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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逞天行-第1部分

小说: 逞天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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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鼎七





简介

一个杀猪的被秦始皇穿越到异界拯救世界的故事。

第一章:杀猪刀

正值月黑风高,薄雾盈盈,养猪场内一道明灯,直照在猪场前方的屠宰台上。

萧明一身洁白西装,戴白礼帽,腰间围着杀猪时穿的皮裙,周围不过一遮阳伞,一屠宰台,一高路灯,一杯卓安马提尼。此时他眉头紧皱,手握杀猪刀对桌上的尸体就是一顿乱砍。

刹那间肉屑纷飞,血溅三尺!

七十秒后,桌上的尸体被整个分开,骨是骨肉是肉,脏器齐全,血管尽断,有条有理的散落开来。

萧明一身洁白,半点血污都未曾沾到,手拿杀猪刀凌空甩了两圈,紧接着一把插入后腰的刀鞘里面,风流倜傥,潇洒逼人。

“呼……”

萧明用干干净净的右手把嘴上的香烟拿了下来,抖了抖烟灰,又重新放到唇~间,眯起双目,眼神凌厉,直射前方。

“你们,怕不怕!”

……

在他前方十米处,跪倒着一片混混,个个奇形怪状,打着耳钉染着头发,一看就不是好人。

“呜呜呜……我马上给大哥打电话,明哥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生气……”

其中一个小头目稀里哗啦的哭着,掏出手机拨起了号码。

“呵呵……”

萧明淡淡一笑,伸手端起桌上那杯“卓安马提尼”,拿起方才不小心落到杯上那扇子般的猪耳朵,丢了出去,把杯子放在鼻尖,轻轻的嗅着。

不错,他丢出去的是只猪耳朵。

而桌上被解剖了的尸体,同样也不过是具庞大的猪尸而已。

……

明确来说,萧明是个正宗的猪肉贩,五岁时被养父从孤儿院领走,接着便跟上养父杀猪卖肉,一直到十七岁。

他原本的生活十分安定,每天除了杀杀猪,卖卖肉,也就没了其它的事情。

但就在一个月前,自己养父病逝之后,变化出现了!

这群不知从哪里来的混混每天都要过来讨要保护费!

刚开始他还抱着不惹事的心态忍了下来,毕竟只是十几块也不算什么。

却没想到这群混混竟变本加厉!

保护费从十几块上涨到几十块,然后到了今天晚上,一开口成了整整一百人民币!

毛爷爷是能随便给人的吗?

忍不下去的萧明于是爆发了,提着杀猪刀三拳两脚便将混混们打倒,随后一番猪尸解剖表演更是完全压制了这群人。

自小学习养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无名气功,萧明如今的力量已根本不属正常人的范畴。

更何况还有养父亲自教导的神奇杀猪刀法,这才营造出刚刚解剖猪尸时那华丽酷炫的场面。

“还有一分钟。。。。。。”萧明淡淡道,说话间,他嘴巴闭合,唇~间的香烟却好似被粘在上面,不见落下。。。。。。

“大家好啊!”

就在这时,一个约有四五十岁的肥胖中年人走进猪场,出现在萧明视野中,径直往那混混们的方向走去。

混混们同样满是疑惑的看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中年人。

“你是?”

那个小头目说话了。

“龙哥有点事儿,让我过来看看。”中年人摆摆手,声音不大不小,但萧明却正好可以听见。

得知这人就是对面的帮手,萧明不由认真打量起这个中年人来。

小~平头、国字脸,脖颈戴着一串手指大小的粗大金链,小碎花的中袖衬衫,蓝色短裤,以及一双大号人字拖。

最让萧明注意的还是中年人的眼睛,虽然用大大的墨镜遮住,但以他的眼力,却依旧能看到其中精光摄人。

“看这打扮,老兄不像一般人呐。”萧明叼着香烟,微微笑道。

“好说了!”

那中年人先是赞叹一声,紧接着道:“哥就是活着时候做皇帝,死了之后当上帝,人送外号‘千古第一帝’秦始皇嬴政是也,按道上规矩,叫声‘秦哥哥’听听。”

“这么厉害?”萧明呀然一惊,没想到今天遇上一个比自己还能装的,都装到古人身上去了!“还情哥哥……情你妹啊!”

“不敢当不敢当……”中年人抱拳谦让,随后将打量的目光放到了萧明身上。

“白西装,长寿烟,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象征式的‘卓安马提尼’,这条猪尸,也只用了三十七刀……阁下看起来和周星驰先生很熟啊”

萧明身体一顿,手上的酒杯滑落,摔到了地上,眯眼看向对面,右手缓缓放到杀猪刀的刀柄上:“这都被你看穿了?”

萧明心中对这中年人开始重视,他的确一直认为自己和周星驰先生的经典影片《国产凌凌漆》中的啊漆十分相像,同样是猪肉贩,同样有神奇的刀法。

这并不是秘密,欣赏过电影的人都能看出他的刻意模仿,虽然经过十几年的,模仿已成了习惯。

但这些并非重点,警醒了他的是中年人那句解剖猪尸,只用了三十七刀!

说真的,刚才一顿乱砍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去数用了几刀,只记得大概,现在却被对方一瞥之下看了出来,且和自己所知的差不了多少。

这些足以说明这中年人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低调低调……”

自称秦始皇赢政的秦哥哥大大咧咧的抖着大~腿,右手伸入怀中,掏出一把左轮枪,枪口直悠悠的瞄准了萧明胸口。

“哥知道你刀快,但是能快过子弹?”

“呵呵……这难不倒我,我并非浪得虚名。”萧明淡淡一笑,将杀猪刀拿在了手中,语气毫不在意,脸上却已全部是汗!

他是真不敢确定自己能够挡下子弹,毕竟这不是在电影,他不是凌凌漆,更没有干将莫邪的御用菜刀。

他的杀猪刀只是养父传下来的老破刀,除了质量还算好好之外根本没什么特别之处。

“那试试?”

秦哥哥开口了,紧随而至的是一声枪响!

“砰!”

“当……”

一阵金属的颤音响彻在猪场周围,萧明双手发麻,却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横在自己胸前那把杀猪刀。

一粒银色的手枪子弹,正安安稳稳的立在中心,仅剩薄薄一层便要将刀面整个穿破。

不过重点却是,他挡住了!

他竟然用一把普通的杀猪刀挡下一颗子弹!

“哥真是前途无量!”

萧明自信心暴涨,顿时觉得自己前途一片光明。

这才是真正的国产凌凌漆啊!

如此拉风的技能,只有哥能拥有……

看到子弹被挡住,秦哥哥显然是不太高兴,撇了撇嘴,狠声道:“挡下了一颗,哥这儿还有五颗,有本事儿就全部给挡下了!”

“砰砰砰砰砰!”

连续五声枪响,萧明双手如幻影般晃动,换来五声接连不断的金属撞击音。

他真将五颗子弹一个不露的挡在了杀猪刀上!

“还有什么本事?使出来啊!”

萧明面露得色,他知道左轮枪只有六颗子弹,现在全被打光,那秦哥哥没其它底牌将再对他没有威胁。

“嘿嘿……”秦哥哥阴揣揣的一笑,说道:“对付你,哥还需要用别的手段?”

“砰!”

竟然又是一声枪响!

而且这一枪一看就不同凡响,只见一道耀眼的金光一闪而逝!

然而萧明的双手却已因方才的极限操作而麻木,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中年人手上那枪口冒出一缕青烟。

子弹已经射~入萧明的心肌里。

“多了一颗?……怎么可能?”

留下最后一句话,萧明目瞪口呆,满是不解,带着对人生的不解,和万分不甘倒了下去。

“哗……”

却在这时,一个发光的漩涡凭空出现,围绕在萧明尸体旁边,三秒之后消失无踪。

与之一同不见了的,还有萧明的尸体。

“哐啷啷啷……”

只有那柄已被六颗银色子弹打的面目全非失去作用的杀猪刀,掉到了地上发出脆响。

“嘿嘿……”

中年人秦哥哥笑一声,随即转过身来,面向那群混混,道:“你们就把这事儿忘了吧!”

只见秦哥哥右手一挥,白光闪过,那些混混倒地不起,陷入了沉沉睡梦中。

一觉醒来,就会把今晚所有事忘的一干二净。

这个神奇的,用左轮枪不知从哪儿多出来的第七颗发金光的子弹,将萧明一枪打的消失在人世间的自称秦始皇赢政的中年人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忽略什么,抬头,双脚离地朝天外飞了出去……

第二章:蜘蛛精啊

巨盆地域广泛宽大,山林遍布,人族在这里只算是很小的一份势力。

整个地域中最多的存在,是山林中数之不尽的兽类,以及许许多多还不为人知的事物。

这日阳光明媚,一处看不到边际的湖泊碧波荡漾。

萧明此刻就趴在湖水边,凝视水中自己的倒影。

古铜色皮肤,身体健壮,伤痕累累,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棱角分明的脸上一双灵动大眼存在的颇有些唐突,却给整个人增添了几分生气和灵性,这张脸看起来没什么瑕疵,但也不到可以靠长相来吃饭的程度。

这个穿着破旧兽皮的少年绝不是他以前的样子。

看到这脸,萧明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穿越了!

而且从刚穿越过来至今,萧明隐约记得已经过去了大约五六七八个日日夜夜。。。。。。

开始,他还有些混乱。

脑海中有一个记忆告诉他,自己是孤儿萧明,从小被养父收容,杀猪卖肉直到长大。

期间谈过恋爱,当然也在闲暇之余偷偷找了几次小姐,最后想要教训一群不知好歹的混混,被一个自称秦始皇嬴政的牛人用左轮枪不知道为什么多出来的第七颗子弹给打死。

而另外一个记忆却告诉他,他是垂石部落的泰拉,自己部落在一次狩猎中与土狗部落发生矛盾,土狗部落强者过来挑事儿,然后一次罕见的兽潮发生了,生死存亡关头,土狗部落的强者却没有援手,反而趁火打劫,拿走部落所有财物而逃。

最终部落毁在兽潮袭击之下,仅有自己一人因双~腿受伤躲着,才得以幸存。

而自己腿能走时拿着家里的信物去冰弓部落寻求收留,却在半路遇到猛兽,逃亡时摔落悬崖,直接摔死。

这两个记忆最终被萧明分开,并且也让他确定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然而,使萧明绝对肯定自己身份的,却是他发现自己胸口心脏部位,一粒金色的,无法取出的子弹!

他隐约感觉,这粒子弹便是那自称秦始皇嬴政的中年人用杀死他的,左轮枪中无端多出来的第七颗子弹。但他却不知道为何这颗子弹也跟着穿越到了这里,还长到了这具原本属于泰拉米尔的身体里,泰拉米尔的记忆里,可是完全没有左轮枪和子弹这种东西的。

萧明也仔细观察过这颗金色的子弹,发现它老老实实的呆在自己左胸,就好像是天生的一般,既不会带来半点不适,也没有那种穿越者必备的金手指的感觉。

“想不到我竟然穿越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凌凌漆异世游……拍成电影应该会大卖吧?”

萧明对那颗子弹始终摸不清头脑,因为其长得太深太劳,自己也无力取下,只能暂时抛到脑后,无厘头的转移思绪,自嘲的笑笑。

片刻后,萧明站起身来,早在理清自己脑中的两份记忆之后,他已经明白了自己要做的正事。

去找一个叫冰弓部落的地方求收留!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有信物应该不会太麻烦。

他身上有一块石符,是冰弓部落中那个可以被他依靠的人所留。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却是洗一个澡!

作为从二十世纪穿越过来的新一代青年,萧明实在无法忍受这个新身体由于长时间逃亡满是浓臭和血污的味道。

直接三两下扯开兽皮衣服,整个人“嗖”的一声跳到湖水进去。

“天呐……”

被冷水侵透的萧明发出一声爽叫。

记得他刚醒过来时,这个新身体已经是濒死的状态。

全身上下多处折断,血液近乎流干,让萧明差点才穿越重生,还什么都没搞清楚就直接又死掉。

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办法,他突然想到了前世养父教的一门气功。

因为这门气功练起来很慢见效,加上城市里的各种诱~惑,他根本就没怎么用心练习,后来又是因为太早失了童子身,练起来更是事倍功半,没什么成就,但也足够他在前世的街头驰骋风云不在话下。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门气功的效果还是和前世一样的令人欣喜,不仅能打,还能可以疗伤养身,加上新身体的童子身份,以及一段时间的苦练,加上旁边有水歪头就能喝到,终于在饿死之前脱离了重伤。

后来在那悬崖底的水中捕捞食物充饥,完全治好了伤势,今天才终于沿着水路来到此处。

“唔……大热天洗冷水澡,真是屡试不爽。”

一番畅游下来,萧明呻~吟着走到岸上,找了块石头躺下,懒洋洋的晒起日光浴。

“那个秦哥哥……竟然把我一枪打穿越了?”

萧明轻抚自己胸口那粒子弹,好像是与身体一同生长着,就连丝毫空隙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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