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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灭丫的,叫你重生!-第38部分

小说: 灭丫的,叫你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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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示满意,老夫人露出一个十分舒心的笑,完了对着黎牧道:“过几日,便是你娘亲的忌日,你坚持不要操办,我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由你去,可乔桐和孔洛是你的妻子,你总该带她们去你娘坟前上柱香的,不然外人又要说我们商家薄情……”

“老夫人说得是,”黎牧呷了一口茶,“乔桐是黎府的少夫人,自是该去的。”

听他言下之意是没有孔洛的份了?老夫人也不生气,反而笑得更加慈祥:“孔洛嫁进黎家都快五年了。”

黎牧放下茶杯,站起来道:“这几日姑母、姑丈要过来,总要有人招呼才是。”

死人哪里比得上活人有用呢?让孔洛多接触下姑母也是好的。黎老夫那慈祥过头的笑意终于收敛了些,带着一丝遗憾,“也罢。乔桐,辛苦你陪着阿牧走一趟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还在么?

存稿箱君赶快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存稿箱君:“咳咳,我不常来的……”

正文  第51章 出发啦!

死人哪里比得上活人有用呢?让孔洛多接触下姑母也是好的。黎老夫那慈祥过头的笑意终于收敛了些;“也罢。乔桐,辛苦你陪着阿牧走一趟了。”

陶晴只好点头应下了,由他们的对话可知,对于自己娘亲的忌日,黎牧一直反对操办,并且孔洛话乔桐还没有去上过香?这倒教人太纳闷了,至少清明时节,全家都要去祖坟上香的罢?

这个只能是拿来好奇一下,当做闲时的消遣,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陶晴此时正站在青檀居里;问:“黄豆是我让曾管家找来的;总觉得它还是跟着我比较合适。”

“不行。”黎牧正穿着粗布衣裳给那棵青檀树浇水,等最后一瓢的最后一滴也落下后;才提着水桶转过身来,看也不看她,“前两日,毕竟是它把飘然给揪出来的,若你再将它留在身边,如何堵住悠悠之口?”

是啊,“乔桐”的狗把孔洛的丫鬟给咬出来的,是有些不太妥当,给人一种人仗狗势的感觉。

“你觉得黄豆是在桐华苑里好,还是在我这里好?”他将水桶放在墙角的井边上,走回来,看了她一眼,“再者,黄豆不过是跟我住罢了,到底还是你的,你过青檀居的时候,都可以进来看它。”

陶晴仔细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欣然点头同意。

黎牧点头,表示对她这个决定的赞同,然后才在石桌边坐了下来,“这次去看娘亲,大约要在城外呆三四天,你准备下罢。”

竟要出去这么久?总觉得不太安全的感觉,陶晴也在桌边坐下,想孔洛会不会趁此机会出手。

黎牧见她坐下,抬手伸向茶壶,问:“要喝茶么?”

想起上次的一夜无眠,陶晴仓皇逃走。

等回到桐华苑里,她问芝衫:“乔青兄妹什么时候回来?”

“说是五天后。”芝衫听她这么问,不禁有些奇怪,“小姐怎么忽然问起他们来了?”

“我近日要出城一趟。”陶晴想了想,又道:“立即派人告知他们,生意的话先交给乔木,让乔青务必于三日后回来。”

说起这乔青乔木,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人,因为兄妹二人的功夫十分了得,原负责教授乔家所有护院,后来,乔桐开始接触家中生意,乔青便成了她的贴身护卫。毕竟做生意的,谁没有几个仇家呢,总要有个高手在身边才好。

再后来,乔桐嫁进黎家,成了少夫人,终于可以抛头露面做生意了,乔家二老更不放心了,直接让乔青跟了过来,但有时乔家有重要的银钱生意,还是会召乔青回去,让兄妹二人一起护卫。

黎家的高手,陶晴没见过,不过据陶天那货说,黎牧自己就是个不高不矮的练家子。

第三天傍晚,姑丈卫府上的管家过来,说是卫老爷卫夫人明日午后过来,黎老夫人立即矜持地笑了,连眉梢上都是喜气。

晚上,乔青回来了,当她女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出现时,陶晴几日来的焦躁也跟着一扫而空,直说:“一路辛苦,还好赶回来了,回来就好。”

如此被人期待着,倒叫陶晴有点不好意思了:“叫小姐担心了。”

呵呵,自然要担心的,不担心你,就该担心自己了。当然,这话不能说,陶晴笑笑,让她洗漱休息去了。

芝衫有点不满意,因为平日里都是她服侍小姐的,如今难得有出城的机会,乔青是该跟着,可多带个丫鬟也无不可啊。

陶晴见她欲言又止欲语还休,还真是“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只好安慰她:“出门祭奠先人,又不是踏青,不宜带太多人,何况姑母要过来,你自然要留在府里打探消息。”

对于府里的明争暗斗,芝衫那是再清楚不过,并且急切地希望自家小姐能够扫清一切障碍,此刻听小姐这么说,顿时有一种被赋予重任的感觉,于是坚定地点点头:“芝衫明白,小姐安心去吧。”

陶晴:“……”

第二日用过早饭,陶晴就带着扮作丫鬟的乔青出发了,经过青檀居的时候,却见黎牧正站在青檀树抬头发呆,她索性进去:“可以出门了么?”

黎牧对她的话却充耳不闻,半天才以慢镜头回放的速度扭过脸来,面无表情地道:“本来再等你,一不小心入定了……”

……大哥,你这话是在婉转含蓄地嫌弃我行动太慢么?也忒含蓄了。

大约是因为要上坟祭奠,黎牧今日穿了一身素白的棉布衣裳,陶晴已经憋了许久,又见今日天朗气清,觉得是个聊天的好机会,便问:“怎么老穿棉布衣裳呢,丝绸的毕竟要轻快些。”

走在右侧的黎牧听闻此话,立即顿住步子,扭头看着她,等她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时,才幽幽地道:“因为黎家的绸缎生意一直是你在打理……”

额……陶晴嘴角抽抽,这是说自己不给他丝织衣服穿么?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留下后面的陶晴深呼吸缓了缓,才抬脚跟上,看着前面那个素衣黑发的背影穿梭在绿柳红花中,总觉得有些眼熟,又走了十多步,忽然想起,不就是黎牧自己做的那幅画么?

“疑是天外云舒,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还真是好句啊!

陶晴本以为要去前厅辞别过老夫人后,才出发,不想黎牧一条路走到了大门口,她也不好多言,只得跟着。

倒是黎牧看到侯在马车旁的乔青时,微微怔了一怔,又回头看了陶晴一眼,十分赞赏:“甚好。”

陶晴现在最怕他开口,这种人一说话,就让人非得想想,她现在的感觉就一个字:累!

陶晴上了马车,又看着他也钻进来,总觉得两个人在小空间里一言不发,太奇怪了,又想着他多半对乔青的出现不太满意,便解释道:“芝衫这几日身体不好,我才带了乔青来。”

“甚好。乔青功夫好,眼下城外不是很太平,若真遇到什么事,她也好保护我……”黎牧坐在对面,看了她一眼,随即笑着加了个字:“们……”

……

想着祭奠先人是件很严肃的事情,陶晴没有带哪些鬼怪的本子,可上车没多久,黎牧那货便打开屁股下面的椅子,取了本书出来,陶晴看到封面上是写着“周氏外史”,看样子应该是野史了,确实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黎牧见她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于心不忍,诚挚提醒:“我只放了这一本。”

一个时辰后,在陶晴的百无聊懒中,马车开始轻微地颠簸,想来是出城了,陶晴被晃得十分舒服,迷迷糊糊正要坠入梦乡,就看到有什么东西到了自己跟前,她努力抬了抬眼皮,就看到是先前那本外史。

对面的黎牧看着她,坦然道:“见你没有什么消遣,便想着不如就先让与你先读。”

泥煤!姐马上就要去梦里消遣了好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既是故意的,那就算自己不看书,他也有办法扰人清梦,想到这里,陶晴只好将书接过来,道:“多谢。”

她翻了几页,这本《周氏外史》讲了周氏建立的小王朝——永兴年间的一些事。这本书的作者本职绝对是个说书人,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将故事讲得眉飞色舞。

等翻完第十五页,正讲到永兴皇帝看上了礼部尚书的闺女,要接她进宫做皇后,奈何这位千金小姐已怀了皇上弟弟三王爷的孩子,皇上为了说动自己的心上人,竟于夜幕降临后,亲自到了尚书家里,可心上人正陪着他弟弟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孩子上学读书……

这情势一触即发啊,陶晴赶紧翻页,刚翻到十六页,就听对面的黎牧十分郑重地道:“有件事想问你。”

“嗯?”陶晴目光黏在书上,可三秒钟过去后,却没等到下文,只好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见他正皱眉看着自己,很严肃的感觉,只好将书扣在面前的小几上。

黎牧这才开口,语气十分沉重:“你可知外史比正史好在哪里?”

陶晴笑笑,伸手去拿书,道:“不如我看完之后再告诉你?”

“历来成王败寇,正史不过是胜者的文过饰非歌功颂德罢了,可野史却不分好坏,都记在了里面,包括很多不辨真假的秘密,所以若要消遣的话,自然是野史好。”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可陶晴还是重重地点了头,表示同意,然后抬起膝盖上的手……

可她的手还没有伸出去,黎牧却已经将书握在了自己手里,道:“你既不喜欢看,便给我先看完罢……”

陶晴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被耍了!他先是拿了本书来馋自己,接着在自己将睡未睡时把人弄醒,再然后就拿书给自己看,最后等自己看到□时,将书抢回去……

乔桐是个典型的生意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陶晴此时若是扑上去掐他脖子,绝壁会暴露身份!

那就继续睡吧,陶晴闭上眼养神,可脑海里总想着《周氏外史》,那皇帝哥哥最后到底会怎么对自己的王爷弟弟和心上人啊?

就在陶晴濒临狂躁暴走边缘时,马车终于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有爱勤快的第三更~!

我要说的是:第一个炮灰要出来了,嘿嘿嘿……

正文  第52章 炮灰初登场

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了马车;眼前是家客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

来人进屋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他们,面上立即浮出惊喜的神色,“黎公子!”接着,两步走了过来:“不想在此偶遇公子。”

黎牧此时已站了起来,露出一个儒雅斯文教养良好的一笑:“沈公子,别来无恙。”

陶晴也随着站了起来,这么大一个活物实在扎眼,黎牧打完招呼后,看了她一眼,跟对方介绍:“内子。”完了又对着陶晴道:“沈浩波沈公子。”

陶晴矜持地微笑着低了低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那沈公子忙回礼:“嫂夫人好。”

这人是个自来熟,因黎牧的一句“请坐”就抛弃下人,自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他们这一桌,“今日打猎,不想出门晚了些,进山已是这个时辰了,本打算将就用过午饭再开始,可对黎公子这家客栈早有耳闻,念着机会难得,就过来了。不料竟有了意外之惊喜,巧遇贤伉俪,黎公子也是来打猎的么?”

“我们是来上坟的。” 黎牧略抬眼皮看了他一眼。

“在下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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