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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矛盾文学奖提名 麦家:解密-第29部分

小说: 矛盾文学奖提名 麦家:解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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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老人说道如精神沐浴,我心灵不时有种被擦亮之感,仿佛我心灵深处积满尘埃,他的一言一语化作滔滔激流冲击着尘埃,使我黯然的心灵露出丝丝亮光。

  舒服啊,痛快啊!我聆听着,体味着,沉醉着,几乎失去思绪,直到目光被一桌子黑白棋子碰了一下,才想起要问:

  “那么你又怎么能迷恋围棋呢?”

  老人将身体往藤椅里一放,带点开心又自嘲的口吻说:“我就是那些可怜的平庸之辈嘛。”

  “不,”我反驳说,“你破译了黑密怎么能说是平庸之辈?”

  老人目光倏地变得凝重,身体也跟着紧凑起来,椅子在吱吱作响,仿佛思考使他的体重增加了似的。静默片刻,老人举目望我,认真地问我:

  “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破译黑密的?”

  我虔诚地摇摇头。

  “想知道吗?”

  “当然。”

  “那么我告诉你,是容金珍帮我破译了黑密!”老人像在呼吁似的,“啊,不,不,应该说就是容金珍破译了黑密,我是徒有其名啊。”

  “容金珍……”我吃惊了,“他不是……出事了吗?”

  我没说疯。

  “是的,他出事了,他疯了。”老人说,“可你想不到,我就是从他出的事中,从他的灾难中,看到了黑密深藏的秘密的。”

  “这怎么说?”

  我感到心灵要被劈开的紧张。

  “嗯,说来话长啊!”

  老人舒一口气,目光散开,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第六节

  「严实访谈实录」

  我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也许是1969年,也许是1970年,反正是冬天时节,容金珍出了事。这之前,容金珍是我们破译处处长,我是副处长。我们破译处是个大处,鼎盛时期有上×号人,现在少了,少多了。之前还有位处长,姓郑,现在还在那里,听说是当局长了。他也是个了不起的人,小腿吃过子弹头,走路一瘸一瘸的,但似乎一点也没影响他跻身人类精英行列。容金珍就是他发现的,他们都是N大学数学系出来的,两人关系一直很好,据说还有点沾亲带故。

  再之前,还有个处长,是个老牌中央大学的高材生,二战时候破译过日本鬼子的高级密码,解放后加入我们701也屡立奇功,可惜后来被紫密逼疯了。我们破译处好在有他们仨,才能取得这么辉煌的成果。我说辉煌那是一点不夸张的,当然,如果容金珍不出那个事,我敢肯定,我们一定还会更辉煌,想不到……啊,想不到的,人的事情真是想不到的。

  话说回来,容金珍出事后组织上决定由我接任处长,同时我也挑起破译黑密的重任,那本笔记本,容金珍的那本笔记本,作为破译黑密的宝贵资料,自然也到了我手里。这本笔记本,你不知道,它就是容金珍思想的容器,也可以说就是他思考黑密的一只脑袋,里面全是他关于黑密的种种深思熟虑,奇思异想。当我一字一句、一页一页地细细阅读笔记本时,我直觉得里面每一个字都是珍贵的,惊心动魂的;每一个字都有一股特殊的气味,强烈地刺激着我。我没有发现的才能,却有欣赏的能力,笔记本告诉我,在破译黑密的征途上,容金珍已经走了99步,只剩下最后一步。

  这最后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即寻找密锁。

  密锁的概念是这样的,比方说黑密是一幢需要烧毁的房子,要焚烧房子首先必须积累足够干燥的柴火,使它能够引燃。现在容金珍积累的干柴火已堆积如山,已将整幢房子彻头彻尾覆盖,只差最后点火。寻找密锁就是点火,就是引爆。

  从笔记本上反映,这最后的寻找密锁的一步,容金珍在一年前就开始在走了。

  这就是说,前面99步容金珍仅用两年时间就走完了,而最后一步却迟迟走不出。

  这是很奇怪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用两年时间可以走完99步的人,最后一步不管怎么难走,也不需花一年时间,而且还走不出。这是一个怪异。

  还有一个怪异,我不知你能否理解,就是:黑密作为一本高级密码,当时启用三年我们却逮不到它一丝差错,就像一个正常人模仿一个疯人讲疯话,三年滴水不漏,不显真迹,这种现象在密码史上极为少见。对此容金珍很早就曾同我们探讨过,认为这很不正常,再三提出置疑,甚至怀疑黑密就是过去某部密码的抄袭。因为只有经过使用、也就是经过修改的密码,才可能如此完美,否则除非造密者是个天神,是个我们不能想像的大天才。

  两个怪异就是两个问题,逼迫你去思索。从笔记本上看,容金珍的思索已相当广博、精深而尖锐;笔记本使我再次真切地触摸到容金珍的灵魂,那是一团美到极致因而也显得可怕的东西。在我获得笔记本之初,我曾想让自己站到容金珍肩膀上去,于是我一个劲儿地想沿着笔记本的思路走。但是走进去我发现,我无疑是走近了一颗强大的心灵,这心灵的丝丝呼吸对我都是一种震动和冲击。

  这心灵要吞没我呢。

  这心灵随时都可能吞没我!

  可以这么说,笔记本就是容金珍,我愈是面临他(笔记本),愈是逼近他,愈是感到了他的强大,他的深刻,他的奇妙,于是愈是感到了自己的虚弱、渺小——仿佛在一点点缩小。在那些日子里,透过笔记本的一字一句,我更加真切地感到这个容金珍确实是个天才,他的许多思想稀奇古怪,而且刁钻得犀利、尖锐,气势逼人,杀气腾腾,暗示出他内心的阴森森的吃人的凶狠。我阅读着笔记本,仿佛在阅读着整个人类,创造和杀戮一并涌现,而且一切都有一种怪异的极致的美感,显示出人类的杰出智慧和才情。

  说真的,笔记本为我模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像一个神,创造了一切,又像个魔鬼,毁灭了一切,包括我的心灵秩序。在这个人面前,我感到热烈、崇敬、恐怖,感到一种彻头彻尾的拜倒。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我没有站上容金珍肩膀——我站不上去!只是幸福又虚弱地趴在了他身上,好像一个失散多年的孩子趴在了母亲怀里,又好像一个雨点终于跌落在地,钻入土里。

  你可以想像,这样下去,我顶多成为一个走出99步的容金珍,那最后一步将永远埋在黑暗里。时间也许可以让容金珍走出最后一步,而我却不能,因为我刚才说过,我只是趴在他身上的一个孩童,现在他倒下了,我自然也跟着倒下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容金珍留给我笔记本,其实是给我了一个悲哀,它让我站到胜利的前沿,胜利的光辉依稀可见,却永远无法触摸、抓到。这是多么可悲可怜!

  我对自己当时的处境充满恐慌和无奈。

  然而,就在这时候,容金珍从医院回来了。

  是的,他出院了,不是康复出院,而是……怎么说呢?反正治愈无望,呆在医院没意思,就回来了。

  说来也是天意,自容金珍出事后我从未见过他,出事期间,我生病正在住医院,等我出院时,容金珍已转到省城,就是我们现在这里,接受治疗,要来看他已经很不方便,再说我一出院就接手了黑密,也没时间来这里看他。我在看他笔记本呢。所以,容金珍疯后的样子,我是直到他出院回来时才第一次目睹到的。

  这是天意。

  我敢说,我要早一个月看见他,很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了。为什么这么说?有两个原因:一、在容金珍住院期间,我一直在看他笔记本,这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变得越发伟悍、强大;二、通过阅读笔记本和一段时间的思考,黑密的疑难对我已局限至相当尖细的一点。这是一种铺垫,是后来一切得以发生的基础。

  那天下午,我听说容金珍要回来,就专门去看他,到他家才知道他人还没有回呢,于是我就在楼下的操场上等。没多久,我看见一辆吉普车滑入操场,停住。

  不一会儿,从前后车门里钻出来两个人,是我们处黄干事和容金珍妻子小翟。我迎上去,两人朝我潦草地点了个头后,又重新钻进车门,开始扶助容金珍一寸一寸地移出来。他好像不肯出来似的,又好像是件易碎品,不能一下子拉出来,只能这么慢慢地、谨慎地挪出来。

  不一会儿,容金珍终于从车里出来,可我看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人——

  他佝偻着腰,浑身都在哆嗦;他的头脑僵硬得像是刚摆上去的,而且还没有摆正,始终微微歪仰着;他的两只眼睛吃惊地睁着,睁得圆圆的,却是不见丝毫光芒;他的嘴巴如一道裂口似的张开着,好像已无法闭上,并不时有口水流出来……

  这就是容金珍吗?

  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捏碎,神智也出现了混乱。就像笔记本上的容金珍使我虚弱害怕一样,这个容金珍同样使我感到虚弱害怕。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竟然不敢上前去跟他招呼一声,似乎这个容金珍同样要烫伤我似的。在小翟搀扶下,容金珍如一个恐怖念头一样的消失在我眼前,却无法消失在我心中。

  回到办公室,我跌坐在沙发上,足足有一个小时大气不出,无知无觉,如具尸首。不用说,我受的刺激太大了,大的程度绝不亚于笔记本给我的刺激。后来总算缓过神来,可眼前总是浮现容金珍下车的一幕,它像一个罕见又恶毒的念头蛮横地梗在我心头,驱之不散,呼之不出,斥之不理。我就这样被容金珍疯后的形象包围着,折磨着,愈是看着他,愈是觉得他是那么可怜,那么凄惨,那么丧魂落魄。我问自己,是谁将他毁成这个样子的?于是我想起他的灾难,想起了制造这个灾难的罪魁祸首——

  小偷!

  说真的,谁想得到,就是这样一位天才人物,一个如此强大而可怕的人(笔记本使我深感容金珍的强大和可怕),一个有着如此高度和深度的人,人类的精英,破译界的英雄,最后竟然被一个街头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击得粉碎。

  这使我感到神秘的荒唐,而且这种荒唐非常震惊我。

  所有感觉一旦震惊人,就会引起你思索,这种思索有时是无意识的,所以很可能没有结果,即使有也不一定让你马上意识到。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突然地、毫无理由地感悟到某个思想,你为它莫名地出现感到惊怪,甚至怀疑是神给的,其实它是你早就拥有的,只是一直沉积于无意识的深处,现在仅仅是浮现而已,好像水底的鱼会偶尔探出水面一样。

  再说当时我的思索完全是有意识的,小偷猥琐的形象和容金珍高大的形象——两者悬殊的差距,使我的思考似乎一下拥有某种定向。毫无疑问,当你将两个形象加以抽象化,进行精神或质量上的比照,那就是一种悬殊的优与劣、重与轻、强大与渺小的比照。我想,容金珍,一个没有被高级密码或说高级密码制造者打倒的人,现在却被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打倒了;他在紫密和黑密面前可以长时间地忍受煎熬、焦渴,而在小偷制造的黑暗和困难面前,却几天也忍受不了。

  为什么他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难道是小偷强大吗?

  当然不。

  是由于容金珍脆弱吗?

  对!

  因为小偷偷走的是容金珍最神圣而隐秘的东西:笔记本!这东西正是他最重要也是脆弱的东西,好像一个人的心脏,是碰不得的,只要轻轻一击中就会叫你死掉。

  那么你知道,正常情况下,你总是会把自己最神圣、最珍视的东西,存藏于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譬如说容金珍的笔记本,它理应放在保险箱内,放在皮夹里是个错误,是一时的疏忽。但反过来想,如果你把小偷想像为一个真正的敌人,一个X国的特工,他作案的目的就是想偷走笔记本,那么你想,作为一个特工,他一定很难想像容金珍会把这么重要而需要保护的笔记本疏忽大意地放在毫无保安措施的皮夹里,所以他行窃的对象肯定不会是皮夹,而是保险箱。这也就是说,如果小偷是个专门来行窃笔记本的特务,那么笔记本放在皮夹里,反倒是巧妙地躲过劫难了。

  然后我们再来假设一下,如果容金珍这一举动——把笔记本放在皮夹里——不是无意的,而是有意的,而他碰到的又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特务,不是小偷,这样的话你想一想,容金珍将笔记本放在皮夹里的这个阴谋是多么高明,它分明使特务陷入了迷魂阵是不?这使我想到黑密,我想,制造黑密的家伙会不会把宝贵的密锁,理应深藏又深藏的密锁,故意没放在保险箱,而放在皮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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