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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部分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第5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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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君子见到人群走远之后,拉起慧儿的手,大摇大摆地邹大松断情人面前,拍了拍断情人的肩膀说道:〃小年轻,路还长,慢慢走,图样图森破啊!〃

老无赖这句话差点让我昏倒,世界上敢这么嘲讽断情人的也就弑君子一个了吧。

弑君子说完,拉着慧儿走进了比赛会场的大门,洋洋得意,如果有尾巴的话,这家伙的尾巴估计都能翘到天上去了。

断情人败了,不过,如今的他实力还没能恢复,如果他有当年的实力,这场比试,结果还真说不好呢。

我跟着弑君子走进了大门,明天就是我们的第二场比赛,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还真是冤家路窄,明天我们的对手是,妖族!

第一百一十九章,倒霉的蝠夜。

当蝠夜第二天走进比赛会场的时候,当他看见洛星和慧儿坐在弑君子身边安然无恙,而且慧儿看起来还非常开心的时候,他就有了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昨天,他不仅坑了洛星和慧儿,而且还坑了一个天尊和一个半步越道的老家伙,他本来是认为,我们就算再厉害,在那森林中总要迷失,甚至受伤。然而,当他昨天听见人族在比赛会场外面内战的消息时,他就意识到,可能几个人真的走出了森林,不过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认为今天的比赛,我们不会出现,补天一族的裁判会以人族人员未到齐的理由判定人族输掉比赛。

只是,当今天他看见我们坐在比赛平台对面的一刻,我了解了,这个世界上没白来的午餐,他的美梦算是破灭了,而且还惹了个半步越道的强敌。

观众陆陆续续进场,这个过程很漫长,我的眼镜一直盯着对面的蝠夜,盯的这家伙难过,今天这场比赛我算是打定主意了,今天第三场,我会主动发起队长战。

一个小小的血翼蝙蝠居然敢骑到我的头上,看老子不折了你的翅膀。

主持人例行公事地报幕,接着就是人族和妖族的大赛!

这一届妖族的实力并不强,和上一届根本没法比,这一届除了队长蝠夜有点实力以外,几个队员都是刚刚踏入玄尊的门槛,之前和闯入决赛圈的非种子队交手都打到了2比2,最后决胜局还是蝠夜力挽狂澜。

如今撞上了我们,算他们倒霉!

白凡和断情人,分别是第一个和第二个登场,都是轻取。

特别是断情人因为昨天和弑君子对战输了,心里特别不爽,结果这一次和他对战的对手还是个野牛为本命妖形的家伙,这下子算是撞在了断情人的枪口上。断情人根本没有留手,反正这次百族争霸战只有一条规定,不能杀死对方,打残打伤都不要惊。结果断情人几乎用混沌之力将对面你这个可怜巴巴的野牛妖给打残了,浑身是血不说,直接被打回了原型,而且最悲剧的是,这野牛最后吓怕了,最后投降的时候,差点大小便失禁。

对于观众来说,这同样是一场精彩的比赛,观众喜欢看对攻同样也喜欢看一边倒的压制。很快就进入到了我们人族的赛点,没等主持人说话,我一跃跳上了比赛平台,指了指对面的蝠夜。

主持人一愣,随后兴奋地大喊起来:“人族队长罗焱第一次主动寻战,开启了队长战,本场比赛,此时此刻,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妖族是否能够撑到最后,人族是否依然保持他们不败的战绩,我们,拭目以待!”

随着主持人的话,对面蝠夜一脸严肃的从妖族的族群里走了出来,身后的双翅一展,飞上了比赛平台。

“罗焱,昨天的事情并非我所愿,还请你手下留情总裁的赔身小情人txt全集。”

蝠夜很识时务,但是却不会看情形,今天我摆明了是来找他的麻烦,怎么可能手下留情?

“手下留情?怎么可能,告诉你,今天老子就让你知道什么是满城尽是菊花残。”

蝠夜自然不能明白菊花残的意思,脸上还带着一点疑惑,我估计他还在想,这么美的词句是用来骂人的不成?

随着主持人一声大喊,比赛开始!

我主动出击,无形之力都没用,身形一晃,脚下天字纹火焰爆发,整个人往前猛冲,本来我就能漂浮,如今有了火焰的冲击力,我几乎是贴着地面飞行,蝠夜还没反应过来,我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这招,老子很久没用了,不过,今天用出来,应该能让你爽一把!龙吼!”

我一声暴喝,双手间有黑色的灵气澎湃而出,黑色的真龙头颅在我手中幻化,无比真实,甚至带着真龙的吐息,一下按在了蝠夜的腹部。

此时的他刚刚反应过来,脸上露出一片惊慌,双翅一振往后猛退。

要是在过去,他的速度惊人,应该已经逃出了龙吼爆裂的范围,不过,如今的我是天尊了,这龙吼,也就是天尊级别的龙吼。

威力自然不同。

“灭龙道,至高奥义,龙血祭!我所释放的黑龙便是真龙,没有任何异议!”

我看着蝠夜,头微微扬起,一条巨大的真龙从我手中直冲而出,我,罗焱,天尊,今天在这比赛平台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出了一头咆哮的真龙!

黑色的真龙虽然无法存在很久,但是我距离蝠夜的距离同样不远,蝠夜刚刚退后数米,真龙已经追上了他,并且缠住了他的身体。

黑色真龙那巨大的头颅看着它,发出一声滔天的咆哮!

“龙?不!”

蝠夜正想喊,却已经被黑龙张口吞下。

整个比赛平台上的观众都站了起来,甚至还有几个人认为蝠夜已经被我释放出来的真龙吞了,这已经算是触犯了规则,难道我杀人了吗?

当然没有!

我这么一个奉公守法的好青年怎么可能干违反规则的勾当?当然不会!

主持人紧张地看着我,我淡淡说道:“李岩老爷子,你看到没?这就是你追求了一生的黑色真龙,是灭龙道最后创造出来的生物,你们其实并不是在灭龙,而是在追寻龙的足迹。如今,我要你渐渐,真龙自爆所带来的威能,我让这条被我的灵气创造出来的真龙来陪陪你。给我爆!”

我一挥手,对面缠绕住蝠夜的黑色真龙发出一声惊天的龙啸,震动整个天空和苍穹,甚至惊吓住了所有观众。

黑色真龙在我的面前,在十万人的面前,自爆了!

灵气直冲天空,龙气扫过大地,甚至震倒了好几个观众。

爆炸非常剧烈,我的黑色外头,头发都被吹乱了,我站在风中,看着对面爆炸之后留下的一片硝烟。

“罗,罗焱阁下,你,你杀了他!”

主持人结结巴巴地说道,几个补天神将也不敢靠近我家有恶妻,总裁只婚不爱。

我理了理自己的头发,整理了下自己的外套说道:“蝠夜别装死了!”

我此话一出,四周所有人都惊住了。

黑色硝烟散去,我看见蝠夜半跪在地上,黑色的双翅将他包裹住,蹲在地上,地面上露出一滩血迹。

他已经没有了人类的外形,而是显露出了血翼蝙蝠的原型。

“罗焱,我今天要吸干你血!我要宰了你!”

蝠夜颤抖地站起来,露出了一张野兽般的脸,和他人形状态帅气的脸比起来,简直就不堪入目。

“怎么?想杀我?不说大赛规定,就算大赛允许杀人,你又凭什么能杀我呢?”

我双手背在身后,傲慢地说道。

“罗焱大哥,弄死他!弄死这头臭蝙蝠!”

我听见慧儿的喊话,这丫头激动极了,调皮地举起双手,大声喊道。

“论修为和实力,我确实不是你的对手,甚至打不过你们队伍里的任何一个人,不过,这是在你们都是全盛状态,可惜,你不是。”

蝠夜的话有些奇怪,听的我一愣。

这时候,我的脖子上忽然传来一阵疼痛的感觉,一开始是有些刺痛更多的是痒,我伸手摸了摸,没流血,那里只有昨天被蛇咬了的两个牙印。

然而,随着蝠夜的话说完,我明显感觉到两个牙印上传来了剧烈的痛感,就像牵动我的神经一般,让我浑身颤抖个不停。

我摸着脖子,整个人都因为痛感而有些颤抖。

“很痛是吗?哈哈,白蛇你手下的毒液真是厉害啊,连天尊都能受伤!”

蝠夜转过头对妖族族群里的一个姑娘说道,一个妖艳的姑娘抿着嘴说道:“当然了,那可是一个有望突破到玄尊的蛇妖呢,可惜了,还是我一个姘头呢!”

她一边说一边娇笑起来。

我的痛感越来越强烈,人都开始迷迷糊糊了。

“你小子阴我!”

我喊道。

“哈哈,阴的就是你,咋地?现在看你怎么胜我?就算妖族不能赢,至少我打败了你这个传奇人类也是大功一件啊!”

蝠夜说着走向我,我看起来越来越痛苦,身体越来越摇晃。

蝠夜举起爪子,比钢铁还要尖利的爪子刺向我,他的脸上带着尖刻的笑容,然而他的爪子在刺中我身体的一刻被我一把抓住。

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此时弑君子在我身后喊道:“白痴蝙蝠,老夫在,罗焱怎么可能被坑!”

蝠夜这一刻,脸上尴尬极了,我猜这时候他的心里独白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当然,他的结局很简单,被我一拳抽飞,直接打出了比赛平台,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役,人族胜!

这次百族争霸战,人族挺进前五!

第一百二十章,他们自称叛天一族。

有一股势力,绝对不能被忽视,那就是散修。

别看他们一个个各自为阵,没有门派在身后撑腰,也没有最好的资源培养,成不了气候,事实上,大部分强者都不是散修。

这就和一个学生是自学,一个学生是进黄冈中学读书。受到的师资力量和平台优势就不同,当然不能排除部分特别有天赋和努力的成了自学成才的厉害人物,大部分散修都是泯然众人矣。

当然,远古时候,也有类似散修的存在,不过他们不是修士,而被称为散侠。听起来名字很牛,其实也就是一群喜欢修炼,又不喜欢被管束的家伙。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次由散侠组成的一个类似种族般存在的队伍居然会冲进了这次百族争霸战的前五。

而且也是一支和我们一样的非种子队。

而他们干掉的种子队分别是,鬼族和蛮族。

不知道是不是补天一族故意为之,在最后五指队伍的对决中,补天一族的主队抽中了轮空一轮的签,也就是说这一轮,我们哪只种族都遇不上他们。

而我们人类遇到的就是这支和我们一样的非种子队,散侠族。

因为是最后阶段的比赛了,所以比赛赛程不像之前那么紧张,我们的比赛在三天后举行,而且这一次开启了地形模拟系统极道烬仙。

而且比赛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两支比赛的队伍,会被放进特殊的地形中,每个人的位置都是未知的,比赛一共举行1天时间,最后当一天时间到了的时候,战力最充足的一支被判获胜。

这一天,我们的豪华包厢迎来了一个特殊的访客,散侠族这次参赛的队长,一个长相老成,戴着一顶斗笠的大叔。

他看起来很沉稳,而且非常淡定,如果不是我知道他的年龄折合下来和我们人类中的20岁差不多的话,我会以为进来了一个前辈。

这位大叔,也就是散侠族的族长,名叫孟晓,原本是一个偏门小族的族长,但是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加入了散侠族。

他很擅长变化,有时候就和孙悟空一样,会来个72变。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孙悟空,更不是只猴子。

“你好,我是孟晓,是散侠族这次参赛的代表。”

他坐在我们豪华包厢的沙发上,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这笑容竟然和阳光有几分相似。

“你好,我是罗焱,人族队长。”

我报以微笑,而且是用上了阳光式的笑容。

孟晓看见我的笑容,竟然有些吃惊,随后脸上带着几分希冀,甚至是怀念。

“你果然见过阳光,看来我听到的那些传闻都是真的,能够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孟晓说话的时候声音里有些激动,和他之前的沉稳气质很不相符。

“孟晓,你这是?”

我疑惑地问道。

“对不起,我激动了。真是太激动了,我和阳光来自一个族群,我们是这个族群最后的幸存者,在数百年前,阳光不幸失踪,我们的族群是被补天一族所灭,所以我想是不是被补天一族捉住了。多方打探,我终于知道,阳光被捉进了黑城,只是黑城实在是太深不可测,更有典狱长这样的强者镇守,我无法进入,所以,我加入了散侠一族。”

我心中吃惊,难怪这个孟晓能够来个七十二变,原来是灵魂分裂的缘故,他灵魂分裂,进入不同的事物中,和阳光不同,他应该更强,已经能够通过灵魂控制万物,一般来说,孟晓这家伙等于是不死了,只要他愿意,随时随地能将自己的灵魂碎片藏入任何事物中,即便本体死亡,他的灵魂依然存在。

“散侠一族,久仰大名,在上古时代就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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