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我不是粽子,是个杯具 >

第43部分

我不是粽子,是个杯具-第43部分

小说: 我不是粽子,是个杯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灯光没有照射到之前,我就看到了前方的情景。玄武岩山洞之中,两块巨大的石头把水道挤成了狭窄的一条,勉强只容一条船通过。而现在在那狭缝之间,一个白色的物体横拦在石头边上随着湍急的水流上下浮动。
“地、地落吗?”我紧张地掐住了枪哥的胳膊。
“好像不是。”枪哥表情凝重地看着前方,“那个女鬼体积比这个小得多。而且这个……看起来不像是有生命的东西。”
竹筏渐渐靠近了那里。灯光照射到那个物体的时候,视野里是一片惨白。不仅仅是因为高亮的光线猛地缩短了距离,更是因为那个东西本身的样子,如同祭奠灵堂之上的惨白颜色。
那是一个人,脸朝下漂浮在水面上,好像失去了所有知觉的浮木,随着水波来回荡漾。从这个角度看到的东西不多,他的身体全都在黑沉沉的水面之下,斜射的光透不过去。船再靠近一点,我眯起眼看过去,渐渐能分清那个人的头颈。在那个漂浮在水面上的后脑勺上面是光秃秃的一片,没有头发。
“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光头。那家伙是……庞汉昌吗?”我小心翼翼问着,“他这个样子,是死掉了吗?”
枪哥没有回答我,只是,脸埋在水里这样漂浮着,如果不是庞汉昌心血来潮决心在洞里检测一下自己能憋气几分钟,那就一定是歇菜了。现在看来,像我一样充满探究生活趣味的热情的人不多。他应该是死了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有点奇怪的抑郁。虽然庞汉昌是敌人,可是,这家伙不久前还掐过我的脖子掰过我的脑袋,还在生龙活虎地粗豪叫嚣着要九叔交出东西要捏死我这只田螺,这一刻他就已经如同我们船下面的避孕套一样漂在这里,所有行动只被水流主宰。如果没有人管他,他会在这里渐渐腐烂,成为鱼类的食物。
如果我们都会变成这样,那么人和畜生有什么差别?
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列出一个等式,即张玄=猪=羊=松鼠=企鹅=鸭嘴兽=任守呢……
“枪兵,把船撑过去,”九叔忽然吩咐道,“把尸体打捞上来看看。”
如果换成舒道,我可能会以为他慈悲心肠发作,想要给庞汉昌来个体面的葬礼。可是说话的是九叔,这可是死人身上都能榨一层人民币的人。他发出这种命令,一定是又在盘算着什么了。
枪哥把船靠在石头边,尸体好像麻袋一样漂浮在我们身边。我看得清楚,这个人露出来的右肩上没有胳膊,断面明显是被炸伤的。正是刚才被枪哥废了的庞汉昌。
我和枪哥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捞尸体。
“你去。”我缩到一边,“这种活怎么可以让我这种娇弱可人的少女来?枪哥Fighting!展示你男子气概的时候到了!”
枪哥默默看着我,良久才慢吞吞开口:“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种形象吗?”
“你以为呢?”我气愤的说,“你看我干什么啊?打捞尸体什么的还让我来……看我我也不会去的!”
“不,我只是想说,你屁股下面正好是用来打捞尸体的钩子。”枪哥面无表情的说,“麻烦你闪边去行吗?”
“……”
为了表示误解枪哥的愧疚心理,我很仗义地表示愿意和他一起打捞尸体。虽然在全程我基本都是处于拉拉队角色。
枪哥明显是动作熟练的老手了。他用那根长长的棍子戳了一下浮在水中的尸体,让庞汉昌右肩上的胳膊断面露在外面,直接用钩子勾住断骨的地方把尸体拉了上来。这时候我才凑上前去,很讨好地帮着他拉了一把,把尸体运了上来。
这是个足以让我后悔终生的决定。
刚刚拎起尸体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就算我天生神力力能扛鼎,可是基本的轻重感觉还是有的。庞汉昌两米多高二百多斤,加上泡了水,怎么可能……这么轻?
然后,原先一直背对着我们的尸体被翻了过来,没有任何预兆的,一张凹陷进去的脸就映入我眼帘。
说是脸都太抬举这个东西了。在那个光溜溜的后脑勺背面,根本什么都没有,五官全部消失不见,只有空洞的三个洞显示出眼睛和嘴巴的位置。脸上的肉残缺不全,小块小块挂在白森森的骷髅之上,颅骨破了个洞,被挖空了的颅腔赫然正对着我们。这根本就是一个空空的水瓢,现在,这只瓢的凹面正面对着我。
“啊啊啊啊啊啊!!!!!!”我的惨叫声在玄武岩山洞之中连绵不绝地回荡起来。

Chapter 28
我知道自己的胆子很小,半夜里看鬼片这种事情都列在“绝对不能做!”的清单上。可是,在天门鬼殿里看多了古尸什么的,也跟九叔下了一个颇为惊险的斗,我觉得自己也算是历练过的人了。
可是,当红摇去检查那具死状凶残的尸体的时候,我却只会缩在竹筏最后面发抖,觉得之前在那个元朝墓里看到的白骨骷髅是那么的可爱。
可是不管我怎么催眠自己什么事都没发生,刚才看的那一眼还是深深烙在我脑海里。即使闭上眼睛,那张凹陷残缺的骷髅脸孔也能清晰无比地浮现在我脑海里。大部分的肌肉皮肤都被腐蚀掉一样消失完全,还保留着的残缺面部被水泡的发胀。惨白浮肿的身体则更加惨不忍睹,不知在水里泡了多久,血液已经差不多流不出来了,他的肚子被撕扯开来,里面则是空空如也,内脏血肉破棉絮一样零零星星挂在骨架上。死白的肌肉,惨白的骨架,一切都是白色的。这哪里还算是个人,简直就是一只外表千疮百孔的筛子,像是破袋子一样漂浮在水面上。
我闭上眼睛,拼命想冲淡刚才冲击性过强的那一幕。我回想着舒道的死人写的书的书架九叔电脑里剥削阶级的账本张玄的毛绒玩具小黑屋红摇的格斗游戏还有枪哥爆头的打靶场……靠,不对,为什么越来越印象深刻了?!天门的混蛋们你们平时就不能干点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娱乐吗!
红摇的声音清晰地传入我耳中:“死亡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应该是从我们那里离开之后没过多久就遇害了。尸体几乎被完全掏空,内脏和肌肉组织消失了百分之七十,皮肤多处存在穿孔,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在短短两个小时时间被水泡成这样。除此之外,颅骨破裂,脑髓被掏空。死状极为凄厉。”
“这个不用你说……”我打着哆嗦闭着眼睛说,“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这个样子?无论是被枪哥那一枪打死的,还是被人砸破头死掉的,都不可能变成这样吧?!”
红摇摇了摇头:“不,死因并非是这两个。颅骨上的破裂是他死了之后,被水流冲击到石头上造成的。而他在那之前就已经死亡了。”
“他是怎么死的?”我问。
红摇笑了一下,但是这个笑容很是勉强。
“他是,被活生生咬死的。”红摇说。
周围很寂静,只有山洞里的风携着潮湿冰冷水汽掠过岩石。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可她的表情很严肃,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被……被咬死的?”
“嗯。也许,还不止是这样,被咬,被一点一点把血肉内脏吃掉,直到死为止,都在遭受这种折磨。”
“怎么可能!”我叫起来,“我敢说庞汉昌能徒手搏鳄鱼!这鬼地方连个蝙蝠都没有,怎么可能有什么东西能把这货给吃掉?哦……对了,他少了一条胳膊!枪哥都是你啦,要不然他……至少不会死得这么惨吧?”
我用一种痛心疾首的目光看着枪哥,虽然对这个想要杀了我的家伙没什么好感,可是无论对于谁来说,这样的死法都太惨烈了一点。
“我怎么会知道什么吃了他?”红摇拉下了脸,“我只负责验尸,不是学生物的!管他什么东西吃的,反正这货死透了!”
遇到一个这么不负责任的验尸员,让人觉得生命真是他妈的不值钱哟……
枪哥根本就不搭理我抽风发作的圣母心,他的表情黑沉沉得让人觉得害怕。看电锯惊魂和人皮客栈都能一边淡定吃着猪大肠的枪哥不该是怕这样区区一具尸体的,我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开口喊他:“枪哥?”
枪哥根本不搭理我。他单膝半跪在竹筏旁边,探头往黑沉沉的水中望去,然而这水好像打翻了墨汁一样,就算用探照灯直射水中,都基本上看不见什么东西。
枪哥暗骂了一声,然后抬起头来,喊我:“任守,你过来,来看看水里有什么东西吗?”
“枪哥你是怀疑他被水怪吃了吗?”我摇头,“没有啦,那么大一坨不要说是我,就是你也一定能发现。这里是福建,水怪不多的。”
“是啊……这里是福建。”枪哥喃喃着,然而还是强行把我拖了过去,摁到了船边,指着水里说,“你再来看一下,水里有什么鱼吗?”
我好像有点理解他的意思了。如果说是被鱼吃掉的,那的确也有点可能,鲨鱼鳄鱼食人鱼都是食物链顶端的王者,可枪哥不是说过他克遍天下食物链吗?看到食物慌什么?
我趴在船边上,努力瞪大眼睛往水里看。说实话,在这种环境里,就算是我看到的也不多。我瞅了半天,没看见鲨鱼鳄鱼食人鱼的踪迹。
“鱼没有。”我说,“好奇怪啊,外面明明还有那么多大鱼的,这里就只剩下小鱼苗了。难道这里是外面大鱼的产卵地,洞里还有洄游的?”
我觉得,这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然而枪哥却好像被火燎了一样,一下子弹了起来:“鱼苗?什么样的?任守,捞一条出来看看!”
我奇怪地看着他:“枪哥你不用这么激动吧。鱼苗不算鱼的。呃……好吧,既然你坚持想要看看,我找找。”
我简直要怀疑这里的鱼苗是枪哥放养的了。我努力在水里搜寻着,半天功夫,才眼疾手快从水里捞了一把,捧上来一条小鱼苗。
“喏,就这个。”
不知道是不是这山洞里的食物实在匮乏,这条鱼苗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长度不超过两厘米,细得像根缝衣针,它像是水晶一样透明,连内脏都几乎完全无色。而且身体表面几乎没长鳞片,滑不溜丢的。也只有我这种眼力和手速才能捞出来给他看。
枪哥定定看了那条鱼一会儿,半天才长长吁出一口气。
“扔了它。”枪哥说。他抓了抓头发,表情沉重得可怕。好像怕我掉下去一样,一把把我拽到了竹筏中央。
“从现在开始,”他一字一顿说道,“谁都不要靠近水边,千万不要下水。这里是个死亡之地。庞汉昌……是被水里的鱼吃掉的。”
“可是枪哥,水里真的没有鱼,鱼苗不算鱼……”
“那不是鱼苗。”枪哥打断了我的话,他转脸看向我,脸色极其严肃,“它的成年个体也就那么大了。这种鱼叫做牙签鱼,只存在于亚马逊河流域。是和食人鱼齐名的恐怖杀手。”
话音刚落,舒道的脸色也变了。
“牙签鱼?是什么?”红摇有些摸不着头脑地问。
“牙签鱼,只存在于亚马逊河的淡水鱼类,鲶鱼类的一种。”舒道说道,“别看它的样子细小,可却是最让当地人恐惧的生物。它体表透明,极不容易被发现,是一种寄生性动物。它能探测到水流中的味道,沿着从其他鱼鱼鳃中滤过的水流游入寄主体内。一旦进入寄主鳃盖中,立刻伸出一根刺寄生在寄主体内,吸食寄主的血液,吞噬寄主的内脏血肉,在寄主体内繁殖。直到寄主完全死亡才会离开。”
“别下水。”枪哥点上了一根烟,再次重复着,“这玩意儿可不只吃鱼。它很小,甚至能钻进你的尿道,把你吃得干干净净——就跟这个家伙一样。”
我打了个哆嗦:“不、不会吧?枪哥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无脑流二人组吗?你可别乱说啊!”
“我见过。”枪哥狠狠吸了一口烟,脸上的表情沉重得带点狠戾,“我的一个战友就是这么死的。我们被困在雨林里,他去河里游泳,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他疼了足足三天才死掉,我带着他的尸体走出了雨林,解剖之后才发现,身体里面全都空了……”
枪哥不说话了。他沉默地盯着手上的香烟,一只手把玩着打火机,一点点橘色的光明明灭灭映着男人坚毅的面孔,脸上是山一样的沉重悲哀。
“三天……可是庞汉昌离开我们只有两个小时,怎么可能……”
“或许是地域问题引起的变异,”舒道说,“只应该存在于亚马逊河的牙签鱼出现在这里,本身就不太可能。所以鱼种变异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不管怎么样,枪兵说得对,我们最好离水远一点。”
可是,要怎么离得远一点?我不知所措地望着周围——和刚才宽广的溶洞不同,这里的玄武岩洞窟变得狭窄曲折,水下到处是礁石,水流深而湍急,一不小心就会被掀进水里。而且……黄宗他们还在黑暗中虎视眈眈,不说别的人,只要那个展莫辞在暗处给我们一枪,就算没打中,也足够把我们逼到水里了。
天知道牙签鱼在我身体里繁殖的速度有没有我肌肉再生的速度快。虽然这很可能为我的一千零一种死法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我宁愿被九叔捅死也不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