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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觉醒日4-第16部分

小说: 觉醒日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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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算是走完了一段记忆了吧……但我们到底需要干什么才能离开这座迷宫?难道要把所有的记忆都看一遍?那要不了多久我们就饿死渴死在这里了。”文潇岚说。

“我也不清楚。刚才我说了,这种幻域很高深,能使用的人很少,而且它本身对于使用者也有危险,难于操纵,因此真正遇到过它的人极少。”范量宇说,“只能继续往前走,看看会遇到什么样的变化。不过你不必担心饿死什么的,这个幻域的时间流逝比真实时间慢得多,你也并不会感到饥渴或者肉体上的疲累,真正的危险来自于对精神的影响。”

“精神的影响?”

“这里的一切都来自于我的真实记忆,走在这里面,你也会受到我记忆里情绪的干扰。”范量宇说,“刚才你见到的是我第一次为家族执行任务,即便我对自己的力量再自信,也难免会感觉紧张,见到血肉横飞的场面也会有些不适。你感受到了吗?”

文潇岚点点头:“的确,我刚才不是差点吐出来了么?紧张也是一直都有的。”

“在往后走,你还会遭遇其他不同的情绪,有些微弱,有些强烈,不知不觉中你就会受到感染,很多人因此最终发疯而死,这就是记忆迷宫的可怕之处。”范量宇说,“我现在蠹痕发挥不了作用,帮不了你,只能看你自己的意志力了。”

“我会尽力的,”文潇岚说,“别忘了我们还一起打过骷髅呢。”

两人继续向前走,打开了第二扇玻璃门。这一次,房间很快变化为一片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沙漠,头顶烈日当空,四周还有一些很醒目的巨大的仙人掌。

“仙人掌?好像不是中国?”文潇岚问。

“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范量宇说,“我原本是来这里追杀几个黑暗者的,没想到遇到了一只魔仆。然后我单挑干掉了它。”

“单挑干掉了一只魔仆?”文潇岚捂住了嘴,“也只有你这样的怪物才干得出来!”

“你还真说对了,这一战之后,整个守卫人世界都知道范氏家族出了一个怪物。”范量宇淡淡地笑了笑。

看来范量宇刚才说的是真的,文潇岚想,在这里确实感觉不到饥渴或者疲累,在这样酷热的环境里也并不觉得热。然而,她已经感觉到了范量宇的情绪对她的影响。

首先是自信,一股莫名其妙的信心在体内涌动,她很容易猜出来,那是范量宇经过若干次任务的考验后,已经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信心。

其次是兴奋,就好像优秀的体育运动员即将踏上赛场时那种恰到好处的兴奋。这样的兴奋让文潇岚有些隐隐的悲哀,她知道,范量宇是真心喜欢上了那种血腥杀戮的感觉,真心享受着把敌人的身体撕得粉碎的乐趣。

他虽然是我的朋友,但毕竟还是一架杀人机器,一个人见人畏的怪物,她想。这一点没法儿改变。

很快的,范量宇所叙述的情节在沙漠中再次重演。那些被追逐的黑暗家族的黑暗者几乎是被范量宇不费吹灰之力就撕成了碎片。在这些杀戮的过程中,范量宇的兴奋感也在不断增长。

而当黑暗者们都化为散落在黄沙里的碎块之后,若干年前的范量宇站在这片记忆的空间里,并没有着急离开,情绪里的兴奋愈发高涨,而且掺杂进入了一种些微的紧张。这样的紧张当然不会来自于已经死去的黑暗者,而是另一个还没有露面的敌人。

就在文潇岚左顾右盼的时候,前方不远处的沙漠地表忽然塌陷下去,黄沙急速旋转,形成一道漩涡。从漩涡的中心如潮水一般涌出一片黑压压蠕动着的生物,文潇岚仔细一看,一时间有一些汗毛倒竖的感觉。

“我算是知道北美沙漠里的蝎子长什么样了,”她摇了摇头,“我还是太幼稚,以为和中医入药的蝎子差不多呢。这些蝎子足够把我拿来入药了……”

“北美的蝎子其实也长不了那么大,”范量宇说,“这些都是被魔仆感染过的,不但个头大,毒性也增强了许多。”

文潇岚一阵毛骨悚然,虽然明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幻境,还是忍不住向后退出了几步。但当时的范量宇完全不在乎,或者说,出现的敌人越是古怪稀奇,他的性致越高。文潇岚看到,那个年轻许多的范量宇——尽管外貌上看不出来——大步走进了魔化毒蝎的包围圈,然后蠹痕发动,把这些剧毒的半妖兽瞬间碾作齑粉,那些噼里啪啦的声响听起来就像是炒豆子。与此同时,文潇岚只觉得自己血液里好像也有什么东西在燃烧,先前的恐慌和恶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特的欲望,似乎想要把什么东西抓到手里捏成碎片,又似乎是想要挥舞着一根大斧或是大棒、随便找个什么倒霉蛋当头一棒挥下去——比如学生会里那个老是和她作对的学姐……

这就是所谓的杀人冲动!她猛然惊觉过来,继而一身的冷汗。那种让人似乎想要爆炸的戾气,真是太可怕了,范量宇难道随时随地都在受着这种戾气的支配?

那他也太可怜了,文潇岚想。

很快地,范量宇把毒蝎也消灭干净,沙子的漩涡里不再涌出新的蝎子。过了一会儿,一大团肉乎乎的东西慢慢从漩涡里钻了出来。

那是一只魔仆!文潇岚的身子微微一颤。虽然已经多次听冯斯形容过魔仆的长相,也在照片上看到过黑白影像,但当真的见到魔仆真容时,她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这毕竟是穿越了千万年漫长时光一直活到现在的魔王的仆从,本身所代表的就是来自远古的原始邪恶。

范量宇的情绪里增加了一些紧张,这毕竟也是他第一次和一只魔仆单对单,但先前的兴奋和杀意却也成倍地增加。只见他身上的蠹痕缩到了身畔一米左右,那是他积蓄力量的标志。

“真没想到凡人也能拥有这么强大的蠹痕,”文潇岚的耳边忽然想起一个沉稳的男性声音,“你不变成魔王的追随者真是太可惜了。”

记忆幻境中的范量宇哈哈大笑:“谁也不配让我追随。我要先杀掉魔王,再摧毁守卫人世界。”

文潇岚难以置信地侧过头,看着“真实的”范量宇:“你……这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你真的想要摧毁守卫人世界?”

范量宇面无表情,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从他的目光里,文潇岚能看出这是真的。

她噤若寒蝉,说不出话来。身前的幻境中,范量宇的蠹痕和魔仆的蠹痕激烈地碰撞着,范量宇一次次地倒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鲜血和伤口,但脸上却依然带着狰狞的笑容,一次次重新站起,重新扑上前去。那副模样,真的像一个仿佛连天地都恨不能毁灭掉的疯子。

第五章重逢



“我们以前……也曾经一起旅行过,”冯斯说,“坐过飞机,坐过大巴,也有过自驾——你开车。不过一起坐火车还是第一次。去云南的路那么远,你为什么要选火车呢?”

“火车旅行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姜米说,“我一直都想在中国坐一次长途列车。再说了……”

“再说什么?”

“火车上没有别的事儿可做,正好可以稍微多了解你一点,”姜米回答,“好歹你也是我的前男友啊,我不能对你一无所知。”

两天前。

冯斯刚刚动了去云南一趟的念头,就接到了姜米的电话,这一通电话让他很是意外。

“我还以为你再也不愿意和我说话了呢。”冯斯说。

“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电话那头的姜米说,“我那天对你说的话,说得太重了,对不起。你所处的是一个极端的环境,和在学校里读读书考考试吃吃喝喝根本不一样,在那样的环境之下,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必然不一样。虽然我还是很反感你抹去了我的记忆,但是至少……我知道那是你无奈的选择,而且是出于对我的重视。”

“谢谢你的理解。”冯斯轻声说,眼睛微微有些发热。这才是我喜欢的姜米,他想,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甚至有些糊里糊涂,但从来不会蛮不讲理。

“所以我想要补偿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顿饭。”姜米说,“地方你挑,上次你告诉我的,你以前答应过要带我吃遍北京城。”

“我很愿意实践这个诺言,但是估计得押后了,”冯斯说,“我正准备订机票,今天晚上就要出发去云南。”

“是为了魔王世界的事情吗?”姜米问。

“是的,我是日理万机的天选者嘛。”冯斯说。

“那……能不能带上我?”姜米忽然说。

“带上你?”冯斯很是意外,“你现在已经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了,为什么要去凑热闹?”

“因为我不甘心就这样把那段记忆永久地放弃掉,”姜米说,“如果它曾经存在过,我就要想办法把它找回来。这件事不光和我有关,还牵涉到我妈的死,还牵涉到我爸的往事——尽管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但一向对我很好。我不想就这么放过它,那样至少是对不起妈妈。”

姜米的语气很平淡,好像只是在说着一起吃饭之类的小事,但冯斯很清楚,她打定了的主意就绝不会更改。更何况,他想要见到姜米,想要和姜米呆在一起,想要和姜米一同做任何事情,哪怕不是以男女朋友的关系。

他沉默了一阵子之后,开口说:“不必说谎话,我当然很想带上你,但是……你男朋友不会有意见么?”

“啊,我和他已经分开了。”姜米说得很轻快。

冯斯倒是一愣:“分开了?为什么?”

“我脑子里还想不太明白我和你的关系,”姜米说,“如果同时还拴着他,那对他太不公平了。反正我们来了北京才认识的,总共也没开始多久——他现在估计已经去追求新的姑娘去了。”

冯斯叹了口气,心里并没有欢愉感,文潇岚的前男友周宇玮的影子又在脑海里出现:“好吧,你们美帝人民就是那么奔放……你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那你什么时候方便出发,我来订票。”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不是那么着急非要在这一两天出发,你有事要处理的话,可以晚几天。”

“我倒是没那么着急,不过听你的口气,这一趟云南之行好像也不是特别特别着急,是吧?”姜米的语气里忽然多了几分狡黠的意味。在过去相处的日子里,这样坏坏的小狡猾每每让冯斯心动不已,此刻再听到这种亲昵的语气更是恍如隔世。

过了好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确实不必争分夺秒,不过,你又有什么坏主意了?”

“这个‘又’字用得很奇怪,不过么……”姜米的声音里带有一种懒洋洋的笑意,“既然时间没那么紧,我们坐火车吧?”

“火车?”冯斯一怔,随即明白过来,“你还真是贪玩呢。好吧,不在乎多这一天,我买火车票。现在是旅游淡季,卧铺票应该没问题。”

“硬座都没问题!站票都无所谓!”听筒里传出姜米的吼叫声。

“井底之蛙!等你真正见识过中国式硬座才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冯斯恫吓说。

于是两人坐在了开往云南的火车上。冯斯顺利地买到了两张软卧票,姜米一开车就靠到下铺的床铺上,死死盯着窗外。

“没那么夸张,我们还得在华北平原上跑很久,无非是千篇一律的农田和村庄。”冯斯说。

“那些也很有趣啊,”姜米回应说,“毕竟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在其他国家旅行的时候,就蛮喜欢在路途中看着那些当地居民的房子,想象住在里面的人们的生活。”

“那只是你们有钱人的好奇心而已,以前我就跟你解释过,不过你已经不记得了,”冯斯说,“真要你住在这种地方,不出一星期你就要疯的。”

“我只是好奇一下嘛……”姜米撅起嘴,“听起来,你以前好像经常教训我的样子。”

“因为能够让我教训的笨蛋不多啊,”冯斯坏笑一声,“难得抓住一个,还不赶紧过足瘾?”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姜米说,“上一次时间太紧,你只讲了个大概,里面好多细节我还蛮好奇的。尤其是那个张献忠地宫里的金字塔,太好玩了!”

冯斯笑了笑,心里有些迷乱,却也有些欣慰。这确实是他最熟悉的那个姜米,无论心里有多少伤感多少疑团,却总能够转移注意力,用各种开心的想法来让自己的心情阳光起来。他突然间意识到,他之所以喜欢上姜米,喜欢姜米在身边的感觉,就是因为姜米总能用她的快乐去感染他。文潇岚何一帆等不少人都曾经向冯斯指出过,他是一个喜欢把一切负面情绪深藏在心里、却又无法消化的人,这让他虽然在人前总是笑口常开,内心却始终涌动着种种暗流。

只有和姜米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够短暂地忘却天选者的压力,短暂地抛开各种各样的不如意,真正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中那些点滴的小小快乐。这样的快乐虽然很短,却深刻入骨,难以忘怀。

“你在发什么呆?”姜米敲敲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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