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美女的超级保镖_勋爵 >

第161部分

美女的超级保镖_勋爵-第161部分

小说: 美女的超级保镖_勋爵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身材,配合现在的表情,看起来很凶。

他上身穿着一见西双版纳风格的大花的衬衣,看样子是入乡随俗,现在虽然是初冬,但是在这个地处南方的边陲小镇,这里的居民也都是穿着T恤短裤。有个别怕冷一些的穿了一件外套。

他的下半身穿着一条灰色的休闲长裤,脚下一双耐克牌最新款的运动鞋。

“担待?林玉成,我们可是过境啊!这种事情能担待吗。我说今天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龟?哪里有这个时间段偷渡过境的。

你要是说提前四个小时中午1点钟,我到是还相信,你要带着我们趁着那些辛苦站岗的边防军战士们睡午觉的时间,从他们眼皮子底下偷偷摸摸溜过去。这我还相信。

可是现在这个时间,要早不早要晚不晚得。怎么着你该不是让我们去请中缅两国的边防战士一起吃下午饭吧!等吃了饭他们真能让我们过去,这顿饭我出钱。”这沈以墨狠狠的盯着林玉成一进来就如同竹筒到豆子一样的反问了一大堆的话。

看样子他也怀疑着林玉成的行程安排。

第二百六十九章:吃一顿下午饭

在他们说话之间,林玉成把头转向了沈以墨身后的一个目光锐利的中年男人。

“张老大,这次你就担待着一点兄弟吧,这也真的没有别的好办法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才安排在这个时间段上路的。”林玉成看到着这个中年男人立即恭敬的说道。

这个人看来有些来到,那个沈以墨很明显只是这个家伙的保镖。他看起来就很厉害了颇有一些功夫。

萧晨只是粗略的扫了一眼,认为他不会对米妮造成威胁,已经不再理会。但是陆浩可是把这个家伙当成了一条大鱼,他用职业性的敏锐眼光,开始扫描这个男人他大概四十岁,穿了一身灰绿相间的户外活动衣,头发梳得苍蝇落上去都站不住脚。他的身材高大魁梧。他的全名叫做张雄飞。

也是地方一霸,他是林玉成的老客户了,否则这种情况,早就向萧晨一样拔出刀子了。不过他们去缅甸并不是买面粉的。只是林玉成看他不想是买黑铁的,又不像是买原石的所以才这样估计。

张雄飞很精神的就走了进来,也很警惕的扫了萧晨米妮和陆浩一眼。看萧晨三人个个都像是会功夫的,但是身上的衣着打扮又不像是负责保护他们过境的黑帮喽啰,不由的心生怀疑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们几个是干什么的?” 张老大的眼眸立即弥漫起了一丝不悦之色,他紧紧的崩住了脸,用质问的口气说道。

“这三位兄弟也是我的客户。”林玉成的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尴尬之色,连忙陪起了笑脸,立即解释道。

沈以墨俨然是那位张老大的代言人,一出口就是一大串的话,如同连珠炮一样说个不停。

而这张老大,则是沉住气,不啃声,把眼前的事情交给了沈以墨来处理。

“骂了隔壁的,林玉成,我说你最近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怎么办事的,我们可是来做黑道生意的,这种事情最忌讳的是和不熟悉的人一起打交道。

这可是一起过境啊。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怎么着,你当我们都是散客啊!现在是组团去缅甸一日游啊!林玉成啊!要是去看吴哥窟我们还来找你干什么。参加一个旅游团就可以了。”

“这两位哥们,你们也别为难林玉成了,他们做这行也不容易,要防着警察防着边防,还要防着缅甸的黑帮,如果不是真的发生了特殊的情况,他也不会这样做,刚才我已经问过他了。具体的情况,你让他慢慢的跟你解释吧!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萧晨,这位叫陆浩,而这位是我老婆米妮。”说到这萧晨的眼眸中流露出一点得意之色,同时手放在了米妮的小蛮腰上,做出一付很亲昵的样子,同时吃了米妮的嫩豆腐。萧晨继续说道:“大家都是在黑道上混的。你们的背景不干净,我们也是一身黑,大家也就不要在怀疑对方了,要是我们都能从边防站过境也不会来找林玉成。既然我们现在都上了同一条船了,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大家不如交个朋友,也好互相有个照应。”这时萧晨觉得让他们这样闹下去,只会耽误时间,所以这才开口劝解道。

张雄飞再了看萧晨、米妮、陆浩三人他们都体型精干,而且从眼神气质看起来也不想是干正行的。心中暗道:“有这三人一起过境无异于是多了三个保镖。”当即打了一个拱手,换了一付嘴脸客客气气的说道:“在下从山西来的张雄飞,兄弟们叫我大飞哥。”张雄飞有低沉的声音大声的说道。

“好说,好说,大飞哥,一路上可以多担待一下兄弟我们,我们主要在上海市做些生意。有时间了去我们那里走走看看有什么好的项目咱们一起合作一把。”萧晨很客气的微笑着说道。双方都知道这不过是在说些台面上的漂亮话。这黑帮和黑帮要么就是供应商,要么就是竞争对手。两者之间通常都不会太和睦。

“小弟沈以墨,我看你们也都是我辈中人,你们在上海,我们在山西,大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以后是不是朋友不敢说,反正不会是敌人,更不会是竞争对手。这样就好”沈以墨道是说的很公道。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至少现在不是敌人。

萧晨和张雄飞现在算是认识了,但是都是黑帮的老大两人的城府都很深,谁也不再深聊下去。话题就此打住,场面有些尴尬。

林玉成一见冷场,就立即上前,走到了萧晨和张雄飞的面前,然后赔笑暖场的说道:“两位老大,你们都放心好了,这一次的旅程我保证把大家都安全的送到缅甸。我林玉成可不想砸了这块招牌。你们放心就算是我们出了事情,也不会让你们出事,收了你们的钱,我保证会对你们负责。”林玉成眼眸之中闪烁着自信的精芒,他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膛,一边大声的说道。

此时的米妮不由的鄙视了一眼这个林玉成,他自己的小命都悬着呢,当然他的那句,我出了事情都不会让你们出事,这句话自然不假。

帕克那边要的是他们的客源。自然不会杀害他们这些金主。但是萧晨却不敢说。

此时张强已经回到了缅甸,相信张正南已经通过了卫星电话联系上了他,如果萧晨和米妮落在了帕克的手中,只怕是凶多吉少。

此时的米妮也有自己的打算,她曾经来这里接受过一个老大的暗杀任务,这次她打算再次通过这个关系,搞到一些有用的情报,然后干掉张正南。在国外执行卧底的任务,证人只有陆浩,到时她耍点小阴谋,或者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干掉张正南,回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也只能听他怎么说了。

“得了吧,反正我们都不带任何违禁物品,到时我在拿个照相机挂在自己的胸口,要是给抓住了,我们就一口咬定来旅游的,被你这个不良不敬业的导游,带到林子里迷了路。”沈以墨眨了眨小眼珠,脑子之中马上就想好了脱困的理由。

不过这还是不安全,他的情况还好,这个张雄飞要是被抓了,八成是要直接送到局子里,这黑道之中有句名言,人怕出名猪怕壮。在中国,黑道上的名声越响,那就代表着好日子快要到头了。

“放心吧,这条路线非常非常的安全,肯定不会有事情的。除了我之外,还没有什么人知道这条路,就算是知道了,也保证没有办法过这条路”林玉成的眼眸之中闪过了一道自信的精芒,嘴角微微上扬,自信从容的说道。

接下来就是去吃林玉成出发前的那一顿饭。

萧晨本以为林玉成会把他们带去当地的一家饭馆,吃点水果或者是傣族的一些食品。

没有想到这吃饭的地方就在他屋子的二楼上。

看着林玉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把大家都带上了楼,萧晨的开始怀疑顿饭,肯定不太可口。

五个人上了两楼,大厅中间已经摆了一桌饭菜,桌子的中间有一个大概直径一尺的洞,放了一个煤气灶上面放了一个锅,里面是一大盘的肉食,这应该是主菜,围绕这锅肉周围摆着七盘已经做好的菜肴。

萧晨拉着米妮的手,走到餐桌前。还没有看看出来什么门道来。沈以墨却是上来,舔口水,一副食指大动的样子

萧晨正想开口询问,沈以墨已经很是兴奋的说道:“獐子、竹鼠、果子狸、松茸!林玉成你这安排可真是不错啊!”

“来,大家请”林玉成连忙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微笑着说道。他的那个样子根本就不像一个干黑社会的,更像是酒店的服务员。没有办法啊!没有饭吃了才去干黑帮,要是干正行能赚到钱,估计着林玉成早就转行了。

“哈哈,你八成是早就算到了这次的安排,肯定会被我们骂得屁滚尿流。所以备下一桌好酒好菜是要来堵我们的口吧,好了,看着你为了这顿饭是下了不少功夫,我现在就不骂你了。我们大飞哥就是一个宅心仁厚之人,他肯定也不会合你多计较的了。萧晨、米妮和陆浩他们三人也都是豪迈之人,我相信他们都很好说话,不会再为难你们的。”沈以墨一付垂涎欲滴的样子,他搓着双手看着满桌子的菜肴,咽下了差不多要流出来的口水说道。

这张雄飞可是一个干黑道干得上了通缉令的人,他都能被沈以墨用宅心仁厚来形容,萧晨心中不以为然。暗暗道:“他要是宅心仁厚,那我就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了。”

而且萧晨对于这个说话十分圆滑的沈以墨也没有什么好感,因为这种在黑帮之中说话这么多,这么八面玲珑的一个人,通常都口蜜腹剑。

而这次的行程有了一个像沈以墨这样的人和被通缉的黑老大也不知道会有如何的变化。

第二百七十章:原始森林

不一会儿,林玉成的四个伙计林城福、马山云、林翠生、马洛也赶了过来。这个村子里一共两个姓,一个姓林一个姓马。一行十人围着桌子,大吃了起来。

这一顿饭萧晨等人都品尝了不少的山珍,看来在这边境上的森林里,偷猎的现象也十分的严重。这间房子里都挂着一些动物的皮毛。

俗话说这靠山吃山,这靠边自然就是吃边。

这里的边民不少就是利用边民的身份证,每天帮一些客商背30公斤的东西过境。光着就可以赚不少钱。

不过这顿饭到是没有吃太长的时间,时间比较紧,他们就要准备出发了。

这顿饭米妮吃得还算饱,萧晨也就是吃了个八成,陆浩也算是吃了一个七成饱。到是林玉成的那几个伙计看起来他们的个子都不高大。

但是吃起饭来,可不含糊,个个都吃了三碗,那些山珍他们都没有仔细的去品尝,完全就好像是家常菜一样的就下肚了。

让萧晨觉得有些暴殄天物。

饭后,林玉成开始收拾起他们这次越境所需要用的装备,他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大的背包,这个背包看起来,经常用的样子,有些褪色,背带上还有些破损。

只见林玉成刚打开背包的大口袋,林城福就立即把压缩饼干、矿泉水、午餐肉、绳索、小刀、飞勾、手电筒等都装了进去,萧晨走过去看了看那手电筒。

这可是一支不错的狼眼手电筒,这种手电筒是专业的登山工具,它的光线十分的集中,在黑夜之中发出的光线可以照射到五十米之外。及时是掉到了水里,它也可以正常的发光。

但是它的价格也比普通的手电筒要贵上很多,普通的led手电一支大概五块钱,这种手电的价格大概是他的两百倍,就这,还得托关系从国外进口。

一叶落而知秋,从这些装备可以看得出林玉成干这行还是下了一些老本。

米妮又看了看其他的三个伙计,只见那个叫马山云的,也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这个包很破旧,是那种十年前经常用的款。他的包里背的东西看起来都是一根根的木头,米妮有些奇怪,偷渡带这么笨重的东西干什么。

于是米妮眨了眨眼上前问道:“这是什么?”

马山云没有多想,就直接回答道:“这是火把。”

萧晨和米妮都有些奇怪,这已经准备了手电,为什么还要准备火把。

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也没有好多问,只好把这个疑问,埋在自己的心理。

米妮在看了看另外的两人,林翠生和马洛两人的身上各自背了一支猎枪,腰上带了一把刀。没有再背什么沉重的装备,看样子他们两人是枪手,负责警戒。

这森林之中有不少的凶禽猛兽,其中威胁最大的就是狼和野猪。所以带上两支猎枪,那是完全有必要的。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林城福背上了那装有食品的大背包,林玉成背起了一支猎枪,腰上带了一把傣族的腰刀,挥了挥手,神态肃然的说道:“走!”言罢他自己走在前面,下了这座楼。

张雄飞和沈以墨两人立即就跟上。萧晨米妮和陆浩走在队伍的中间。

林城福走在最后,他出了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