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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农家有儿要养成-第138部分

小说: 农家有儿要养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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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在这儿?”白丁山拧着眉说。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周大姑娘指着几人,“有热闹不叫我,你们够义气?亏我还当你们是兄弟?”

其实,我们真不想你当我们是兄弟,众人心说。

“我们俗,难不成你有高明的?”白丁山斜眼。

“那当然,看本大姑娘的。”周大姑娘一拍胸口说。

不一会儿,天空便响起了烟花爆竹的声音,响了好大一通。

屋内的荣铮顶着宝春古怪视线,是有苦说不出,这真不是他的主意,虽然他觉得这一切都很不错,就是最后那爆竹烟花太那个了……

宝春走到卧室床前,感觉背后火辣辣的,接着,脸也火辣辣的。

虽不是第一次同床,但上次是在山谷里,她一开始不知情,而且还是黑灯瞎火的情形下发生的。

而现在她可是一直都很清醒,也知道那人尾随她进了卧室,更加知道那人是不会主动离开的。

赶是可以赶的出去,可关键是,又不是第一次,那样岂不显得更矫情?

况且,吃饭的时候,她已经决定要好好考虑了。

宝春走到衣架前,缓缓解下扣子。

当扣子解到最后一颗时,便感到一股温热的呼吸靠近脖颈,随即解扣子的手,也被一双有力修长的手覆上,然后代替她解下最后一颗扣子,衣服瞬间落地。

滚烫的身体靠近。

宝春一阵颤栗,下意识前倾,却被身后那人一把拉过拥住。

几乎天亮,宝春才被放过睡去。

半睡半醒间,觉得有人握她的手,没睁眼,挪开了。

可那人紧追不放,宝春也懒的搭理,也就任他握着,可谁知那货放到嘴边,就咬了下去,给她立马疼醒了。

“你属狗的。”宝春捂着手背,怒目而视,血印都出来了这是。

那人说,“不疼不长记性。”

秋后算账呢这是,就说这人没那么好的脾气。

“很疼?我感觉没怎么用力啊。”见宝春一直捂着,荣铮有些担心了。

“这会儿关心,是不是晚了?”宝春拨开他伸过来的爪子。

荣铮身着单衣,顺势从背后拥住她,在她的脸颊啜了口,将脸埋在脖子里,猛吸了口气,“这点疼就委屈了?那你这两个月不见我,跟拿把钝刀子往我这里捅有什么区别?”握着她的手,按向胸前跳动最剧烈之处。

宝春叹了口气,没说话。

“我们成亲吧?我想每天醒来时都能像现在这样。”荣铮轻声道,“你想给人看病,你想做生意,你想给你父亲练兵,都行,只要不太出格,我都不拦你,只要你每天回家就成。”

宝春转身,对上的他的视线,那眼底深处是毫无掩饰的渴望。

他的耳根红了下,别扭羞涩地移开了视线。

见宝春不言语,眼神逐渐暗淡下来,很是失落。

“你就当我没说……”荣铮话还没说完,宝春凑前,在他的嘴上亲了下。

荣铮愣怔地拿手摸她亲过的地上,盯着眼前的人。

宝春看着他说,“小酒与我相依为命,自小吃了不少苦,我不想……”

荣铮拥住她,“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会让他接受我。”

“恩。”宝春点头。

荣铮按住人,使劲亲了一通,放开时,宝春的嘴,都红肿了,抵住她的额头,“这里距京城不远,出了城不大一段路就到了……到时,我会派人接你……”

------题外话------

还有一更,晚上七点四十。

第147章 蹭饭的皇帝陛下

大荣朝每年春猎,都很隆重,它是除了年宴之外,最大的仪式了,今年随驾去的还有将军爹。

现如今的大将军,已是实至名归。

在前不久的阅兵大比试中,杀出重围,一举夺冠。

可谓是逆袭的黑马,由于用兵诡谲,尤其是那队神秘特殊之兵,简直如神来之笔,神出鬼没的很,皇上很是欣悦,特赐名为雷霆军。

沈家算是恢复了些以往的声势。

前往皇家猎场的路上,赖在马车上的沈楠嘴巴就没停过,讲了一路雷霆军是怎么夺冠,怎么将对方打的落花流水的,讲的是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飞。

算是吐出了长久以来的憋闷之气。

黑五,朱弥久个个听的满眼激动,就连小酒的眼神都是亮闪的。

宝春掀开帘子透气,无意间看到了行进队伍中骑马的沈晋,眉头不由皱起,“他怎么在?”

“谁啊?”沈楠探过头,顺着看了眼,表情有些阴郁,“他现在也算是雷霆中的一员了,你当时在在大国寺,不知道,自从咱们夺冠后,雷霆军就声名大振,很多人都想加入,至于咱这大哥,受他岳父家牵连,刚到手的职位还没捂热,就被革了,看从文是无出头之日了,大伯便求到了老祖宗跟前,想让咱这大哥进入雷霆军。”

“老祖宗答应了?”宝春问。

“当然没有,老祖宗别看年纪大,可心里并不糊涂,只是,这大伯一家子一个劲地哭诉认错,还说,不用小叔徇私,让大哥自己去招兵处报到,从新兵做起,他是真去了招兵处报名,小叔知道后,怕他惹出什么麻烦,便将人要了去,当了他的亲兵,搁眼皮子底下看着。”沈楠说。

宝春听了,没说什么,放下了帘子,若真是痛改前非那自然是好。

小酒拿本书在一旁看,黑五吃了会儿点心,凑前瞄两眼,接着,便摇了摇头,继续抱着盘子吃点心。

沈楠一瞅,乐了,“你还摇上了,别吃了,黑胖子,给二哥留点,”说着,从黑五爪子下抢下几块点心来,塞进嘴里,含糊不清道,“你看人家小酒,再看看你,人家比你小好几岁呢,就知道用功,你呢,打从一上车,就抱着点心盘子不撒手,你好意思?”

黑五护着盘子,留给二哥一个背,“书我又看不懂,不吃,你让我干啥?”

沈楠一抹嘴巴,“啥书?你们不是天天一起读书?”挪过身子,坐在了小酒的身边,凑前,也看了两眼,然后看向宝春,“他这看的都是些什么?满篇鬼画符?”

宝春笑笑,“别问我,我也看不懂,这是我的师傅给他留的功课。”

“你的师傅给他留的?为什么不是给你这个徒弟留?”沈楠问。

宝春咳了声,实在是她这方面的资质太差,师傅完全没有教她的打算,倒是无意间发现小酒有这方面的天赋,便就这样那样了。

其实,儿子会和她会,又有什么差?

“对了,你什么时候有个师傅?我怎么没听过。”沈楠突然问,“谁啊?”

“慧真大师。”宝春说。

“慧真大师?那个慧真?大国寺的慧真?”沈楠后知后觉惊呼。

“除了他,天下也没第二个慧真啊?”宝春说。

沈楠看他们母子的眼神像是第一天认识似的,“那可是慧真大师,慧真大师啊,这么重大的事情,你居然一声不响,怪不得你在大国寺礼佛那么久,大师也在?”

“在啊。”

“那真是太好了。”沈楠一拍大腿,“回去,我就上大国寺,让大师给我好好算算。”

“算什么?何时建功立业?还是何时成亲?”宝春好奇问。

沈楠的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低声嘟囔,“建功立业还用算,那不是迟早的事?”

宝春哦了声,“那就是终身大事了,难不成二哥有中意的姑娘?”

沈楠白了妹妹一眼,“瞎说什么。”

宝春笑了,“那就是有了,快说说,是那家的,长的怎么样?性情如何?伯母知道么?人家也中意你么?”

沈楠无比头疼,“都说没有了,你还没完了,我天天跟那帮大老爷们混在一起,我上哪儿去认识姑娘去我。”

宝春审视他一番,猛然想到了什么,“难不成是贾老板?”

我滴个妈呀,宝春心说,可别是他啊,那那是姑娘,那可是楚南世子幻化的,若如她所想,那二哥这一腔真情可要付诸东流了。

再看沈楠,一听她提贾老板,神情别提多扭捏羞涩了,眼神闪烁,柔和,明显一副情窦初开的样子。

见妹妹看他,忙干咳了声,吞吞吐吐,“贾,什么贾老板,没有的事,你扯那儿去了。”

宝春一掐大腿,心道不好,它二哥喜欢上了贾玉,张口就要告诉他,贾玉是男的,而且还是楚南的世子,以后若是开战,那可就是战场上的敌人,不过,在看到他那春心初动的幸福小表情,宝春实在是不忍心打击他。

说不定,这是她二哥第一次动情,第一次动情就碰上这种糟心的事,那可是会吓出后遗症来的,再对女的没感觉,那她可就罪过大了,吞咽了几下,心说,还是算了,反正贾玉也不可能再出现了,时间一长,再深的感情都会淡去,更何况他还处于心动阶段。

“没有,就没有呗,你急什么,好在没有,贾老板走的时候,可都跟我说了,回去人家就要成亲了,大荣朝也不来了。”宝春委婉提醒。

“哦。”沈楠眼神黯淡下来,“是啊,她好像是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了,应该的,这猫怪好看的,小酒给舅舅抱抱。”

宝春无声叹了口气,可这口气还没等叹完,下一秒就被惊住了,赶紧挡在那位前面,“别啊。”

这失恋的人吧,心脆弱着呢,都喜欢抱着个毛茸茸的东西,来寻求安抚,这没有错,可关键是这位它不是小猫小狗,它可是她家祖宗,一个不高兴,那可就是血腥场面再现。

沈楠一脸的错愕,手静止在半空中。

宝春忙解释,“它脾气不太好,不喜欢被触碰,我是怕它挠你。”

“三姐说的没错,大毛脾气是不太好,到现在都还不让我碰呢。”黑五委屈道。

宝春猛点头,“可不是咋地。”

沈楠轻叹口气,“不让摸就不摸,一只猫还娇贵上了。”

宝春干笑,岂止娇贵。

娇贵的大毛,冲沈楠呲了呲小牙,雪白毛茸茸的尾巴一甩,晃悠悠踱步到小酒的身边,顺着大腿爬上,扒开头顶的书,冲小酒低叫了声。

小酒没理它,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被无视的大毛竟然没有生气,接着窜上了小酒的肩膀,四只爪子一阵乱踩,踩完左边,又窜到右边踩一通。

沈楠看的目瞪口呆,小东西是在给外甥按摩?

只见那小东西踩完,还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小酒好几下。

小酒终于放下了书,将其放到腿上,摸出一包炸小鱼,打开喂它。

而它就懒洋洋地躺在那儿,眯着眼睛,一副享受美食的餍足模样。

沈楠指着这一人一兽温馨的画面,问宝春,“这就是你说的脾气不好?”

宝春嘿嘿笑,“因人而异。”

眼前这一幕闪瞎人眼的和谐场景,实是非常不容易的,那可是从粗暴和残忍一路趟过来的。

大毛同学乃具神兽血统,原本可以活的很逍遥,天下万物任其采撷。

可不幸的是,寻食的过程中,碰上了白家那位祖宗,从此食物菜单上就少了人类这一道美食。

这好不容易熬到那位人类翘辫子,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天高任鸟飞,彻底自由了,可谁知那个坏心的人类临死前还留了一手,合全族之力将它镇压在了一座山上。

这一镇压就是上千年的时光,经历上千年时间的消磨,阵法逐渐松动,再加上闯进来那帮人的协助,它大爷的终于破除了阵法,得以见天日。

不过,老天不公,幸福对它来说太短暂了,刚破了上千年的阵法,就又被那白族的后人给它又上了个套。

若不是它破除阵法,耗去了大部分的力量,又岂能任他趁虚而入?

只是,说什么都晚了。

更可悲的还在后面,这次居然还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幼崽。

别以为小幼崽就好糊弄,这小崽子难对付的很,完全不把它大爷当回事,神兽在他眼里,合着狗屁不是,不给吃不给喝不说,还不容许它打野食。

虽说它不吃也死不了,可它大爷的最重要的就是口舌之欲啊。

别说杀他,撕了他的心都有,谁愿意给自己套个套。

只是,这个套一旦套上,就甭想再有加害与它有血祭效力的人的举动。

它越逆反,那小幼崽对它就越苛刻。

连只傻狗的待遇都比它强,人家顿顿是吃香的喝辣的。

对比自己,岂止一个凄惨能形容?

那傻够居然还同情它,一到吃饭点,就叼着狗盆,放到它跟前,狗盆里面是满当当的肉骨头。

吞咽了下横流的馋涎,它倨傲地扭过了头,它大爷不吃一只傻狗的嗟来之食。

那傻狗,傻啦吧唧地硬把狗盆往它跟前推,小眼神别提多哀求了。

大毛不屑地心说,莫不是傻狗凭的就是这傻样才讨的那小崽子的欢心?它要不吃,就对不起它这傻样。

只是,它刚把狗盆扒拉过来,小幼崽就走过来,带走了那盆肉骨头。

大毛心里那个气,别说拆房子,它都想吞了这天地了。

旁边那傻狗一看到小幼崽,尾巴摇的都快抽筋了,跑前跑后,围着那小幼崽打转,恶心的大毛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软骨头的傻狗!

可让大毛瞠目结舌的是,那小幼崽真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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