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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长冥烛-第97部分

小说: 长冥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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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劳伦到村子里来,而且连与它为伍的卓娅也一同排斥。”

“卓娅听说了这样的结果,非常伤心,她不愿住在村子外面,每天受人非议,所以拒绝了拉比洛维奇的挽留,决定带着劳伦去流浪,从此之后,一人一犬便消失在了茫茫草原中……有人说在一个夏夜的暴风雨中,见到卓娅和劳伦冒着飓风撑着小船出海,然后一去不返,也有人说,是卓娅独自一人出海,总之此后再也没人见过她了……”

听完这件往事,我轻轻的叹了口气,而梁倩显然有些伤怀,抹了抹眼睛。

大雄则是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道:“当年那些猎人还有几个人活着?我非得揍他们一顿不可。”

安德烈咳嗽了两声,说道:“坐下,这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当年的那些人很多已经老得动都动不了了,况且此刻,他们的心中已经充满了忏悔之意。”

我点了点头,说道:“看来村民们这几年觉悟提高了嘛……”

安德烈却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这么回事,其实是一年前发生的一件事,才让村民们对劳伦有所改观的。”

大雄一听还有后续故事,就饶有兴趣的坐了下来,说道:“快讲,快讲!”

安德烈又抽了口烟,说道:“刚才你们都看见喂劳伦吃肉的那个小女孩了吧?”

我听他这么说,就问道:“你也看到了?”

安德烈点了点头,说道:“那个小女孩的父亲,是我们村子里的一位葡萄酒商人,专门把村子里特产的葡萄酒拉出去卖,销往最近的城市。他是个相当勤快的小伙,赚回来的钱也没有独自享受,而是从外面给村子拉了电线,不然村里至今还没有电灯。”

“可是那个年轻人去年死了,是被朵拉山下那片密林里的棕熊给咬死的。”说到这里安德烈叹了口气。

“村里人早就劝他买一辆铁皮卡车,可是他为了节约,坚持用驯鹿拉车,结果一天晚上,在穿过密林的时候,遭到了棕熊的袭击,当时他的妻子和女儿都在车上,说是进城去买新衣服的。”

“为了保护妻子和女儿,小伙拿出猎枪与棕熊搏斗,结果被棕熊给咬死了。而她的妻子和女儿,正是被闻到血腥味赶来的劳伦所救的,那时候劳伦已经是草原狼群的首领了,它带着大批狼群赶到,咬死了棕熊,却没有杀死剩下的女人和小孩儿,而是在她们附近徘徊到天明才离去。”

梁倩听到这里就惊叹道:“怪不得小女孩会问劳伦还记得她吗,可是既然劳伦救了她,为什么刚才……”

安德烈叹了口气,说道:“劳伦救人可能是因为它从女人和孩子身上找到了卓娅的影子,而当它回到这个村子时,想起的只能是仇恨,你明白吗?”

我们都点了点头,然后长叹了一口气。

我心想动物就是傻,人这么对它,它竟然会去救人类,相比人来说,反而是这只黑獒更有情谊,这实在是对人心的一种讽刺。

过了一会儿,梁倩问道:“安德烈教授,你说那个卓娅,现在有可能还活着吗?”

安德烈听她这么说,就摇了摇头,说道:“机会非常渺茫,特别是她如果去了遗迹岛的话。”

梁倩接着问道:“那你为什么说那些海女身上有卓娅的味道?死人可是没有味道的。”

安德烈微微一笑,说道:“你们太小看狗的嗅觉了,即使是过了几十年,只要这些海女碰过卓娅的遗物,劳伦还是会问出来的。”

我知道梁倩心地善良,听到如此悲伤的故事,就希望卓娅还活着,于是我十分应景的说了一句:“我也觉得那女孩,哦不,大妈一定还活着。”

梁倩听我改口,就白了我一眼。

安德烈叹了口气,说道:“时间不早了,都睡了吧……那些草原白狼,明早应该就会走了。”

看着安德烈疲惫的表情,我知道,要讲这么一个悲伤的故事,确实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于是我们也没有再说什么,目送着安德烈从大门口走了出去。

其实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最近几年安德烈都不在村子里,他是怎么知道小女孩的事情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年轻人,正是当年安德烈最疼爱的学生之一……

等安德烈走出了院子门,大雄恍然大悟似得,忽然站起来,追了上去,喊道:“喂!教授,先把狂犬疫苗给我打了吧,我害怕!”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看到老胡掐了烟从门后走了出来,径直的向房间走去,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梁倩也站起身子,抹了抹眼角的泪花,说道:“我也去睡了,你早点睡……”

我点了点头,目送她进了房间,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有了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那就是,如果我能把劳伦变成自己的宠物,那该多霸气,这样衷心的宠物,确实叫人怜爱。

晃了晃脑袋,我感觉自己一定是熬夜熬出幻觉了,于是也回了房间,蒙着被子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踏实,闭上眼睛就会看见一群孤傲的白狼在风雨中伫立的场景,那场景带着几分忧伤。

狂风呼啸了一整晚,到了第二天早上,壁炉的火熄灭了,我们几个竟然是被冷醒的。

大雄第一个哆嗦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用被子捂住两块下垂的胸肌,打了个喷嚏,骂道:“怎么回事?真他妈的冷啊!”

我被他的声音惊醒,皱了皱眉,也坐了起来,然后就是一阵哆嗦。

这时候我看见老胡早就气喘了,站在窗口的位置。

窗子是打开的,窗外有寒风不时的侵入,而屋外是白茫茫的一片。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昨晚就算再冷,我想也只不过是一场小雨而已,然而今天早上……

老胡见我们醒了,就观赏窗子,搓了搓手,说道:“你们没看错,下雪了!”

来自南方的老胡,当兵也是在沿海地区当的,所以肯定没怎么见过雪,所以此刻他的脸上有一丝兴奋。

而常年在北京上学和学习的我,就懊恼的摸了摸脑门儿,说道:“还以为能有几天好阳光呢,没想到大学来的这么突然。”

老胡蹲下身子,在壁炉旁边拾了几根柴火,丢进壁炉,然后重新生气了火,这样屋子里才暖和了一些。

然后他将桌子上几件毛茸茸的东西丢给我,说道:“这是鹿皮袄子,村长送的,穿上吧。”

大雄抓起一件袄子在鼻子前闻了闻,说道:“没什么怪味儿,挺暖和的,这么一件皮草,在京城随便一家商场都要几万块吧?”

我又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说道:“得了吧,就这收工……最多算个毛坯。”

大雄拍了拍我,说道:“小川啊,我知道你不喜欢下雪,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下雪就意味着我们马上就可以去遗迹岛了!”

我怔了一下,心想果然如此,虽然呆在这里也不错,但遗迹岛上众多的谜团才是更吸引我的事情。

于是我麻利的穿上衣服,对老胡说道:“现在几点了?”

老胡看了看表,说道:“六点半,刚才我出了趟门,发现村长额船就要开了,所以回来通知你们一声。”

大雄嚷嚷道:“所以你就打开窗子把我们吹醒?”

老胡微微笑了笑,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欣赏雪景而已。

大雄叹了口气,又躺会了床上,用被子将自己裹的紧紧的,说道:“我还没睡够呢,你可以走了。”

我推了推大雄,说道:“老胡此去十分凶险,我们去送送他也不错。”

我想了想,又说道:“不对啊,既然下雪了,等海面冻结,我们就能一起去了,老胡没有必要先去吧。”

大雄翻了个身,说道:“你以为是电冰箱啊?海水是流动的,要冻起来,起码要零下二十度,加上一个月的时间!”

我想了想,确实如他所说,想不到是我睡糊涂了。

老胡这时候已经背起了背包,对我们说道:“你们不用送我,人多目标大,容易被发现,我走了……”

第165章俄语天赋

说完这句话,老胡就拿起桌上鼓鼓囊囊的背包,背在背上,然后打开窗子翻了出去。

听到窗子关上的声音,大雄又一下坐了起来,说道:“我靠!这小子真走了啊?”

说完他一下掀开被子,从床上跳了起来,三两下穿上衣服。

我微微一笑,心想这小子果然还是放不下老胡,于是我也急忙穿上衣服。

我们俩一前一后的从窗子翻出去,然后就愣住了。

因为外面的风雪实在太大,那风真是嗷嗷的刮,雪片子有鹅毛那么大,打在脸上生疼。

老胡的背影就在离我们只有十几米的地方,不过我们却有些看不清了。

我打了个哆嗦,对大雄说道:“昨天还是晴空万里的,今天忽然就下这么大的雪,这天气真是奇了!”

大雄也抱着肩膀,揉了揉鼻子,大声说道:“我们赶紧跟上去吧,不然就追不上了!”

我点了点头,和大雄大步跟了上去。

不过老胡一向步伐轻捷,即使是在雪地中也不例外,加上我们不想让他发现我们,所以始终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

我一边用手遮住额头前进,一边望着这古怪的天气,忽然想起了昨天安德烈说的故事,当年劳伦从废墟中救出卓娅的时候,那场初雪也是这么大吧?

看来劳伦还真是风雪的使者……

我们跟在老胡后面,走在蒙蒙亮的村庄中,雪地反射的天光很亮,让我以为几乎已经是早上八九点了。

老胡沿着土路一直往港口方向走,两旁的栗子树和冷杉树上由于积雪太厚,不时往下掉落着一层层雪盖,发出碰碰的奇异声响。

来到港口时,本来淡黄色的沙滩已经被冰雪所覆盖,硕大的雪片落到海水中一时没有融化,伴着海浪重新被冲上沙滩的时候,样子就像一杯刨冰被泼回来似得,翻着滚滚白沫。

而在海面上,那艘三米多高的机动渔船正开着一盏大灯,射向风雪尽头处的海面,船中央的高大烟囱正冒着白烟。

显然,船已经发动了,我们在风雪中听到了哒哒哒的马达声。

老胡不知道我们跟在他后面,紧了紧肩上的背包带子,急速的向船跑了过去。

当他跑到临近海面时,一波浪花向他冲了过来,不过这时老胡轻盈的一跃,在浪花打湿他的裤腿前跳了起来。

三米高的船沿对老胡来说并不算什么,我曾经见过他轻松跳上四米高的墙。

只见他双手一攀,从船尾翻了上去。

而刚好在此刻,渔船打了一很长的笛声,渐渐的驶离港口。

我和大雄急了,慌忙跑了过去,目送着游船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时候,老胡从船尾站了起来,竟然举起双手挥了挥,向我们说再见。

大雄也挥手致意,示意他一切小心。

远处船上的老胡似乎是点了点头,然后身影一矮,消失在了船尾。

我和大雄立在风雪中,静静的望着渔船离去,直到消失在茫茫风雪之中。

过了很久,大雄问我:“这小子,应该不会有事的,是吧?”

我摊了摊手,说道:“那必须的,论身手,我们都不如他……”

大雄似乎十分相信我,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道:“走吧……”

我看见他的眼眶似乎有点湿润,于是我也沉默了。

老胡此去,凶险很多,我明白大雄心中的不安。

我们又踏上了土路,来到拉比洛维奇家门口,向广场的方向望了望,没有看见狼群的踪影,显然如安德烈所说,狼群在昨晚已经撤离了。

于是我们拍了拍身上的雪花,绕到屋后,重新从窗子上翻了进去。

关上窗子,屋内的壁炉非常暖和,大雄说他要补个觉,而我却始终睡不着,坐在壁炉旁边的书桌旁,无聊的翻起了桌上的书籍。

这些书的书名我都看不懂,而且里面也是大段大段的俄文,连插图都没有一张。

我翻了翻,在最底下,竟然发现了一本“中俄常用语入门”。

我想这里以前一定是BEY的房间,为了到中国去寻找伊万的证据,他看来在家也苦练了中文。

从时间来看,这本书显然是七八年前买的,可是不会过时的。

想起之前学过的几句俄语,我翻了翻中俄对照,发现自己说的还真不错。

于是接下来,我就认真的看起了这本书,想趁着无聊的时候,学一些俄语。

人人都说俄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之一,不仅发音多,而且很饶舌,语言中有许多专业用语,都很难懂。

确实,我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过一来我对语言的学习很有天赋,上大学时同时修了韩语和日语,都拿到了专业级的证书,而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楚科奇这边的地方语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学起来,竟然是相当的容易。

趁着上午的时间,我竟然就学会了两百多句口语,这和安德烈学习中文的速度也差不多了,看来我们还真是同族。

见到窗外的天空越来越亮,我放下书,揉了揉眼睛。

一看手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

于是我站了起来,将还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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