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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我要杀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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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胖听了,心里一寒,祈祷着,别在我管辖区域范围杀,要不年终将近泡汤。

    “不要激动,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赵队长收了收小腹,紧跟着小腹里的肠子也收了收,一阵便意。这种事说来就来,热气腾腾,犹如爱情。

    “当时我们调查了那个城里女孩,那天到你家请碟仙的还有邓益明,我们也怀疑过他,可他后来一直都没有回来过,上头也对这个案子十分重视。”赵胖说话语速有点快,劈劈啪啪象拉肚子。

    “一定是他干的。他迟早是要害死我儿子的。”刘思远的眼泪流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杀,而要让他受苦?”

    你自己在调派死人去杀人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给邓小虎留个全尸呢?

    当然,刘思远不会这样问自己,我们也不会问我们自己,被别人伤害的时候咬牙切齿痛不欲生,你对别人做的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

    很现实,世界就是这样。美国人杀伊拉克人和伊拉克人杀伊拉克人是一样的吗?不是。

    “别解剖了。”赵胖看着刘思远离开法医室,回头对拿着刀子准备切开腹部的法医道,“收拾收拾,让他拿走,别惹麻烦。他要全尸。”

    刘昆健睡在一个纸盒里,长方形的装着。放在桌子上,那是他曾经写作业的桌子。他已经变得很轻,水分都被风干了如果他是板栗或红薯,大概会甜。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碟子,点满了白色蜡烛的房子因为刘思远的笑而显得有些狰狞。打开盒子,刘昆健太像一只猫,头搭拉着,四肢搭拉着,已经没有了蛆,法医已经防腐处理,那种药水有些方便面里也有,多吃方便面,尸体不长蛆,就是这个味。

    费青龙走回家,方芬芬不在,在隔壁看电视,这是已经申请并经过他同意的。同意后有些后悔,尽管方芬芬在当时信誓旦旦说以后我一定会嫁给你的。

    如果相爱的时候说的话都能兑现,多好啊。

    费青龙刚要敲门,听见里面男人说话的声音。

    “你觉得你跟着他开心吗?”江希文的声音。

    “开心啊。”方芬芬在看电视,有电视看真好,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

    “如果和我在一起呢?”江希文问着。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九)

    “如果和我在一起呢?”江希文问。

    费青龙脑子里一根筋用力被人扯了,贴近门口的耳朵竖起来。

    “我们不会在一起的。我看会电视就回去了。”方芬芬轻轻的叹气。

    费青龙迅速的回屋,心想着,方芬芬真是很好的女朋友。

    方芬芬接着说,“我有男朋友你是知道的,你是有钱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走不到一起。”

    “你男朋友就这么喜欢你吗?有钱不是我的错,我连喜欢一个人的自由都没有?”江希文来劲了,越是得不到越是想得到。

    “你会和我在一起的。”江希文说道。

    “我回去睡觉了。”方芬芬估计费青龙也快回来了。

    门是开的,果然回来了。费青龙在吃东西,冷的饭菜,饭用开水泡了,凝固的菜油融化,奇怪的味道。

    “还没吃饭啊?”方芬芬仍然有些心虚,只顾着自己到里屋。

    “身上有钱没。?”费青龙声音稍微有点大。

    “有,不用给了。”方芬芬打开衣柜,清理衣服。

    “我今天钱包被偷了,一分钱没有。”

    “哦,早说嘛。”方芬芬从箱子里拿出一个上锁的小铁盒,打开,拿出两张一百的,从屋子里又走出来,“给,要节约点,马上发工资了。”

    “好老婆。将来发财了给你买漂亮衣服。”费青龙咧开嘴笑了。

    谁给我钱花我会咧开嘴笑。

    江希文坐在电脑桌前画最后一张设计图,心不在焉,难道我连费青龙都不如?

    深夜,费青龙和方芬芬聊天,聊到江希文,方芬芬淡淡的打了个西瓜岔,“把裤子脱下来。”

    干什么?费青龙愣了一下。马上把蓝色三角短裤脱了,拿被子盖住关键部位,灯光太强烈,男人也会害羞。难道方芬芬看电视看的太多学坏了?女人,主动点也好,不那么麻烦。一想到这里,有了小小的反映,还好被子盖着了。那些软软的海绵体蠢蠢欲动。

    “你裤子上烂了个洞洞。”方芬芬噗哧笑了,从床头柜拿出针线,选了蓝色的线,穿进去,然后开始缝补。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个。小弟弟嘟囔着,害我浪费表情。

    费青龙躺下了,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方芬芬的脸,她显得象个农妇,漂亮淳朴的小农妇,眼睛睁的很大盯着针线活,认真的样子很是可爱。

    补好了裤子,方芬芬打了个哈欠,关灯钻进被子。费青龙闭上眼睛。

    “不公平。”费青龙在黑暗中说。

    方芬芬问道,“什么东西不公平。”

    “老子裤子脱了,你的还没有。”费青龙用最快的速度达到二人的公平状态。

    上身很热,下面凉飕飕的,让人有犯罪的欲望,反正等下也要穿的,干脆上衣别脱了,两人都这么想。

    嘿咻嘿咻,那是刷夜的最好的游戏,既锻炼身体,又增进两个人的感情。原来,一定要得到一个女人的人,才能得到她的心,原来,得到一个男人的人,并不代表得到他的心,非得要得到他妈**心,才算真正得到他的心。

    费青龙在那一刻,决心做个好人,正常的,对方芬芬负责任的好人,因为他在喷的时候想起了两件事情,一是方芬芬在英俊有钱的海龟江希文面前斩钉截铁的说“我们不会在一起”的,二是家里的老妈催他带女朋友回来看催了好几次了。这样的思路导致即使没钱,喷的还是很爽,整整六秒,爽的连自己曾经叫费国庆都忘记了。

    “我要带她回去。马上。”费青龙第二天在工地上对邓益明说,“两天后回来。”

    费青龙是这样的男人,想到的事情马上会去做。

    邓益明缓缓转过头,经过蔡玉生和邓小虎的死,他有染上老年痴呆症的意思,说话和做事都比平时慢半拍,他天天都在研究怎么杀刘思远,

    “去吧,去吧。”邓益明盯着前面的山。他心底是希望方芬芬不要嫁给费青龙,费青龙太穷了。在长辈的眼里,女人和有钱男人在一起就会安定幸福,而倘若是男人,定要找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才能死后上天堂。

    费青龙的老家很近,做公共汽车到郊区,再从郊区转小巴,然后再从小巴转摩托车,走半个小时蜿蜒曲折的山路就到了。

    方芬芬半开心半遗憾,开心的是自己有人要了,遗憾的是,去了以后,估计事情就尘埃落定了。费青龙牵着他的手,很幸福的感觉。

    一起牵手,再往回走,只剩我一人。真是悲伤的句子。费青龙不会这么以为,他握着方芬芬有点微微发汗的小手,仿佛握住全世界。

    
 


我要杀人 正文 (三十)

    费青龙的母亲坐在床边,一共是三间房,平房。早知道他们要来,隔壁人家有电话,所以通知,从下午就开始准备晚餐。

    杨桂花生于八月,八月桂花香,农妇,有两个小孩,一个费青龙,一个费新月,费新月结婚了,老公在镇上当邮递员,天天戴绿帽子,没办法,现在email流行,工资也不高,但总算可以养活老婆孩子。杨桂花六十多岁,已经没有办法大活动,她是近乎瘫的,使劲的时候也可以来回在屋子里走动,她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并发症,也不喜欢坐车,不喜欢出去活动,偶尔隔壁的老太找她聊天,也就聊。

    见他们回来,费新月放下手里的褪毛的猪蹄,招呼着,“来啦,快坐下。”

    杨桂花颤微微的伸手,“儿,你回来了?”

    “妈,这是方芬芬,带回来让你瞅瞅。在家住两天,我爸呢?”费青龙坐在床上,拉着方芬芬一并坐了。

    “他啊,还不是去邻村耍钱去呀。”杨桂花精神不错,数落着比自己小五岁的丈夫费从善。

    “你说谁耍钱了啊,我是去村口小店买啤酒去了。”费从善从外面走进来反口道。

    方芬芬第一眼看到费从善的时候就觉得很亲切,老头的头顶秃了,有头发的地方也是白色,手里提着两瓶啤酒,还有一瓶红星二锅头。笑起来很实在。

    “姐,今天吃什么菜啊?”费青龙走进厨房准备洗手。费新月蹲在地上,扬起猪蹄,得意道,“吃你最喜欢吃的。过来切菜等下叫老爷子下厨房,你姐我今天忙了一天了。”

    方芬芬抬头看着杨桂花憔悴苍老的脸,杨桂花也在打量她,“闺女,你长的好秀气,跟着我家青龙委屈你了。”

    本来她是叫费青龙为费国庆的,怕他不高兴,几年前就改了口。

    “没有,他对我挺好的。您今年高寿啊?”方芬芬微笑着搭话。

    “六十五了,老了,全身都是病,尽是拖累人。”杨桂花叹气,用手指着墙角的柜子说,“你看,那里都是药,吃了也不管用,还不知道活几年。”

    方芬芬安慰着,“您看起来起色都不错,肯定长命百岁。”

    杨桂花说,“能见到你回来也算很好了,最近晚上睡觉总是看见鬼,绕来绕去的,我说等我看完我媳妇你们这些鬼再来,他们也不依,天天在我床头闹,晚上都睡不好。”

    方芬芬哄着老太太,“那是幻觉,您不要想那么多,睡觉前喝一杯牛奶就睡的很香。”

    费青龙从厨房里探出头,“芬芬在干嘛呢,我妈精力不好,不能多说话,过来厨房做菜。”

    “哦。”方芬芬站起来。

    费从善见没他的事,赶紧道,“那我隔壁屋看电视去了,吃饭叫我。”其实他睡隔壁屋,自从杨桂花病了以后一直无怨言的伺候着,但已经不同床睡,牌照打,电视照看。杨桂花怕吵闹,所以也乐得清净。晚上如果疼了,大声嚷嚷两下,费从善就会过来帮忙。

    方芬芬做菜做习惯了的,除了那碗红烧猪蹄非得让费从善亲自动手,先用柴火炖,咕嘟咕嘟,不放味精,炖到七八分的时候,费从善抓了盐、少量酱油、白酒(倒白酒的时候先倒了一点在自己嘴里)、胡椒粉少许,加了点糖,混合着放点开水,往猪蹄里徐徐的淋下去,继续炖,直到满屋的香气和窗外满天的星星。

    其他的菜都在桌上等猪蹄。酒已经倒满,有个杯子还有缺口,但是很圆润的缺口,不碍事。杨桂花坐在床头吃,一个小桌子架在床上,她碗里有豆腐和煮软的萝卜丝,那是方芬芬的拿手好菜。桌上摆着莴笋丝炒肉、炒菜花、黄花菜鸡蛋汤。

    最好的总是最后才出来。

    方芬芬觉得那是碗普通的猪蹄,竟然要等那么长时间,很是纳闷,于是不经意的夹了一筷子,嘴里升起奇妙的感觉,怎么这么柔软?什么滋味,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好吃,咸掩盖了猪蹄的腥,淡淡的蜜汁混合着微微辛辣的胡椒清香,没有嚼几下,溶化了,顺着喉咙滑入食道,舌尖却还留着肉香的余味。

    等方芬芬反映过来,那碗猪蹄已经所剩无几,费青龙笑着,“知道什么叫好菜了吧?”

    原来,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学问,无论卑贱高贵。

    从杨桂花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来,方芬芬轻松过关,那豆腐实在是味道很好,她很少吃多一碗饭。但后果是方芬芬睡在她旁边的时候总是被她的呻吟吵醒,“肚子涨啊,肚子涨啊……要死了啊,涨啊……”

    开灯,方芬芬扶着她下床,杨桂花床底下拿出盛了三分之一清水的木头马桶,安闲的坐在上面和方芬芬聊天,伴随着不太浓郁的臭味,那是因为她不爱吃肉的缘故。

    旁边的费青龙和费从善睡在床上,睡的很香,谁也不知道老太太和她说了些什么,尤其是最后一句。

    
 


我要杀人 正文 (三十一)

    其实费青龙亲生妈妈并不是杨桂花,而是个诗人,和另一个疯狂的诗人跑了。诗人总是浪漫的,浪漫有时候是疯狂的。跑了,费青龙当时很小,哇哇的哭,杨桂花是他的远方亲戚,于是收养,当时已经生了个女儿,只想要个男孩,但怕罚钱。费青龙原来的爸爸是个暴力狂,后来打人的时候被人打死了。费青龙没有哭,他也挨过他爸爸的打,很痛,头肿起来很多天,被同学笑话。费从善很好,每周星期五无论风雨步行五公里到教室外面等费青龙下课,然后会给一大包东西给他吃,包括一个透明的大玻璃瓶,里面装满了小块小块的红焖猪蹄,打开瓶盖,一股香气,当零食吃就很让人馋嘴,更何况中午吃饭的时候拿到食堂让师傅一烧,那气势,给谁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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