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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小鹿 作者:尼罗-第25部分

小说: 小鹿 作者:尼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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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
这么美丽的山里,竟然会寄生着那么丑陋的土匪,小鹿那剿匪的心忽然变得极其迫切了。本来他是来杀人的,心底最深处,还隐隐的存了一丝犹豫;可现在那丝犹豫荡然无存。
他是医生,前来剪除山中的毒瘤,是替天行道。
傍晚时分,一营的人马抵达了狗尾巴山下,在一处名叫狼牙寨的村落里安了身。狼牙寨这名字听着不善,其实是一座平平常常的小村庄,村里的贫苦人们靠山吃山,既种地,也采山货。大概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山中土匪对于狼牙寨,倒不是很骚扰,也可能因为狼牙寨总是穷得山穷水尽,土匪想要在这地方占便宜,就只能是吃人了。
对于剿匪一事,狼牙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们,显然是有点不知如何表态,总而言之,只要别把战火烧到村庄里就成。
小鹿约束着部下,不许士兵强闯民居追逐妇女;村民们审时度势,也很有眼色的送来了许多老南瓜新土豆。军粮从来就没有充足的时候,炊事班对着南瓜土豆起了灵感,把这两样东西和糙米混在一起,架起柴禾狠炖一场,熬出了一锅锅稠粥,再用油盐酱醋调了滋味,吃着竟也很能入口。
小鹿吃得好一些,是大米饭和炒土豆丝。饭菜全被张春生折到了一只大海碗里,以便他边吃边研究狗尾巴山的地形图。
起初他是斗志昂扬,要一举攻下狗尾巴山;然而如今对着地形图这么一细看,他又发现狗尾巴山如此之大,自己这几百人进了山,别说剿匪,兴许连匪的面都找不着,甚至会糊里糊涂的被匪剿了。
没有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赶了八十里路前来送死的道理。小鹿这几个月活得身心舒畅,尤其是不肯死。闭着嘴咯吱咯吱咀嚼着土豆丝,他开始转起了脑筋。
脑筋转了约有一个多小时,小鹿把麾下的三位连长叫了过来,开了个秘密的会议。及至会议结束,全营人马安营扎寨,也不提打仗的事情,吃饱了就睡。
到了翌日下午,几辆大马车从县城方向赶了过来,马车上摞了很高的木头箱子,箱子全是长方形的,上面又严紧的苫了油布。全副武装的士兵押着马车,显见这马车装载的乃是值钱货。
木头箱子卸在临时营地里,表面除了油布之外,又加了一层稻草。四周团团的围了士兵,昼夜无休的轮班守卫。
这一天,山上山下都太平,一夜过后,大马车接二连三的又来了。
小鹿放出了风声,说是营长认为狗尾巴山太大,贸然上山会有危险,所以已经给上峰长官发去了电报,请求支援。过不了几天,援兵就要从察哈尔开过来了。而在援兵到来之前,营长先把枪支弹药从城里运到手边,免得到时受了弹药的辖制。
这个说法合情合理,任谁也提不出异议。士兵们也不扰民,只是每天都要征收大量南瓜和土豆,不过对于村民来讲,只要南瓜和土豆的丘八大爷,真纯良得如同天使一般了。
小鹿在营中堆起了小山一般的武器箱子,同时按兵不动。白天站在太阳下看花看草看山,夜里他在营部和衣睡觉,营部是一间新草房,房外有武魁带着人给他站岗。
前几夜,小鹿睡得都挺好,唯独这一夜他闹了失眠。静静的躺在草房内的凉炕上,他听门外先是无声,后来武魁大概是以为他睡熟了,便开始嘁嘁喳喳的和人说话,说的全不是好话,没有一句是能离开女人的,而且坏得细致,有些词,一般人连写一写都要羞赧的,武魁大喇喇的脱口而出,仿佛快要顺着嘴丫子流油。
“那家伙真他妈跟活驴一样!”他野调无腔的不知在点评哪一位同僚:“后来小凤见了他就躲,给钱都不露面,死活就是不让他上身!”
此言一出,当即起了低低的笑声,其中一人耳语一般的嘀咕道:“妈的小凤都快让他给日豁了!”
又有一人说道:“明告诉你是‘小缝’了。”
武魁笑了一声,开始咳嗽,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及至他咳嗽完毕,旁人也笑够了,这些人转移话题,合着在找不到妓女泻火之时,他们也肯勾搭勾搭细皮嫩肉的娃娃兵。说到这里,话变得更粗了,小鹿听五句能明白一句,余下四句存在心里,慢慢的再一句一句反应过来。
小肚子里开始有一团火缓缓的烧,烧得温吞吞,让人心里做痒而又使不上劲。小鹿平时除了沐浴如厕之外,从来不碰自己的下身。但是今天他下意识的伸出手去,隔着一层军裤和一层内裤,他将自己连鸟带蛋的一起抓了住。
他这东西是不娇贵的,差一点就彻底成了摆设。没彻底,可也差不多,近乎于彻底。对待一团凉肉是不必客气的,他仰面朝天的分开了腿,抓着那东西用力的揉搓,揉着揉着忽然打了个激灵,家伙没硬起来,但是小肚子里面像有根筋在痉挛似的,隐隐的开始作痛了。
小鹿很沮丧,松了手转而去揉下腹部。裤裆里仿佛是有一点点湿,因为自己这杆破枪还不算是完全的没知觉,偶尔高兴了,能往外流点透明水,流得也不多,一滴两滴而已。
小鹿难得亢奋,一年或许也不会有一次两次。亢奋过后,他时常又难过得要死。亢奋来得没缘由,难过也来得没缘由。
他靠着土墙坐起来,秋夜很凉,亏得他身体还算好,衣服也穿得利落。抱着膝盖低下头,他闭了眼睛,暗暗的做深呼吸,直到情绪全退去,直到他又恢复冷静。
可是正当他在情绪的有与无之间摇摆呼吸之时,门外忽然起了动静。而这动静的最初,是一声枪响。
乡村的午夜是如此寂静,这一声枪响简直抵得上一声霹雳!小鹿不假思索的跳下了炕,摁着腰间手枪打开了房门:“怎么回事?!”
武魁一手提着手枪,一手抬起来虚虚的拦着小鹿,作势要保护他。小鹿见他一无所知,当即又要往外跑,正当此时,一名连长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声音几乎是狂喜的:“营座,来了!他们来了!”

、第四十七章

小鹿知道自己带着一营的士兵进山剿匪,宛如大海捞针一般,简直没有胜利的可能,故而临时换了计策,设了陷阱想要守株待兔。诱饵是那些堆积如山的军火箱子,以及山下粮仓里的粮食。对于土匪来讲,枪就是胆,有了枪他们才能大杀四方,没有武器,他们只能缩在山里当野兔子。
山下有粮,有枪,有人数不多的、拼了命就可以击溃的一个营。小鹿知道土匪在山下一定有眼线,也一定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依着他散布出的风声,过不了几天,一个团的援军可就要来了!
于是他这几天一直在等,他找不着土匪,但是可以让土匪自动上门来找他。
午夜时分,夜黑风高,正是打偷袭的好时机。营里的士兵暗中受了命令和嘱咐,也是轮着班的有睡有醒。如今见营地一角起了枪声和火光了,士兵们立刻抄起步枪上了阵。营地的面积有限,几百兵加上几百匪,立刻混战成了一团。土匪们显然也没料到士兵们能在夜里说醒就醒,醒了之后抄起家伙就能上战场,很快便被杀了个措手不及。而小鹿第一次见识了枪林弹雨,傻大胆似的也不知道怕。藏在半堵破土墙后,他拿着望远镜往那战况激烈的地方细瞧,只见土匪中有那么一“团”人,步调一致的左奔右突。说他们是一团,因为这一伙人总不分散,中央站着个高个子,举着一把手枪做指挥。看那高个子的身形,正是个年轻人的样子,很符合何若龙的年纪。
小鹿心里有了数。回头向武魁使了个眼色,他猫着腰起了身,开始朝那高个子的方向小跑。武魁带着一支小队,见状立刻跟了上。擒贼先擒王,他明白营座的意思。
土匪说是有个二三百人,其实看眼下这个情势,至多也不会超过二百人。四五百的兵围攻这一二百的土匪,又是有备而围,自然有了痛打落水狗的效果。土匪们被逼到了军火箱子附近,有士兵对着军火箱子开了火,里面的火药炸弹立刻崩飞了木箱——炸弹不是兵工厂出品,是营中自制的,若说威力,仅比烟花强一些,但是火光冲天,十分唬人。
土匪立刻就乱了套,开始舍了性命往外冲,想要杀出一条活路。小鹿站在外围,一双眼睛紧盯着火焰之中的高个子。忽见那高个子带着几个人要突围了,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然后也不等武魁的回应,拔腿便追向了前方。
夜太黑,离了火光跑出不远,小鹿就发现这土匪是没法追了,因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完全是凭着知觉往前跑,前方的人要是回手给自己一枪,自己没遮没挡的,只能是乖乖受死。不过话说回来,前方的人能回手一枪,后方的人自然也能抬手一枪,而眼前黑咕隆咚,脚下起伏不平,逃的人和追的人全是拼了命,暂时都顾不得这一枪了。
危险归危险,但是小鹿不肯作罢,因为机不可失,而他也实在是没有搜山围剿的实力,非得今夜趁热打铁、收了这帮妖孽才行。眼睛睁圆了,耳朵也竖起来了,他一路跑得头也不回。武魁人高马大,居然落了后。武魁觉得这不应该,因为自己腿长步大,从个子论,分明是比营座大了一个型号,没理由撵不上他。然而小鹿急了眼,在山路上跑得上蹿下跳,比所有人都灵活。
武魁急死了,怕他中了土匪的冷枪,想要呼喊,又不敢出声。正是焦虑之时,前方忽然起了零零碎碎的枪响,竟是双方又交了战。
武魁慌忙进行还击,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压低声音喊营座。喊着喊着,他听见了营座的哑嗓子:“快快快快快!他们的人跑散了!”
小鹿追的时候没多想,追起来之后更是无暇多想,于是糊里糊涂身不由己的,他整整追了半夜。
前方那何若龙一帮人,在黑暗中四散奔逃,的确是成了七零八落之势;小鹿这边稍微镇定一点,掉队的人倒是不多,然而全累得如同大骡子大马一般,扇着鼻孔张着嘴喘,秋日的凌晨寒冷如冬,可是他们的热汗顺着脖子往下淌,脑袋全像水洗一般,腾腾的冒着热气。
小鹿太想一举成功了,居然急出了一股子邪劲。一个箭步跃过一道荒草葱茏的壕沟,在稀薄的晨光之中,他看见前方林子里有黑影一闪,看那黑影的个头,必定就是何若龙本人无疑。何若龙作为一条地头蛇,在林中闪过一瞬之后,便又消失无踪。小鹿一直感觉自己这一路没追错人,如今亲眼看得清楚了,他精神一振,也无暇瞄准,抬手对着前方树丛就扣动了扳机!
一鼓作气的,他连着打光了一匣子弹。一边开枪,一边脚步不停,作死一般的往前直冲。实战的经验他没有,但毕竟是在军校中学习过的,他练出了一手好基本功。一刹那间给自己重新填充了手枪子弹,他只攻不守,对着前方又连开了五枪!
五枪过后,那黑影又出现了,摇晃着还要向前跑。于是小鹿提起一口气狂奔几大步,随即站在高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将对方扑倒在了荒草丛里。
那人猝不及防的受了袭击,当即向前仆在了草中。随即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身,他用手枪抵住了小鹿的眉心。食指勾在扳机上,他明明是摆出了同归于尽的架势,可是在和小鹿清清楚楚的打了个照面之后,他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这一下,至多也就是一秒钟的工夫。可就在这一秒钟之内,小鹿攥着他的手腕狠狠向下一磕。手背撞上地面的石头,手枪立刻随之脱了手。小鹿顺势起身骑到了他的身上,同时又攥住了他另一只手腕——另一只手腕不必狠攥,因为上臂受了枪伤,鲜血已经淋淋漓漓的打湿了半条衣袖。
垂下头瞪着身下这个人,小鹿的汗珠子砸到了他的鼻尖上。气喘吁吁的开了口,他用低哑的声音发问:“何若龙?”
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反倒是镇定了:“我是何若龙。”
小鹿圆睁二目望着他,万没想到何若龙是这样一个形象——这人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白净脸儿,浓眉毛,五官是粗线条的,也说不出是哪里出色,总之有种一望而见的英俊,看着明明白白的,眼睛连着心,一点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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