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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妖妃嫁到-第107部分

小说: 妖妃嫁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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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不敢把这话跟身体孱弱的主子说,只能独自愤愤不平。
如今好了,王爷来了,公主就有了指望了。
可是有一点她不太明白,为什么王爷是一个人来的呢,怎么没跟着个随从呢?
还有就是,王爷进宫来,怎么驸马没有派人送他来皇后娘娘的寝殿呢?
驸马就不怕王爷看见自己妹妹现在居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会不高兴吗?
而且,王爷的衣着打扮还有发型都不似平素的那样,方才她仔细看了好一会才认出来。
不对!
婢女忽然慌乱起来。
王爷该不会是偷偷进宫来看望公主的吧?
难道他是从玉阔国逃到这里来的?
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变故呢?
这么一想,春桃便发起抖来。
不行,她得出去放哨,一旦来了人,好及时通知王爷。
遂,婢女赶忙跑到殿外院子里,焦灼不安地徘徊着,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寝殿内,兄妹两个执手相看泪眼,好半天,男人才开口说话。
“怜月,告诉哥,你怎么会病成了这个样子?难道南铮没有让御医来给你看病吗?”他竭力压制住内心涌动着的怒火。
想当初,怜月嫁到夏国来的时候是多么的光彩照人,现如今却被折磨成了这个样子,作为兄长,他不仅心疼,更愤恨。
怜月微微摇首,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哥,不怪他……”
“不怪他?他把你千里迢迢地娶了来,难道没有义务好好照顾你吗?”见妹妹还在为那个男人说话,寻瑜再也按捺不住,“你看你现在住的是什么地方?这是所谓的皇后寝宫该有的模样吗?”
被哥哥一说,怜月不得不面对现实,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她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南铮对他已经变了心。
以前,他再忙也会来看看她,陪她坐上一会。
自打生下了小王子,且小王子被奶娘抱走之后,他对她就不闻不问了。
无奈之下,她会把他的转变归咎在她自己身上。
怀孕之后,她的身材走了样,脸上长满了斑点,任哪个男人看见,也不会觉得漂亮。
偏偏南铮又是个注重女子外貌的人,他一定是对她失望透顶了!
这就是怜月的悲哀,即便没有刻骨铭心的爱,却仍把夫君当成了自己的天。
“妹妹,放心,哥会给你讨一个公道!”淳王爷轻轻捏了捏妹妹的手。
怜月睁开了眼睛,“哥,为了孩子,不要计较了。”
“孩子……”寻瑜换上了笑脸,“是男孩还是女孩,长得漂亮吗?”
“是男孩。刚出生的时候,很漂亮。现在……,不知道了……”惆怅地叹息着。
孩子出生没几天,就被南铮抱走,然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自然不知道孩子现在的样子。
“别着急,哥会让孩子回到你的身边。”这不是虚假的承诺,他一定要让唯一的亲人幸福起来。
怜月没有出声,身体颤抖着,哭得更厉害了。
寻瑜并未阻止,任由妹妹哭泣。
他想,或许她哭出来就能好过许多。
过了好一会,她终于止住了恸哭,眼睛已然又红又肿。
“哥哥,母亲她……”然,才说了几个字,便悲痛地闭上了嘴巴。
男人把大手搭在了妹妹的肩头,“放心吧,母亲不在了,还有哥。哥是你最亲的人,会为你做任何事情。”
一句话,便让怜月堆积在心里那么久的痛苦和委屈都释放了出来,她一头扎在哥哥的怀抱中,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寻瑜轻轻抚着妹妹瘦骨嶙峋的后背,心里百味杂陈。
他不能自私地只顾着自己的幸福,是该好好照顾妹妹了。
可他现在的身份不过是玉阔国被监视的王爷,成王败寇,他在争夺皇位的斗争中失败了,从此后只能躲藏着生活,否则,要受的刁难就会更多。
原以为妹妹在夏国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他只要带着心爱的女子浪迹天涯就可以了。
看见了怜月,他才意识到自己想得太天真!
如果不改变这种生存状态,妹妹在夏国的地位便不会好到哪儿去。
别看她现在拥有皇后的头衔,却连一个受主子厚爱的宫人都不如。
还有寄居在客栈的女子,他现在只能给她颠沛流离的生活,每天四处躲藏,不能公然在世人面前过活。
他必须做点什么,让自己强大起来,如此,才可以让这两个女人都能幸福。
遂,曾经有过的那个想法又重新出现在脑海。
正想着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春桃的声音。
“皇上——,皇上今天您怎么有空来看望皇后娘娘啊——”婢女几乎是扯着嗓子在喊,无疑是为屋子里的兄妹俩报信呢!
怜月听见了春桃的声音,急忙推了哥哥一把。
“走,从侧门……”脸上布满了惊恐的神情。
他知道哥哥是偷偷来的,如果被南铮发现,传到玉阔国去,哥哥的性命恐怕都会保不住。
自幼她就知道母亲想要哥哥夺取皇位,如今哥哥没有成功,必然要受到胜利者各种各样的排挤甚至是迫。害。
然而,男人却泰然地让妹妹舒服地靠在了软垫上,随即往门口走去。
“哥……”怜月勉强伸出手,想够到哥哥,但没能成功。
春桃好像在院子里拦人,南铮的声音里透着不耐烦。
“该死的宫婢,若不是念在你是跟着公主从玉阔国来的,朕非得……”身材敦实的南铮一脚门外一脚门里,对宫婢骂骂咧咧。
然,看见了迎面而来的淳王爷,辱骂之言戛然而止。
愣了好几秒钟,新君的脸上陡然升起笑意。
“哟,这不是朕的嫡亲大舅子吗?”语气十分不礼貌。
淳王爷冷笑一声,止住了脚步,“妹夫今时不同往日,果然风采不凡……”
两个男人凑在一处,虽然都笑脸相对,实则各有心思。
“大舅子过奖了!”南铮个子相对矮一些,却把大手搭在了寻瑜的肩头,做出热络的样子。
寻瑜忍住蹙眉的冲动,淡然笑着。
“大舅子想来看望怜月,怎么不提前通知朕呢,朕好派人去边境接你啊……”南铮虽然没有不快的神情,但口吻是带着指责的。
“如果通知了妹夫,又怎么能看见妹妹其实是这个样子的呢?”提到妹妹,淳王爷不再好性儿。
有些事可以不予计较,但有些事,一定是锱铢必争的。
但见南铮干笑了两声,往榻边走着,随着临近床榻,脸上一闪即逝嫌恶之情。
“皇后,这你可得为朕说句公道话!你跟你哥哥说,是朕要让你住在这里的吗?”一丝温柔都没有,连目光都不屑落在女人的身上。
怜月被质问得不敢看人,只垂着头,嘴巴翕动,却不出声。
淳王爷看见这个画面,恨不得上去狠狠地揍南铮两拳。
可他不能!
咬着牙站了一会,他走到床榻旁,怜爱地摸了摸妹妹的头发。
“怜月,傻丫头,以后不要再这么执拗了。乖,听妹夫的话,赶快搬到皇后的寝殿去……”
“对嘛!”南铮轻蔑地扯了扯嘴角,“春桃,给你们家娘娘做个准备,待会朕让人来接她去原先就准备好的皇后居所。”
春桃接到了圣旨,却没有领旨,而是偷偷地看了一眼淳王爷。
收到信号之后,这才屈膝领旨,然后手忙脚乱地为主子收拾行李。
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
公主平素的衣裳也就那么几件,都是当初从玉阔国带过来的。
最初,南铮让人给她做了华服。
可那些衣服都是夏国流行的式样,怜月并不喜欢。
她最愿意的就是穿着玉阔国款式的衣裳,在铜镜前旋转,就好似未出阁前,在召福宫随意而为一样。
久而久之,南铮见她不肯穿着夏国的衣裙,也就不再让人给她做了。
婢女收拾东西的时候,南铮难得地坐在了榻边。
“你看看你都瘦成了什么样子?被大舅子看见,还以为我如何苛待你呢!”短粗的手指捏了一下怜月的脸颊,好像被硌到了似的,马上就松开了手。
公主被捏疼了,眼泪在眼眶打转,却没敢流出来。
“妹夫,我还在呢,小两口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打情骂俏吗?”淳王爷“打趣”道,心中却恨得要命。
南铮听了,迅速起身,望着他。
“大舅子,一会皇后搬过去之后,朕就在皇后的寝殿为你接风,如何?”
男人怔了一霎,本想拒绝。
一则,他并不想跟南铮喝酒,而有些事,也没必要在酒桌上说;
二则,女子还独自在客栈住着,那里虽然还算安全,可毕竟品流复杂,他很不放心。
然而,榻上的妹妹用渴求的眼神望着他,看得他心软了。
“好,待会我送妹妹过去,我们就在她的新住所聚一聚。”淡然应了南铮的约。
“很好。朕可是有很多话要对大舅子说呢,待会见!”南铮粗声大气地说完,扬长而去。
屋子里静了许多。
“哥,怎么办?你是偷偷来的……”怜月颤抖着声音,不安地问道。
“放心,哥有分寸。”男人俨然一个能够掌握所有状况的智者,淡定地看着妹妹。
怜月定定地回望着,脸色安然了许多。
“哥,你变了。”她轻声说道。
“是啊,哥是变了。母亲惨死,对哥来说,打击太大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提及母亲过世。
“哥,以后只有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
“所以,哥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狠色浮现在脸膛。
怜月没有再说话,她发现哥哥忽然间变得陌生了许多。
稍后,有宫人来接皇后去新的居所。
春桃想要扶着公主下榻,可是怜月连自己坐着都没办法,更谈不上行走了。
遂,寻瑜便把妹妹抱在怀里,出了房门,妥放在软轿上。
随即,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寝殿行走。
路上,有很多宫人都看见了伴随在轿子旁的高大帅气男子。
大概是种族的差别,夏国的男人都跟南铮似的,个子不是太高,样子也长得粗犷。
不像淳王爷这样的男人,不仅挺拔,而且英俊,且一举一动之间都彰显一股高雅的贵族气息。
莫说是情窦初开的宫娥,就连那些半男太监也忍不住多看两眼。
一时间,整个夏国皇宫乱作一团,有很多人借故沿路追随,一直目送男人进了皇后的寝殿。
大家纷纷猜测,这人到底是谁呢?
有消息灵通的,便把男人的身份说了出来。
便有恶毒的太监指着宫女的鼻子破口大骂:“人家可是玉阔国的王爷,看看你们那个花痴的样子,别异想天开了好吗?”
被骂的宫婢要么就羞红了脸,要么会恶声恶气地回一句“等你长得跟人家一样完整了再骂人吧”。
然而,大部分宫女心里都抱着一种想法,那就是希望男人能够在宫里多住一些时日。
如此,就会有机会再多看他几眼。
若是赶上走了桃花运,可能还会跟他迎头碰上。
一旦他对夏国的女人充满了好奇,以至想一亲芳泽,那……
啧啧!
如果被他碰了,再痴。缠上手,搞不好就可以跟着他去玉阔国享受荣华富贵了。
宫人们曾在私下里传着,玉阔国不仅四季分明,而且物产丰富,且国力十分雄厚。
想来玉阔国的王爷府一定比夏国的皇宫还要奢华许多,就算不能在那里做个妃子什么的,能够生活其中,也是很不错的呢!
——————蛐蛐分割线——————
蕊妮坐在“迎宾斋”的窗前,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看得出来,这条街上行走的都是有钱人。
男人们的衣着打扮都透着“土豪”范儿,颜色大多以金色为主。
黄色,不管在玉阔国还是夏国,都是皇帝专用的颜色,其他任何人等都不可以僭越。
而金色,是最靠近黄色的,便是民间人士彰显身份的着装必备颜色。
可即便如此,也犯不着满街都是金色吧?
闪得人都要瞎眼了!
看了一会,女子百无聊赖地离开了窗前。
眼看着黄昏就要来临,寻瑜还没有回来。
她猜,今晚他是不会回来住了。
毕竟兄妹两个好久不见,且他们的母亲已经不在了,想来两人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蕊妮好久没有过这种独自一人的日子,便产生了想要出去走走的想法。
可她知道,陌生的环境中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
于是,故技重施,坐在铜镜前进行了一番易容。
这些易容用品都是在玉阔国的一个小镇买的,当时她是想每天都换个造型的。
可是路上实在是不方便化妆,这个计划就流产了。
现在,终于又派上了用场。
望着镜子里几乎完全换了一个模样的女子,蕊妮满意地点点头。
又换了一身天蓝色的衣裙,觉得衣装已经很是低调,这才彻底踏实。
出门前,来到祖义的骨灰前。
“哥,你自己在家待着哦,我出去走走,很快就回来。”摸着坛子说道。
语毕,推门走了出去。
在楼下大堂,遇见了之前招呼他们进房间的店小二。
之前领他们进房间的时候,小二曾经十分体贴周到,给了女子很深刻的印象。
作为礼貌,她冲小二微笑点头。
然,他竟然冲她发愣。
蕊妮这才想到,自己是易了容的,难怪对方认不出她。
这么一来,她心里更有底了。
出了“迎宾斋”的大门,扭头四顾,下意识选了与来时路相反的方向。
她想,只要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回来的时候再原路返回,想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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