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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部分

夜天子-第5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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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看着那只做工精良的矢箭,脸色显得极其凝重。一名侍卫匆匆赶到他身边,低声禀报道:“大人,山上的八个兄弟,都被人暗杀了。”

叶小天沉声道:“怎么死的?”

他的手轻轻抚摸着矢箭,就听那侍卫道:“八个人,全部是被人摸近,徒手扭断了脖子!”

叶小天霍然扭过头去,如果这八人是被弩箭所杀,他还不至于过于惊讶,但是八个一流的猎人,竟然被人悄然接近,无声无息地徒手干掉,这份本事就有些令人惊怵了。

那侍卫看出了叶小天的吃惊。解释道:“大人,夜色昏沉,如果以弩箭射杀,未必能一击便中要害。八人中总会有人来得及发出警讯。反而是悄然接近,才能无声无息。来人武功很高明,但一人之力再如何厉害,其实也没什么。”

叶小天有些释然,轻轻点了点头。那八个人虽然原本就是山中猎户。但机警和本领显然不及华云飞,像华云飞这样的猎人,一千个猎户中也挑不出一个,对手只要轻身功夫高明,悄然接近一一解决,其实也不是何等为难。这种个人武勇,一旦用之战阵,用处极有限。倒是这矢箭……

叶小天拈了拈手中那枚制作精良的矢箭,真正令他担心的,就是这个!这种可怕的武器。对方究竟还有多少?如果对方掌握了大量这种武器,那将是他的噩梦。

叶小天认得出,这是军弩!既非猎弓,也非山民自制的那种竹弩,它的杀伤力和那些武器完全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如果拥有大量军弩,完全可以左右整个战局。

真正制作精良的军弩有多可怕?军弩的射程比弓要大上一倍,战国时期的弩就已经有一百八十米的有效射程。做一个直观的比较的话,现代的手枪,一般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五十米。少数威力强悍的如“沙鹰”,其有效射程也只有一百米左右。

而且,弩箭在射击时下沉幅度不大,只要瞄准度够准确。几乎是百分百的命中,但手枪不行,距离稍远,它的射线就和箭一样,成了抛物线,并非直线射击。

再加上弩的后坐力远远大于弩。如果你用五四式也就是“大黑星”,在三十米外瞄准敌人,想一枪爆头,枪口就得抬高至他头顶十八厘米左右才可能命中,这还得是在对方站立不动的情况下,由此可见弩之可怕。

当然,任何一种武器都有短处,也必然有相应的克制之法,但是至少在贵州这地方,如果有哪个土司能大批量准备军弩,几乎是可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了。

叶小天担心的是,如果曹展张杨四家联军真的耗尽家财,从秘密渠道取得了大量军弩,那他也不用打了,还是乖乖退回山里去的好。虽说这种造价昂贵的军弩,连大明军方都无法普遍装备,可是对贵州土官们来说,他们所谓的“大量装备”和大明军队的“大量装备”并不是一个概念。

叶小天有点自己吓自己了,他并不知道这种军弩是如何的难以取得,实际上对方手中一共只有十具,而且……这十具军弩还是田妙雯不惜重金委托大亨搞来的,本来是打算装备于卧牛山,用以在战阵之上行“斩首”之计。

可惜,这批价值不菲的重要军资,已经完全落入敌手。而这个敌人,更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一个人。

“小天哥,你的腿……”

莹莹赶过来,有些心疼地看着叶小天,他的腿被射穿了,此刻包扎处犹自渗出殷红的鲜血。

“我没事!”

叶小天轻轻拍拍她的削肩:“我担心,贵州那边有变,我得马上赶回去。我再拨些侍卫给你们,你和伯母不妨慢行于途,咱们约在铜仁再聚吧!”

“我……”莹莹想要拒绝,她清楚,杀手的目标是叶小天,叶小天要和她们分开,是为了她们的安全着想。夏家自有侍卫,再加上叶小天留下的人,在不是对方主要目标的前提下足可自保。但叶小天……

可是看着叶小的眼睛,到了嘴边的话又被她咽了回去。莹莹也在悄然长大,她虽然依旧有些任性,却也分得清轻重,于是,她只是满腹担心地点了点头,轻声道:“你一路小心!”

叶小天点点头,转首望向贵州方向,前方层峦叠嶂,青山重重,叶小天的目中露出了浓浓的杀气。现如今他已和朝廷达成了秘密协议,原本的他就无法无天之至,现如今开了挂,此一去还不闹个地覆天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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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曹社之谋

水路、旱路都是罗李高车马行走惯了,所以他们的人出现在这儿并不奇怪。但是老江湖注意到,这些罗李高车马行的人来去匆匆,似乎并不是在运送货物,而是在寻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

黑道、白道也陡然忙碌起来。因为失窃的物资多为违禁之物,罗大亨和华云飞无法借助于官道的力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半公开地借助白道上的士宦缙绅、各堡寨首领的力量。

有近来在商道上崭露头角的罗大亨出面,再加上一旦协助办理此案,卧牛长官司叶长官会欠他的人情,没有哪个缙绅或堡寨首领会不给面子。

至于混黑道的,黑道的上层永远都和官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官道不方便出面的脏活儿,通常都会借助他们的力量。华云飞通过几个泼皮,联系到了他们的大哥,通过他们的大哥,又联系到了真正掌控大权的人物,所谓江湖,到了他们这一层次才算真的踏了进去。

巨额的奖赏,再加上可以搭上卧牛山叶长官的交情,黑道大哥们不遗余力地发动了全部小弟,帮助他们搜索唐汉三、颜水圳的下落。但,唐汉三和颜水圳就像变成了空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始终找不到他们的一点蛛丝马迹。

罗李高车马行实际上的主事人孙伟暄孙大哥,在黑白两道都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可此刻他却像一条疲于奔命的狗,头发蓬乱、满面红尘,双眼都是血丝,他到处寻找,已经几天几夜不曾合眼。

罗大亨虽恼他识人不明,误交匪类,坏了自家大哥的大事,眼见他如此辛苦,心头的怨恨也不觉化成了怜悯。但,尽管罗大亨这位东家亲自开口让他稍事休息。不必过于劳累,孙伟暄却只管答应着依旧奔波不休。水陆码头、各种关隘,随处都可以看到他风尘仆仆的身影。

“孙大哥,你歇一下吧。再这么下去,唐汉三和颜水圳那两个王八蛋还没找到,你就先要累垮了。”

“我没事!”孙伟暄的嗓子已经完全沙哑了,他看了眼跟在身边,陪着他奔波数日的几个好兄弟。拍拍递水给他的边峰的肩膀,道:“是大哥糊涂,连累你们了!”

边峰激动地道:“大哥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为了咱罗李高车马行所做的一切,大家伙儿都看在眼里。这一次全是唐汉三和颜水圳那两个天杀的混蛋丧天良,与孙大哥你有什么关系。”

另一个叫宋尧日的伙计也道:“是啊!这事儿可怨不到大哥你的头上,兄弟们心里都有一本明白帐。我看东家也没有深责你的意思,孙大哥,你就别自责了,兄弟们拉家带口的。今后还要倚仗你领着大家伙儿继续讨口食呢。”

孙伟暄苦苦一笑,道:“这次若不能找到唐汉三和颜水圳,追回失窃物资,我是无颜苟活于世了。东家向来仁厚,你们放心,无论结果如何,东家对你们都会有个妥善的安排。”

边峰和宋尧日等人还要再劝,被孙伟暄打断道:“好啦!不必说了,天色已晚,赶紧弄点儿吃的。大家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咱们越境探查。我估摸着,寻找了这么久还没信儿。说不定他们已经把东西运出了葫县。”

边峰心事重重地答应一声,旁边已经有伙计就地挖了灶坑,开始埋锅造饭。孙伟暄仰望着天边彤红的晚霞,悠悠地呈出一口浊气,道:“我去河边洗把脸。”

宋尧日把装干粮的褡裢递给一个正趴在地上吹火的兄弟,对孙伟暄道:“大哥。我陪你去。”

孙伟暄面色沉重地摆了摆手,独自向小溪边走去。

溪水潺潺,清澈清冽,孙伟暄掬起清澈的山泉水洗了把脸,望着流动的河水微微有些出神。小河紧贴着一侧悬崖,夕阳完全被崖壁挡住了,所以别处还是晚霞漫天,此处却已显得有些阴冷。

孙伟暄缓缓地吁了口气,身子往后一靠,倚着一棵老柳,放松了身体,慢慢闭上双眼。这几天没头苍蝇般的奔波,饶是他身子精壮,也快累散架了。微闭着双眼,此时竟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依稀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初接受使命的那一刻:

“公子,请吩咐!”

“我要你去葫县。”

公子很淡定地吩咐着:“葫县对我非常重要,其重要只在于那条穷尽无数人力物力凿山辟岭修建出来的驿道。不过,葫县如今刚刚改土归流,朝廷和各方势力都在关注着那儿,本公子正是韬光隐晦的时候,不能让人知道我也在打葫县的主意……

所以,我无法给你任何的帮助,我要你用你自己的办法在葫县站住脚,我不需要你控制那条驿路,只要能做到在我需要的时候,这条驿道随时可以为我所用,就是你的大功一件。”

“属下遵命!”

他做到了,他用远超一般车把式的高明驭车本领,成功地引起了葫县几大车马行的注意。

在常自在、谢传风以及罗大亨等人纷纷不惜重金,欲把他聘为己用的时候,他又冷静地分析了加入哪家车马行最具前途,最终眼光独到地选择了刚刚成立不久的罗李高车马行。

他的选择没有错,罗李高车马行现在等同于是他的车马行,占据了葫县驿路运输七成份额的罗李高车马行,现如今在整条驿道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大车马行,在他手底下讨饭吃的车把式、伙计、武师们全加起来不下五千余人。

这些人全都奉他为大哥,他毫不怀疑,哪怕是他跟东家决裂,另起炉灶,这五千人中大部分也会毫不犹豫地跟着他走。

几年下来,他几乎都快要忘了自己本来的身份,公子把他丢在葫县后,似乎也把他忘记了,一副任他自生自灭的模样,从不与他取得联系,也没有交付任何任务给他,直到这一次。

孙伟暄想到这里,不禁苦笑一声,顺手拈起一枚石子,轻轻抛入水中。石子落水,荡起一片涟漪,涟漪摇碎了他的倒影,他的眼睛渐渐瞪大起来,水中的倒影虽然支离破碎,但那分明是两个倒影,一坐,一站!

孙伟暄霍然回首,立即一个翻身,双膝跪倒在地,毕恭毕敬地道:“见过公子。”

那黑衣公子轻轻一笑,转身翩然行去,孙伟暄急忙站起,快步跟了上去。

“公子!”

孙伟暄跟进灌木丛中,向站稳身形的黑衣公子再施一礼。黑衣公子背负双手,仰望着天空,抹额的系带在脑后微微随风飘动:“叶小天命大,我动用了你那批货里的十具劲弩,还是没能杀得了他。”

孙伟暄微微一惊。

黑衣公子又道:“这小子机警的很,已经日夜兼程,向贵州赶回来了。如果不是他腿上有伤,恐怕我都未必抢得在他的前头。”

黑衣公子慢慢转过身,一双晨星般明亮的眼睛盯着孙伟暄:“叶小天既然没死,再想杀他就更难了。所以,我想改变计划,不妨先剪除他的羽翼。”

这黑衣公子赫然就是田彬霏。田彬霏自然是恨不得叶小天死掉的,但他更明白叶小天活着对田家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他为什么改变主意突然想干掉叶小天?甚而还要削弱卧牛山的实力?

孙伟暄深深地垂下头去,一如既往地恭驯:“请公子吩咐!”

田彬霏道:“这批军需对卧牛山至关重要,如果他们已经知道这批物资被运往展家或曹家,必然会派人前来追劫。叶小天有一个最大的短处……”

田彬霏的眉梢微微地扬了起来:“他成长太快,但根基太浅,手下有可用无兵,而少可用之将。死一个,他的实力就少一分,等他成了孤家寡人的时候,再要杀他,易如反掌!”

孙伟暄心头一凛,做卧底是一件最痛苦的事,尤其是他在葫县做了多年的卧底。人孰无情,虽然他始终忠于他的公子,可这并不代表他对罗李高车马行,对罗大亨没有感情。

罗大亨是罗李高车马行的东家,又是叶小天的兄弟,如果知道了这笔物资的下落,他会不去追赶?而听公子的意思,他是要利用这批物资为诱饵,把叶小天的得手臂助一一剪除啊!

孙伟暄苦涩地道:“公子,属下不明白,卧牛山势力,对公子重振田氏至关重要,何以还要……还要……”

田彬霏冷冷地瞪了他一眼,孙伟暄还没说完的话登时憋在了喉咙里。

田彬霏一向只需下达命令,哪有需要向部下解释的时候,不过考虑到孙伟暄这枚棋子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田彬霏还是耐住了性子,缓缓说道:“因为,韧针已经是卧牛岭的女主人,而且她已经有能力控制卧牛岭,叶小天活着已远不如他死掉对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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