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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超人]搭档的正确养成方式-第76部分

小说: [超人]搭档的正确养成方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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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毒贩混混开始清理也不过就是把人送到医院,或者吓的好几天睡不着觉。我可是准备让这一路血流成河,他不会再原谅我了,

可是就算知道所有的蝙蝠侠都不会同意我这样做。我还是这样决定了,这个世界的布鲁斯也会如他一样么?

——Zo

Zo坐在地上,身后靠着树干,一条腿随意的伸直,一腿支起,一只手拿着笔记本随意的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捏的墨绿色的钢笔灵巧的在指尖转动,他仰着头,出神的盯着雾气弥漫的韦恩庄园。

哥谭的天气一直如此,多雨多云多雾,总是阴阴暗暗灰灰沉沉的,总是有大片的云层,白天遮挡住阳光,晚上也不让星光顺畅的洒下来,湿漉漉的雾气让人浑身不舒服,总是像被重工业污染过度的废区一样昏暗。但事实上,生活在哥谭的人都知道,这里的重工业并不多,城市的建设也不差,可老天就是喜欢给这里添点特别的阴影。

XX年,7月27日,早,大雾。————韦恩庄园后山的树林里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三天,我的行动也都有了初步的效果。先来说说卢瑟那边的吧,一会儿再给你吐槽的机会,不然你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如果我被你吵的忘记了要写的事情,我绝对切开你的脑袋。

事实证明卢瑟确实是有一副好口才,也确实善于玩弄阴谋和舆论。

他先是宣布他那个代号“神选之人”的小队成立,然后暗中给那四个人各自弄了一份完美的能在各种意义上博人眼球身世履历,之后就把那四个人连同他们“光明正大毫无隐瞒”的过去一起推到人前。

各地的媒体都被吸引,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神选小队和正义联盟有什么不同,有着各自波折身世的年轻人又为什么要加入这个特殊的队伍。

然后布莱克青年的那番演讲就直接一字不改的登上了各大报纸的首页,他说的话煽动性太强,我就不写在这了,倒不是说我记不住一个演讲稿或者我自己也被煽动了,而是我找了十四家文具店只找到一瓶喜欢的钢笔水,所以我决定省着点用。

他的话总结起来,只有三条:

一,他们都曾经是普通人,不管他们以前生活的怎么样,超能力带给他们的并不全是好处,如果可能他们还是更乐于当一个普通人。

二,他们受到莱克斯卢瑟的招揽,认同了他的理念所以才加入了这个小组,他们认为现有世界的英雄们已经无法真正全面的保护人民和世界了。他们太过于崇高以至于从不杀人,只是一次次的重复抓捕越狱再抓捕,这样的情况下受伤的只是普通人。所以他们决定组建这个特殊的小队,只针对屡教不改的超能力罪犯。

三,他们是绝对站在普通人这一边的,所以他们不会对民众隐瞒任何身世资料,既然没有超能力的警察、特警、军人、医生法官等等危险职位的普通人都从不隐藏自己的面容,那么他们也不会隐瞒什么。

不得不说这三条都说到人心里去了,几乎所有的民众在神选小队的这次演讲之后就对他们再无反感。他们是地球人,在成为超能力者之前还是普通人,不是外星人不是神,不是蒙着脸完全不知道来历的家伙。

他们只针对超能力罪犯,这不得不说是法律上的一大进步,超能力罪犯对于普通人的伤害如此之高,为了保护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用特殊的法律对付他们并无不可。而最后一条,不但让人们更喜欢他们,也让人们对正义联盟产生了疑惑和不满。

他们究竟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面容,既然同样是为了正义,普通人都能坦坦荡荡,有超能力的他们为什么反而要戴上面具。

我原本以为卢瑟有了那几个棋子最多对付一下超人,没想到他的野心如此之大,看来总统的位置让他有些飘然了,想要通过这种舆论对付正义联盟,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正义联盟里面最神秘的就是蝙蝠侠,到现在还有人觉得蝙蝠侠一定也是超能力者呢。蝙蝠侠是绝对不会同意正义联盟的档案有任何程度的公开,一个字都不行,他对这种“隐私”的看重程度能比得上他对小甜饼的执着程度。

短短十天卢瑟就能掀起一场舆论风暴,让正义联盟疲于应对,这对我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民众的看法就算能代表什么,也是盲目的,愚昧而无知,真理和正义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我对后续发展拭目以待。

好了,现在来说说蝙蝠侠吧,你可以说话了。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他是缠绕在我们灵魂上的魔咒,原本我以为死亡会让我放开他,不过现在来看,死亡都不能阻止我。

我知道,我没想写情书,这年代还有什么人会写情书,连小丑都直接送礼物呢,我为什么要写情书。我知道我举得例子不对,不过那就是一个例子,你能不能别啰嗦了。

说点别的吧,看他那么忙碌的样子我真是于心不忍,可是他毕竟不是我的英雄,任何一个布鲁斯对我来说都是特别的。但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属于我的那个。

我想念阿尔弗雷德的小甜饼了,我这些天没吃一口食物没喝一口水,可是我一点都不饿,我应该是真的变成了什么能量体,不需要食物,不需要休息,我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活人,也许连人都不算了。

好啦,停止自怨自艾,布鲁斯今天上午要去瞭望塔开会,也许我们可以去小厨房拿一些小甜饼出来。如果能有红茶就更好了,可是现在这个阿尔弗雷德大概不会泡茶给我喝了。

布鲁斯最近几天为了我们的事情忙的连睡觉的时候都没有,如果阿尔弗雷德知道让他的少爷板着脸忙碌十天,还没抓到的人就是我们,他大概会用小甜饼拍死我们。

哦,你也觉得这个死法不错?哈哈哈,我们真是难得达成一致,这可比自己把手术刀插|入心脏什么的让人期待多了。哦,别抱怨,我当然知道那很痛,可是那个时候我们不那么做,还能做什么?

去帮他整理墓碑,还是你想撬开那个让人悲哀的盒子把自己也挤进去?报仇?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超能力连地球都出不去,怎么找外星人报仇,再说当时生无可恋的又不只是我一个。

好吧,我们再换一下,这十多天我们做的事情也初见成效了,而且因为哥谭之外的地方都在关注卢瑟,所以我们的这些小问题并没有得到除了蝙蝠侠之外的太多关注。我就说他肯定不会把哥谭的问题列入正义联盟的会议的,他不会想让任何人踏入他的城市,处理他城市内的问题。

“血腥医生”这个称号不错,十天内闯出这么大的“名声”我们是不是该为自己庆祝一下?

我当然知道这有你的功劳,可我也得说,你写的字太难看了,除了钢笔你就不会用其他的东西写字了么?当初用羽毛笔的时候就被布鲁斯嘲笑了好些天,现在用手指头写字你都写不好,太让人失望了。

“哥谭的腐朽,必须用鲜血来洗清。”

“我为了完成一个人的夙愿而来。”

“我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又哪里都有我的存在,谁也躲不开我的刀锋。”

“我是一个医生,我可以医治哥谭。”

对此我就不做什么评价了,免得你又开始大吵大闹。只是这四句已经写过了,而且你多次重复了第二句,我们应该再想点其他的写出来,单词就算了,你喊出来的那些单词毫无逻辑可言。我们现在不需要用那种办法误导他们,我们得清晰明确的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出来。

让他们恐惧只是第一步,要让他们无时不刻不被恐惧折磨才是我们的目的。你觉得把他们都从哥谭“赶走”怎么样?让他们去祸害其他的城市?我觉得可以考虑,可是蝙蝠侠大概不会同意,虽然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不会同意。

杀光他们并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尝试了,然后失败了,你怎么还没放弃这个!你说那不叫失败?被厌恶,被拒绝,被否认,甚至被他亲自送到阿克汉姆你还说那不叫失败?

想想我们最初的目的,关键不是我们能不能逃出来,而是我们的做法让他痛苦。你忘记了那双眼睛?我不相信你能忘记,我们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了。我们用杀戮帮他肃清哥谭这件事,比那些黑暗盘踞在哥谭深处无法消除,更让他痛苦。

我是要帮他,无论怎么样我最初的目的只是希望他能轻松快乐一些,就像任何一个年轻英俊风流多金的花花公子一样。可惜他不是,他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单纯的布鲁西,那只是他的伪装,是他早已经失去的部分。

我们也没办法成为单纯的Zo了……

我不在乎杀不杀人,我为什么要在乎,我们杀过的人还少么?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他那副表情,就算这个布鲁斯根本不认识我们,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我也不想看到。

当然我还是不在乎杀不杀人。哎,别说这个了,一说这个我们两个就吵起来,脑子乱成一团什么主意都没了。我们想点目前正在做的和准备做的事情吧。

我们在西区逗留的时间有点长,虽然没被他本人看到,也没被他安装的那些摄像头拍到,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换个地方了。反正随时可以离开,我们就在和他相反的地方挑选目标吧。

有时候我真的对自己好到几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很厌烦,我相信你也是,尤其是在看到那么多原本已经“处理”过的熟面孔又出现在眼前的时候。

哦,他准备直接传送到瞭望塔去吃早餐了,阿尔弗雷德会伤心的,看来卢瑟弄出来的事情让他们很严肃嘛,我们也该继续今天的“工作”了。

“别害怕,哥谭。”你这句子不错,今天就写这个了。

别害怕,哥谭。我们并不是来伤害你。

——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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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_(:з」∠)_……当然这个哥谭不是说我。这个中二的家伙就是我梦里我自己的形象……我那个梦做的……哎,我都不知道要说啥了。苦。
————————————————————————————=3=图片分享————————————————————
官漫的截图,微博上抓下来的,水印还在~~这个亲的微博都好赞,各种神脑洞哦~~
_(:з」∠)_……官方如此对白,真是让同人羞愧而死


、76。哥谭日报与档案

哥谭日报

时事版头条:血腥医生频繁出现;哥谭将迎来血洗的黎明?

昨日(7月30日)傍晚19点10分左右;居住在哥谭东区欧妮6号街的威尔·迪斯(化名,不过我们都知道他是谁)被发现昏迷在车内;车子就停在小区门外。昏迷原因依然是失血过多和切割类肢体伤害;威尔·迪斯被切掉了一整条手臂,外加右边的肺部。

凶手在车窗玻璃上留下了三个人的名字,还有一句用夸张的花体字写出的——别害怕;哥谭。按照现场留下的字迹和毫无任何其他线索的诡异现象,我们有理由推测凶手依然是血腥医生。

血腥医生从7月17日第一次出现到昨天已经有小半个月;最初的受害者是一个普通的混混;被切掉了半截小腿。

随后短短一周之内哥谭各地发生了大量的袭击事件;受到袭击的人大多数都被手术刀之类的凶器刺了十刀以上,伤口全部都不足以致命,却会严重影响身体的正常功能,被切断手脚筋脉肌肉的算是轻伤,绝大多数的受害者都被切掉部分器官。

从眼球耳朵到身体内的肾脏肝脏,甚至是手指脚趾,或者四肢,凶手会在每一个受害者身上切点东西下来,然后随意的丢弃在受害人身边。可以确定凶手精通外科手术和相关的医学知识,因为那些受害人不但都没有死,还都得到了初步的止血处理。

会推测为报复袭击,是因为被害人都是哥谭本地人,而且全部都是臭名远扬的恶棍。凶手在袭击他们的时候会用被害人的血在袭击现场周围的地面或者墙壁上写下几个人的名字。通过调查,那些人的死亡都和被害人脱不了关系。

连续不断的袭击让哥谭各方势力都警戒起来,上次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蝙蝠侠刚刚出现的时候。不过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心里都有数,在此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比起当初蝙蝠侠的遭遇,哥谭市民对血腥医生的接受程度高的不可思议,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个城市有些“特立独行”,但是特例到这种地步还是让人没办法坦然以对。

经过采访,绝大多数普通市民认为血腥医生不过是一个新品种的疯子,哥谭从不缺这个。这个疯子再嚣张几天,也许不用等警察或者蝙蝠侠去抓到他,哥谭其他的神经病就会对他动手了。市民们似乎习以为常,对此我不做个人评价。

还有一部分市民表示血腥医生的做法虽然太过于偏执邪恶,但是他做的事情却是好的,这个城市每年每月每日都有太多无故失踪的人,能有一个人为他们复仇,也能说明这个城市血性仍在,还是有人愿意出来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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