,可补此憾。

思索间,雪儿踢着尘土,远离绿洲十多里,黑夜降临大沙海,寒风呼啸,炎火被风寒替代,龙鹰生出与雪儿血肉相连的感觉,察视到它的毛孔天然收敛,体温不降反升,确是异乎寻常。

大沙海和东面草原的交界,为砾石地和丘陵,离绿洲只大半天的快马,砾石丘陵区带宽约五十里,阻隔了沙漠的风沙,虽仍非常干旱,但情况已好多了,地表上零星分布着各种沙漠植物,接着是干草原沙地,然后方抵达绿草如茵的草野。不过记起来时漫天风雪的情景,草原现该是冰封雪挂的景象。

气候愈严峻,对他和雪儿当愈是有利。旅人绝迹的天地,正是他们的乐土。

就在此时,随风送来一阵若有若无、却非常熟悉的气味。龙鹰立即心中唤娘,催骑增速,朝气味传来的丘陵区飙去。

今次的旅程,他是以速度为唯一考虑,留下接天轰和乌刀,只带折叠弓、飞天神遁、两筒箭,还有一袋盐,雪儿跑起来更是轻松自如,达至速度的顶点时,龙鹰耳际生风,颇有腾云驾雾的痛快和刺激。

丘陵区初时只是地平的一条黑线,不到半个时辰已现出起伏之势,他感应到有敌人在丘陵区的边缘,放哨监察这一边的荒漠,心叫好险,忙伏在雪儿背上。

他穿的羊皮外袍是棕灰色,雪儿又是浑体黑毛,加上惊人的速度、大漠的风沙和黑暗,除非奔至近前,对方即使眼睁睁地瞧着,亦要视而不见。何况对方心里留神的,该是大批的骑队,怎想到单人孤骑,从深黑的沙漠奔出来。

对丹罗度这个新崛起的突厥大帅,确不可低估。

那边厢败军退至,这边厢他的主力大军已推进至丘陵区边缘,离贞女绿洲只一天马程。

突厥军二万兵,分五处扎营,营地间距离颇远,主营居中,呼应其它隔着山丘的四个营地,高处均有以毛毡由头盖至脚,只露一双眼睛的哨兵在放哨,要瞒过他们是该没有可能的,但怎难得倒魔门邪帝。

这是个牛驼牛马的快速部队,做好了一切进沙漠的准备,要尽歼龙鹰的精兵旅是不可能的,可是若目的只在将精兵旅逼得逃离绿洲,却是绰有余裕,当然以丹罗度的才智实力,必尚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