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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06年读书选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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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新中国成立后集中力量搞建设,使当时人们的消费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提倡“缝缝补补又三年”,勤俭节约,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真正的韦伯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而非主流经济学家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当然,这里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问题是,党和国家提倡“勒紧裤腰带搞建设”,在管理上,同样表现出了一种高超的领导艺术,首先从意识形态上树立了“劳动光荣”、“节俭是美德”的主导地位,有意识地营造了与低消费相应的消费文化,建构出了一种与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关于消费的新理念,使人们并不以节俭朴素为耻,而是引以为荣,其次,在这一时期,国家在从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上将高积累、低消费作为一种主导的发展战略的同时,也从制度安排上设计了一整套的福利制度,比如农村合作医疗、低廉的教育等,最大可能地降低老百姓的风险,并降低他们的开支。从而最终使新中国一跃而为世界第六大工业国,新中国所取得的这一成就与马克思所赞扬的早期西方工业文明相比并不逊色。 

  但正如前面提到的,当代西方的发展进入了以消费主义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在某种意义上,当代西方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之后的问题,而现阶段的中国仍然面临着发展之初的问题,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消费主义的命题,这在当前主导中国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的西方现代经济学以及轻型化的产业结构中都有明显的体现,这也是吴敬琏先生主张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在笔者看来,当代中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发展主义与消费主义的二元悖论,所有对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争论都是对这个二元悖论的回应和把握,当然,所有的主张和观点也都要在发展主义与消费主义共存这一困境之中得到检验,吴先生的主张同样也不例外,没有谁的主张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因为发展主义与消费主义的悖论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返回目录阅读杜老
                                                    □朱 玲《读书》2006年第2期
 
   刚收到杜老的回忆录《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这本书叙述了作者自解放前夕开始参与农村重大政策研究和决策的经历。全书围绕着诸如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济改革等剧烈的社会经济变迁展开,因而既浓缩了厚重的历史,又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读起来令人感到惊心动魄,感受到作者的深刻。“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孤立的问题,它与整个国家发展战略选择以及当时所处的国际、国内的历史条件都是紧密相关的。因此,要想了解、认识、分析我国长期以来在农业政策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就必须把它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215—216页) 

  有关类似的文献,往往是“正确”与“错误”双方代表人物之间的战斗记录。但杜老娓娓道来的历史既有生动的群体人物,又有各种行为产生的复杂原因和往往出人意料的结果,因此读来感到实在、熟悉、亲近,而且令人顿悟,在中国这样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大国实行制度变革是何其艰难,我们每前进一步又曾付出过怎样沉重的代价。 

  农地制度变迁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一方面是因为土地乃农村绝大多数人口的生存保障,土地制度构成农村社会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他本人的命运曾与农地制度变革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一九四七年,他随刘邓大军南下,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后改组为华中局,一九四九年底改称中南局)秘书长,后来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杜老参与的农村制度的变革就由此开始。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总政策是建立民主统一战线,因此既不提消灭地主,也不分配土地,只是减租减息,实行累进制税收。根据地政权由三分之一共产党员、三分之二非党人士、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组成,当时还提出“保障人权”的口号,不准乱打、乱捕、乱杀,并要建立法律秩序。抗战胜利后,党中央决定在根据地实行土改,允许群众无偿没收地主土地,但是要严格保护中农、照顾工商业者、富农、小土地出租者、民主人士,并给地主留下土地,给生活出路,不准扫地出门。在一九四六年,中共中央曾打算征购地主土地,但最终选择了没收政策。 

  为什么中央会选择上述土地政策和土改方式?从书中看,与中南区土改方案的思路一致。那时他与邓子恢、李雪峰一起商定了一个在新解放区实行三阶段土改的办法。这个办法既得到时任华中局第一书记的林彪的认可,又获得毛泽东的称道,最终还通过中央文件形式推广到全国。杜老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既是一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一场政治变革的阶级斗争。这不仅是抗战胜利后土地政策变化的立足点,也是土改方式的认识基础:土改第一阶段,清匪反霸,从政治上对过去的宗法社会恶势力给予打击。第二阶段,分田地并发动群众搞诉苦斗争。这一行动意在打破地主对土地的垄断,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形象地说就是“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也正是在广大农民群众出兵、出公粮、出义务劳动的支持下,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才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第三阶段,土改复查与组织建设。经过这样三个阶段,方可实现发动群众推翻乡村旧秩序和重组基层的目的。 

  五十多年后回顾这段历史,杜老依然激情满怀,然而他也没有避讳土改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例如消灭富农和侵犯中农,以及没有严格依法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特别是在晋绥根据地土改中,不但有剥夺中农的现象,而且还出现几天就打死一批基层干部的情况。其原因,一是起因于刘少奇一九四七年领导召开的土地会议,会议认为当时的土改工作不彻底,没有满足贫雇农要求,因此要纯洁干部队伍;二是部分群众怕变天怕报复,故而对被剥夺者不斗则已,斗则斗死。此时陈赓巧遇一些逃亡地主,了解了他们诉说的情况后,便写报告向毛泽东提建议,于是有了毛主席和任弼时出报告纠偏的结果。土改中的故事告诉我们,“多数的暴政”是怎样形成的。那么对制度变革中的“过火”行为该如何防止呢?杜老坦言,那就是在放手发动群众和遵守法制之间很难把握分寸。 

  一九五二年底,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邓子恢被任命为部长兼国务院农办主任,杜老任秘书长兼农办副主任。在他们进京向毛泽东报到时,毛主席即明确交代,农工部的主要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对于此后三年里决策层当中有关农业合作化的争论,凡是读过《毛泽东选集》和中国当代史的人想必都已耳熟能详,邓子恢和他领导的农工部由于坚持稳步发展互助合作,被不点名地挖苦为像小脚女人走路。如今实践已经检验出谁是谁非,故而这里对合作化过程不再赘述。杜老的叙述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平平静静地回忆出来的诸多细节,因为那恰恰是读者可以用来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材料,在此列举一二。 

  其一,解放战争胜利前后,决策机制尚未高度集中,尤其是那些功勋卓著的资深革命家,更是绝少权威崇拜,多半能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在决策过程中畅所欲言。遗憾的是,这种民主决策成分随着一次次提升到阶级斗争层面的强制性大批判而逐渐减少,以至于最终出现高层决策一言堂的局面。杜老反复提到的邓子恢可能不为当代读者所熟悉,因此他对这位忠厚长者的描述读来尤为传神:“从五十年代开始,很多人习惯打听毛说了什么话,有什么指示,一字不漏地记下来传达。邓子恢却连个完整的记录都没有,只是大致记几句话,但能抓住要义。思想上无私无畏,肚子里有话就说,少有保留。”这种个性在与毛泽东意见相左时,很容易激起后者的逆反心理。因此我们看到,毛主席在召开七届六中全会(一九五五年十月)之前就为会议定了调子:“看来像邓子恢这种思想,靠他自己转不过来,要用‘大炮轰’。”事情的结果自然是中央全会上意见一面倒,会议结束后全国掀起合作化高潮,三年时间完成了原定十五年的计划。与此案例相似的是彭德怀的遭遇,他在七届六中全会上也为自己在合作化运动中的反冒进态度做了检讨。不少文章在提到彭德怀与毛泽东有关农业制度的分歧时,往往都浓墨重彩地描述种种偶然因素,惋惜地认为作为国防部长的彭德怀本可能不在农业问题上栽跟头。读到此,不经意间使我们看到了彭德怀悲剧命运的某种必然性。他忆起一九三九年随彭德怀去河北,一路上彭提到“中国的民主制度还没有搞起来,所以应当提倡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将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也不能不讲民主和自由,我们不能让资产阶级把这个旗帜夺过去。民主、自由是公民的权利,无产阶级专政当然要保护这种权利”(72—73页)。在延安整风中,彭德怀为这种当时看来似乎超前的政治理念受到批评;在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上,他由于不赞成大跃进的做法令毛泽东深为不满,以至于毛泽东将他们之间的认识分歧归结为争夺领导权的问题,即使他一再做检讨,也未能避免更大的不幸。 

  其二,把认识分歧政治化、简单化的倾向在高层决策过程中已经出现,而且由于上行下效迅速蔓延到基层。杜老列举的事例形象地显示出这一点:在一九五一年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上,作家赵树理因熟悉农村生活应邀参加。他向主持会议的陈伯达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和互助组。两人分别讲山西话和福建话,互相听不懂。当陈弄清赵的看法时就说:“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一九五三年,杜老与时任农工部副部长的陈伯达发生争论,陈一不高兴又开始扣帽子,认为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马克思说过共产党取得政权后需要组织农业生产大军,而杜却强调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这是违背马克思主义,不尊重马克思。邓子恢知道了这场争论便明确表态:“哎,陈伯达,书呆子气!”毛泽东则批评邓:“我给你派了个‘马克思’(指陈),你都不懂得用他!”这些如今看起来妙趣横生的故事,在当时却是政治空气逐渐紧张的信号。与此相对应,用政治帽子压制不同观念的做法,与强制农民组织合作社的行政手段相交织,在乡土社会中戏剧性地表现出来。例如河北某些村干部在街上摆两张桌子,分别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让群众选择,谁要走社会主义就在桌上签名入社。同时还强调,“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这种以政治标签威胁个人选择自由的情形,在此后的历史事件中也不鲜见。问题是在当时,农民的选择关系到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和与此相关联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然而他们最终却未能自主选择生存方式,从而也难以选择自己未来数十年的命运。如此看来,农民作为一个群体所具有的政治权力,尚不足以对政府的权力和高层决策群体的意志产生任何有效制衡。
    其三,中国共产党的高层决策者们刚从指挥作战转向执政,即使曾经接触过根据地经济的人,也依然欠缺制定全国性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经验。况且当时信息收集和传递系统原本就不发达,经济管理政治化的倾向又开始催生信息瞒报和造假的弊病,这就使农业合作化方案的提出,更多的是依据个人的理念、实感和观察到的现象,而非尽可能充分反映实际情况的信息;方案的选择和检验标准也更多地来自于其本身由以形成的理论和领袖的偏好,而非来自实践。这种状况不仅直接造成合作化运动对广大农民的伤害,而且也为日后与大跃进相关联的饥荒和与“文革”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衰退埋下了悲剧的种子。从杜老的回忆中可以看到,原定十至十五年实现合作化的设想,主要是参照苏联的经验。后来毛主席提出一九五五年成立一百三十万个合作社,也是出于自上而下摊派数字的考虑。事实上,“不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子恢和中央农工部,提出的规划都带有某种任意性;都是按农村社会主义最终格局就是全面集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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