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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极品少爷-第13部分

小说: 极品少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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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你听谁说的?”白风敲了白轩逸的脑袋一下,骂道。

白轩逸眨了眨眼睛,道:“听娘说的。”

万花丛中过(二十一)

白风无语,道:“呃……你当我没说过……公主的事情咱们先放一放,咱们的外公,当朝的宰相大人,秦仁,要在一个月做寿,这件事情,你别耽搁了。”

白轩逸皱了皱眉头,想起小时候那个来自己的家特别干瘦干瘦的老头子,总是一脸笑眯眯的喜欢进入凌云山庄的藏宝库,观赏一下,便用最低级的偷盗手法,噻进袖子中,尔后等到两袖筒都塞满了之后,便去将那金块块,裤裆里也多噻进几块,搞的那裤衩沉甸甸的,不知道的人一看,以为这家伙老当益壮呢!

很明显,白轩逸的外公爱财!

并且喜欢黄橙橙,白花花拿上好的龅牙也咬不动的金银财宝。

说句实话,白轩逸不想跟外公去打交待,因为这家伙,从小就在小白轩逸身上,套了不少钱出来,他是不放过一丝一毫任何赚钱的机会,并且是属于那种拿钱不干人事的老头子。

究竟这老头子如何当上的秦国的宰相,白轩逸以前问过白凌云,总知老爹就一脸崇拜的说道:“他早先只是一个平民,只不过,一时好心,早先施舍给当今的国君一块馒头,才犹如火箭那般窜升而起,一举成为了朝中的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与帝国的另外一人‘吕不韦’两人,共同的掌管着秦国的上下。”

吕不韦那小子白轩逸听说过,是嬴政始皇的亲爹,与国君夫人有染…………

老头子虽是当朝的宰相,可是却只有一个夫人,嗜好是金银财宝。

做寿的话,肯定要大肆搜刮钱财这玩意,白轩逸现在还要去享受,去给老头子做寿的话,便又成为了穷人了。

白轩逸面色一苦,道:“老大,能不能不去了?”

白风果断拒绝道:“不能,这是必须要去的!你小子必然要去!我们哥三个如果有一个不去,惹怒了他老人家,铁定是落得一个山庄内,人死的结局!”

万花丛中过(二十二)

白轩逸掏出那金银票,眨了眨眼睛,看了看,暗道:“看来必须要花钱了,在去洛阳的城中,一定要把这钱给全部的花光光了。”

白风哪里会不知道自家兄弟打的什么鬼主意,道:“那二百万金票,其实也不是给你的,是给外公做寿的寿钱,只有一百万两银票,你拿着去花吧。”

“我靠,咱们家又不是开铸金炉的,给他个死老头子那么多干什么?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这二百万金票还不算是精神补偿费,来来来,你在接我一掌,化天掌!”白轩逸一声大喝道。

…………

白诗韵被白风带回山庄内去了,白风要禀报一下白凌云,替白轩逸擦一擦屁股,将那山寨头子乔大爷的闺女乔笙寒给娶回山庄内。

而白轩逸,已经赶往洛阳城去了。

不过再去洛阳的时候,他准备先上一趟浩达诚,在浩达诚内,把皇甫雪影与上官莺儿两朵秀丽的小花给踩到手。

白轩逸一路上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开始施展那老爷子所说的绝顶轻功,日行千里之遥。

大步一踏,便是三十丈的距离,身轻如燕,在房顶上跳跃奔跑,在树林中跳跃而飞。

在这其间,白轩逸专门找了一个武器店,打造了一把五火七禽扇,仿冒品!又涂上了点狗血,随手揣进了怀中,准备一路上拿二哥白雨的名号骗人。

他本来是想拿白风的名号骗人的,奈何随手带着把剑,他嫌沉重,不由的扇子来的潇洒倜傥。

连续的赶了五天的路程,才终于抵达了浩达诚。

白轩逸在浩达诚内找了一家最大的客栈,见得这客栈占据数亩之地,总共是五层,下面三层,是用来宾客吃饭的,顶上两层,则是宾客休息的地方。

白轩逸进入里面,那店小二用眼微微一瞧,便没有搭理他,似乎白轩逸已然经过了哆啦A梦的神奇玩意,变成了一个透明人了。

万花丛中过(二十三)

却是白轩逸这一路行来,风尘仆仆,由于要急着去找皇甫雪影与上官莺儿,怕她们二位美女已然离去,所以这一路上,蓬头污面的,脸也没洗,牙更没唰,身上的白衣,都已经遍布起了灰尘,怎能不让人家店小二当他是透明人。

白轩逸心中不爽,大咧咧的找了一个桌子,就坐了下来,翘着二郎腿,从怀中掏出了五火七禽扇,‘啪’的一声,犹如惊堂木拍击那般,扔在了桌上。

白轩逸大声道:“小二,来酒,来菜,晚了一步的话,我拆了你这店!”

“呦呦……呦!”店小二阴阳怪气的道:“客官想拆了我这店么?你也不打听一下,我这店背后谁来掌管,可是赫赫有名的三大世家当中的皇甫世家,别说是你个小瘪三,就是洛阳城内的当官的,都不敢放出此话。”

正说着,陡然间从内堂窜出来数十个大汉,个个昂然七尺的身高,腰粗脖子粗,看模样,不是打手就是火夫级别的,并且他们皆是一身黑色劲装,仿佛就在脸上写着‘我是打手,专门揍人的类型’!

白轩逸没动,轻轻的拿着扇子拍打着桌子,道:“小二,你可知晓我是谁?”

“你是谁?你就是一个乳毛未干的毛头小子。”店小二嗤笑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店掌柜似乎瞧得那把扇子颇为熟悉,皱了皱思索了一下儿,尔后面色一惊,急忙的朝着白轩逸躬身道:“在下有眼不识凌云山庄二公子,还望恕罪。”说着,朝着那店小儿狠狠的打了一巴掌,‘啪’的一声,登时肿起来老大一块,道:“还不快磕头认错?”

白家二公子?白雨,天下第一侠士?!一瞬间,无数个响亮的名号钻进了店小二的那颗脑袋当中,扑腾一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不断的磕起头来,道:“不知道是白二少到了,恕罪恕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就饶了小的吧。”

万花丛中过(二十四)

白轩逸不禁暗爽,这白雨的一把破扇子就在江湖上有此名号,果真人千万别出名,出名马桶都值钱啊。

不过,白轩逸虽然不是小肚鸡肠之人,但也算不上心胸宽广,撑船?!别扯蛋了,能撑个西瓜就不赖,还他妈撑船?!你别指望这一个像白轩逸这样无耻败家的玩意能撑船起来。

白轩逸冷冷的一看店掌柜,道:“刚刚他说我乳毛未干?不给我解释,就想这样完了么?”

店掌柜面色一变,看了店小二一眼,喝道:“伸出你的舌头来。”

店小二不明所以,伸出了舌头。

那店掌柜出手甚快,从一个宾客的那里抽出了一柄剑,当着白轩逸的面,就咔嚓一下,切断了店小二的舌头。

“呜呜呜呜呜!”店小二捂着嘴,满面痛苦,疼的在地上不断的打滚。

“拖下去。”这店小二其实是店掌柜的徒弟,为人处世甚是圆滑,同样也甚是得店掌柜的喜爱,本想将他好生培育一番,接替自己的班,奈何这次瞎了眼,没有瞧出了五火七禽扇,割掉一个舌头都是轻的,如若此时不果断点,白雨大侠一时间心情不好,要了他的命都可能。

当然,这店掌柜自认为眼神好,其实这眼神在白轩逸的眼中,也是不怎么样的。

白家的三位少爷,其实各有特点,比如说那白风,便是冷酷,从不来喜言,在白轩逸的面前是个例外罢了,自家兄弟在摆着一张臭脸?早让白轩逸给拿化天掌给化那里了。

白家的二少爷,白雨就是平淡,虽有名,可是总是淡然的在江湖当中漂泊,并不是来这里装大爷,要区分白雨,其实很好区分的。

至于白家三少爷?白轩逸?!算了,咱们别说那个牲口了,反正这牲口,除了装X以外,吃喝嫖几乎都占全了,赌博这玩意,并不是他不想玩,而是那时大秦帝国只有‘翻大头’,就是一张铜钱,翻正面反面来压钱,太过单调了,所以他没碰,吸毒?!海洛因目前还没有出生,不提不提了!

万花丛中过(二十五)

“妈的,这名声是他妈的好啊,走到哪里,都是让人尊敬,嗯嗯,要不我也去弄一个大侠的名声去?这样是不是就能够泡美女的时候,事半功倍了?!”

白轩逸暗自想着,想了一会儿,又摇了摇头,大哥二哥二人整整赤手空拳的拼搏了好几年的江湖,才打下天下第一的名号,这名号,想要打下,不易啊,浪费自己好几年泡美女的青春。

白轩逸考虑了一番,暗道:“名声这玩意,借助大哥二哥的就好了,自己毕竟有这先天优势呢,不利用白不利用。”

白轩逸是一个混蛋,对于别人指责他是二世祖也好,指责他不务正业也好,他都无所谓,谁让白轩逸上辈子被雷神那个孙子给劈死了呢,这一切都是注定他给享受的,人活一世,不趁早风流,难不成等老了,被人骂做老不正经的啊!

白轩逸在店掌柜的引领下,径直的走到了四楼,走进了一间足足有百平方米大的屋子。

檀木所做的屏风,梨木所做的桌椅,老虎皮当作地毯来铺在了地上,那床蒙上了一层天蓝色的帘子罩,推开窗户,就可以看到外面郁郁葱葱的花园,眺望远方,却又可以看到全镇的景观。

白轩逸甚是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就这间了,你下去吧,酒菜端上来吧。”

店掌柜恭敬的哈腰,道:“是!”

白轩逸躺在床上,快哉快哉的等着酒菜上桌,仅仅是一会儿,酒菜上桌子,猩猩唇,鸭子肘,一系列的菜肴上桌,店掌柜笑眯眯道:“客官慢用,这是珍藏二十年的女儿红,客官慢用。”

白轩逸点了点头,大吃大喝了起来。

白轩逸吃饱喝足之后,拍了拍肚子,不由的觉得心中舒爽万分。

白轩逸拿出了假冒的五火七禽扇,摇了一摇,哗啦啦的铁片子抖动,才好不容易的张开,对着自己忽闪了两下,感觉还算良好,就朝着楼下走去,乃是去逛街了。

万花丛中过(二十六)

其实对于男人来说,没有一个喜欢逛街的,可是白轩逸不一样,一个从地球穿越到大秦国的人,无论走到哪里,他看着都是新鲜好玩的,对于这个逛街,当然总是高高兴兴的。

白轩逸逛街去了,由于此诚已经临近了洛阳都城只有三千里的路程,所以这方的百姓安居乐业,在这当中随身携带刀剑跑江湖的已然不多,白轩逸在大街上闲逛了起来。

绕过了几条街道,见得古色古香的秦国的房舍,秦国的少女,陡然间听到了一阵嘈杂的声音,白轩逸目光顺着游走了过去,见得一个空地,被数圈人给围了个严严实实。

“好!”人群当中发出一连串的喝彩声,手掌齐齐拍动。

“各位客官,我们跑江湖的,必先练就一身铁打的功夫,才能来跑,其实说白了,跑江湖不外乎就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各位客官,你们有钱的出点钱,有力的道声好就行了,下面,我们来给大家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一个婉婉燕燕的声音响起,光闻其名,就能听出是一个妙龄少女说发出的。

白轩逸来者不拒的性格当先占据了内心,三步两步,窜入到了人群中,果真见得是一个美女。

这美女一身朴素,穿着缝缝补补的衣物,那发丝,用一条绳子所扎住,小蛮腰,胸脯高耸,两条紧致浑圆的双腿,窄窄的袖衫子,伸出洁白的修长的手掌,端着一个铜盘子,饶了场中一圈。

有钱的就给点钱,没钱要脸的自然不好意思看下去了,只得离去,至于那没钱没脸的,就只得奋力的叫好,吸引更多的人来观看。

场内有一个英俊的青年,搬起一块约莫一丈来大的石头,就躺在了地上,那石头看其重量,至少达到了五百斤,众人被青年的神力所一惊,纷纷道好。

尔后那女子将盛满铜钱的铜盘放在了地上,伸手拿起了临近的铁锤,朝着青年胸口上的大石头用力的一砸。

万花丛中过(二十七)

‘轰隆’一声碎响,那大石头被铁锤撞击,猛然裂成了两半,青年从中站出,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将衣服上沾染的白风扑腾掉了,朝周围的人微微一拱手,暗示说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好!”周围的人,顿时又大叫了一声好。

白轩逸看到这里,眼珠子差点掉下来,惊吓的张着一张大嘴,那嘴巴似乎能够噻进鸡蛋那般,一愣不愣。

白轩逸被惊了,被雷劈了,倒并非那场中的青年一手胸口碎大石多么的厉害,其中即便自己不用内功,有金丝软甲相罩,来一下胸口碎大石,都能淡然无事,谈笑风生。

而是白轩逸被场中青年的相貌所惊讶了,当然也不是这青年是天下第一美男,白轩逸羡慕嫉妒之类的,而是这青年,是老二!

凌云山庄二少爷,白凌云的二儿子,使得一把五火七禽扇的天下第一侠士,竟然在这里表现胸口碎大石。

白轩逸被雷的外焦里嫩的,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莫非,二哥被人洗劫了?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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