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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秦歌一曲-第105部分

小说: 秦歌一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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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对方。所以刘羲道:“当我们知道了这个答案,那么他们就是我们的敌人。”说到这里,刘羲皱了皱眉,然后道:“其实这也是废话,你只要知道,只要我愿意,任何人都可以算是我的敌人,也是我们的敌人,是我们大家的敌人,我想要打谁就可以打谁,你就要帮我打谁!这么说你明白了么?”

陈五怔了怔,道:“那我……那我……可我对这些女人下不了手呀……”

这时,男子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一个个都死了,现在只有女人,一些女人给杀了,那是老太婆和丑女人,而那些年青的女孩则是给巴武士关在一间帐里,没一会儿,就可以听见男人与女人的叫声。

刘羲知道这是人世间最最丑恶的事情,但当这件事是自己给别人做的时候,那就是一种乐趣了。

在刘羲执行国安局任务的时候,他去了一户人间,那是一户贪官,刘羲进了门,**了户主女妇人,又陪着小女孩打了一会游戏机,再将她杀死,最后,刘羲才杀死了那位贪官。

从理学的角度,刘羲做的这些事的确是罪大恶极,但事实上,那位贪官共污了国家一点二亿的人民币,那位女户主还曾经开车撞死人不赔命。唯一无辜的是那个小女孩,但事实上,那个小女孩在学校里也是很嚣张的,从品性上说也不是个好姑娘,长大了也不是好货。

刘羲一点也不后悔自己做这种事情,他早早的就知道了,这个世上人是一种很无聊的动物,别看这些牧人无辜,刘羲相信,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做起这种事来,比任何人都厉害。五胡时代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说农民老实,但黄巢造反,那些老百姓发起疯来,杀人比普通军士还要过分。

杀人也好,吃人也罢,这些拿着刀子的农人比军士还要残忍,比那些刻薄的资本家还要血腥,说这个世上的仁善,谁人能说得清呢?

刘羲下了马,这时,息虎来了,他手上还提着一个人。

“军主……看看,这有好东西……”他说的是一个小女孩,那女孩一副失神的样子,赫然是一个瞎子,但瞎子是瞎子,可却是一副清水一样的面容,纵是在中原,也是难见。

最美的女人,当然要献给刘羲,见了这个女孩,息虎理所当然的拿了过来。

刘羲怔了怔,的确是个美女,刘羲心中一动,当下提过那个女孩,那女孩一句话也不说,她知道自己要面临什么,但一句话也不说,只是脸上带着泪,瞎子也会流泪,刘羲没想到。

“你们都要做那种事吗?”小五问息虎,在她的目光中,刘羲提着女孩进了一间偏帐。

“可惜你不能做……”说着笑,息虎转身进了大帐,那里面又多了一个女人的尖叫。

“可恶!”小五大怒,拔出了剑,虽然已经没有对手了,但仍是有尸体,纵是砍尸体不过瘾,便一怒之下,提剑杀向更无辜的羊群,对于刘羲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其实是马,羊?可有可无罢了。

小帐有一股子的味道,但刘羲不在乎,他早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的卫生,也明白,为何这里的香草是这样的多,现在他也不用香草,身下的女孩身上就有一股子的香气。很难想像,这个地方还有带着这样香的女孩,刘羲当然要享受一下子。

“我阿爷阿娘都死了吗?”女孩问,她不能视物,但还算是知道,虽然给刘羲压在了身上,可是女孩没有反抗,反抗刘羲,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羲没有理女孩的问题,这真是废话,他想了想,从女孩身上起来,开始脱她的衣服。

女孩是穿布衣的,在草原上,能穿布衣,这就是一种了不起!

可想而知,她得到的是多么宝贵。事实上,她的身体能这样保持着没有异味,不是这布衣,是不可能的。

但……现在这宝贝的布衣给刘羲拉开了腰带。它远比皮衣要好脱。

“我阿爷阿娘都死了吗?”女孩再次问。

刘羲闷哼了一声,他才不想理会这种事,果然,似是知道了刘羲不想说,当然说也是白说,女孩没再问了,刘羲当然不会客气,扒下了女孩的衣裳,幸运的是女孩的屁股不臭,感觉她一定用了足够的野草,也许是厕筹,谁知道呢,或者说美女的屁股都是不臭的?

刘羲大喜,那种下半身一露,立刻熏死人的事到底没有发生。

因为草原女子一般是不大怎么洗澡的,那么一来,那下身的味道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说**人**人,大抵也就是这个意思!

明时,蒙古人一向拿女人招待明商,叫妻客,是妻客的繁荣日子。但那时可不是为了改良自己的人种,而是用来赚取外汇,就和现在一些女人到日本美国当婊子一样。

看来,美女就是美女,这个女子不止是漂亮,也没有让刘羲倒胃口,

刘羲兴奋起来,不是别的,而是女孩到了这个地步,还没有焦急大吼,可见这个女孩是一个好女孩,虽然眼睛瞎了,可这却更好,刘羲是满意的,当他奋力的挺进女孩的体内,刘羲清楚看见那个女孩只将眉头轻轻一皱,却是不声不响。

女孩是麻木的,如果不是刘羲感觉到女孩体内的痉挛,刘羲几乎以为女孩是死的。

这是一场意想之外的美餐,刘羲没想放过女孩,他在女孩身上发泄了一次一次又一次。

当第三次之后,女孩的下身已经一片的泥泞。

至此,刘羲也尽了兴,他暂时不想再碰这个女孩了。

女孩给死狗一样丢在地上,她也没有呼痛,刘羲大异,这个女孩真是死板,也许……这就是哀莫大于心死。心死了,女孩还会在意别的事情吗?不要说刘羲**她,就算是鸡奸,她也不会有过多的反应吧。

刘羲重新把衣服穿回到了身上,然后伸了一个懒腰,他的骨头发出咯咯的响声。正当刘羲想走的时候,女孩说话了。

“杀了我吧……”

“你说什么?”刘羲一怔,他可没怎么遇上说这种话的人,或者说是这样一个女人。

“你们杀了我的全家……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办法独立生存了……生不如死……你如果可以……请杀了我好了……要不然……就给我一把剑,让我自杀。”

刘羲这才发现,女孩脸上的确是泪流了满面,谁说她麻木的,只是她已经心死如灰了。

不仅于此,女孩还在努力想要站起来。她经历了三次挞伐的身子本来是不堪再受的,可这时仍是要站起来,又可见其的坚强。

刘羲也给这个女孩的坚强感动了,刘羲一向欣赏这种自强的人。

他犹豫了一下,这时,息虎办完了事,进来了,一见于此,哼了一声,他知道中原人的一些忌讳,不知道刘羲有没有这个忌。

“息虎,什么事?”刘羲问。

“军主,我派人带马匹回去架车回来,还有,那些女人……”说到这里,息虎顿住。

“现在不用杀,等那些健奴把车子赶来,让他们也乐呵一下……”刘羲下令。

“是……军主……臣下告退……”息虎说着低头出去。

刘羲回过身子,看向女孩,忽然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顿了一下,道:“我叫幼儿……”

刘羲道:“我会记住的。”只是能记到什么时候,那就是天晓得了。当下,他抽出了剑。

工布剑最美妙的不是别的,也不是剑身的铜锈,而是剑拔出来的声音。

当铁制的剑身从铜鞘里出来的时候,会发出金属相磨的龙吟,十分美妙。

刘羲抓着剑刃,把剑柄递到女孩的面前,女孩手提在胸口,当她触到剑柄时,身子一抖,然后抓住了剑,突然,女孩大叫一声,剑向前狠狠刺去,这一刺,刺了个空。

因为刘羲把剑递去的时候,是把身子让开来的,如果说女孩提剑劈砍,那不消说了,刘羲一定可以躲过,如果女孩想要刺刘羲,更是不可能。

这把剑的重量,不是女孩可以自如挥动的。

“呼——呼——”女孩大声的喘息,她的手僵直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可惜,她看不见一切,也不知道自己的面前是什么。

“你……要剑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是不是?”刘羲轻轻问,虽然他还在女孩手臂带剑的范围内,可是女孩知道,她再也没有机会刺刘羲了。

“你杀了我……家人……我……当然想要……报仇……”

刘羲哼了一声,道:“那你现在想怎么办?看在你让我开心过的份上,我可以原谅你。”

女孩摇摇头,她手抖着转过剑柄,连眉也没有皱,就刺入了自己的体内,她的力气也许不大,但问题在于工布剑绝对是一口锋利的好剑,想要刺入没有任何甲具的**,那真是太容易不过了,事实上,女孩的身子连一尺素布也没有。

血从女孩的身体流出,这时,小五进来了,“啊……”小五一怔,没想到遇上了这一幕。

刘羲冷哼了一声,上前拔剑,他用力不大,没想到的是,女孩死死抓住这把剑。

刘羲的眉目一下子立了起来,女孩道:“我要……穿……衣服……”

刘羲怔了怔,道:“好,我依你。”这当真是一种浪费,女孩身上的衣服绝对是好料子,刘羲绝对相信这是大商们带到草原深处,而得这户人家买下的,不要说再反卖回去,在刘羲的手里,也是一笔小财,至少也是一套女衣不是。

但这一刻,刘羲同意了,他到底不是铁血无情之辈,最后时分,还有着那么一丝的人性。

女孩松了手,刘羲拔回了剑,对小五道:“帮她把衣服穿上……”

小五过来,可惜道:“她好漂亮,师父,你可以不必杀她的。”

刘羲道:“胡说什么,我们是要战斗的,哪能把这个女孩一直带着,再说了,我们杀了她的家人,谁知道她到时会不会出问题,万一引发了大乱,那还了得?”

小五嗯了一声,叹惜一声,把女孩用她的衣服包起来。

刘羲不想再看这个女人,他并不想杀这个女孩,如果这个女孩表现的好一点,他未必不会留下这个女孩,但问题是,这是一个争霸的游戏,容不得女人,连美如西施也不过是男人布局中的棋子。死一个女人,何其正常。

出了小帐,早早完事的巴武士们开始架火烧烤,他们扒了两支整羊,一头大肥牛。

刘羲闻着肉香,他松了口气,至少今天晚上可以过得舒心一些,赶明儿,还要继续行军,一切,只是开始而已……

第一百一十五章:只能如此

逢泽岸边是连绵起伏的山原,尤其是北面的芒山砀山,遥遥相望而其间峻阪相连,恍若一体,时人统称芒砀山。这片山泽密林苍苍苇草茫茫,其中又不乏起伏舒缓的大片草地,是各种野兽生存的上好水草之地,也是便于驰突狩猎的佳场胜地。

芒砀山其所以成为中原围猎的胜地,还在于它有两种极为珍贵且奔跑如飞的灵物,一是麇,二是麋鹿。麇,后人称为獐,似鹿却没有角,非但善于奔跑跳跃,而且可以逢水游泳,正是对狩猎高手极具刺激的对手。麋鹿,当时人称四不象,其角似鹿非鹿,其头似马非马,其身似驴非驴,其蹄似牛非牛。

这四不象温顺通灵,若能捕到驯养,那真是善解人意的罕见珍品。然而更吸引狩猎者的是,四不象的肉是天下难觅的补阳神物。

魏王赞不绝口的“逢泽鹿肉”正是此物。

逢泽猎场上艳阳高照,和风带暖,正是围猎的大好时光。

魏王是个非常精于享乐之道的君主,更是大型围猎的个中高手。祖父魏文侯和父亲魏武侯已经创下了强盛基业,他的青少年时期都是在华丽的宫廷中度过的,既没有带兵打仗,也没有出使奔波。虽不能说沉溺于声色犬马,却也是实实在在的浸透了富贵奢华。

三十年前,父亲魏武侯病逝时,要不是弟弟公子缓密谋篡夺他的继位权力,他也决不会打起精神与公子缓势力周旋最后将其全部铲除。

即位以来,他一直以这次夺位大战为骄傲,认为自己是天生奇才,自当统一天下。

即位第二年,他在公孙鞅的建议下,去侯称王,向天下显示了他的勃勃雄心。

列国嘲笑他“继位八年,一事无成”,他哈哈大笑。

在他看来,真正的王者是大气挥洒,关键处一战定乾坤,何在乎整天计较些许胜负?

比如现在召集六国分秦大计,除了大魏王,谁能做得到?大计一旦确定,实施交给丞相和将军们就行了,王者气度在于挥洒富贵使天下仰望如万仞高峰,始能震慑天下。

正因如此,当公子卬提议会猎,魏王不仅同意,还非常重视,昨夜在王帐中与公子卬谋划到四更天方睡。

其间上将军庞涓紧急晋见,报告赵国策动秦国叛乱迟滞和秦国阴雨连绵的事,意欲请魏惠王敦促六国从速集结兵马等候机会。

魏王大手一挥,“上将军,明日再议可也,围猎大事须得谋定。”

庞涓闷闷不乐。他要庞涓坐下出谋划策,庞涓却说:“臣不通狩猎。臣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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