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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名门记事 作者:久岚[完结]-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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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殊便夸他目光敏锐,二人你夸我夸,旁边两位夫人差点被酸掉了大牙。
俞朝清夫妇两个在杭州待了两日便启程去京城。
俞老太太终于见到儿子,抱着痛哭一场,又见儿媳妇秀美大方,嘴巴还甜,听俞朝清说起当初嫁给他时,连彩礼都不曾要什么,心中更是大为满意。
这才叫真心呀,以真心换真心,总是不会太难的。
余廷元一天天长大了,从只知道哭,只知道吃的小婴儿,变成了一个乖巧的孩子,江素梅仍然记得他第一次喊出娘的时候,她有多激动,就好像中了天大的大奖一般,捶着余文殊的肩膀道:“他叫我了,他叫我了,你看,他终于会喊娘亲了!”
余文殊却很委屈,为什么第一个喊的不是他?
可现在,余廷元每日起来,洗漱完毕,第一件事就是过来上房,恭恭敬敬的叫着父亲母亲。
今日还是一样,江素梅笑着拉他在身边坐下:“明儿咱们就要回京城了,你要带什么走,自己想想好,别到时候拉掉,可就找不回来了。”
对于孩子,她并不宠溺,事实上,比起奶娘罗氏,她还更严肃一些,余廷元平日里要玩的东西,到睡觉前,她都会让他自己收拾,并不假下人之手。
这样的规矩,让余廷元小小年纪,做起事来就已经一板一眼,尤其屋里,格外整洁,有时候,就算江素梅不说,他也很是自觉。
余廷元点点头:“知道了,娘亲,那奶娘也跟咱们去京城么?”
看着他期待的眼睛,江素梅想一想问:“你舍不得奶娘罢?”
“嗯。”余廷元听到这话就有些慌,“娘,难道奶娘不去么?”
“奶娘也想去哩,她一样舍不得你的,不过奶娘有孩子啊,她公公婆婆有时候也需要她照顾,若是跟咱们去京城,那他们怎么办呢?”
余廷元歪着脑袋道:“那让他们也一起去不就行了。”
“他们可是从小就生长在杭州的,京城呢,不管是天气,还是生活习惯都与这里很不同,他们去了,也许过得就没有那么舒服了,廷元,他们要是不舒服,咱们还能让他们跟着去么?”江素梅很有耐心的向儿子解释。
余廷元两只小手握在一起,好一会儿才摇摇头:“奶娘最近身体已经不好,常咳嗽呢,还是不去了,不过娘亲,我以后能过来看她么?”
“自然可以啦,等你长大了,有时间的话,你都可以过来。”
余廷元的心情便又好转:“这就好了,我去跟奶娘说,叫她不要伤心,以后我会再来杭州的。”
江素梅点点头:“去罢,跟奶娘好好告别一下,她晚上便要走了。”
余廷元快步走了出去。
看着他小小的背影,江素梅暗叹一声,到底是小孩子呀,等他长大,需得十几年,到时候,他还真的记得罗氏么?不过,这孩子总是有良心的,这是好事。
第二日,余文殊也上交了知府大印,一家子收拾好行李,坐上马车前往京都。
此刻与他们那年离开京城来到杭州,已是差不多有五年了。
物是人非。
走的时候,是两个人,归来时,三个。
他们也渐渐走向了成熟,都是青年了,余文殊更是快要三十的年纪。
眼见京城越来越近,江素梅雀跃万分,果然,这里始终是他们的家,即便杭州风景如画,他们终究是路人,心里系着的,仍还是京都的亲人。
最适应的,也是京都的天气。
虽然这儿的冬天很冷!
三人下了马车,刚到垂花门,就见余大夫人,余拙,余二夫人,姜雪卉带着余晋元,余希元两个儿子,立在那里等候。
余二夫人迎上来,眼里含着泪花:“总算到了!”
余大夫人笑道:“幸好不是傍晚到的,不然你们母亲可要站很久了,我叫她在里面等,也不肯,快都进屋去罢,这雪才下完,太冷了,有阳光反而更冷呢。”
余廷元早先得了江素梅叮嘱,这会儿上来行晚辈礼,声音很清晰的道:“廷元见过祖父,祖母,堂祖母,伯母,两位哥哥!”
“哎哟,廷元这孩子这么大了!”余大夫人欢喜的拉住他的手,“性子可真好,一点不怕生呢!”
“多谢堂祖母夸奖。”余廷元微微颔首。
余拙已经冲上去把他抱起来,大笑道:“廷元,祖父给你骑马好不好?来,来,骑好了,抱住祖父的脖子啊!千万不要摔下来!”竟然把自己当马给余廷元骑。
余二夫人哭笑不得。
江素梅偷笑,她这个公公不管多少年纪,都是长不大的啊,不过看起来,他真得很疼爱廷元呢!
余晋元见到小堂弟居然比他还积极,连忙也上来见过余文殊与江素梅,他今年十四岁,长得极像他父亲,唇红齿白,神采飞扬。
就这模样,那是百里挑一的。
余希元只比余廷元大一个多月,但明显没有他成熟,说起话来还不顺溜,但也是讨人喜欢的孩子。
一时,长辈们纷纷拿礼物出来送与三个孩子。
众人进屋,屋里四处点了炭盆,温暖如春。
余二夫人尚好,经常抽空去杭州看他们,但余大夫人与姜雪卉却是五年没有见过了,一时好多话讲,姜雪卉笑道:“今日见到廷哥儿,才晓得二婶为何常去,实在是聪明可爱,如今可学了字呢?”
“学了一些,相公常教的。”江素梅负责教他行止,余文殊自然是负责学问了。
余廷元这会儿其实已经识很多字,诗词也会背上好几首,比起同龄人来,很是超前,不过她也不觉得哪儿不对,毕竟余文殊本人便是天才型的,想必儿子是继承了他的良好基因。
将来,又是一个学霸!
正说话间,余文君也来了,她现在当然已经嫁人。
嫁的是京城何家,公公现任湖广巡抚,常不在家中,相公何原乃是大理寺左寺丞,余家不算是书香门第,但这几代人才辈出,都是能臣,余文君嫁与他们家,也是余老爷子首肯的。
不过听说她一开始也是不甘,耐不住何原此人穷追猛打,最后倒是愿意了。
江素梅对其中细节知道的并不清楚,但今日看到何原,却是一个皮肤略黑,双眼如鹰般锐利的年轻人,便猜这人定是有雷霆手段的,余文君嫁给他,倒也合适。
这姑娘,就是得要压得住她的人才行呢。
余文殊也认识何原,只是当初却没想过会成为他的妹夫,二人之间不算熟稔,今日便需慢慢培养感情了,两个男人很快就说到政治上,自去一处。
江素梅打趣:“这相公现在可算得你意?我见他走时,还忘不了看你几眼。”
余文君撇撇嘴:“烦得很,除了办公,便是缠着我,现在你回来,我可常来看你,省得与他相对。”
江素梅哈哈笑起来,这是隐蔽性的炫耀啊!
也就是说何原把她当个宝呢,成婚两年多,还跟新婚一般。
“我可不敢,省得被妹夫晓得,心里恨上我,抢了他娘子呢。你觉得闲,其实是少个孩子,等生下来了,你就知道厉害,头一两年,时刻都离不了的。”
余文君脸红一红,不由自主摸了摸肚子。
“已经有了?”江素梅一喜。
“谁知道呢,我看不是的。”她不承认,其实小日子一个月没来,应是有了,可她还不想告知何原,不然那人肯定高兴的跟疯子似的,她才不说呢。
江素梅却已经叫了余二夫人。
余二夫人得知,狠狠骂了余文君一通:“这事儿还能瞒着?你这孩子越发不成样了,也只有姑爷受得了你,我现在就去请大夫来看!”
余文君看着门口,咬了咬嘴唇。
她对何原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当初实在是年纪不小,才犹犹豫豫,可何原竟好似瞧得出来,竟然无甚规矩的偷偷见面,不管不问的吻她,还说她也只能嫁给他了,不然就把此事宣扬出去。
说起来,她算是被威胁成婚的。
当时他不像是说假话,还拿得出证据来,她个性虽然也烈,可也知道这种事情一旦被人知道,并且相信,她这辈子便完了,母亲也许会气得生病,只得答应下来。
成亲后,她对何原一直抱有怨念,谁想到,他却细致周到,万分的宠爱她,即便婆婆有所微言,他也不曾收敛过半分,这两年多,她像是掉在蜜罐子里,不知不觉,对何原便没有那么生气了。
大夫过来看脉,果然是新脉,余二夫人欣喜万分,余拙也很高兴,连忙让他们小心回去,告知亲家太太。
何原自然是喜的嘴巴都合不拢,要不是有人在旁,他大概会把余文君抱起来转几圈,才能平息掉狂涌而出的激动与幸福,这个娘子,他是一见钟情啊,这辈子,大概也不会有谁会让他如此动心了!
余文君斜睨他一眼,暗想他果然高兴死了,可不知为何,却也并不讨厌他这样的表现。
她已经嫁给他,妻子是当定了,孩子都有了,只要他仍像以往这般待她,她就勉强把妻子的角色继续做下去罢。
“相公,又下雪了。”她立在门口。
何原忙不及就撑了一把伞冲过来:“我扶着你,你千万小心,要不,我背着你走?路上很滑的!”
“不用,我自己走,你好好扶着。”
“好,好,你抓好我的手就行。”何原一握住她的手,又道,“怎么这么冷,碧螺,你怎么服侍的,还不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夫人穿!”
那碧螺吓得差点哭了,夫人已经穿了大氅了啊,怎么还能在外面穿棉袄呢?
余文君道:“我不冷,这天气,手凉不是正常的么,进屋就好了,再说,我本来拿着暖炉的,这会儿没法拿而已。”
“是这样啊,那好,我给你捂着,你小心点。”
余文殊在旁边听到,脸皮子抽了抽。
印象里,何原是个极其冷漠的人,故而他一开始也没有把他列为妹夫的人选,原来在妹妹面前,他是这幅样子的,想着他又觉滑稽,手掩住唇,忍不住便轻笑起来。
江素梅戳一戳他的腰:“相公,咱们也要回去了。”一直都在上房,他们得回自己的住处了。
阔别五年,又回到了原点。
余文殊便弯腰抱起余廷元,右手撑起一把伞,回眸笑道:“走,为夫给你撑伞。”
江素梅嘻嘻一笑:“好。”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三人慢慢融入了雪中。
第二日,余文殊便去早朝了。
这一趟回来,他被调任都察院,当了巡城御史,这巡城御史是管理京城治安的,也是五城兵马司的堂官,责任颇重,江素梅对此很是不满。
皇帝这是不让人消停啊!
怎么尽是这种职务?
不过若真派了一个清闲的位置,只怕她又会不满,那是浪费人才呢。
于是,余文殊又开始忙碌了。
历经五年,不止他们几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务都有所升迁,便是宫里,也是变动的,如今太子已是十四岁的年纪,听说为人极为宽厚,深得众人喜欢,只是皇帝却有些嫌他懦弱,这日又招来程顺,问询太子的情况。
程顺当太子的夫子已经有六个年头了,一路官员也是亨通,去年入阁当了阁臣,很为皇帝倚重。
他想了一想道:“太子好学聪敏,昨日专学了论语三篇,已是熟悉。”
“光是会念书又有甚么用?”皇帝皱眉道,“我听说他宫里有人偷了玉带,他竟也不罚,还拿出钱财补贴此人,这不是纵容下人么?何来威信可言?”
程顺额头上出了一点汗。
太子做不好事,他就要受牵累,且皇帝还年轻,太子又长大了,他与皇帝的关系也会渐渐变得微妙,现在足以安慰的是,皇后只生有一女,真正的危机还未到来。
“太子仁慈,乃是性格所在,”程顺小心回答,“太子常与微臣道,皇上的英姿,不是他能学会的,太子能做的,便是刻苦念书,不让皇上您失望。”
皇帝听了沉吟片刻:“叫他不要妄自菲薄,咱们是父子,什么学得会学不会,天生血脉相连,他自然应该像我才对。”
程顺松了一口气:“微臣会告知太子。”
皇帝嗯一声,缓和了脸色:“你上回训练的蹴鞠舞队,很不错,今儿再叫上来演练一番罢。”
程顺笑道:“微臣遵旨。”
这蹴鞠舞队乃是女子组合而成,个个都是绝色美女,还贵在会玩蹴鞠,皇帝见过一次,极为喜欢,他天生就爱蹴鞠,但却没有见过女子精通此道的,便与她们玩了一回,这次想到,心情又未免激荡起来。
程顺顺势提议:“不如就把这队伍留在宫里好了,微臣府上也还有呢。”
皇帝笑纳。
程顺看目的达成,也是满心欢喜。
赵桂暗地里皱眉,这程顺看着越来越有得宠的趋势啊,竟然还搞出一支女子蹴鞠队来讨皇上欢心,他那日可是伺候在旁的,到最后,那绝对不是单纯的玩蹴鞠了。
那些女子个个都美艳至极,踢起蹴鞠来衣裙飘飞,场面实在是香艳,皇上平日里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的,自然魂都要被勾去了,眼下还把队伍留在宫里,如何是好?
可他并不敢提出反对意见,只对程顺越是看不顺眼了。
堂堂吏部侍郎,竟然搞这些花头!
偏偏皇帝还看得上眼呢。
余文殊上任没几日,就接到一项任务,皇后娘娘要去同泰寺敬香还愿,他作为巡城御史,自然是要负责好全程安全,是以,几日前便已经召集下属交代,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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