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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轮回游戏空间-第4部分

小说: 轮回游戏空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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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达克合力击杀这头骷髅,两人直接转身,一剑一棒同时砸在坦姆面前那头骷髅背部,砸得它后背碎骨片乱飞,浑身骨关节发出“嘎吱!嘎吱!”轻响。

有队友帮忙,坦姆精神一震,将手中盾牌用力一挥,直接将这头骷髅砸飞一米开外,头骨与身体分离,竟然就这么死了。

第七章 终于鸟枪换手枪了。

好吧,李默本来还想补上一击的,结果看到这头骷髅这么不经打,惋惜的一挥手中木棒,转身迎击扑上来的两头骷髅。

为了最大效率发挥出杀伤力,他的第一击都是一棒横扫向这些骨头架子腰间,在数据化身体的情况下,每一击几乎都是那么标准。在硬扛下骷髅一剑后,手中木棒抽回又是一棒。仗着高达330的血量,李默是硬顶着一头骷髅的攻击将它砸碎。

他这么做也是有他的理由,在试探着受了一剑之后,通过轮回印记,他发现这些骷髅的攻击其实并不高,平均伤害才11、12点左右。

如果对那些民兵刚一百出头的血量来说,一剑就是十分之一的生命值,如果碰上围攻,几下子就会被乱剑剁死。

但他不同,两级的基础耐力让他生命值高达三百三十,能让他承受更多的伤害,硬顶着攻击杀掉一头骷髅,对他来说属于可承受范围。

杀掉其中一头骷髅,另一头骷髅就好对付,轻轻后退一步躲闪掉划过的骨剑,李默手中木棒带起一股风声,狠狠一下砸在骷髅持剑的手臂上,将它干枯的骨臂砸得碎骨片乱飞,同时上面出现一条明显的裂纹。

“咦!原来还可以这样?”

看到那条明显的裂纹与急速下降的攻击力道,李默心中一喜,轻松闪过力量与速度大降的骨剑,反手就是一锤砸在原来位置。这次不同上次,只听一声“啪”的脆响,那条手臂径直从裂纹中断裂,连带骨剑与一截骨手断落下来掉在地上。

没有了武器与一条手臂,这头骷髅更不是他的对手,他一个闪身让过冲过来上下颌不停咬合的骷髅,顺手就是一棒子下去。

“嗯!装备?还能爆装备?”

看着地上死亡的骷髅位置出现一个白色的光团,光团中一个小巧玲珑的长剑上下浮沉,有过两年职业玩家经验的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什么意思。

之前杀了五六头骷髅啥也没有,他都以为没有爆装备这个功能,现在惊喜突如其来,让他喜不自禁。而且打量四周,坦姆与达克以及不远处的汉斯队长都没有发现这个光团,就算汉斯偶尔眼光扫过这边,他敢打赌肯定有扫过光团所在位置,但没有任何反应。也就是说,这个东西肯定只有轮回者才能看到。

所以,他趁所有人不注意,特意绕了个弯经过光团处,伸手一捞,将光团捞了起来。

捞起来后光团消失,一口与那些骷髅样式差不多的单手剑出现在他手中,这柄单手剑剑刃有三尺长,连手柄总共长有四尺左右,换成现实总长有一米二。

武器:白骨之刺。

产地:东幽暗沼泽,洛克村。

材质结构:钢铁。

重量:2。5公斤。

耐久度:18/20

武器类型:单手剑。

使用要求:力量10。

基础攻击:2d4*2。

攻击速度:快速攻击。

附加属性:无。

没错,这就是一件白板武器,中规中距的属性,同大部分的单手剑都一样,除了耐久度有些低。但这都不是问题,最起码比手中大木棒要强上一截,反正又是过渡装备,耐久度低点也无妨。

装备上这柄单手剑,李默如今的攻击变成了3…21点。也就是2d4加1点力量加值变成3d5,就是最小攻击3,最大攻击3剩以5等于15,再加上基础近战附加的6点最大攻击得出来的结果。

相比之前的2…14攻击,杀伤力要增加一大截,对付这些骷髅简直是砍瓜切菜一样,虽然没有大木棒的击退与击飞效果,但在杀伤力暴增的情况下,就算普通攻击也只需四剑就能剁死一头骷髅,如果运气好碰上暴击,三剑便能拿下。

至于队友的疑问,他只是指了指地上那些死掉的骷髅手上骨剑,笑而不语。

至于他们相不相信,他就管不着了,反正他是相信的。

虽然换了新武器杀伤力大增,但李默的处境反而越发不好,随着骷髅潮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骷髅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其中还夹杂着一点骷髅弓箭手,时不时从骷髅群中射出一支骨箭,就算以他的血量,这会也有些吃不消。

至于他两名队友,坦姆有盾牌还好些,只要专心防守,暂时是没什么危险。

但达克就不好了,虽然他手中那柄单手剑非常锋利,怎么看也比李默手中骨剑要好,但他没有盾牌防御,就算拼了命能砍碎几具骷髅,但对已经出现就有上百头的骷髅潮来说,根本是无关大局。

反而他自身疏于防护,被连连刺中三剑,再加上远处不知道哪里飞出的一支骨剑刚好射中他腹部,达克一下子血量损失严重,通俗来讲就是受了重伤,一下子就失去了战斗力。

如果李默属于混乱阵营,这会肯定是抢了达克手中剑就跑了,但很可惜他属于中立善良阵营,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特别是刚好达克受伤时叫出声来,惊动了正砍瓜切菜,几乎一剑一个骷髅的汉斯队长。所以李默如果不想被汉斯一剑斩成两断的话,就必须要救他。

于是只考虑了零点一秒,他便做出了决定,扭头对另一边坦姆叫道:“听着伙计,我要救达克,但需要你的掩护。等下我冲过去抱着达克,你靠上来掩护我们,向汉斯队长那克转移,听懂了吗?”

一边指手划脚说出自已的计划,一边冲过去一脚将正准备一剑砍下的一头骷髅踹飞,李默抱起捂着腹部血流不止的达克,招呼坦姆一声,就往同样过来接应的汉斯队长那边冲过去。

眼看到手的猎物要飞了,附近十几头骷髅不干了,眼眶中的灵魂之火一阵晃动,不约而同转身追向。。。坦姆。

没办法,因为要断后,坦姆拿着盾牌在李默后面不断将接近的骷髅推开,同时要防御不时抽冷子出来的骨箭,所以速度并不快,是这些无意识的骷髅天然的目标。

看到一大群骷髅向自已冲过来,坦姆一下不淡定了,带着哭腔叫道:“队长,快来救救我,坦姆应付不了这么多敌人,我会被他们撕碎的。”

好在汉斯离他们本来就不远,再加上这会正移过来,听到坦姆的求救,汉斯一个跃步越过数米距离,手中五尺长的双手大剑横扫而过,将靠得最近的三头骷髅直接拦腰斩断,那杀伤力看得正巧转头的李默眼皮直跳。

这些骷髅生命值最少七八十点,每越过一头骷髅杀伤力要减弱一两成,连斩三头的情况下都是秒杀,那么汉斯这随手一击的杀伤力简直是爆棚。

第八章 一大波排骨终于炖烂了。

李默暗中估莫一下,以他三百三的血量,估计也就两剑的事,最多不超过三剑。

一名如此强大的战士,竟然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中当民兵队长,他百思不得其解。他猜测,汉斯队长在外面不是一个普通军官那么简单,估计是一名颇为强大的战士。要知道这还是他受了伤的情况下还有这种杀伤力,如果全盛状态下,都不知道有多强大。

当然,汉斯越强大对他越有利,最起码一直呆在他边上,安全方面有颇大的保障。

他很清楚,虽然这只是个新手副本,经过百分之一百属性加强以及身体属性数字化的情况下,他完成主线任务与可选任务都不太轻松,更不用说那些不知道在哪的支线任务。所以,抱着这个实力未知的大腿是非常有必要的。

汉斯接下追来的骷髅后,李默就抱着达克往后撤了撤,在一处草剁后将达克放了下来,同时跟过来的坦姆举着盾躬着腰守在一边。

“天啦!达克他流了好多血,会不会死啊?”看着李默熟练的将身上的亚麻上衣用剑割成一块块手掌宽的布条,然后将达克扶正,一圈一圈包扎往刚拔掉的箭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将亚麻布浸泡成一块血布,坦姆不禁低声喃喃自语,后怕不已。

“闭上你的嘴!做好自已的事,守住就行了。”忙碌中的他眼皮一抬,对坦姆轻喝一声,然后又投入到包扎之中。

自从这些骷髅出现以来,李默就凭借数年的枪林弹雨战场经验,与不俗的表现,在三人小队中获取了主动权,不论是实力与临战中的气度均将这两名普通民兵压制,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与极大的影响力。

所以他的一声轻喝,如果放在开战之前绝对会招来坦姆的冷眼冷语,但现在,只有唯唯喏喏与下意识的服从,这是两名队友没有注意到,也是他有意识在做的。

终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李默将手中最后一个结打完,轻呼一声“完成了!”,然后叫过坦姆说道:“听着坦姆,你现在守在这里一步也不要离开,遇到能应付的敌人就自已对付,不能应对就叫我们,我与队长都在附近,能很快赶来。”

“那你呢?你去哪里?”认真听完他的话,坦姆下意识点头,但很快反应过来,抬头问道。

“我要去砸碎那些该死的骨头架子,如果不杀光它们,村子就危险了。你放心,我力量比你大,速度也比你快,只要跟在队长身边,不会有危险的。”

说完,也不管他的反应,李默一提手中剑冲出去,一脚踹出将汉斯队长包围圈游荡过来的一头骷髅踢倒,然后手中剑光一闪,在它爬起来前连续两剑砍下,又轻松闪过横扫的骨剑,反手剑光一闪,就送这头骷髅下地狱了。

说实话,对付这些不管是体质力量还是敏捷都差自已几倍的骷髅,只要不陷入包围腾挪余地不足,他都可以做到无伤击杀。

可惜这种假设不可能成立,骷髅这种亡灵本来就是以数量多成名,随便一名亡灵法师学徒就能召出几十只出来,再次的正式亡灵法师只要给他时间,都可以轻松拉起一支上万的骷髅大军。

这就是为何不论在任何游戏或小说电影中,这种亵渎死者尸体的职业是那么让人恐惧与憎恨的,恐惧它的力量,憎恨它的亵渎死者不得安息。

相比李默一头头引过来击杀,汉斯队长那是勇猛无比,就算身陷最上四五十头骷髅围攻,那也是毫不畏惧。他手中双手大剑上有着一层淡淡的白光,在阴沉沉的天色下显眼无比,五尺长剑刃展开,攻击范围极大,杀伤力更是爆棚,比之前救下坦姆时一剑斩三骷髅都要猛。

只见他手中大剑一个横扫,如摧枯拉朽般一掠而过,挡在路上的七头骷髅有六头直接从胸间一分而二,整个骨头架子跨了下来。

虽然头骨中的灵魂之火还未熄灭,但整个身子都断成两截,连控制身体都做不到,更谈不上威胁。

偶尔有骨剑落在他身上,要么他身体轻微一震,直接将骨剑反弹回去,要么身体顺势一斜,将这一剑的力量卸下大半,剩下的杀伤力就已经连皮肤都难以割破。

看着汉斯队长大发神威,特别是那一身精妙的技巧,简直能甩自已不知道多少条街,李默看得眼热无比,恨不得自已也学会这种技巧,也能在骷髅群中大杀四方,来去自如。

而且这种情况有很大可能,他已经下定决心,稍后一定要向汉斯队长讨教下这些战斗技巧,只要学上一两种,保管让他受益极大。

两分钟后,汉斯队长附近的骷髅全部被杀光,加上之前击杀的,在他四周铺下了厚厚一层白骨,粗估一下绝对不止一百具。

击杀这批骷髅后,后面的骷髅与腐烂僵尸却没出现,反而慢慢反退隐没在雾气之中,也不知道是藏在灰雾后面还是退走了。

目视着退走的亡灵与灰雾中隐隐约约的影子,李默正出神时,突然一股大力袭在肩头,他条件反射一按肩头一个背摔,就。。。纹丝不动,就好像是一座山一样那么沉。

转过头,就看到面带微笑的汉斯队长,而那只手显然就是他的。

“36790,很不错,你今天的表现让我大吃一惊,你让我改变了之前对你的看法。”

“他们是我的战友,在战场上如果轻易放弃战友,就代表放弃自已的生命,我不可能那么做。”

如果这是个游戏,那么汉斯队长就是一名npc,而且还是一名强大的npc,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李默的不同反应与应对就会产生不同的后果,所以他都不用思考,马上说出了这句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军队及战场上最为高大上的名言。

他这话倒不是胡乱编出来的,不论是在任何军队中,不放弃战友是一个战士最基本的战场准则。

要知道,战场上刀枪无眼,谁都有可能受伤,如果与战友不能做到相互信任与相互支援救助,见到队友受伤只想着自已安危。像这样的人,在军队与战场上是活不长的,今天你不救战友,又有什么资格在受伤时让战友救你呢?

所以,这句话对任何世界、任何时空当过兵上过战场的男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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