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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放啸大汉-第156部分

小说: 放啸大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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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汉军骑士们一同共进晚宴,而对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临,荒凉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处篝火周围,都围坐着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载歌载舞,把草原的荒凉,远远驱散。他们向汉军骑士发出歌舞邀请,对方则只派出几个年轻善舞的小伙子做代表。绝大多数士兵连铠甲都没脱下,刀矛弓弩都置于脚边,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对他们的忌惮一样,他们同样也防着胡人。

在这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饮,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况并不鲜见。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见怪不怪,并不以为杵。

别一边,于次纳格盛情邀请这支汉军骑队的几个军官与他同饮共食,对方也给面子,欣然而来。

“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

“长安韩重。”

“河东刘枫、羽希。”

于次纳格对两个汉军官还是很重视的,但不明白他们怎会带三个平民过来赴宴,此时一听“长安韩重”四字,顿时恍然。长安,那是大汉王朝的都城啊,从那样的地方来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虽然看上去这小伙子憨实了些,没什么贵人气息。

刘枫、羽希同来,当然只有一个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里找一个人,而且还是天黑时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公孙覆分析之后认为,从昨日羽希所说的情况看,那个疑似邓展的灰袄人,被两个胡人挟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凑热闹,而是会避开人群。此外,这两个胡人能做到这样,必须得到左焉支部的当户于次纳格允许,至少是默许。所以,他们要找的人,最可能隐藏在于次纳格左近。

经公孙覆这么一分析,还别说,范围一下缩小了。而且,还能借着赴宴之名,名正言顺查找。

就在公孙覆、丘仲跟于次纳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饮时,羽希跟刘枫两人,借口小解,专往黑暗处潜去,不断观察篝火映红的一张张人脸。连续转悠了半个时辰,仍无发现。

刘枫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还没看到?究竟有没有?”

羽希直挠头,说不出话。

正为难时,身后传来一阵沙沙脚步声,一人从黑暗里蹙出,从那扎腰带的动作看,不难想象之前在做什么。

二人本就是小解名义出来转悠的,这老半天尿意也憋出来了。刘枫碰碰羽希,意思是咱们也放松一下?羽希没反应。刘枫扭头,却见羽希死死盯住那胡人背影,伸出手,声音从齿缝挤出:“就、是、他!”

半刻时后,公孙覆、丘仲、刘枫、羽希,及十余羽林卫出现在一个毡帐前。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毡帐,隐隐透着暗黄的光,却无半点声响,与帐外篝火边的欢快气氛格格不入,透着一股诡异。

公孙覆向侧旁一让,露出身后的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的当户一脸无奈。

公孙覆只低声说了一句:“为敌为友,只在当户一念间。”说罢不再废话,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于次纳格扯扯胡子,长吐口气,向公孙覆抱抱拳,向毡帐快步走去。

公孙覆打个手势,羽林骑士散成一个半弧,将毡帐出口包围起来。丘仲、刘枫各自拔刀,羽希搭箭拉弓。

脚步声惊声了帐内人,帐帘一动,一个警觉的声音传来:“是谁?”

于次纳格哈哈笑道:“是我。打扰屈突当户了。知道你们不便出面,给你们送来烤肉与酪浆。”

帐帘掀开,一人探头笑谢:“多谢当户贵人……”话没说完,黑暗中嗖地飞来一箭,射穿他脖子。

几乎就在那人倒下的一刻,丘仲、刘枫同时抢出,冲向毡帐。但有一人比他们更快,后发先至,抢先而入——公孙覆。

从安静平和到猝然发难,整个过程非常突然,帐子里的人都来不及反应。

公孙覆冲进帐里时,正看到帐里两个人:一个闪身躲避,一个按刀而起。

“该死的浑球!”屈突惊怒咒骂拔刀。

刀刚出鞘半截,剑光一闪,手腕与小臂脱离,却还紧紧握住刀柄。

“啊——”惨叫刚出口,剑光伸缩,没入咽喉,屈突如同被割了脖子的鸡,声音戛然而止。

屈突捂着脖子,慢慢滑坐在地,牛眼凸出,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与不甘。

公孙覆手腕一抖,收剑归鞘。这会丘仲与刘枫才刚刚冲进帐子。

那闪身躲避的灰袄人缓缓站起,赞道:“好一个公孙镇朔!这屈突也算是个狠角色,居然不是足下一合之敌。了不起,富平侯选对了人。”

刘枫盯住那灰袄人:“你不是邓展大哥,你是谁?”

那人拉下脸上的厚布,神色激动仍不失微笑:“不错,我不是邓展,我是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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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猎三千里(六)】

九月下旬,追猎小队出击一个多月来,得到最大收获解救了班行。

班行怎会出现在这里?他又是如何自救?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又在此事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事情原委要从半个月前,北迁的莫顿鞮汗部与南下的于次纳格左焉支部遭遇开始说起。

当日两部落相聚联欢,莫顿与于次纳格也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当儿,班行求见,提出一个要求,或者说,是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就是,莫顿派出一支队伍,押解班行南下,与班氏交易如果仅仅如此,莫顿是绝不会同意的。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追兵跟着?这会掉头,那不是送菜上门么?

但班行的下半段话,却令莫顿为之心动。班行说的是,不妨与左焉支部同行,也就是混入左焉支部。这样,不管路上会否遇到都护府追兵,都容易蒙混过去。而且与南迁部落同行,比起十几个人南下,这安全保障自不可日而语。

莫顿心动了,这确实是个好机会。尽快让班行与班氏联络,把部族需要的东西换回来,拖得越久越不利。于是莫顿送了一批牛羊给于次纳格,请他帮忙照应。

于次纳格也爽快答应了,这对他只有好处没坏处。别说莫顿还送了牛羊,光是押解的屈突及十几个鞮汗部牧骑,那就是一份难得的助力,可以在部落有需要时获得帮助。

于次纳格也没细问,一口答应当然,他绝对没想到,这件事的后果如此严重。

班行计得以售,心中暗喜。匈奴人或许会想当然认为汉军追兵掉头了,但邓展却坚定地告诉班行,解救他们的人一定在路上,而且,越来越近。邓展的信心,不是对汉军,而是源自对他们的公子张放的了解。哪怕这些匈奴人逃到天边,公子张放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班行早年见过张放一面,对这位即将成为班氏快婿的富平侯还是有所了解的。尤其当年张放率区区十余人,力抗数十倍之敌的事迹,在西域一直有流传。从邓展口中,也得到证实。以班行阅人之目,也断定张放一定不会放弃。

果然,不过短短几天,他们就与追猎队遭遇了。

自打一看到那支汉军骑兵,屈突就让班行将脸蒙上,时刻不离左右。手里随时都攥着一把切肉刀,一旦班行有异动,什么都不管,立刻下手。如果不是追猎队与左焉支部交易,班行还真有可能错过被救的机会。

当看到那个汉人少年羽希追羊而渐渐接近时,班行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手里有邓展的一件信物,断了一半的玉板指。当然只是为邓展保存,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用上了。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将羊递给那少年时,暗中将玉板指交给他。这样,即使这少年不认识这东西,起码也会察觉有异。可惜屈突也不是笨蛋,根本不给他们接触的机会。

就在匈奴人把羊抱走的一刹那,班行急中生智,将玉板指强喂进羊嘴里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能否被发现,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得不说,班行很幸运。如果玉板指是任何一个羽林骑士或都护府屯卒看到,不管是丢弃也好,收藏也好,反正不会把这东西与他们要解救的人联系起来。偏偏发现玉板指的,是扈卫队少年羽希,而邓展,正是少年扈卫队的教官之一。他身上的饰物,尤其是用于射箭的板指,少年们再眼熟不过。如果不是断了半截,羽希早就认出了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羽希二人发现蹊跷,立刻上报。公孙覆果断率队掉头,一天一夜,追上左焉支部。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故意扮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声称放弃追击国,返回乌垒城。

不管于次纳格愿不愿意,他都必须要接待这支汉军骑兵,然后就可以顺藤摸瓜

自家部族里藏有鞮汗部的人,明显触犯了汉军骑兵。虽然于次纳格并不相信光凭这几十人马就能灭了他一个近千人的部族,但一旦冲突,有严重损失是肯定的。不用公孙覆多说,于次纳格必然知道选择。

杀死屈突,解救班行之后,顺势擒获鞮汗部随行十二人。这些人既是俘虏,也是人质,更是向导。解决了鞮汗部的人,接下来就是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当户自认倒霉,不但将莫顿给的牛羊尽数吐出,还赔付了二十匹马及草料,作为对追猎队的隐瞒及耽误时间的赔偿。

说实话,二十匹马,于次纳格可能会觉得肉痛,但对于被欺瞒并耽搁大量时间的追猎队成员而言,连小惩罚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紧迫,耽误不起,真想把左焉支部给灭了。

眼下已解救出最重要的人质之一班行,了解了整个事件内情,又抓了十几个俘虏,目标已非常明确。时不我待,必须立刻上路,追击莫顿的鞮汗部。这左焉支部,就只能小惩大戒一番,放他们一码了。

“通过提审鞮汗部俘虏,还有达远先生推测,我们与鞮汗部的距离,当在五日左右。”公孙覆坐在一块大石上,周围是一圈追猎队主力干将。公孙覆用两块一前一后的石头,代表追鞮汗部与追猎队,然后用树枝在二者之间划了条弯曲路线。

“鞮汗人是阖族迁徙,还押解着我们几百汉民,他们的行动很慢。我们则全是骑兵,又得二十匹马可换乘及驮粮草,此消彼长之下,只要认准方位,不走岔道,必可于三日之内,追上鞮汗人,追上莫顿!”

“他娘的!终于要追上了。”丘仲狠狠吐一口唾沫,摩拳擦掌。

其余羽林锐士与都护府屯兵,莫不兴奋而激动,这一个多月餐凤露宿所遭的罪就要到头了,逮住那群王八蛋,非把他们的蛋黄挤出来不可。

“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牛羊杀掉,能带多少带多少,带不了的全部丢掉。”公孙覆丢掉树枝,腾地站起,目光如鹰,“轻骑简束,全速行进。三日之内,我要看到鞮汗人!看到莫顿!看到汉民!”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箭头通常用来指示方向,公孙覆立刻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什么方向?”

一个哨骑向前方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前方河流。”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动的痕迹,而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实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杀牲畜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一时不得要领,追猎队继续前行。

渡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现。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不同的是,这次箭头指向正东,而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这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毕竟这年头普通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班行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识字,而且,还有极强的计距能力。”

公孙覆惊讶望向班行:“计距?”

“对!诸位注意到没有,从现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大约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这怎可能?公孙覆惊讶得瞪大眼晴,难道这人能猜到背后尾随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测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好像不对的样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露出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进,明日可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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