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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53部分

小说: 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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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洛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洛一眼,搓着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洛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洛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洛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霉。”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洛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迈开步子,兰斯洛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后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看着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刚刚在城门口,兰斯洛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

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洛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洛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洛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洛的左眼,兰斯洛本能地还以一脚。

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洛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洛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后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

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洛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洛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洛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后,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洛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喔!果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沉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洛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洛有求于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它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后头。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瞧着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洛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洛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洛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热带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沉沉,没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

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着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着看有雪一眼,兰斯洛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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