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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庆丰军-第17部分

小说: 庆丰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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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之人,乃是穆家寨开始跟随郝十三的刘四儿,郝十三还能想起和他们一块坐在草地上,让大家规矩吃饱的情景,就是这个刘四儿,一口一个包子,可能是饿怕了,后来跟随郝十三这段时间,食量也不是一般的大,能吃别人正常人双倍的饭量。

郝十三一脚踢在刘四儿的屁股上,笑骂道:“就你这样的,还想当百夫长?站没个站像,做每个坐像的,我平时都怎么教你的了?”

刘四的脸都绿了,没想到因为这么一点的小细节,百夫长当不成了,赶忙从地上爬起来,规规矩矩的笔挺的军姿站着,狡辩道:“我这不是为了……给穆家寨出来的弟兄们争光,跑的实在虚脱了!”

“男人的脊梁就得像山峰一样挺拔”郝十三手掌拍在刘四的脊梁上,刘四下意识的站的越发笔挺了,郝十三,夸张的一抹发髻,续道:“你看老大这气质,和你一样跑的,我像你一样堆灰儿了吗?真是的——兄弟,老大和你说,百夫长,这个位置可不容易,打仗的时候是要和我冲在最前面的。”

刘四儿都快哭了,心道:“老大,你就别难为小四儿了”。

一块从穆家寨出来的猴子张三十一,现在是老大侍卫队的百夫长,秀才穆有才主抓后勤也能独挡一面了,他刘四还是个闲职的大头兵,再不好好表现,让弟兄们落的越来越远了,他迫切的需要一个位置,需要一个平台。

他苦着脸诉道:“老大,我不怕死,有力气,你指哪我打哪!”

“好兄弟,那你就作为的第二百人队的百夫长,你跟着老大的时间算是比较长的了,干不好,不但是给你自己丢人,老大的脸面也没有地方放了,知道不!”郝十三拍着刘四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刘四立马露出喜悦的笑容,忘乎所以的手舞足蹈起来:“老大,你放心,我绝对好好干,不给你丢人!”

“哎哎哎!素质,注意素质!”郝十三不得不提醒得意忘形的刘四。

刘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挠着脑袋歉歉的笑道:“哦!素质!注意素质!”

第二十二章 把酒言欢

新军的队伍参差不齐,三里地的距离,直到红日偏西,两千新军才算是正是凑齐在红巾军寿州总管府,新兵的选拔工作繁杂,外加分发兵甲装备,一直忙到月上柳梢,安丰路总管的中军千户人员调配问题,才算是初步告一段落。

郝十三根据人员的素质,从新兵之中,精挑细选的选出了五百人,编成五个百人队,并根据表现,任新任命五名百夫长。

第一队的百夫长,徐州的老红巾军李大通,有一定的作战经验。

第二队队百夫长,穆家寨就跟随郝十三的刘四儿。

第三队的百夫长是寿州汉军的降军。

第四队百夫长,寿州的屠户朱一刀。

第五队百夫长,寿州人王小二。

五个百人队全部配备上扎甲,其中前三个百人队配备长枪,第四百人队配备弯刀,第五百人队配发长弓。

余下的一千五百人,其中有五百人,或老或少,好身体有残疾,实在不堪重用,郝十三也不忍心辞退,调拨后勤服务。

余下的一千人,又编排了十个辅兵百人队,随时做第一梯队的补充人员,这一干人等,基本上没有兵器和铠甲,只有百夫长和十夫长勉强手中能够有像样的武器。

傍晚时分,总管府邸,灯火将总管府的府衙照的通明,郝十三一身宽松的丝质锦袍,盘膝坐在砖石结构的穹顶大帐的案几后,案几上摆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手把羊肉。

案几下,分东西两侧摆了七个案几,案几上的摆设都是一样的简单,紧紧一大盆的手把肉而已,七个中军最重要的人物全数聚集齐了。

猴子张三十一,作为侍卫队的百夫长,坐在郝十三左手边最靠前的位置,一身鲜明的扎甲,显得精神了许多。

第一到第五百人的百夫长,李大通、刘四、吴六玖、朱一刀、王小二,亦是同样的一般甲胄,列坐其后,“人靠衣裳,马靠鞍装”,虽然战士比铠甲还新,但是,看上去确实有几分的威武。

右手秀才边穆有才孤独一人,一身崭新的白色色儒衫,手中挥舞着两根羽毛的羽扇,也多了几分的秀气。

银质的酒杯映着灯火的光辉,闪闪发亮,杯中醇香香清冽的马奶酒,仿佛是盈盈流动的浮光。

郝十三端起端起银碗,扑鼻的马奶酒的香气让他仿佛全身的毛孔都炸开了,清冽的马奶酒,未曾入口,却已经有几分反而醉意了,所谓的沁人心脾,也不过如此。

郝十三举杯道:“诸位兄弟,我们队伍的班底一切都是草创之中,按照道理,现在还不不是开怀痛饮的时候,但是,今日我今日一定要宴请大家,可能接下来会有很长的时间,不能和大家一起喝酒了,因为也速台的一万大军就在离我们一日路程之外,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却战胜他们,守住我们这寿州这个家!诸位——请先满饮此杯!”

郝十三举杯一饮而尽,久违的“一线喉”的感觉,甚是熟悉和熨帖。

前世的郝大宝,绝对算是善饮者,具有“酒蒙子”的称号,平素自己并不饮酒,但是他人缘比较好,最长十天半个月,就能和几个要好的工友路边小酌一番,一斤装的廉价白酒,两瓶算是垫个底,不醉不算尽兴。

东北有句民谚:就算是没有菜,那也得喝二两。前世的郝大宝,只要有酒,无论白的、啤的、红的,甚至喝一口白酒,用筷子沾一下盐水,他都有试过,此种喝法,除了“酒蒙子”这个称号,似乎没有更贴切的了。

如今这纯正的马奶酒,外配地道的正宗的羔羊手把肉,不知比前世的盐水配勾兑酒好上几百倍,此时郝十三才知道,什么叫做喝酒人的享受。

众人喝罢一碗,除了吴六玖以外,几所所有人都把舌头吐出口外,只是在总管面前,不敢太过于造次,这酒度数比中原的米酒高出许多,乃是草原人驱寒的烈酒。

猴子张三十一喝罢酒,辛辣刺鼻的味道让他无法承受,他痛苦的用手扇着舌头,抱怨道:“老大,这是什么鸟酒啊,也太辣了,可不比我们中原的米酒,太难喝了!”

“这是草原特色的马奶酒,又叫‘闷倒驴’,可是阿速那颜特为为咱们兄弟的聚会,特意准备的!”郝十三说的一点不假,这些东西都是达鲁花赤阿速那颜准备自己享受的,万万没有想到,却成全这些破落户。

郝十三继续解释道:

“我们中原汉家的东西,未必都是好的,或者说,草原人,未必习惯我们汉家的米酒。

草原人为什么骁勇善战?很大的程度就是喝得习惯这样的烈酒!

古代赵国有个国君叫做赵武灵王,他和草原游牧民族打仗总也打不过人家,后来他发现游牧民族,有很多值得他学习的地方,所以,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摒弃汉家文化,学习游牧民族的胡服骑射,一举打败了北方的匈奴,所以,大家一定要习惯这样的烈酒,以后,我们要是到了草原,没准,还要靠着烈酒取暖呢!”

猴子张三十一疑惑的问:“我们不是要赶走鞑子,建立我们汉人的天下吗,我听说草原是苦寒之地,我们去那地方干嘛?”

“诸位兄弟可能有些不知,草原的冬天确实严酷,但是要知道在春天,那简直是人间的天堂,一望无际的草原,天空要比我们这的天空要蓝,云朵要比我的白,纵马在草原上驱赶猎物,可真是一件在美好不过的事情了,你们没有去过草原,永远不知道草原的美,北魏一名敕勒部的‘斛律金’将领唱过这样的一首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想象一下,那是多美的景象!”

郝十三仿佛自我陶醉一般,无人能说明白,他的草原情节源自何时,何方,是源自前世的郝大宝,还是源自现在的郝十三,不得而知。

秀才于听得云里雾里的张三十一会心一笑,知道老大自己上次打劫失败,被人家拍了一板砖之后,总说一些云里雾里的事情,现在都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

都是一个村子里面出来的,谁不知道郝十三是扁担倒了,都不知道是一个‘一’字的选手,居然时不时的引经据典了,他郝十三这本事到底在哪学来的呢?

据秀才所知,郝十三离开穆家寨最远的距离,也就是这次护送明教教主韩林儿,阴差阳错的来到寿州这么远的距离,几时去过草原?说的跟身临其境一般,自从老大从小明王分手之后,越发变得诡异了,难道这就是明教传说中的附体?

秀才摇摇头,挥舞着羽扇不以为然的说:“非也!小可窃认为,我汉家的‘井田阡陌,鸡犬相闻’,才是人间的仙境!”

郝十三知道跟这些没去过草原的人,没有遭遇过“十面霾伏”的古人,根本无法领略到草原的美,一会再说到自己最崇拜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那就更没法解释了。

“算了,话题有点扯远了,喝酒,喝酒吧!”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烈酒的清香众人逐渐的适应过来,气愤也变得越发融洽起来,也终于聊到了正题。

“目前我们还没有骑兵,都说蒙元的赤马探军厉害,诸位可有什么破赤马探军的法子?长枪兵真的能克制骑兵吗?”郝十三漫不经心的问道。

一直默不作声的吴六玖终于发声了,他作为寿州的汉军,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多少有些了解:“总管大人,赤马探军并不都是骑兵,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就有一万人之多,不过他只有三千的骑兵,‘赤马探军’乃是蒙语,昔年成吉思汗作战,设置有‘八鲁营’,乃是军中罪犯和战俘组成的先锋敢死之士,后来成吉思汗,把投降过来的女真人和契丹军队编成赤马探军,作战的时候冲锋打头阵,攻破城池,这些赤马探军,就留下来驻守那个城池,军衔和士兵都是世袭制度,只要有战争,随时征召入伍作战!”

郝十三有些懂了,感情蒙元的赤马探军,也是世袭罔替的,老子是当兵的,老子没了,儿子顶替,这样的兵员,永远不会枯竭,平时负责驻扎在地方,作战的时候,自己带着兵器和铠甲,集中作战。

沙俄时期顿河的哥萨克,世代为沙皇作战,还要自带战马和马具,就是蒙元赤马探军的一个缩影,也类似于明朝的军户,而郝十三现在要面对的赤马探军是女真和契丹的后裔而已。

昨天郝十三在城门遭遇的二十名骑兵攻击,如今还心有余悸,三千骑兵的冲击力量,指挥得当,能碾压一切的抵挡,好在吴六玖和李大通两位百夫长有作战经验,给郝十三恶补一通。

枪兵对骑兵,纯粹属于弱势条件下的无奈之举,步兵对骑兵,胜了追不上,败了跑不掉,战马是在人员操控下的,不会傻乎乎的直接往你竖起的枪尖上撞的,往往是骑弓兵围着你的战阵抛射重剑,待步兵方针遭到破坏,骑兵才能真正的冲击。

不过,绝望的郝十三还是看到一线希望——此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冷兵器时代了。

第二十三章 时下火器

“北宋时期有位名将叫做李全,凭借一杆梨花枪,号称‘二十年梨花枪,打遍天下无敌手’,如果给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百人队的长枪都换做梨花枪,我们长枪手的作战能力,肯定天下无敌……”第一百人队李大通有些作战经验,也不知道在哪道听途说过来的桥段。

“等会儿!等会儿!”郝十三揉了揉太阳穴,毕竟,今天喝一顿酒的功夫,接触到的信息量确实有些多了,他一时消化不了:“梨花枪,是怎么回事?是利用火药,能打弹丸的兵器?”

郝十三每次接触这个古代的“枪”字,总能联想到后世的真正的枪。

“哦!”李大通顿了一下,立马解释到:“梨花枪,本质上也是普通的长枪,只是去掉的红缨,换做一个两尺长的铁桶,内装火药、硫磺、砒霜等东西,与敌人作战的时候,点燃药筒,桶内的药物就像是梨花一样的向前喷射,所以名叫‘梨花枪’,既能灼伤敌人裸露在外的皮肤,其中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也能让敌人昏迷!”

郝十三有些懂了!这不就是后世的烟花吗?后世的烟花焰火,曾经多少次照亮浪漫的夜空,成为多少痴男怨女的求爱表白的必备品。

火药,一硫二硝三木炭的火药,最早发明与华夏古代的炼丹道士之手,据说唐朝的时候就已经问世,可惜被用作杂耍人员营造舞台的气氛了,直到宋代,才逐渐的被引用到军事范围上,据说南宋发明了具有现代步枪意义的突火枪,可惜,华夏作为火药发明的鼻祖,后来,居然被他的二三手之后的学徒,用坚船利炮打败,造成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不能不让人痛惜。

蒙元西征的时候,除了凭借精锐的蒙古铁骑之外,火器已经在军队中大规模的使用,巴格达城的城门就是被火铳打破的,蒙元西征,除了征服大片的领土,同时,也将华夏的火药,传到了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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