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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凶案背后的真相:最后的郊狼-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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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迪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他眼中的愤慨让博斯意识到自己猜错了。
  “再这么说的话你就该进监狱了,孩子。跟你说说我的打算吧,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就当没听见,我——”
  “呃,我很抱歉……”博斯回头看着自己的房子,“我这么说是因为,怎么说呢,这房子是我惟一的财产。”
  “你拥有的不止是这座房子,只不过你自己没意识到罢了。这样吧,我再给你行个方便,给你五分钟时间进去拿你需要的东西。在那之后,我就要把房子封上了。我也很抱歉,但事情就得这么办。要是你的房子滑下山砸到别人的房子的话,没准儿你就会感谢我了。”
  博斯点了点头。
  “去吧。五分钟。”
  博斯进了屋,从过道壁橱最顶上的格子里拿出了一个手提箱。他首先把备用枪装了进去,然后从卧室壁橱里取出衣物,尽量往手提箱里塞。把满满当当的手提箱放到车库里之后,他又回头去打下一个包。他把衣橱抽屉里的所有东西都倒在床上,再用床单把它们包了起来。接着,他把这包东西也拿到了车库里。
  已经超过了五分钟,但高迪并没有进来催他。他听到高迪正在用锤子敲打屋子的前门。
  十分钟之后,车库里已经摞了一大堆东西。里面有他用来装纪念品和照片的那个盒子、一个装着银行凭证和个人证照的耐火盒、一沓没拆封的信件和未付账单、一套立体声音响,还有两盒他收集的爵士乐与布鲁斯①的CD和密纹唱片。看着这一堆东西,博斯心里不由得一阵凄凉。这些东西装进一辆野马车着实不少,但对一个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将近四十五年的人来说,这份家当却实在是少得可怜。
  “就这些了吗?”
  博斯转过身,说话的是高迪。他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拿着个钢制门闩,裤袢上还吊着一把插着钥匙的锁。
  “我好了,”博斯说,“你动手吧。”
  他往后让了让,好让高迪开始工作。锤子的敲打声响起来的时候,他的手机也响了起来——他已经把凯夏?拉塞尔的事给忘了。
  这会儿他的手机是在夹克兜里,于是他把它掏了出来,“啪”的一声掀开了盖子。
  “喂,我是博斯。”
  “探员,我是西娜若思医生。”
  “哦……嗨。”
  “有什么问题吗?”
  “不,呃,是的。我在等另外一个人的电话,这会儿不能让电话线占着。已经有电话打进来了。我等会儿给你回电话行吗?”
  博斯看了看表,现在是差五分六点。
  “好吧,”西娜若思说,“我六点半以前都在办公室。我想跟你谈点事,也想看看我走了以后你在那儿的情况怎么样。”
  “我很好,不过我还是会给你回电话的。”
  他刚合上手机盖子,铃声就再次响了起来。
  “我是博斯。”
  “博斯,我已经火烧眉毛了,没时间听废话。”这回是拉塞尔,看起来她连表明自己身份的时间都没有了。“报道内容是关于哈维?庞兹被杀事件的调查已经转向警局内部,有关探员今天对你进行了数小时的讯问。他们搜查了你的家,并已将你列为头号嫌犯。”
  “头号嫌犯?我们根本就不用这种字眼,凯夏。现在我确信,你说的是内务处的那些斜眼儿。要是凶手在他们屁股后面出现的话,他们就不知道该怎么进行凶案调查了。”
  “别岔开话题。我的问题非常简单:关于明天刊发的这篇报道你有没有话说?如果你想说点什么的话,我还勉强赶得及把它写进明天的报纸初版。”
  “可以公开的说法是,我无话可说。”
  “私底下说呢?”
  “私底下——这些话你不能发表,也不能用于别的任何目的——我得告诉你,你蠢到了家,凯夏。你的报道是虚假的,假得不能再假了。如果你按你刚才跟我说的那样发出去的话,明天你还得为此写一篇更正,在里面说我根本就没有嫌疑。好了,在那以后,你就得换个组去当记者了。”
  “怎么可能会这样呢?”她不屑一顾地问。
  “因为这些话是内务处编出来的诬蔑之辞,是对我的栽赃陷害。到明天,局里的其他人都会读到你的报道,他们都会看出这是假的,也都会看出你喜欢这样的货色。他们就不会再信任你,会把你看成布罗克曼这种人的代言人。那些对你来说至关重要的消息来源不会再跟你保持那样的关系,包括我在内。这一来,你就只能去报道警务委员会的事情,靠改写局里媒体公关部的新闻通稿来混饭吃。到那时候,当然,一旦布罗克曼又想整哪个人了,他就会给你打电话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博斯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刚刚开始落山,天空渐渐变成了粉红色。他又看了看表,离拉塞尔的截稿时间已经只有一分钟了。
  “你还在听吗,凯夏?”
  “博斯,你吓坏我了。”
  “吓坏是应该的,因为你只有大概一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
  “我想问问你这件事情。两星期前你是不是打过庞兹,还推得他撞穿了玻璃?”
  “公开说还是私下说?”
  “这无关紧要。我只是要你一个回答。快点!”
  “私底下说,这基本上是事实。”
  “好了,从这件事情来看,说你有杀他的嫌疑也还是有道理的。我觉得——”
  “凯夏,前三天我都不在本州,今天才回来。布罗克曼带我去问了不到一个小时的话。他们核实了我的说法,然后就放我走了。我不是什么嫌犯,现在就站在自己家门口跟你说话。你听到敲打声了吗?那就是从我屋子里传出来的,我叫了个木匠来干活。难道头号嫌犯晚上还可以回家吗?”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今天吗?今天你是没法知道了。你只能在我和布罗克曼之中选一个。到了明天,你可以给欧汶副警长打电话。如果他愿意跟你谈的话,他就会告诉你我说的都是真话。”
  “见鬼!博斯,这真让人受不了。我让主编等到最后,然后又告诉他,三点钟会议上定下来上头版的那篇报道不能算数……看来我是得换个组当记者了,没准儿还得换家报纸呢。”
  “这世上新闻多得是,凯夏,他们能找到东西把头版填满的。不管怎样,你这么做从长远看还是有好处的。我会到处帮你说好话的。”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小会儿,她最终做出了决定。
  “不多说了。我得赶紧进去拽住他。再见,博斯,希望我们下次谈话时我还在这儿上班。”
  没等他说再见,她就挂掉了电话。
  他沿着街走上去,把野马车开到了家门口。高迪已经钉好了门闩,两道门上都落了锁。这位检查员如今倚在自己的轿车旁边,拿车盖当写字台,往一块写字夹板上写着东西。博斯觉得他是在故意拖拉,为的是确定自己会离开这座房子。博斯开始把自己的东西往车里装,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里。
  他把无家可归的感觉放在一边,开始琢磨凯夏?拉塞尔的事情,想着她是否还撤得回那篇报道。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那篇报道说不定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成了报社电脑里的一头怪物。拉塞尔则好比是创造怪物的弗兰肯斯坦医生①,多半已经无力阻止它的行动。
  把所有东西搬上车之后,他向高迪挥了挥手,接着就开着车下了山。车到卡浑加山口的时候,他还是没想好去哪儿,因此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转。往右是好莱坞区,往左则是山谷区。突然,他想到了好莱坞区的马克?吐温旅馆。那是一家古老的民居旅馆,跟威尔考克斯大道上的警署只隔了几个街区,里面的简易套房还算得上干净整洁——比旅馆周围的那些住宅要干净整洁得多。博斯有时会把证人安排在那家旅馆隐蔽,因此对它有所了解。他知道那家旅馆里有几个带专用浴室的两室套房,于是决定往右转,到那里去租一个这种套房。他刚刚拿定主意,电话就响了起来。还是凯夏?拉塞尔。
  “你欠了我个天大的人情,博斯。我把稿子给撤了。”
  他顿时觉得一阵轻松,同时又有些气恼:当记者的总是爱算这样的账。
  “你在说什么?”他反驳道,“欠天大人情的是你,因为我没让你干傻事。”
  “好了,我们走着瞧吧。明天我还是要去把这件事情查查清楚。要是事情跟你说的一样的话,我就会到欧汶那儿去投诉布罗克曼。我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你已经给他颜色看了。”
  她马上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承认了布罗克曼是自己的消息来源,只好干笑了几声。
  “你的主编怎么说的?”
  “他说我是个白痴,我就告诉他这世上的新闻多得是。”
  “说得好。”
  “是啊,我还打算把这句话存到电脑里呢。你的事情怎么样了?你拿我给你的那些剪报干吗了?”
  “我还在研究那些剪报,现在还什么都没法说。”
  “猜你就会这么说。我真不知道自己干吗总要帮你,博斯,但我还是又帮了你一回。你跟我打听过蒙迪?金,就是我给你的第一篇剪报的作者,这你还记得吗?”
  “记得,蒙迪?金。”
  “我在周围打听了一下,有个负责改写稿件的老同事告诉我他还活着。后来我发现,离开报社之后,他在地区检察官办事处干了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但我有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他住在山谷区。”
  “你能把地址给我吗?”
  “应该可以吧,因为电话号码簿里就有。”
  “该死,我怎么没想到上那儿去找呢。”
  “你也许是个好探员,博斯,但你当记者肯定不怎么样。”
  她把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了他,说了声保持联系,然后就挂掉了电话。博斯把电话放在车座上,一边把车开进好莱坞区,一边琢磨着这条最新消息。蒙迪?金曾在地区检察官手下干过,博斯很清楚他服务的那位地区检察官会是谁。


第二十一章
  马克?吐温旅馆前台的男接待员似乎并没有认出博斯,不过博斯倒是很肯定,自己以前帮证人订房间时就是跟他打的交道。这个接待员又高又瘦,背有些驼,就跟挑着很重的担子似的。看样子,他打艾森豪威尔①时代就开始在这儿站柜台了。
  “你还记得我吗?就是在街下头做事的那个?”
  “是的,我记得。我没说出来是因为我拿不准你是不是在执行秘密任务。”
  “不,不是秘密任务。我想问一下,你们旅馆后面的那种大房间还有没有,就是带电话的那种。”
  “你想要一间吗?”
  “我问的就是这个。”
  “这次你打算安排谁来住?我可再不想见到那些黑帮小混混儿了。上一次,他们——”
  “不会的,没有什么黑帮小混混,只有我。是我自己要住。”
  “你自己要住?”
  “没错。我不会在墙上乱涂乱画的。多少钱?”
  接待员似乎对博斯自己来住感到有些困惑,但还是马上回过了神,告诉博斯可以有三种选择:三十美元一天、二百美元一周或者五百美元一月,全都得预付房费。
  博斯用信用卡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战战兢兢地等着那人检查他的卡还能不能刷得出来。
  “还有,门口上下客区域的停车位要多少钱?”
  “那是不租的。”
  “我想把车停在门口,免得你的其他房客撬我的车。”
  博斯拿出了钱,数出五十美元推到了柜台对面。
  “要是抓违章停车的人来了的话,告诉他们这样停很酷。”
  “好吧。”
  “你是管事的吗?”
  “而且还是老板。已经二十七年了。”
  “不好意思。”
  博斯出门去拿自己的东西,跑了三趟才把东西都搬进了二一四房间。房间在旅馆背街的一面,有两个窗子。窗外是一条小巷,巷子对过是一座平房的背面。那座平房里有两间酒吧,还有一个卖成人影碟和各种廉价新奇物品的商店。当然,博斯早就知道旅馆背后是不会有什么花园的。这种旅馆的房间壁橱里不会有绒布浴袍,晚间你也不可能在枕头上找到薄荷糖。有些旅店的前台装着防弹玻璃的窗子,交钱的人得通过开在窗子上的狭槽把钱塞给接待员——博斯现在住的旅馆也就比那种地方好一点点而已。
  博斯的套房有两个房间,其中一间里摆着一个衣柜和一张床。床单上烟头烫的洞不多,只有两个。房间里的墙上铆着个钢架子,电视就搁在上面,既没有闭路电缆和遥控器,也没有电视指南卡。另一个房间里放着一个破旧的绿色沙发和一张可供两人使用的小桌子。房间里还有个小厨房,配备着一台小冰箱、一个铆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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