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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极品少爷-第3部分

小说: 极品少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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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白轩逸过完自己的生日,早早的翻身起床,穿着白色劲装,照着镜子,见得两条剑眉,一双星目,英姿勃勃,微微一笑,嘴角抵达一个刚刚好的弧度,好一副帅气的模样。

几丝太阳的光辉透过窗户,钻了进来,正好照耀着白轩逸半边脸,气场缓缓的形成,这就是传说中无与伦比的帅者之气。

白轩逸出了房间,到达了庭院中,那一笑,果真是诱惑各式各样……清纯的……风骚的……萝莉的……御姐……美女的无赖笑容,令那在凌云山庄扫地的老太婆……大阿姨……七八岁的小丫鬟……都纷纷双目中射出星星,这不能说白轩逸不帅,只能说,因为秦灵儿的缘故,凌云山庄凡是与紫色能挂上边的女人,都被她赶出了山庄,怕又出现白凌云的绯闻之类的。

白家三少爷要出山了!

正待白轩逸的思想进入了忘我境界之时,一个身穿布衣布裤下人到来,一脸媚笑,道:“三少爷,庄主叫我传唤您过去呐。”

白轩逸被打断了思维,甚是不爽,不由的哼了一声,摆了摆手,道:“知道了!”

下人见得白轩逸脸色不好,不晓得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本来想趁着这大方的三少爷下山高兴之时,讨点赏钱,现在倒不敢放肆了,急忙的退却了。

白轩逸走入了大厅内,笑容淡淡,见得高坐在檀木所做的椅子上的白凌云与秦灵儿,急忙的深施一礼,唱一诺,且道:“不知道老爷子与娘亲叫来我做什么?”

白凌云喝了一口茶水,笑了笑,道:“轩逸啊,你这次要出山,为爹甚是不舍,两个儿子都已经走了,你要是在走了,唉……我这庄内就没人热闹了。”

白轩逸摇头道:“爹,你别整的自己和诗人一样,整日里多愁善感的,时不时就来个无病呻吟嘛的,你就不能乐观些?想想你儿子我,日后定然会给你娶来一堆堆儿媳妇,给你多生点孙子,你就天天忙活着抱孙子吧。”

白凌云把茶放下,发誓再也不喝茶了,每一次喝茶,都被白轩逸给气的吐出来,这茶水根本没法喝了。

白凌云看着自己的小儿子,约莫半晌,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道:“儿子啊,算了,我也不跟你多说了,你这次下山,一路小心,江湖中险恶多端,用不用爹给造一下声势?就说凌云山庄的三少爷下山了,让他们好好的欢迎你,防备那些小辈们那些人惹到你啊?”

“算了算了,爹啊,我下山并没有太大的追求,不想向大哥二哥那样拼搏一番,只想做一个采花贼,逍遥一世,名声之类的,我看是不适合我的。”白轩逸拒绝道。

白凌云继续道:“好吧,那就依你吧,对了,我山庄内的奇人异士挺多了,用不用带着点百名侍卫,你这一走啊,为爹甚是担心,带着点侍卫呢,你只需要呼喝一声,他们便替你打去了,多省心啊,都不用自己动手的。”

白轩逸苦笑道:“爹啊,我不是去找人抢地盘,搞这么多人,人要吃,马要喂,还要管制他们,太麻烦了,太麻烦了,不干不干。”

“嗯,我儿爱逍遥。”秦灵儿在旁道:“既然这样,就让你爹随便给你点内丹吃吧。”

白凌云点头,从怀中拿出三颗内丹,道:“我这里有一颗内丹,第一颗,吃下去之后,是万毒不侵,世间任何毒到你体内,都可以化为无形。”

“第二颗内丹,是可以助你增长百年的功力,第三颗内丹,你要记住,这棵内丹不能随意使用,乃是救人的圣药,具有起死回生的功效,这三颗内丹,都是我千辛万苦从蓬莱岛所盗取而来的,你且要千万记得其中的珍贵之处。”

白轩逸拿着三颗内丹,吃掉了解毒丹与内功丹,将剩下的一颗救人丹留在了怀中,道:“还有什么吩咐没?”

白凌云又拿出了二百颗黑色弹丸,道:“这是霹雳门的所研制的爆炸弹,霹雳门专门负责我们凌云山庄过年的炮竹,今日研究出点威力大的,特来进献,反正都说这玩意能把方圆十丈的东西皆是炸毁,我看是无用的破玩意,你施展轻功一步能跨跃二十丈,这玩意根本炸不到你。”

白轩逸收了,道:“还有什么吩咐没?”

白凌云又道:“我这里有一件天蚕所制造的天蚕衣,能防护世间任何兵器,是你爹我当年的风流,让天下第一仙子倾心,所赠予的,今日一并赠予你吧。”

“嗯?爹还有这风流史?”白轩逸顿时大感兴趣,远远比那天蚕衣要感兴趣的多。

秦灵儿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拿白眼一翻,瞪了白凌云一眼,白凌云立即哑巴了。

过了一会儿,白凌云才恢复点阳气,重新摆出父亲的威严,道:“嗯……嗯……此事休要再提吧,你拿了这天蚕衣,另外我还有些东西要给你。”

白轩逸面色一苦,肩膀一塌,道:“还有啊!”

白凌云面色肃然,郑重道:“当然,这次是宝物,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宝物,你别着急,你两位哥哥走的时候,可都是几辆马车的东西,我知道你喜欢逍遥,才给你准备的少了点的。”

白轩逸两眼放光,道:“那是什么宝物,拿出来瞧瞧?”

白凌云嘿嘿一笑,道:“你娘给你亲手缝制的十双鞋垫,十双布鞋,十双袜子,十件内衣等等……!”

白轩逸见得桌子上已经放满了娘亲所做的东西,不由的纳闷问道:“爹啊,娘亲做的有什么特殊属性没啊?比如说,穿上能够像道士那般,御剑而飞之类的?”

白凌云郑重的点了点头,道:“当然有,这里面有你娘亲缝制之时,被针所扎破流下的鲜血,有一个慈母对儿子要离走的思念之情,包含着伟大的母爱!”

白轩逸一听,不由的大为感动,急忙的跪在了地上,嘭嘭嘭的磕起了响头,道:“感谢父亲,感谢母亲养我这么大,孩子不孝,不能常伴你二老身边,是孩子的错,孩子对不起你们。”

“不过你二老尽管放心,孩子一定会为您二老在江湖上争光的,肯定会帮你们二老娶一大帮儿媳妇的,那个后山的不是有几栋对外出租的别墅么?你们就别出租了,给我留下吧,日后一定会住满儿媳妇的。”

“另外,你们要记得给我在后山空地面前,盖起几栋高楼,要那个一间是一间的,对了,就是只要卧室的那种,放心吧,肯定也会住满儿媳妇的。”

“还有,我们借给我舅舅他们家的陕西房宅,也该收了回来了,不是我说你们二老,你们也太不会做人了,我舅舅是当今宰相的儿子啊,朝中大员啊,房子有很多啊,哪里住的到咱们的房子,所以也一并收回来,给我留着,日后住满儿媳妇,还有……”

白凌云与秦灵儿二人心中一听白轩逸刚说时的话,心中微微升起了些感动,尔后越听越不是个味,俗话说,人三句话不离本行,估计这人就真离不开了,就像白轩逸,每一句话都有女人或多或少的有点挂边,确实有做采花贼的潜质,如果不做,那真是暴殄天物了。

“停……停……停。”白凌云急忙打断了白轩逸的话。

白轩逸被打断自己的人生伟大的蓝图,不由的心中不悦:“停什么?爹,你真应该读点书了,别痴迷武功,礼貌书就有一则标注的明明白白:打断别人说话,是不礼貌的行为,你知道么?再说了,爹,我这是听闻娘亲为我缝制的衣服感动的所说出的感慨,你再让我说两句。”

白凌云苦笑道:“得得,你别说了,你千万别说了,儿子,算是你老爹我服了你了,你感激走吧。”

“噢!那没问题,为了这伟大的蓝图梦想,我必须要下山开始人生中的第一件事情,找妹妹,来打破我这处子真身!”白轩逸一声吼叫,高兴的拿起犹如小山那般的包裹,兴冲冲的下山去了。

…………

白三少下山了,采花贼下山了,白轩逸下山了。

不……不……这些话根本就不全面,应该说,十恶不赦的禽兽采花贼白三少白轩逸下山了!!!

大户人家下山,哪个不是马车坐着,美妾抱着,带着大批侍卫,而白轩逸并非这般,只有孤身一人下山,用句他的话来说便是:人要吃,马要喂,太麻烦了。

其中江湖人士,起码要买匹马来骑骑不是么?可白轩逸只是步行,骑马干什么?自己的轻功老爷子说了,能够日行千里,千里良骏才赶得上,那玩意太贵了,还要精心喂养,时刻防止宵小之辈偷取,也太麻烦了。

山上的野草纵横,此时已经深秋,大片大片的菊花盛开,粉嫩嫩的一片,好似那…………好似那大姑娘的…………(无耻的隐喻两个字)

白轩逸高兴的唱着歌,道:“人生如此,逍遥来,逍遥去,不带走一片一物,及时享受才是真。”

白轩逸狼嚎着道:“美女们都等着我吧,我白三少来了,我采花贼来了。”

当采花贼必须要具备很多条件,第一,人长的要帅!第二,轻功好,才能飞来飞去,不被人捉到!第三,要有钱!第四,要懂得古诗一类的无病呻吟,学的点风雅的东西!第五,也是最主要的,必须那话要厉害。

即便没有前四的条件,也必须具备第五这个条件,俗话说:一大遮百丑!就是这般道理。

一旦具备这些条件,恭喜你,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采花贼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非常非常适合你了。

人不风流枉少年(十六)

白轩逸具备所有的条件,人长的帅,身上带着老爹给的百万金票,百万银票,轻功好,由于前世的关系,懂得现代没有的古诗一类的,可以勾搭任何人。

至于那最关重要的,更不必说,白凌云是什么人?年轻时就是一个风流浪子,专门研制了一种内功,名曰‘坚持’,这‘坚持’的内功,自然让这白轩逸给偷学到了。

对,没错,是偷学的,白凌云不教给白轩逸这等内功,就是怕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太厉害了,遭到江湖中人的追杀,可是白轩逸是何等人也?!乃是一个贱人,你不教就偷听墙角去,日日夜夜的偷听,时间一常,就摸到了点规律,所以就无师自通了。

总而言之,现在的白轩逸,是一个极品采花贼。

白轩逸沿着山道开始走,走了约莫半晌,都未走到山下,不由的心中无聊,取出了白凌云给予的二百颗霹雳弹,放在手中,运息一点内功,屈指一弹,落到远方的地面上。

轰隆一声巨响,见得一朵蘑菇云缓缓升起,方圆十丈之地的花草皆是毁坏,约莫过了半,才停歇了这爆炸的余波。

白轩逸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被震得一阵发麻,跑了几步,到了近前,看到爆炸所留下一个方圆十丈的大坑,不由的感叹道:“这玩意都能相比手雷弹了,以后要问问爹这霹雳门在哪里,一定去拜访拜访。”

白轩逸又摸了摸怀中的一百九十九颗霹雳弹,不由的心中打鼓,这玩意放在身上,太不安全了,索性就庆祝自己受了十八年苦,终于下山,当鞭炮放了得了。

轰隆轰隆震响不断,白轩逸每一步离走,都在地上留下一个大坑,不多一会儿,就将霹雳弹都放进了,尔后摇摇头,感觉这玩意不禁放,都没过瘾,就没了,开始急速奔跑,朝着黑云城而去。

白轩逸十八岁之时,左右腿,各绑着五百斤的铅块练功,此时没有了铅块,一身轻松无比,能够跃起达到十丈高度,奔跑一步二十丈,日行千里,到并非是假话。

一身百年的功力在身,运入到脚上,跑上十天十夜,白轩逸都坚持的住。

白轩逸跑啊跑,跑了半日光景,终于抵达了第一站,黑云城。

由于大秦帝国属于关外,治安极差,江湖中人比比皆是,再兼得这时的商鞅未出世,自然没有法一说,杀人者没有什么严厉的制裁,不是你报仇,就是我报仇。

只见的两个人各持一把刀剑,大呼小叫着生死搏斗,各自咬破了食指,签下了生死状,那随身带着印章的还盖了个印,朝着各位看热闹的拱了攻手,道:“算是各位帮我们做个见证。”

看热闹的满脸红晕,大吼着:“没问题。”

于是二人便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场中纷乱不堪,刀光剑影,来回的上窜下跳,杀成了一团,不一会的工夫,其中一人便击毙了一人,死人躺在地上,鲜血流满了地上,活人得意洋洋的走到了近前,呸了一口唾沫,正待这时,死人忽然动弹,拿起手中的剑刺了活人的胸膛,尔后咯咯的笑,之后二人便一块死翘翘了。

两个年轻人为了临近一个村花,而最终动了手,你拿一把剑,我拿一把刀,相互间招呼来招呼去,最终剑刺死了刀,不过刀也斩落了剑的一只肩膀,村花一见剑没有了肩膀,面对剑的追求,犹如骄傲的孔雀,扬长而去,路过白轩逸,抛了几个媚眼,谁晓得白轩逸并不理睬,不由的在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哼哼着离去。

白轩逸到达了第一站,黑云城,就看到了这般光景,不由的目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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