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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部分

冷宫皇后崛起计-第275部分

小说: 冷宫皇后崛起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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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冲着陈叶青大吼道:“你懂什么,你什么都不懂!我是怕睡女人吗?我是怕……”说到这里,赵煜伤心的眼神变成了苦情的忧郁,狠狠地黏在陈叶青的身上不下来。

陈叶青就知道这混球是盯上了自己,却不料还用情至此;既然两个人不可能,他就不能再跟这小子拖下去,只能拿出狠色,快刀斩乱麻的拒绝掉。

陈叶青瞪着眼,“你怕什么,你说呀?怕那个凌国公主长的丑吗?长得丑又怎样,灯一吹还不都是一样。”

“不是!不是这样的王八!”赵煜心口的那句大实话就憋在嗓子眼,可是他就是不敢说,他害怕自己说出那句话,他连靠近王八的机会都没有了,他担心他将心里一直藏的那些话说出来,从今往后,他和王八就真的成了路人了。

陈叶青就是看准了赵煜这一点,这才选择装聋作哑不将一切点破,他就是要用自己的行动逼的赵煜将错就错,将那些大实话全部都烂在肚子里,就算是到了死,也不能说出来一句。

“哦?你说不是?”陈叶青扬了下眼角:“那你说是什么?”

赵煜一颗心都扑在了陈叶青的身上,可是如今看着心尖尖上的人用那淡漠中带着警惕的眼神盯着自己,顿时,所有的情爱一瞬间都化成了飞灰,打着旋儿在在他眼前一点点的消失。

原来,他的王八真的很聪明,聪明到用这样的法子断了他的念头。

赵煜终于低下头,就像是一只被斗败了的公鸡,蔫蔫的又坐回到圆凳上:“王八你说的没错,我只是担心那位公主长得太丑。”

看见赵煜露出这幅模样,其实陈叶青也是心疼的;可是,心疼归心疼,他真的不能再纵容赵煜这般了;看看赵礼连日来的这些举动不难看出赵礼此人的某些心思,对于赵煜这个亲弟弟,赵礼是疼爱有加,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能允许自己的胞弟惦记上自己的媳妇;当年赵礼能够原谅赵煜和凌洛天合谋做下的那些荒唐事,但并不一定能原谅赵煜这样明目张胆的喜欢着自己的皇后。

所以,赵礼这才会拿出前所未有过的态度对待赵煜,先是让向来无所事事的他去了刑部,跟着又要亲自插手赵煜的婚事;其实,赵礼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警告赵煜,也有部分在警告陈叶青。

将这一切都看明白的陈叶青自然是会护着赵煜的,为了他自己,也为了这个傻小子,他必须这么做。

陈叶青心疼的伸出手,一下一下的摸着赵煜低下的脑壳,一声声的劝说:“其实,你若是不喜欢那个公主,我可以去跟你哥哥说清楚,让你的婚事你自己做主,只是,你一定要娶王妃,一定要成家立室的;你看看你的幺弟小烈王,他年纪才多大,封地王宫里的王妃侍妾,简直比赵礼的还要多,你再看看诚王之流,那也是连子嗣都有了的,就连你大哥靖王,好歹也是成过一次亲的;就剩下你一人,这么大了还打着光棍;女人这种东西,当你从来没碰过的时候你是不怎么想的,相信我傻逼,一旦你接触上女人,到时候就算是有人拿鞭子抽你让你当一个光头和尚,你都不愿意再打光棍了。”

赵煜幽怨的抬起头看着陈叶青,吸了吸鼻子,无助道:“王八,你是个女人,怎么会知道我们男人的想法,如果让我娶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进府,我还不如去当一个光头和尚。”

“呸!你丫还真是不够上道的,你若是当了和尚,可就真的断子绝孙了。”陈叶青当真是快要被这颗榆木疙瘩给气死了:“你哥虽然不是个东西,在这件事情上没对你手下留情,可他也不愿意看见你为了女人去当秃驴吧;男子汉大丈夫,为了这点小事闹别扭想不开,傻逼啊傻逼,老子以前咋就和你这样一个蠢货为伍了呢。”

赵煜咬唇低头,一双手纠结的攥成拳头,可就是半句话都不吭声。

赵煜在这边闹着别扭,那边碧莹已经将赵宝宝小家伙抱了过来。

小奶孩子如今已经开始学着咿咿呀呀的讲话,粉嫩嫩的小嘴巴总是会好奇的张着,露出几颗长的像珍珠一般的小乳牙。

就看刚才还一副霜打茄子蔫样的赵煜在看见赵宝宝小朋友出现的那一刻,这变脸的速度简直比他换裤子的速度都快,欢喜的走上前,卡着赵宝宝小朋友的双臂一下就将小家伙抱进了怀里。

赵宝宝跟赵煜的感情,那是一种就连陈叶青都无法超越的存在;想当初赵宝宝刚呱呱落地,赵煜就担负起了照顾小家伙的责任,小家伙的第一件衣服是他买的,小家伙第一次洗澡时他把吃的,甚至连小家伙半夜饿了,都是他起来找人喂的。

所以,赵宝宝喜欢赵煜,就像是雏鸟看见老母鸟一样,一瞅见赵煜就双眼发光,相较于面对赵礼时的狗腿巴结,赵宝宝是打心眼里喜欢着赵煜的。

赵煜多日不曾看见赵宝宝,将这香香软软的小家伙搂进怀里的那一刻,就不停地亲赵宝宝小朋友嫩呼呼的小脸蛋,一边亲还一边欢喜的嚷嚷着静惠、静惠的叫。

看着赵煜那股喜欢孩子的模样,陈叶青很是无力的扶额:“你既然这么喜欢小孩子,那就自己生一个。”

赵煜难得将目光从赵宝宝身上分出来一些给陈叶青,但那眼神,就跟看白痴一样:“你见过哪个大老爷们自己生出孩子的?”

陈叶青脸黑,有!老子就生出来了!

看着赵煜因为赵宝宝的出现一扫先才的阴郁,陈叶青也不好再破坏他的心情,唯有坐在圆凳上看着这一大一小的逗着玩。

黄梨很快就从外面回来,自然也带来了陈叶青一直想要知道的确切消息。

司马府上下是死透了,但绝对没有死绝,因为司马家的公子司马泽在屠杀中忽然消失不见。

听到这个消息,陈叶青浅眸含笑:“这下,萧意该真的狗急跳墙了!”

“娘娘,我们要不要……”黄梨做出一个凶狠格杀的动作。

陈叶青摆了摆手,制止了黄梨的想法:“别着急,萧家和萧意距离作死的时间已经不远,让我们再好好地欣赏一番这曾经叱咤京城的大家族最后辉煌落幕的那一刻吧!”

 101:终得圆满,奈何情深

三个月后,前往西北边陲的一个隐蔽小道上。

一队队训练有素的人马押运着数十辆马车动作迅速且十分小心的走在道路上。

这队马车的领队人,正是萧府的管家萧亮。

萧亮此人,年轻时是江湖草莽,杀人越货、心狠手辣,数十年前,因偷盗不小心犯在萧家人的手里,差点命绝于此;关键时刻,是萧家现任的当家萧老爷站出来,用了一个死囚替换下萧亮。

而萧家老爷之所以会看上萧亮,正是看中他杀人不眨眼的凶狠模样;成大事者,身边必须要有一群爪牙为其所用,很显然,萧亮就是萧家最锋利的那个爪牙。

萧亮得萧老爷所救,也知与其当个江湖草莽过着朝不保夕的苦日子,还不如走入大户人家成为他们手中的利刃;所以,就答应了萧老爷的条件,摇身一变成了萧府的大管家,并且为表自己的忠心,甚至舍弃了自己以前的名字,起名为萧亮,彻底改头换面,甘心成为为虎作伥的宵小之辈。

而今,能出动萧亮亲自押护,可见这数十辆马车中装的东西必定不是普通东西。

而就是这队秘密押运的队伍悄悄地行走在小道上的时候,谁也没料到,这一切举动尽数落在数十丈外的一个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小毛孩儿的眼里。

小毛孩儿今年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瘦的皮包骨头,可是脸盘上那大大圆圆的眼睛却是出乎意料的晶亮。

小毛孩儿看着那队行动诡异的马队,晶亮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耀眼的光芒,许是这光芒实在是太灿烂,居然衬得着骨瘦嶙峋的孩子颇有几分看头。

小毛孩儿呸的一声吐掉嘴里咬着的草叶儿,仔仔细细的将车队的具体情况全部都记在脑子里,然后,带着几分痞坏的脸上露出邪气的笑容:“妈的!让你祖爷爷我在这里等了这好些天,总算是给爷爷我出现了。”

嘟囔完这句话,小毛孩儿就动作麻利的移动到一个小土丘的后面,拍了拍身上补丁摞补丁的单薄布衣,又动作大喇喇的蹭了蹭鼻头,冲着马队又是不屑的冷哼一声,这才撒开双腿,跑的像只发疯的野狗似的。

数里外的驿站中,此刻正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氛。

尤烈看了眼坐在木凳上不动如山的顶头上司,鼓了鼓勇气,终于开口:“将军,要不这里就交给属下吧,边关事紧,需要您亲自坐镇。”

没错,此刻坐在木凳子上那个军姿端正、脊背挺直、神情肃穆的人正是本应该在西北边陲守护着大周第一道防线的游骑将军萧腾。

跟尤烈那糙爷们的长相不同,在战场上久负盛名的萧腾却是个江南男子的长相,连年来西北的风沙虽说已经将他白皙的皮肤吹的有些发黑,但眉眼间的俊美之色却是无人敢以忽视。

此刻,就看萧腾一身银色铠甲,身下穿着红色交颈衬衣,显得那修长的脖颈更像是蕴藏着无数的力量一样;随着尤烈的话音落定,萧腾微微闭着的眼睛缓缓睁开;那是一双只有在经过沙场淬炼才能拥有的一双眼睛,黑色的瞳目里有血影,有杀气,更有属于男儿的韧性和坚持。

萧腾睁开眼,也并不着急先回尤烈的话,只是淡淡的觑了眼大开的房门,问站在门口的一名小兵:“毛头还没回来?”

小兵在参军的那一刻就是听着游骑将军的英勇战绩一路走过来的,本以为这辈子都只会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却不料,自己有一天会为心目中的英雄看门;此刻,英雄更是跟他说话了?!

小兵激动坏了,可军人有属于军人的纪律,所以,就算是此刻再激动,小兵也直梆梆的站着军姿,昂首挺胸、声音洪亮的回答道:“回大将军的话,就在一刻前夕,毛头先飞鸽传书回来,说是已经有了动静,想必不出半晌,毛头便会出现。”

小兵的话音刚落,一个瘦小的身影就从前方拱门处飞快跑来,定睛一看,可不就是萧腾正在等待的毛头嘛。

小毛孩儿名唤毛头,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小就混在乞丐窝里以乞讨为生;许正是这异于常人的艰苦命运,练就了毛头吃苦耐劳也坚韧不拔的心性;萧腾到现在都记得,数月之前西北军招兵,这个瘦瘦小小的小家伙一手拿着一个破碗,一手杵着一根打狗棒,翘首以盼的站在前来报名的壮丁中间。

等好不容易轮到他的时候,招募官见毛头是个瘦瘦小小的个子,便觉得这般瘦小的人别说是举着大刀在战场上杀敌了,恐怕当个火头军都不够格;所以,当场就拒绝了毛头,要他赶快离开。

当时的毛头,睁大了那双晶亮的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招募官,那双眼睛太清亮,以至于眼神中的不满和倔强是那么的明显。

“凭什么别人就能入伍,我就不可以?”

“难道,你们看轻我是一个乞丐吗?”

“乞丐又怎样?乞丐也是娘生爹养,活生生的一个人;你们这帮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祖爷爷我早晚有一天要干出一番大事业,让你们这些小瞧他人的鼠辈后悔不已!”

当时的毛头,就是这样涨红了脖子扯大了嗓门在招募官面前大声嚷嚷,那时,他身上的戾气和透出来的执着几乎要人刮目相看。

也正是这个时候,这一幕正好被刚刚从新兵营出来的萧腾撞见。

萧腾这个人是最喜静的,最见不得的便是有人乱嚷嚷;这事要是搁在以前,他一定会二话不说的要人将这小乞丐撵走,军营是什么地方,那可是讲纪律的地方,岂是一些阿猫阿狗随随便便就能站出来扯着嗓门大声乱喊的吗?

可就在萧腾快要发作的时候,毛头那一身褴褛、满眼愤恨的表情撞进他的视线,也就是在那一刻,萧腾直觉,不能放了这小子。

试问,一个以乞讨为生的人,一个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底下的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高涨的情绪,那么不可被人践踏的骄傲?

那种傲气,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是对悲惨命运的抗争,是对不堪人生的抗议。

人,可以散散漫漫的过着平凡的日子,但绝对不可以没有骨性的活着。

很显然,这个小乞丐的身上,有着许多男儿都不曾有的执念和梦想,有着让人敬佩的韧性和倔强;这样的人,将来不是成为为祸一方的祸害就是成为一个明传天下的名流。

所以,萧腾将这小乞丐留在了自己身边,不顾任何人的侧目和讶异,培养和相信着这个小乞丐;因为他坚信小乞丐说的那句话,未来的某一天,他会干出一番大事业,会让世人刮目相看。

萧腾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因为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看走过眼。

毛头从外面直接冲进来,跑到萧腾面前时立刻腰板挺直,单膝跪地,明明嘴唇因为严重缺水而早已干裂,可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一样,瘦的宛若瓜子般的脸颊上只有那双又亮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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