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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部分

网游之无限秒杀-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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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让我有些郁闷的事情也发生了——
“叮咚!”系统提示: “您的精灵宝贝已经完成了第二次成长,升级经验将提升到您在同等级下总经验的10%!”
好吧,我忍了,系统大神,我就知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蛋糕,我忍了。
她的嘴角扬起了一丝坏坏的笑意,“小非,这条可怜的小鱼能不能交给我来杀嘛,反正也快被你打死了。”
这小声音高达四个半加号,非我这种俗人所能及也,所以,我老老实实的让开了几步,把这条狼鱼王交给了她。
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随着她的法杖轻轻挥动,一个足足有一米直径的巨石砸到了狼鱼王的脑门上,我眼睁睁的看着它的脑门被砸出了一个裂口,花白色的脑浆子搀和着一种腥味席卷了我的鼻梁!
“暴击102250!”
血量已经所剩无几的狼鱼王自然难以招架这一记攻击,当场挂掉了,而宝贝的等级则突飞猛进,一下子冲到了52级!好家伙,这速度绝对能赶上神六了!
不过,什么情况?她怎么会打出那么大的伤害!?这和攻防伤害的理论值根本就不吻合啊!
看着我一脸的愕然,宝贝说了一句很无敌,却也让我恍然大悟的话,“呵呵,别忘了,咱俩可是一体的。”
我明白了,随着她的第二次成长,她的掌控力已经开始贴近了我,而且,她可能是资料上提及过的高阶精灵,据说这种精灵不论有多少等级,她的攻击总是无差别的,和自己主人拥有一样的攻击等级,毫无疑问,宝贝就是这种类型的精灵。
我不由大笑起来,双手拍着她的肩膀,欣慰极了,而她也冲着我搔首弄姿的,让我心中再次荡起了一片涟漪。我只能说,自己是一个普通男人,面对甜笑嫣然的小美女,我的抗性极低。
不过,更让我吃惊的还在后面,由于我级别过高,所以被我杀掉的那些狼鱼崽子的尸体很快就消失了,连一丁点的金币渣都没有。而被她最后一击拍死的狼鱼王的身体下,居然闪动出了掉落物的光芒!





、第四百三十四章 逐日之弓

水中,金币掉落了一小堆,而且还有一个似曾相识的皮帽映入我的眼帘——
【猎者之帽】
品阶:黄金级
装备类型:首饰
使用等级:45
基础属性:
生命值+00
命中+500
附加点数:
力量+45
敏捷+70
封印孔:3
……
这皮帽正是狼鱼王上一次掉落给我的,想不到今天又克隆了一份!看来,这就是宝贝要求做掉这头大鱼的原因了。
宝贝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似乎对这装备并不过敏,我把金币和它一同放进了背包里,黄金级的装备现在已经不怎么值钱了,可是不要忘记这是一件首饰,首饰的掉率和矮人制作的出品率是非常低的,而且专门制作首饰的矮人工匠可是少之又少,所以这个皮帽的价格应该稳稳的在5000RMB以上,能带着MM们去瀚金佰吃一顿海鲜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刚刚10点20,好友薄中一片闪亮,我的好友绝大多数都是职业玩家,这个时间正好有精神。工作室的几个MM全都在线,卡拉尔玛一战,可谓大获全胜,不仅大家的等级狂涨,而且还打击了叶锋的士气,甚至还让我们完成了七神器任务的第一步,呃,忘了件事情,今晚有空时候先去找一趟莱特,去问问第二件神器的下落吧,说不定又能给我们一个油水丰厚的任务。
由于宝贝已经达到了51级,而且是随着平常玩家的进阶而成长,所以我也不用担心她爆经验了
不过,我们去哪练级呢?我冥想了许久之后,终于拍了下大腿,对,去德罗夏森林里的勇者学院,那里一向很安静,也没有什么人打扰,最适合练级了,而且,那边正好是海蓝城的地界,先去找莱特接七神器下一步的任务吧!
打定了主意之后,直接撕碎了海蓝城回城卷。
下一秒钟,我已经出现在了这座民主的城市。
由于我是匿名,而且头部戴着盔甲,所以整个城市里没有人可以认出我,而且,我也把比较招风的宝贝收进了精灵空间里,一个人去了城东城主府外的莱特大营,此时已经是游戏时间的凌晨五点,大营外已经有整齐的NPC士兵队伍在绕着城主府跑圈呢!
我暗生赞叹,莱特真是治军有方啊!
只是让我想不到,这支队伍中,领头的正是莱特和她身边的左右手,副军团长马努哈克和布鲁克。
虽然我以头盔遮面,但好眼力的莱特还是认出了我,只见一抹笑意挂在了那浅色的双唇上,很快朝我跑了过来,一个礼貌的手势,把我请进了帐篷里。
马努哈克和布鲁克作为心腹,很快也跟了进来。
大胡子的马努哈克是个愣头青,上下打量了我半天之后,问了莱特一句,“大人,这家伙是谁啊?”
莱特微微一笑,“马努哈克,你连罗杰都认不出来了吗?”
马努哈克一愣,随手把我的头盔摘了下来,“好啊,原来是你小子,搞得那么神秘做什么?”
“马努哈克,你这神经大条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改啊。”莱特没好气的笑了笑,“罗杰这样做很对,现在时局动荡,确实应该有些保护措施。”
我没有把任务的事放在前面,而是主动询问了另外一件事,“莱特,海蓝城的战事如何?”
莱特点点头,“还好,就在三天前的凌晨两点半,我们阻击了赛诺第七军团,将他们赶到了海蓝城之外,而且歼灭了对方50000多人,现在这支军团元气大伤,一时半刻恐怕无力进犯了。”
我也欣慰不已,“这就好,不过,赛诺国主会不会派出更精锐的部队来进攻呢?”
战狂布鲁克摆了摆手,微微一笑,“这个可能性无线趋近于零。因为玄凰城的城主斯特凡亲王一直都有野心,想要夺取赛诺国的国祚,所以赛诺国主伊凡二世投鼠忌器,把自己精锐的第四、第五、第六军团驻扎在了玄凰城外制衡斯特凡亲王,而最精锐的第一、第二、第三军团则一直驻守在帝龙城内不敢动弹,伊凡二世那老家伙已经没有多余的部队来攻打海蓝城了,而且,各个二级主城的城主们也在蠢蠢欲动,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可以说是一触即发,现在的帝龙城,可以用风雨飘摇这四个字来形容了。”
我彻底把心放肚子里了,这正是我需要的结果,自《信仰》的家天下时代起,我的老大天哥走的就是弑君路线,绝对不会保着昏庸的皇帝,而到了我这一代,也应该把这种优良传统继承下去,再说了,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游戏里还帝国主义呢,这种制度一定要被推翻,建立一个民主文明的国家才是正道。
看着我的一脸憧憬,莱特笑了笑,“不说这些事了,恭喜你罗杰,我已经收到了消息,卡拉尔玛高塔里的独眼石人,已经被你杀死了吧?”
“嗯,是的。”
马努哈克和布鲁克的脸上都洋溢着钦佩的神情。
“非凡军团的实力果然不同凡响,这样一来,我可以把逐日之弓的消息透露给你一点了。”
我心中惊喜,逐日之弓,听这名字就知道这任务的品阶肯定很高了!
“只不过,我只能给你提供线索了,你的实力虽然在以我们都很期待的速度提升,可是还是无法击败那强大的存在,也许,你还要再修炼上一段日子才行。”
听了这句话,我倒没有觉得失望,经历过了《信仰》之后,进入《圣战》才发现这里的任务体系和前者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信仰》中大部分的任务都是随接随做,而我目前接触的很多任务都是接了之后,要过上很长一段日子才能做,因为很多任务的难度确实太大了,并不是当前等级所能承受的了的。
莱特继续道,“逐日之弓的所在,是位于赛诺国东北的极寒之地,名叫冰封古城,那里的邪恶生物拥有很强大的实力,布鲁诺和马努哈克曾经两次前往此处,都没有寻觅到逐日之弓的影踪……”
马努哈克则大大咧咧的打断了他,“大人,你也不要替我们两个老不死的遮羞了,不是没有寻觅到,是那些怪物实在是太强悍了,以我们当时的实力,根本就打不过它们,是被它们硬生生的撵回来的。”
布鲁克无奈的耸耸肩,“你这家伙,只会长他人的士气……罗杰,别郁闷,这家伙一向如此的。”
莱特看了两个心腹一眼,那面具遮盖的脸上,双眼透着对他们的爱惜,“现在战事频仍,我没办法放心把他们再派出去寻找逐日之弓了,所以,只能麻烦你和那些实力坚强的战友了。”
话音刚落,系统铃声如约而至——
“叮咚!”系统提示:“您是否接受任务【七神器?逐日弓】?此任务极其危险,请慎重考虑!”
呵呵,极其危险可不是第一次了,接了!
点击了确认,任务内容很快弹射了出来——
【七神器?逐日弓】:在赛诺国东北极寒之地,有一座千年古城,那座城市里曾经驻扎着赛诺国最为精英的狼兽人部队,在天魔大战中,那支部队受到了魔神十二星中天狼星?杜夫的强大水系禁咒,将整座城市连同里面所有的狼兽人全部冻结,而这些精英战士的灵魂也被浸染上了魔族气息,成为了万劫不复的魔性生物。部队的领袖,赛诺国勇气过人的英雄沃伦柯克也在那场战役中被冻结而死,灵魂堕落成了天狼星?杜夫的奴仆。它手中所持的武器,正是七神器之一的逐日之弓。您受海蓝城公爵莱特之命,务必带上几名实力强大的队友一同前往冰封古城,不惜任何代价进入城市的中心,杀死已经化为魔物的沃伦柯克,从它的身上获取那把惊世之弓即可完成任务。
任务难度:BB
等级要求:130级以上
人数要求:
……
2B级的任务,现在如果去做,我无疑也成2B了。不过,这任务的等级要求可真是不低,居然要130级,而我目前的等级才只有114级而已,差了很远,估计冲到130级,也要等到过年了,更何况,我身边还有一个可爱的拖油瓶,小家伙现在就要吃我同等级时候经验的10%,谁知道三次成长之后,要吃掉我多少经验呢?想想就有点不寒而栗。
接好了任务之后,我与他们辞别了。感觉很奇怪的是,自始至终,莱特也没有跟我提及斩天刀的事情,难道说,他并不看重那把刀吗?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交给我这么重要的任务,又是为什么呢?
我越发感觉到了这个公爵的神秘。
飞奔出了海蓝城,我往德罗夏森林的方向跑去,由于自身的移动速度够快,所以只用了十多分钟就跑到了那边充满了黑色雾气的森林。
当我刚走进森林的时候,已经发现了前方有练级的小队,本来,我也没打算留意那支队伍,只是当我正要掠过那支队伍的时候,却不得不停住了自己的脚步。
对方一共有十多个玩家,这十几个玩家我都认识,而为首的那个人,更是我的老熟人!





、第四百三十五章 看耍猴的

这些玩家虽然有的隐藏了自己的ID,但是透过我的龙之眼,还是清晰可见,他们全都挂着“三木”的前缀,这个双林,正是我在进入《圣战》之前,效力过的那家广告公司的名字。
而为首的一个肥头大耳的年轻男子,ID叫三木王子,正是总监老王!
他是一个剑士,等级不高,只有60级,但全身的装备却是合金级和黄金级的混搭,是这个等级比较出众的装备,手中更是拿着一把氤氲着青色气旋的长剑。
本来,他们是看不到我的ID的,而且我还带着头盔,他们更是看不到我的脸。
别怪我腹黑,我本来就对老王有意见,现在辞了职,更可以肆无忌惮的发泄了,但是,我不会师出无名的,因为我知道这家伙嘴贱,很快就会嘴给身子惹祸了。
我走到了一旁,从背包中掏出了一把装逼用的黄金级长剑,开始轻描淡写的砍着一只德罗夏白骨兵,这样一来,就和普通的剑士没有什么区别了。
我昔日的属下小孙也在队伍中,他的职业是牧师,等级是57级,身上是白银件和黄金件的混搭,在这个级别里也算中上等水平了。
只不过,我是了解小孙的,他玩过传统网游,最喜欢的职业是战士,让他这么热血的家伙当牧师,这主意肯定是老王出的。
虽然他已经接替了我的位置,当上了部门经理,可是并不买老王的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时不时的会给我打电话,大倒苦水,自从我走了之后,我的客户资源被老王全部扣下了,只留了一小部分给了我的兄弟,剩下的绝大部分都给了善于拍马的三部经理,呃,尖嘴猴腮的三部经理韩德兴也在,不过,平时大家都是叫他臭德性……小孙说,自从我走了之后,兄弟们都过得很苦,有两个兄弟,一直都没有签上单子,细细一算,现在也有两个多月了,这对于销售人员来说,要比寒冬更加难熬,而这一切,都是老王从中搞的鬼。
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就充满了愧疚,我离开,是因为我情非得已,可是因为我这么一走,而让自己的兄弟受到连累,我又于心何忍?我确实疏忽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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