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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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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味道的植物辛香。她说,天啊,你长这么高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叫我一起吃饭。我注意到旁边男子的错愕又加以掩饰的神情。觉得很尴尬。于是说不了。你们慢慢逛,我还得先回家。再见。
  我笑笑便走了。
  其实每次对她说再见,心中都有无限落寂。我记得。记得以前最糟糕的日子里,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心花园里聊天。那座花园里有一株高大的橡树。在南方的气候里终年青翠,非常美。我说到难过之处,胸口感到有静默激烈的血液奔涌。强大至极的力量。眼睛灼热,眼泪流下来。双手捂面。她轻轻叹息,良久,伸出手来意欲揽我入怀,我暗自挣扎抵抗。
  苏钦说,不要这样,到我这里来。语气坚决而温柔。然后将我的头抱过来,手指轻轻梳理我凌乱的头发。沉默不语。
  这是年少时印象颇为深刻的场景。这样温情的关怀,一生会有几次。这是记忆之中深刻的灼印,被有温度的触觉所提醒,会时时散发出经久的感怀,醇香。令人沉醉却不经悲喜,只落一地滚烫的烟烬。
  此时我知道她已经被人群所掩埋。我即便回头,也不会看见她的背影。
  我想象他们即将拥有的生活,就像他们现在一样,甚至会像我今后一样,身边有一个熟悉似自己一般的人,日日夜夜,过着叫人无望的平凡一生。购物。做饭。洗完。按揭买房。闲来或许会画画,出去旅行。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我只是希望她一切都好,再也没有其他。
  那天我独自从闹市区走回家。路过那座长有高大橡树的花园的时候,发现那张长木椅还在那里,上面仿佛留着我与苏钦的影子。突然感觉自己站在前世记忆的离岸。如此的遥远。
  其实那天是我生日,但我完全忘记了。独自走一大圈,回到家里,桌上有新鲜的饭菜。客厅里的电视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闪着变幻不定的荧光。一个接一个的广告。妈妈刚从楼顶上下来,她刚刚浇完花。她轻轻说,来吃饭吧。
  她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圆形纸盒。里面是生日蛋糕。剪掉红色的塑带,揭开纸盖,闻到香甜四溢的奶油气味。颜色鲜亮诱人。上面用樱汁酱写着,生日快乐。很贵的一个蛋糕,妈妈说她提前订好的,下午刚刚取回来。我看到她的脸,细细的皱纹旁绕在额上。有平淡简单的愉悦。
  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这么难过。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不曾认真对待过自己的生日。就像这个家的感觉一样,只有在独立生活想家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切下一块蛋糕,给她,然后自己也切下一块,安静地吃。
  我略一抬头,见到母亲白发隐现的发际,以及咀嚼事物时慢而用力的下颌,一时心酸,竟当即落泪。
  吃了晚餐,我帮她洗好碗,扫了地,上楼看春天的夜景。用铲子疏通花圃的排水洞。站在栏杆边俯瞰城市华灯初上。下楼回书房看了几篇散文。清理了一下画具,丢掉几管干瘪的颜料。掀开琴盖,用天鹅绒布仔细擦拭每一处灰尘。看到键盘因为受潮而略有不平。试弹了几组音阶,音尚且还准。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映在琴板清漆上的木讷表情。闭上眼睛,弹奏自己最喜欢的一曲德彪西。发现自己手指因为生疏而麻木。洗完澡,将衣服丢进洗衣机。和妈妈道晚安。进卧室,钻进被窝。
  手机上有灯在闪,打开来看见故城的短信,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儿,又有苏钦的。苏钦说,下午在咖啡厅,听见放钢琴小品。竟然是你弹过的。生日快乐。
  我轻轻呼吸,听了张大提琴的CD。熄掉灯。陷入沉睡。
  10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并且永不回复。就如同我和故城在奔跑之后留在高草地上的脚印,被那些植物匆忙掩埋。留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咏叹之中,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十四、昨天


  (此文缺)

十五、城事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
  高三那年妈妈来看望我的次数更加频繁。每次她来学校于我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放风机会。妈妈总是开车带我到陕西街的贾家楼去吃饭。成都餐厅多如牛毛,蜀人做川菜手艺大都不错,甚得滋味。银杏或黃城老妈等吃排场的地方我是不够档次去的,最喜欢的就是陕西街的钟老鸭和贾家楼,还有对面的兰州拉面,可作早餐。犹记得贾家楼的果味芦荟和清蒸鲈鱼鲜美异常,我每次必点,且不论其他菜色如何,我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两份芦荟和整条鲈鱼。母亲坐在对面眼神爱怜地看着我吃饭,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夹菜给我。沉默无话的背后,又似有千言万语的叮咛。抬眼若目光相撞,便各自心里都会酸涩难过起来。我害怕那样的感觉,所以只低头吃饭。
  不知为何,而今回想起来的时候,是时的枯燥生活变得抽象而模糊,反倒是些许微小的快乐,清晰得毫发毕现。那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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