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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觉醒日4-第14部分

小说: 觉醒日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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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一会儿,忽然间哑然失笑:“我还真是小看你了,以为你只有啤酒瓶的智商呢。”

文潇岚毫不客气地在范量宇头上凿了一下:“滚蛋!”

她接着又现出愁容:“可是小樱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呢?你的伤又什么时候才会好呢?”

“我进去之后,根本就没有听到小哑巴的声音,”范量宇说,“不过,至少在我的附脑失效之前,我能感知到她还活着。至于我,恐怕比小哑巴的状况要麻烦得多,这是一种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药剂,而且攻击我的人身上没有丝毫附脑的气息,很有可能就是曾经在日本出现过一次的第四股势力。”

“可是……你不是说,他们以前一直都尽量隐匿行踪,不在外界公开活动么?”文潇岚问,“这次怎么会又拐走小樱又向你发动袭击?”

“说明他们有了非现身不可的理由,”范量宇说,“这一次,或许守卫人、黑暗家族、魔仆和这第四股势力取得了共识:魔王准备苏醒了。”

“是因为冯斯的蠹痕被唤醒的缘故吗?”文潇岚又问。

“这是唯一的可能性,”范量宇说,“天选者的力量和魔王的觉醒息息相关。他既然初步唤醒了蠹痕,魔王的归来恐怕也快了。”

“在这种时候,你偏偏失去了力量……不过你看起来并不担心?”

“担心有什么用?”范量宇耸耸肩,“最多不过是个死。你应该知道,我对于地球的命运什么的,从来不是那么在乎。”

“因为你也从来不在乎自己的死,是和给你送车的那个女孩也有关吗?”文潇岚说完,又摆了摆手,“算了,这个问题你不想说,我不多问。我有另外一个问题,今天一见到那家整形医院,你就着着急急赶我走,是为了什么?”

范量宇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回答说:“这家医院的前身,是一家属于范家的私人诊所,后来出于种种原因被放弃了。在我还小的时候,力量被唤醒之前,曾经被人带到过这里。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就是为了我而死在这里的。”

你总算又跟我多说了一点儿,文潇岚欣慰地想。

一提到项坠里的女孩,气氛陡然变得沉重,自己附脑被遏制都显得满不在乎的范量宇,此刻双目凝视着墙外的远方,好像是沉浸在往事里难以自拔。文潇岚忽然禁不住想,在这间空旷如荒野的房间里,这个外人眼里的杀人狂魔,是否就一天复一天、一夜复一夜地陷在旧事的纠缠中,孤独地度过他的人生呢?她觉得鼻子有点微微发酸。

两个人长久地没有说话,直到文潇岚感到一阵倦意涌上来,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范量宇看了看她,说话了:“我让人给你安排一个房间,你先去睡觉,天亮之后回学校吧。”

文潇岚还没有答话,范量宇忽然脸色一变。他挣扎着跳下床,趴在地上,耳朵紧贴地板,仔细倾听着。

“怎么了?”文潇岚忙问。

“外面有动静,”范量宇说,“但是我现在附脑不能起作用,没有办法感受别人的蠹痕。”

“这里不是你们范氏家族的地盘吗?”文潇岚问,“还有别人能闯进来?”

“范家在四大家族里本来是最弱的,因为有了我,才成为最能打的,”范量宇说,“但现在我不能打,这里的防御就不算什么了——你干嘛?又想找啤酒瓶吗?”

“那总不能等死吧?”文潇岚说着,真的在套间里窜来窜去,最后她从卫生间里拿出一根金属管子,原来是用来晾毛巾的金属架。

“总算比啤酒瓶好一点,不过还是屁用没有。”范量宇哼了一声,“这里楼层虽然高,外墙装满了空调,落脚的地方不少。你小心一点,从窗口爬出去,找个地方躲起来,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你的运动能力在普通人里还算将就。”

“你刚刚赶了我一次,现在又想赶我?”文潇岚狠狠瞪了他一眼,“以前你还可以找借口说我是累赘,现在你走路都得我扶着,还不是得靠老娘来保护你?”

她想起了之前那个女子嘲讽她的话,立即照搬了出来:“弱鸡!”

范量宇仰天大笑起来,笑毕,轻轻摇了摇头:“他娘的,老子还真拿你没办法,那你就呆着吧。”

文潇岚虽然嘴上强硬,心里还是难免有些打鼓。她也能听到外面传来的隐约的战斗声和呼喝声,以及伤者垂死的惨叫声,听上去敌人越来越接近这个房间。侧头看看范量宇,仍然是毫不慌乱,她不禁有些佩服:不愧是杀人狂魔,遇到自己可能被杀的时候,还是镇定自若。

她握紧了手里的金属架,盘算着万一真有人冲进来的话,自己第一下应该往哪儿打。当然,其实她也清楚,别说凭这根破管子,就算发给她一把冲锋枪,她也无力照护范量宇的周全,自己逃命或许是当前的最优抉择。然而,她就是不愿意在这种时刻把全然无助的范量宇扔下不管。这个男人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凶徒,是恶魔,是杀戮机器,是人见人畏的怪物,但在她的心里,却不过是一个内心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痛苦的凡人。

那个一本正经地陪她上课、陪她坐在池塘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凡人。

我不能扔下她,大不了就是个死,她紧握着金属架,发狠地想着。

门外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步步逼近,突然之间,文潇岚的眼前一黑,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里。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她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敌人又施展开了幻域。

“喂!大头!你在哪儿?”文潇岚喊了起来。

一只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别慌,那么大惊小怪干什么。”

文潇岚吁了一口气:“你怎么能理解大人找孩子的心情……啊,亮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一片奇特的幻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丁小齐。

这是一个在守卫人世界里毫无名气、甚至可以说默默无闻的名字,但冯斯碰巧知道他,而且还和他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贵州的山村里,那是冯斯作为天选者第一次出现在守卫人们的公开视线中。在一大群守卫人当中,丁小齐穿着民警的服饰,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那场惊心动魄的篮球馆事件中。丁小齐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守卫人,告诉了冯斯敌人的目的是刘岂凡,并且告诉了他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不过在此之前,冯斯狠狠一头撞在他身上,把他的肋骨都撞断了好几根。事件平息后,丁小齐也不知所踪,冯斯很快忘记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瘦瘦的年轻人。

“我还记得他,丁小齐,”冯斯说,“他好像和我说过,你们家族也是一个势力并不大的小家族,而且碰巧就在‘老祖宗’所在的那片贵州山区。可是,你说我害死了他,是因为什么?难道是他被我撞伤之后……”

男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受伤之后的第三天,我哥哥离开北京,飞回贵州,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已经受了很重很重的致命伤。他中了别人的埋伏。”

“所以你怪在我身上?”冯斯问。

“不怪你还能怪谁?”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我哥哥的蠹痕能让他自个儿到处乱闪,虽然不如那个叫王璐的可以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那么厉害,但是用来逃命最好用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你让他受了重伤,他怎么会逃不掉?你明明知道的,你当时完全可以不去伤他,而且他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你,也根本不会受伤。”

男孩嘴里的“到处乱闪”“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指的是丁小齐和王璐的蠹痕。丁小齐可以在蠹痕范围内瞬间移动自身,王璐则强得多,可以移动蠹痕内所有的物体。

冯斯的目光黯淡了下去:“你说得对,其实他并不算是有恶意,只是我当时……心情不太好,也看出他不想要我死,所以想拿他出出气。对不起,他原本不应该受伤,那是我的错,确确实实是我的错。”

冯斯双手抱着头,心里一阵阵地后悔。丁小齐在守卫人世界里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的死,对于范量宇王璐等人来说,或许还不如死一只蚂蚁。但对冯斯而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却因为他一时的冲动戾气而失去了生命。

失去生命。无论已经在魔王的世界里见到过多少次血腥的死亡,这种事还是始终让冯斯感到不舒服,更别提自己是造成丁小齐死亡的重要间接原因。那个和和气气的、喜欢说两句笑话的年轻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亲人面前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看着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小男孩,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丁骞,张骞出使西域的骞。”男孩回答。

冯斯走到丁骞身前,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诚恳地说:“丁骞,你听我说,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丁小齐,对不起你和你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让你杀死我,抱歉我做不到这一点。”

“我明白的,”丁骞咬着嘴唇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你,我以为你是天选者,我的刀肯定伤不了你,就是想吓吓你,没想到你那么……那么……”

“那么没用是吧?”冯斯说,“我本来就是个没用的天选者。不过你那一刀的确够狠的,要不是我打架经验还算丰富,说不定真被你一刀开膛了。话说回来了,我也不太了解一个守卫人家族里的成员应当有什么样的生活,但你看起来也不过就十岁上下吧?不需要上学或者练武什么的吗?”

“本来是需要的,但我的家族已经没有了。”丁骞低声回答。

“没有了?怎么回事?”

“我的家族原本就很弱,一直悄悄躲在大山里,过着山里人种田砍柴的生活,很少和其他守卫人打交道。就是自从去年你被发现之后,族长、就是家族里的一位叔公开始不甘心就这样一直躲着,他也想要出去做点事,至于是真的想要帮忙还是想要借机捞一把,那就不知道了。我哥哥一直反对,也没有什么用。”丁骞撇撇嘴,显得对这位族长颇为不屑。

“你们家族原本就一直在贵州山区吗?”冯斯问。

“不是,听说最早是得罪了另外一个家族,因为惹不起,从北京逃到贵州的。”

“难怪你的口音不像西南那一片的,倒像是北方人。所以,这位族长让你们的家族重新出山,然后……你们遇到麻烦了?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冯斯问。

“我也不知道,我的附脑到现在还没有觉醒过,没法儿注意到别人的力量,”丁骞说,“总之是在一天晚上……一天晚上……一天晚上……”

丁骞的神情又是愤恨又是恐惧,看来情绪似乎又要激动起来,冯斯连忙按住他的肩膀,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下:“别想那天晚上的事了。放松点儿,放松。深呼吸。”

丁骞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慢平静下来。冯斯看着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家族不会出山,也就不会招致灭族。所以你把这笔账也算到我头上了,是么?”

“我也知道这么想不大对,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丁骞低垂着头,“我什么也不会,附脑也从来用不上。现在家族只剩我一个人了,那一天正好我翻山去另一个村子上学,遇上大雨没法回来,在校长家留宿了一夜,结果捡了一条命。”

“你已经无家可归了?”冯斯问。

“差不多算吧,”丁骞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我们家族的那起案子被做成了山体滑坡的样子,整个村子都被毁了,政府的福利院收养了我。我在里面呆不惯,就跑出来啦。”

“然后你就跑来杀我出气……”冯斯苦笑一声。总算弄明白了这个孩子的来龙去脉,他却仍然不知道该拿对方如何是好。他并不喜欢孩子,也不熟悉应当如何与小孩交流,如果是在过去,假如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跑来找他的麻烦,他说不定会一脚把对方踢出门去拉倒。

然而,他对丁小齐的死的确抱有深深的内疚。伤害丁小齐是一个毫无必要、完全只是用来泄愤的行为,但这样的泄愤却导致了对方的死亡。他不能欺骗自己说这件事与他无关。那么,面对着整个丁氏家族唯一的幸存者,他该怎么办呢?

“你还打算杀我吗?”冯斯问。

丁骞眼神有些呆滞地摇摇头:“杀了你,死掉的那些人也回不来。算了。我走了。”

他站起身来,走向门口,冯斯伸手拦住了他:“你去哪儿?”

“不知道,到处乱走吧,”丁骞说,“我虽然还小,怎么也是个守卫人,死不了。”

“我知道,你居然能孤身一人从贵州来到北京,并且找到我的住处,确实比很多成年人都强得多。但是,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没有身份证,连住旅馆都不行,离开这里也只能流落街头。”冯斯说。

“那倒是无所谓,习惯了。”丁骞极力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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