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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尼罗河穿越时空三部曲-第26部分

小说: 尼罗河穿越时空三部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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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身,辛伽震怒的目光转向我,忽而,竟露出一丝诡异的笑来,他说:'我在地狱等你。'低头,落腰,一支漆黑乌亮的弩从他领内朝我急射而出。 
  不知道有没躲过去,只听到周围惊呼声一片。没留意许多,我的注意力全被躺在地上伤口处一片殷红的琳所吸引,她要不要紧?要不要紧??一步步朝她走去,越来越近,视线越来越模糊……当手指触到她脸庞的一刹,眼前漆黑一片。 
  当光芒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有那么一阵鄂然…… 
  颜料尚未干透的壁画,火光中闪着幽光、不计其数的金器宝物,神龛,塑像……半开的纯金棺材内躺着具被布条层层围裹的木乃伊,熟悉的装束……难道…… 
  低低的咳嗽声打断我的思路,在祭司的簇拥下,俄塞利斯坐在轮椅上被缓缓推入墓室。径直来到棺材前,他挥退左右。静等脚步声走远,墓室内再次恢复可怕的寂静。 
  靠在角落,我仔细打量这自小把我带大的兄弟。几日不见,他竟越发苍白和憔悴,一头柔长的发,黑色几乎被白色掩盖殆尽。伸出瘦骨嶙峋的指,他在棺沿上轻轻摸索:〃为什么会这样……我竟救不了你……〃低沉而沙哑的声音,令人心颤。我的哥哥,惟一用心爱着我,也让我用心去爱着的哥哥…… 
  〃为什么……为什么我空有看透一切的能力,却无法拯救你……奥拉西斯……我活着惟一的支柱……你却走了……〃手指紧扣棺沿,关节泛青。 
  走到他身后,试图摩挲安慰他,正如年幼时,他抚慰惊惶的我。然,手指从他体内穿过,滑空…… 
  颤抖了一下,他突然直起身,手在脖子上摸索了一会,拉出一条用绳子编成的链条,握着链坠,用力扯下,苍白的脸上因着莫名的兴奋而微微显出一丝红晕:〃也许……也许我还有机会救你。〃 
  摊开掌心,我认出他手中握着的东西,圆润,透明,蓝得纯净的一块石头——天狼之眼!庇佑我凯姆·特强盛繁荣的国宝啊,俄塞利斯,你想做什么?? 
  有些颤抖的手,将那块石头摸索着放入棺内,微笑:〃王,带她回来,俄塞利斯这苟活于世的残废之人争个魂飞魄散也要为你打破命盘。〃低头,靠近金棺:〃我的弟弟,信不信,你的哥哥是很强的……〃 
  魂飞魄散!我因他这话而惊怒!混蛋,你想干什么!永世不得轮回,在这世间烟消云散,俄塞利斯!我不要你做这样可笑的牺牲!!! 
  徒劳,在手一次次穿过他纤弱的身躯后,眼睁睁看着他虔诚地坐在那里,对着闪着幽幽蓝光的天狼之眼,施咒…… 
  黑暗,无止无尽的黑暗……伴随着我,星移斗转……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被俄塞利斯的咒语禁梏于此,被孤独和无边的阴暗所包围,海已枯,石亦烂,时间对我已经毫无意义。 
  终于有一天,一线微弱的光芒自石室的缝隙中透入,恒古的禁梏终于被释放,轻轻舒展被解禁的灵魂,我,自由了…… 
  飘荡于人群中,周游列国,上天入海,几十年的光阴,我学会了不少,也读懂了这对我来说已隔了3千年之久的新世界。 
  莫名的,我在寻找,漫无目的寻找,毫无目标的寻找,究竟在找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当找到时,自然就会明白。 
  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穿梭于人流,不经意见一瞥,一双乌黑灵动的眸……颤抖……我告诉自己,终于找到了……琳,我终于找到她了! 
  5岁的琳,没有父母,胆小,柔弱的琳,住在孤儿院内,内向而孤僻。除了那双眼,在弱小的外表下常常闪过一丝倔强聪慧的光芒。 
  〃这孩子是不是智商有问题,那么大了都不怎么说话。〃 
  〃是啊,还不爱理人,乖僻得紧,不讨人喜欢呐……〃 
  〃算了,别说了,也怪可怜的。〃 
  静静听着那些无聊而漠然的交谈,穿墙而过,我朝那个惟一有点阳光的小园子深处走去。 
  果然,她在。 
  脏脏的小手,默默而努力地用泥土堆砌着什么。认真,小心……我可怜的琳…… 
  仿佛有所感应,她抬起头,疑惑而灵动的双眸看向我站立的方向,半晌:〃你是谁?〃 
  震动,她竟能看到我?!她竟在和我说话?!难道小孩子的眼能看到鬼神的论调竟是真的?? 
  〃你是谁?〃见我发愣,歪着脑袋,她又问了一遍。 
  〃我……〃混乱的脑中搜索着合适的字眼:〃我是你的守护神。〃 
  〃守护神?〃 
  〃对。〃蹲下身,我试着露出最温柔的笑容:〃我是琳的守护神。〃 
  〃你知道我的名字?〃笑,自她小小的脸上绽开…… 
  窒息…… 
  〃对,我是琳的守护神,当然知道琳的名字。〃 
  惊讶,欣喜,激动,纷乱的心绪透过黑宝石般眸子吐露出来:〃你……好漂亮,金光闪闪的,你真的是琳的守护神吗?〃 
  〃对。〃情不自禁地笑。 
  〃你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保护琳吗?〃 
  〃会。〃 
  犹豫了一下,她又道:〃你会让琳变聪明吗?〃 
  挑眉:〃当然,琳是最聪明的。〃 
  快乐:〃你会让琳变强吗?不被大炳、牛牛他们欺负?〃 
  〃会,我的琳是非常非常强的。〃 
  〃那……我可不可以去告诉我的牙牙我有个守护神?〃兴奋的神色,谁会忍心拒绝? 
  〃去吧。〃 
  丢下一串银铃般笑声,小小的琳朝自己的房间飞奔而去。 
  跟她来到屋前,守在窗外,看着她抱起床上那个皱吧吧的洋娃娃,快乐的笑容溢满整个脸庞:〃牙牙,告诉你个秘密哦,我有个守护神呢,他是金色的,好漂亮好漂亮……〃 
  琳,跨越三千年,我终于能够守候在你身边…… 
  琳,我知道,也许若干年后成为你守护神的那个人不再是我,而在那之前,请允许我占据这个位置…… 
  琳,我会一直保护陪伴着你,直到能够用天狼之眼将你带回去的那一天…… 
  琳,我的爱…… 
  〃告诉你个秘密哦,我有个守护神呢,他是金色的,好漂亮好漂亮……〃 
  第一部 尼罗河之鹰 终 
  请继续期待《尼罗河·穿越时空三部曲》续集 
 
 
 
  
 ~简介~
 
  天狼之眼(尼罗河系列第二部) 
  黎优从小生着灵异的双眼,能看到常人见不到的事物,近来被一系列神秘事件困扰。被盗文物出现在家中、半夜被木乃伊惊吓、天使般的异域男子出现家里。经常照顾她的邻居阿森神秘失踪,其他邻居相继死亡……这个天使般的男子究竟来自何方,与她有着怎样的前生今世?屡次见到一只会说话的狗吞吃人的灵魂后,她被神秘组织绑架,搭救她的神秘男子突然离去。黎优恢复了跨越三千年的记忆,却发现已与曾经的恋人擦肩而过。战斗,等待,今生是否还能相遇? 
  ~短评~ 
  尼罗河系列的第二部,与第一部不同的是,这部作品以现代都市为背景,主人公从古埃及穿越到现代。而全文充斥着灵异惊悚的情节,真是。。。惊心动魄(咬牙切齿中)。夜半看开篇,背心发凉,黎明看结尾,百感交集。完美的笔触勾画了与死神命运对抗的精神,全文以逆天的爱情作为主线,灵异惊悚的氛围为基调,配以温骨柔肠丝丝环绕至作品结束,是不可多得的好文。这部作品充分的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帅哥也是可以吓死人的,美男也会让你抓狂的。 
  恐怖惊悚与温情缠绵,如此矛盾又协调的存在,不谈穿越,这也是不可多得的惊悚爱情小说。以至于很多不喜欢穿越的人,也赞叹,虽然不喜欢古埃及,但是这确实是好文。 
  煽情状况:哭了,又笑了,看完你就知道了。。。。。。 
 
 
 
  
 ~第一章见诡~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神,但我坚信,这世界上,一定有……那种东西。 
  ****** 
  小时候我家人常看到我一个人坐在地上自言自语,那可能是每个幼儿的通病,所以当时也没引起格外的注意。七岁时小学老师拎着我的耳朵把我狠狠教育了一个小时,终于让我承认她身后的是块黑板,而不是一位无精打采的叔叔。从那天起,我被怀疑的不止是精神问题,还包括智商。小学六年同学总是躲着我,因为有时候,当我在很高兴地和伙伴聊天或者做游戏时,他们常常会莫名其妙号啕大哭……后来,终于渐渐意识到,有时候我所看到的一些事,一些物,是旁人所看不到的……上了年纪的人,隐晦地称它们为‘那种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位,因为人都说那叫迷信,所以慢慢的,我也跟着他们,在心下称它们为——那种东西。 
  就此,我有了轻度的自闭症。 
  我喜静。即使在非常热闹的环境里,总可以找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就仿佛舞台中央被射灯指着的角色,除了他和他身周那圈小小的光晕,别的都是暗淡的。 
  十五岁以前我竭力向别人证明着我所看到的一切,而因此,我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并被迫吞进大把大把抗抑郁的药。十五岁以后我学会在自己的世界里冷眼看着那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在人群中徘徊,低语,偶然的,对我露出一些奇特的表情……然后,保持沉默。 
  高中毕业后我没有继续读大学,虽然那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直到现在都还被我压在玻璃板下,经年不变的簇新。那年我看到家里经常漂浮着一些雪花般的东西,同年,父母在出外购物时出了车祸。据说当时连带撞翻一辆运送纸张的小货车,漫天飞着白纸,仿佛天降大雪。 
  楼下的阿森是去年搬进来的住户,也是整幢楼唯一和我有交集的人。据他说那天是准备搬了望远镜上顶楼看流星雨来着,没想到让他拯救了一个试图跳楼自杀的白痴女人。事实上那天我正坐在露台边,和小芊述说着第二十八回面试失败的惨痛过程(小芊自从十年前从这里跳下去后就长年驻守在这里了,为此她经常叹息不已,也为此这整个六楼,除了我家外再没有别的住户。),结果被他搅得兴致全无。 
  到现在还记得他第一次介绍自己时的话:小姐你好,我叫——吴永森,不是吴宇森。 
  据阿森说,他长得很帅,如果头发颜色代表一个人好看程度的话,阿森确实挺帅,因为同一种颜色从没在他脑袋上停留超过两个月,正如他女朋友更换的频率。有次他在顶楼喝啤酒,喝到第十瓶的时候对我说:优,电视里讲,一个女人的保质期是一星期,那真他妈是放屁。简直是侮辱女人。 
  我正准备赞同地对他点点头,结果他咧嘴一笑,单手指天大声道:一周怎么够,怎么着也得存上一个月。 
  不知道阿森说完那句话后是不是觉得有些冷,因为我看到一双没有血色的手,在他喝得通红的脸旁悄然出现,轻轻拍了拍他脑袋。 
  阿森平时吊而郎当一副小混混模样,或许谁都猜不出来,他是在市博物馆做管理工作的,甚至还有着属于自己的汽车。我总想不明白,像他这样的白领为什么会搬来我们这幢老旧的公寓。可他说:你懂不,那叫气质。 
  说真的,除了陈年的湿气,我实在看不出这种破楼有啥‘气质’。 
  当我第三十二次面试失败坐在顶楼吹风时,他对我说:优,我们馆急需一名员工,你来帮忙吧。 
  于是,我成了一名市博物馆——所属小卖部招待员。 
  和博物馆其他员工不一样,阿森张扬的发色和日新月异的服装同整个博物馆相当不协调,这也是让我想不透他能在这里工作的原因之一。后来我才知道,阿森的爸爸似乎有着很大的来头,所以就算他整天在办公室里打瞌睡,也是没人会来管他的。 
  不过,阿森倒也不尽是一无是处的在这里混。至少他交际面很广,能给博物馆联系来一定的业务。比如说,最近这两周里几乎让人疯狂的古埃及国宝展。 
  不要问我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似乎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能力,只是我所能看到的,永远只是一街头颓废浪子……哦,不,那叫‘气质’。而我所看不到的地方,都是从博物馆里那些家伙这里听来的。比如楼兰女尸,这位很喜欢从隔壁自然博物馆跑来串门的小姐常常说,阿森是她在整个博物馆见到的,最不像古董的古董。 
  ‘最不像古董的古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说到古埃及国宝展,不免让我为那些人的狂热而感叹。百元一张门票,只是为了参观那些已经死了的外国古物,听说,门口的队天天都能排满一条街。 
  所谓死了的古物,就是因为年代过久,或者东西本身太普通不具备灵气,以致上面没有灵魂覆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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