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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幸福极光(高干)完结 4番外-第52部分

小说: 幸福极光(高干)完结 4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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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手看了表,凌晨两点,表盘上的日期是她的生日。

陆静对着极光,努力的回想自己21岁的生日,孤独的度过;22岁的生日,她怀着宝宝,和他跳了一支曼妙的舞蹈;23岁的生日,她的孩子张口叫了第一声妈妈;24岁的生日,她看见孩子的爸爸站在婴儿床前微笑。

今天她25岁,虽然是一个人,可是她握着指间的戒指,终于感到自己很幸福。

他们长达四年的血脉纠葛,顷刻便化作漫天的槐花,飘落在她的周身,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香气,淡绿色的花瓣圆润,通体绿白,带着美好的花柄。那些小巧的花瓣提醒着自己,有一个男人,曾被自己爱到骨子里,那种爱交织到她的血液里,汩汩的流向她的四肢百骸。她爱过他,也恨过他,只是那些恨被时间磨砺的圆润,只剩下温和与美好的记忆,爱却紧紧的附着在她的心上,早已成长成苍天大树。

千帆过尽后,时光疾驰间,她依旧爱他。

她拭去眼泪,下定决心拿出电话,不理会地域的遥远,不在意时差的阻隔,她想告诉他,亲爱的,我看见极光了,我很幸福。

明明周遭游客很嘈杂,陆静却还是听到了电话“嘟嘟”的等待接听声。那声音是那样的清晰,像是她心脏跳动的频率。

可是她还听见了手机的震动声。明明那么嘈杂,她还是听见了一种嗡嗡的鸣响。那瞬间,她不可置信的回身寻找,真的看见了一名身材修长的男子正在迅速的朝隐蔽处走去。

电话接通时,他那头很安静:“媳妇儿。”

“谁是你媳妇儿啊?”

“你啊。”

“嘛呢?”

“睡觉呢。”

“北京时间都早上八点了,你还不起床上班?”

“……今儿不是礼拜六么?”

“今天北京多少度啊?”

“三十四度啊,巨热。”

“那你现在冷不冷啊?”

“冷啊,我靠,我穿个短袖就出来了……不是……”

陆静从他的身后抱住他,在只有十度的阿拉斯加的夜晚。

她能感受到他和自己一个频率的心脏跳动,感受到他的手覆上了她的戒指,感受到他小心翼翼的转身,感受到自己被他紧紧的抱在怀里。

他低声说:“小丫头片子现在还学会侦察与反侦察的手段了?别说你在阿拉斯加,就算你上天了我也得来找你不是?谁叫我发过誓不会离开你。你可真狠心,这么长时间都不给我打电话,我再不来就赶不上你生日了,我都要急死了媳妇儿。”

他说着便执起她的手,将一枚戒指套入她左手无名指。那戒指看起来很不起眼,暗淡的金属色素圈,隐约的带着些不曾修饰的天然纹路,却是最简单最朴素的样子。两枚戒指叠加,在极光的照耀与碰撞下,钻戒依旧闪耀,而素圈戒指却安静的像是沉睡了千年的地下矿石。

他说:“媳妇儿,以前也没瞅着你见天带这么大一颗钻戒,你嫌招贼是不是?也不方便不是?你以后就带着今儿这个,也就不用摘了,行么?”

陆静笑道:“我同意了么?你就死乞白赖的往我手上套?”

“那时候我想送你一个独一无二的戒指,”他的声音叹息:“让你永远都戴着,不摘下来了。可是我还没寻到合适的,就抓不住你了。这是我特别后悔的一件事。”

他说着将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中:“这戒指不是什么铂金白金的,是陨石,哎哟你别哭,先听我说完了再感动。陨石,知道么?天上砸下来的那个。”

陆静含泪抬眼望着他,唇边还噙着被他逗乐的笑容,他竟然看呆了一刻,才回神道:“因为这宇宙里,每颗陨石都是独一无二的。我选了三颗陨石,分别是你生日和孩子生日那天被人发现的陨石,融在一起,打了这个戒指。我还做了一件特傻的事儿,你可别笑。我当时看着工匠做的这枚戒指,我还滴了两滴血进去。”

“哎哎,你别笑,我认真的。这戒指有你,有我,也有孩子,我和孩子都带在你手上,你以后就甭摘了。得了,我说完了,陆小美,我想亲亲你,行么?我都想死你了。”

他说完便吻住她的唇。如此寒冷的夜晚,她也只穿了一件长袖外搭,可是他的吻是那样的炙热,源源不断的传递给她热量,他像是冬日里最明媚最高远的太阳,将她照耀的温暖,他像是纷繁散落的槐花,全身都挥发着大自然一般的清香。

他更像是夏夜里阿拉斯加的极光,照亮她未来幸福的方向。

陆静终于释然,因为他们的吻从来不会说谎。

她手上的两枚戒指都反射着她的梦想,从今以后,他在身旁,胜似天堂。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这里更新完毕。另有两篇番外,一篇是梁希跃和李宛清,一篇是梁希泽和陆静,番外解释了很多事情,所以不要忘记回来看看哦~


、番外二

【伦敦之吻】

李宛清16岁时就被家里送去英国留学。在她的家族里,男孩基本都是9岁出国,接受最正统的西方绅士教育,女孩则是14岁出国,成为淑女小姐一类的社交名媛。

她14岁要出国时,才来了初潮。她十分羞怯的问保姆:“这是月经吗?”母亲听闻,心疼的对父亲道:“晚两年再去吧,孩子才刚长大。”

她出国前,家里同她提及了和梁希跃的亲事,李宛清心想,我要出国了,提这事情干嘛?于是还是婉拒了。

即使身在国外,她也深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长辈的眼睛里。她并不是叛逆的孩子,自小的严格家教让她的性情温顺无比,却也一直骄傲而端庄。

堂兄李宛烈的室友贺晨,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

母亲当然知道她交了男朋友,只是道:“宛清,要洁身自好。你可以不和梁希跃结婚,但也不能和贺晨结婚。贺晨的家境,只怕略微少了些清静。”

贺晨父亲经商,家境殷实,比起自家的书香门第,晚清名门,亲友遍及政商两界,确实少了些清静。

可是梁希跃家境又能好到哪里去?不过是家里有人手握权贵罢了。

她和贺晨相处的很愉快,没有任何原因值得他们吵架。两年多的时光里,伦敦见证了他们的美好与浪漫。

母亲打来电话说,梁希跃也去伦敦念书了,你去接一下,怎么也是朋友家的孩子,平时在异乡,要互相照顾。

她在希思罗机场见到梁希跃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

她没有任何理由的和贺晨提出了分手。

男人对待分手的态度和女人完全不同,男人是不会去挽留的。况且他们都是条件那么好的男人,女人主动提分手,简直让他们太没面子。

贺晨也是,他听闻后,只是将手中的咖啡滑落在地下,然后买单,一句话也没多说,就离去。

李宛清疯狂的爱着梁希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爱他,也不知道爱他哪里。她就是每天都要看到他才会开心。梁希跃在英国呆了三年,她就以朋友的身份,在他身边呆了三年。

她看着他每天准时的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分秒不差,笑容宠溺。直到有天听见他在电话里对女朋友说,等我回去,我们就结婚。

于是她拿起电话打给妈妈,告诉她,我怀孕了,梁希跃的。

那年她才22岁。她和梁希跃被迫回国,拿着买来的货真价实的医院证明给家里看。

梁希跃只是冷笑,却还是在长辈前给她留了面子,没有戳破他根本就没碰过她的事实。

叔叔梁善杰得知李宛清怀孕的消息,一个巴掌就打在他的脸上骂道:“混帐东西,人家现在找上门来,你不娶都不行,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都必须和李宛清结婚。”

他百口莫辩,终于还是道:“我没碰过她。”

梁善杰半晌才道:“希跃,不管你碰没碰过她,她那样家庭出来的孩子,她说怀孕了,就一定是怀孕了。她说是你的孩子,你就必须得负责。”

“凭什么啊?”

“因为她是李宛清,没有人不相信她说的话。如果你不娶她,所有人都会来指责你。”

他还没等到和谢怜燕说分手,便听说她已经被梁善杰安置到了深圳工作。他去找她,谢怜燕哭着拒绝:“李宛清来找过我了,原来你们在英国的时候就已经在一起了,还怀孕,你对得起我吗?”

他保证道:“都是假的,你相信我。”

谢怜燕最终还是摇头:“我什么都比不过李宛清,我心甘情愿的祝你们幸福。”

他失魂落魄的回到了北京,尽管十分仓促,但他们的婚礼还是很风光,太风光了所以那天他喝多了。喝的太多了,所以他哭了。

他在洞房花烛夜,床头贴的红色喜字下问她:“当初不同意的是你,现在拿这个威胁我的也是你,你到底在闹什么?你想得到什么?”

李宛清却笑:“不如问问,和我结婚你能得到什么?梁希跃,你想要的,我助你一臂之力,可好?”

彼时的少年,眼中闪动着不曾遮掩的野心。他十岁失去父母,叔叔婶婶从来都把他当亲生儿子。他感激,却也更加的明白,如果没有希泽,他这一辈子就算了。可是梁希泽的存在,只能提醒着自己,他必须要更加的努力,才能自保。

他和希泽自小如亲兄弟般长大,越来越了解他的性格,也就越来越知道,哥俩儿以后一定会在事业上走同一条路。这个认识让他寒颤不已。他深信,如果他和希泽在同一条船上翻船时,叔叔还是会选择保自己的亲生儿子。

所以他需要另一个强大的保护伞,那便是李宛清的家族。

于是那时他主动提出请叔叔去说这门亲事,却遭到了李家的婉拒。之后他便遇上了谢怜燕,两个人甜蜜恩爱,认定对方是彼此的灵魂伴侣。后来他出国留学,他们就一直远距离异地恋,一度谈婚论嫁。他甚至想,这辈子就这样了,什么事业,让希泽去拼搏吧,自己守着这么个娇小白嫩的女子,也够了。

李宛清的一句话,唤醒他沉睡已久的野心。

他对自己暗暗发誓,要有那么一天,到达在世界的顶峰后,娶回自己心爱的女人。

李宛清竭尽所能的帮助了他,他的事业从一开始,就站在了旁人望其项背的高起点上。

那时他自己都知道,每天喝多之后,喊得都是谢怜燕的名字。他其实从来没忘记过她,但却渐渐的努力让自己多关注李宛清一些,毕竟那是他的妻子,而他又是多么渴望一个美满的家庭和一个活泼的孩子。

他从一开始的抵触,到逐渐的感激,到开始想要主动的关心,最后到想要踏踏实实的和她过一辈子,用了三年的时间。

可是他和李宛清的夫妻生活并不算和谐,大多数时候都是他要求,她似乎很怕他偶尔玩弄的一些小情调,她也很怕激烈的行为,她总是说,你慢点你慢点。

有次他真的生气了,那天是他们三周年的结婚纪念日,可是她却不记得。他坏坏的笑着说,我得惩罚你是不是?他抽出丝滑的浴衣腰带,很轻很轻的将她两只手腕系在了一起,还打了一个漂亮蝴蝶结。她一直在挣扎,她挣扎的模样真诱人,引得他内火一阵阵上涌。

她越挣扎他就越是想大力的进入她。可是她却急急的哭了,像是特别厌恶他的触碰,她说你别这样,我不喜欢这么刺激的东西。

男人的自尊瞬间受挫,他滑落在床边,几乎是颓败的问道:“你以前和贺晨做爱的时候也这样吗?你和他在一起时不是很快乐吗?为什么我就不行?你到底想要什么?你告诉我好吗?”

她一直在哭,捂着胸口哭,脸都泛出青色来,仿佛喘不过气。

他被她的抽泣搅得心烦意乱,抬手将咖啡桌上周年礼物扬在地下。那是一套华美的水晶醒酒器,她向来喜欢闪耀的东西,比如灯光,比如水晶。器皿的破裂声太过清脆,碎片将他心中缠绕的情网割断。

他点了烟问道:“李宛清,你为什么和我结婚?”

李宛清抹去眼泪,慢声道:“因为我家里不同意我和贺晨在一起。”

他将烟毁灭地按熄在那珍贵的手工刺绣苏绸桌旗上,拂袖而去。

那段时间他们的关系很僵,两个人只有在回长辈家里吃饭时才能碰面。见了面反而要手牵着手,显出恩爱有加的样子。

她面对家里的催促,一直笑着摇头道,其实我不喜欢小孩子。之前的那个孩子,流掉了,好可惜,没有缘分吧。

她明知道他喜欢小孩,却在刚结婚时就开始吃避孕药。

那天他送她回家后,正欲如往常般离开时,她却拉住他,邀请他共渡一个属于成人的曼妙夜晚。

她在晚饭时喝了点红酒,此刻脸上泛着令人亲近的桃粉色,长长的头发顺滑的垂下来,散落在她弧线优美的脖颈处,映的她的皮肤雪白,美丽的像是童话书中的白雪公主。

他在情迷意乱中,碰到枕头下的避孕套,心中一片寒冷,他问李宛清:“我都不在家过夜,你这避孕套给谁准备的?”

她脸上一阵倔强闪过,竟然笑着说:“给你准备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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