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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重生之掌上明珠-第14部分

小说: 重生之掌上明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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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已然醒转,正好听清男孩的话,眼中顿时有些森冷:
肯定是鲍林那个王八蛋!竟然打的这般好主意吗!金矿那里可是定下的死规矩:
过了申时,可是不准任何人进入。再加上自己太子府的令牌儿再被丢到不知名的地方……
男子不由打了个寒噤,这是明摆着想要自己的老命啊!
一个翻身就做了起来,一把揪住身后男孩的手腕儿:
“什么人支使你做的?”
“咦,哥,不就是他让你做的吗——”六七岁男孩眼睛忽然一亮,指着远处道。
男子霍的回过头来:眼前却哪有一个人影?这才知道上了当。再回头,小男孩已经扯着偷了自己东西的男孩的手退到一箭开外。
眼睛不由一亮,这小家伙,倒还是个可人的,不但心底厚道,难得还机灵的很。
当下收起恶容,换上一副慈悲模样:
“两个小崽子,快过来,大叔答应你们,只要你们好好回答大叔的问题,大叔不但不怪你们,还给你们买白面馒头吃。”
听说能吃上白面馒头,两个饿的骨瘦如柴的孩子眼睛同时一亮。
那大些的孩子便想上前,却被小孩子拽住,认真道:
“我们站在这儿就好。”
又转了头对男子道:
“大哥跟我们说做人要讲义气,我哥已经答应了那人不会告诉旁人,我们把东西还给你就是,大叔别问我们了好不好?”
男子笑的愈发慈和:
“不然这样,我说,你们听着,若是的话就点点头,这样也不算不讲义气是不是?大叔仍然会给你们白面馒头吃。”
小孩子脑袋瓜毕竟简单些,想了想觉得男子说的也有道理,再加上那白面馒头的诱惑,就点点头应了下来。
“让你跟我开玩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皮肤黑黑的,嘴角处还生了个痦子的人?”
大些的男孩子似是认真回想了下,然后迅速的点了点头。
果然是鲍林那个王八蛋!想要害自己,没那么容易!亏得阴差阳错,碰到了这个小男孩,不然可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男子狠狠的吐了口唾沫,抬起头,看两个孩子还眼睛亮晶晶的盯着自己,眼睛转了转,对大些的男孩道:
“你去把咱家,哦,我的东西拿来。我这就带你们去吃白面馒头。”
“好嘞。”男孩子高兴的一蹦多高,撒丫子就往一处破旧的祠堂跑去。
目送那个男孩子远去,男子看了一眼同样神情兴奋的小男孩,心里很快有了计量:
“娃娃,你愿不愿意跟着大叔走?大叔保证,不但顿顿让你吃到白面馒头,还可以经常吃到肉。”
鲍林不是想算计自己吗,自己就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这两孩子方才的反应,鲍林应该并没有见过这小些的孩子。而且这小家伙,可比他那个哥哥聪明多了,也算是自己的的福星吧,自己这条命可多亏了他呢!
“我不去。”没想到小男孩一口就拒绝了,还警惕的往后退了一步,“大哥说,我们兄弟几个不能分开。”
男子本来不过是试探一下,想要最后确认一下,小男孩到底有没有受鲍林的收买——若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说不得,自己不但不能要他,还得让人好好调查一番,看是不是鲍林安排好的。
现在既然这样干脆的就给拒绝了,说明和鲍林应该是没关系的。而且这么小的年纪,主意就拿的这般正,不定还真是个得用的呢!
“不过跟在我身边伺候罢了,大叔可不会难为你。而且大叔告诉你,那个让你们给他办事的人可是个厉害的,看你们没做好,说不得会害你兄弟性命也不一定。你要是愿意跟着我,我就去同他说,让他不来难为你那些兄弟。”
男孩果然吓了一跳,眼睛顿时泪汪汪的,却仍是犹豫着没有马上答应下来。
看方才跑走的男孩子已经领着六七个同样衣衫褴褛的孩子跑了过来,最前面的两个孩子果然捧着自己采买东西的两个包裹。
男子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道:
“不急,你可以待会儿再回答我。”
然后带了这群孩子朝着东北角的周记馒头铺而去。
这群孩子果然饿的狠了,一大屉馒头很快被抢了个精光。
惟有那个小男孩,手里捏了颗馒头,咬得却很慢,明显是有心事的样子……
男子也不管他,只翘了腿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对着老板扬声道:
“再来一屉,让他们带走。”
胖胖的周记老板忙又端了一屉来,笑呵呵的奉承道:“官人可真是个大善人。给这些小家伙买了这么多馒头。”
男子微微一笑,顺着老板的话头道:
“我也就是看这些孩子可怜。你说这小小年纪,就流落街头……对了,这都是咱们这镇上的吗?怎么父母也不管?”
“都是些可怜人。”那老板点了点头,对这么个突然冒出来的大主顾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是造孽哟,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儿吧。再这样下去,便是我这馒头铺也得关门了!”
又瞧了眼那些啃着馒头就喜笑颜开的孩子,叹了口气道:“客官到我们这儿,肯定也奇怪怎么就妇女孩子多,青壮年少吧?哎,不瞒您说,我们镇邪性着呢!也不知怎么了,这年青人说没有就没有了。您老要年前来呀,这样满街跑的没爹没娘娃更多!”
“这一过年啊,那些有娘在的,看看家里男人怎么也等不回来了,又怕娃儿也会有什么祸事,就带着娃儿走了,再加上朝廷征兵,那些半大小子又走了一批,就剩这些没爹没娘的可怜孩子了……每天东家讨点西家要点的。就是一打仗吧,这赋税又加了几成,家家都难着呢……瞧这些孩子瘦的哟……”
听了馒头店老板的话,男子一颗心愈发放到了肚子里——怪不得方才那小子说两天都没好好吃东西了!而且,果然都是本地人,而非什么人安插的眼线。
也是,自己确然有些草木皆兵了,即便安插眼线的话,这么小的孩子又顶什么事啊。
看几个孩子也吃饱了,又吩咐他们把剩下的也都分了拿走,这才施施然起身结账。
经过小男孩身边时,特意停了下,低声道:
“想好了吗?我可就要走了。”
“我跟你走。”男孩憋了好久的泪终于落了下来,抽噎着道,“大叔可要说到做到,别让那人为难我哥哥们。”
“那是自然。”男子爽快的应了下来,又把刚刚吩咐老板准备的一兜包子递过去。
小男孩狠狠的抹了把泪,接过来向几个打打闹闹的男孩子跑了过去。
男子默不作声的瞧着,笑的甚是开怀。
而偏僻的岔路口旁,瞧着两人的身影越走越远,剩下的那些男孩子却是情绪低落,甚至有两个,还抹起了眼泪。半晌,还是那个略大些的男孩子跺了跺脚:
“回了,回了。阿开不是跟我们说了吗,等他找到爹,就会回来找我们的!”

21天高任鸟飞(四)
男子却并不就走,而是带着霁云往一个车马行而去。
车马行的老板看到男子,明显吃了一惊,忙不迭的迎上来,看左右无人,忙陪了笑脸小声道:
“爷,您老可回来了。”
又瞧见后面的男孩,不觉愣了下:
“这位是——”
男子却并没有搭理那老板,傲然坐在正中的位子上问道:“客人呢?可接着了?”
老板脸色变了下,很快又恢复正常,忙回道:
“小的正要派人去报给爷呢。方才呀,凑巧鲍爷也出来办事,就吩咐跟您来的两位爷先把方家老爷子给送过去了。小的也把爷的车准备好了,爷您看——”
男子脸色忽然就变得难看之极,手里的茶杯狠狠的往桌上一礅,茶杯咔嚓一声就变成了碎片,被溅了一脸热水的车马行老板神情顿时变得比哭还难看。
“保爷——”
忽然想到什么,保爷脸色一变:“阿青呢?”
鲍林那小子派人把自己诱走,不是为了对付阿青吧?要真是那样,可就糟了!
“阿青?”车马行老板明显有些糊涂,却又旋即明白过来,“您说跟着您的那位爷啊,奥,在呢,在呢,我方才还见着呢。”
忙快步出去,很快便引了一个人进来。
却是一个头戴斗笠的白衣男子,虽是看不清容貌,那身子却是太瘦了些,以致那白袍好像挂在身上一般。
保爷明显松了口气——算鲍林那家伙识时务,没敢动阿青。不然,自己可就真死定了。
“过来,”保爷冲男孩儿招招手,一指始终低头不语的阿青道,“记着,以后你就负责伺候青公子。”
男孩儿愣了一下,忙乖巧的上前见礼。
阿青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没听见,竟是没一点儿反应。
保爷就有些发急,有些憋气的瞪了男孩儿一眼:
“不能让青公子要你的话,你那帮兄弟——”
男孩儿眼泪嘟噜一声就下来了,噗通一声跪倒在那青公子面前,怯生生的道:
“公子留下阿开吧。阿开什么都会做,真的——”
男孩儿的眼睛湿漉漉的,宛若一头受伤的小鹿,纵使是铁石心肠,面对着这样一双眼睛怕也狠不下心吧?
阿青头微微摆了下,喉咙里似是逸出一声叹息。
男孩儿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保爷神情终于放松了些:
若不是这祖宗每天闹死闹活的要个小厮,自己也不至于差点儿被鲍林算计!
“好了,走吧,走吧。”保爷终于松了口气,很快站起身,又冲着男孩儿道,“你,快些,把青公子的包裹背过来。”
男孩儿顺着保爷指的地方瞧去,却是一个大包裹,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都装了些什么,男孩儿忙去背,却是被压的一个趔趄。那青公子和保爷却已经朝一辆套好的车子而去。
忙咬牙背起包裹跟了上去。只是包裹毕竟太沉了,男孩儿小小的身子被压得左右摇摆,宛若一头小浣熊,保爷回头正好瞧见,登时笑的前仰后合。
那青公子却仍是低着头,看都没往男孩身上看一眼。
车马行老板小心翼翼的赶了辆马车过来,很是惊奇的发现,刚才还火冒三丈的保爷这会儿子竟是笑逐颜开,虽不知道为什么,却也长出了口气:
这□的阉狗果然难伺候!
又一想也是,下面那活儿可是这男人的命根子,这些不男不女的玩意儿连命根子都没了,也就剩其他方面拿乔这条路了!
恭恭敬敬的送保爷等三人上了车,车马行老板直起腰来,鄙夷的吐了口唾沫:“两只阉狗,还是一对儿腌臜兔儿爷,我呸!什么玩意儿!”说完又迈着八字步回了店里,那鸭子般摇摇摆摆的背影,竟有些官老爷的味儿道。
男孩儿正是乔装后的霁云。
霁云也没想到,事情竟会这么巧。
离开舞阳郡后,霁云一路打听着一路往佢里而去,毕竟人小力单,竟是足足走了一二十天之久,等到了佢里时,早就是衣衫破旧骨瘦如柴,竟是不用打扮,就是小叫花子了。
也因此,很快就和李虎——也就是那个稍大些的男孩——他们混到了一起。
这世上最常见的就是这些蓬头垢面的讨饭娃儿,多一个或是少一个,自然也就完全没人在意。
讨饭上霁云却是不在行,可霁云会做饭,经常能把小伙伴们讨来的东西做成香喷喷的一锅,甚至偶尔还会钓条鱼帮他们加餐,竟是很快的就和亲兄弟一般了。
只是来佢里好多天了,纵使霁云多方探访,却没找到一点儿有关金矿的消息。
直到霁云发现那个车马行。
这佢里小镇再往里走就是崇山峻岭,车也好,马也罢,应该都是不太实用的。而那家车马行看着生意却是兴隆的紧,而且自己也溜进去瞧过,里面的马匹个个膘肥体壮,竟然匹匹都是少见的良驹!
昨日,李虎更是凑巧听见那车马行老板开口闭口阉狗阉狗的骂个不停。
李虎不懂什么是阉狗,回来就当笑话讲给霁云听,霁云当时就大喜过望:
李虎不明白,自己可是清楚,那所谓阉狗,不就是太监吗!
果然,今日车马行就来了些子陌生人。霁云悄悄观察了下,为首的那白面无须男子,说话声音又奸又细,明显就是个太监!毫无疑问,这世上能使唤的上太监的人,必然是皇家人。
微一思索,便叫过李虎安排了一番。原想着能有机会结识太子的人就好,却没想到竟得以跟着去金矿上!
至于说那鲍林,自己和李虎别说见过,却是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的!只是这保爷既然自己要认定是他做的,也就只好随他了!
原以为要服侍的人是那什么保爷——后来霁云也知道了,这保爷,竟然就是太子东宫的大太监王保——却没想到竟然是这神秘的青公子。
而且这保爷的态度也委实有些奇怪,说他怕青公子吧,神情里却又有些鄙夷,好像还有些说不出来的轻薄……
车走了个把时辰,终于停了下来。
霁云先跳下车,然后乖乖的绕到另一边去扶青公子。
青公子倒也没有拿乔,伸手搭上霁云的肩,衣袖下露出一截皓腕,竟是如玉石般瓷白的颜色,分明是男人的手掌,却十指纤细,掌形修长。
不知该生成什么模样,才配得上这样一双手?
王保瞟了一眼神情微有些呆滞的霁云,这还是青公子的手,若是再瞧见那张脸,还有那令人销魂无比的□……
嘴角缓缓泛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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