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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暴力王座-第54部分

小说: 暴力王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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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我们走吧!”雷克斯突然说道。

金刚一愣,问道:“去哪?”

雷克斯笑起来,说道:“想去哪就去哪,这里再呆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金刚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他一跃而起,说道:“走就走,反正你到哪,我也跟到哪。”

雷克斯拿出一根三棱标枪,在墙上龙飞凤舞地刻下‘我走了’三个字,然后哈哈一笑,走出了房间。

此时已经是晚上,以雷克斯的金刚的身手,想要瞒过驻地里的牛头人悄悄离开,实在是非常容易。

出了驻地以后,二人马不停蹄地向城下走去,很快就离开了蒙巴达。

……

站在一处不高的丘陵上,看着远处蒙巴达城模糊的轮廓,雷克斯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十分美妙。

“这是自由的感觉!”

金刚有些不明白,问道:“雷克斯,你说什么?”

雷克斯摇摇头,笑道:“你不明白。”他突然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段话,于是大声吼道: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神魔,全都烟消云散。

这一次金刚可听得清清楚楚,他顿时被雷克斯的豪言壮语吓到了。雷克斯转过头来,笑道:“这只是随便说说罢了,你别当真。”

金刚觉得雷克斯变得难以琢磨,根本就不知道雷克斯说的话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雷克斯发泄完以后,心里说不出地舒畅,他说了一句‘走吧’,就向南边狂奔而去。

……

明天就开始下一卷,雷克斯的性格也定下来了。我知道上一章让很多人不爽,但是我也没办法。上面这段悟空传里的话,算是我恶搞或者狗血吧!以前在恶魔法则里看过相同的一段,总觉得这段话用来吓唬异界的人很有意思,所以借鉴了一下。大家别骂我哈!

第四卷比蒙巨兽骑士第七十二章战歌要塞

更新时间:2008…8…1017:31:43本章字数:2700

和金刚徒步向南走了大半个月,雷克斯不由得怀念起当初前往蒙巴达骑的那头铁牛。铁牛虽然速度稍慢,但是负重大,就算是同是载上金刚也毫不费力,好歹也是不错的坐骑啊!

雷克斯也曾想到途经的部落和城市购买坐骑,以雷克斯和金刚的体重,兽人帝国常见的坐骑中也只有铁牛能够载得动他们了。可是铁牛是牛头人部落的专属坐骑,并不出售。其他类型的坐骑,像是斑纹豹,风狼,角马之类的,只要雷克斯和金刚一坐上去,没走两步就得趴下来。

无奈之下,雷克斯和金刚只能靠两条腿前进了。

这一天,两人到达一个由豹族建起的小城。找到落脚的旅店之后,雷克斯和金刚在房间内休息。

“呼……终于可以脱下来了,这套东西真麻烦,还没有一点用处……”金刚随手摘下头盔往床上一扔,然后艰难地脱下身上的铠甲,向雷克斯说道。

这一路上,为了避免被认出来,雷克斯花了数百枚金币在蒙巴达附近的一个部落里买了几件武器装备。

金刚带着一顶只露出部分面部的头盔,在龙皮甲外面穿着一套全覆式铠甲,背着一柄阔剑,所有看到金刚的人都只会所他当作一个人类佣兵。在兽人帝国南部见到一个人类佣兵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就连雷克斯,也弄了一柄车轮巨斧背着,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牛头人。

雷克斯把巨斧收进空间戒指,道:“只要再往南走三天就到战歌要塞了。出了战歌要塞,我们就真正离开兽人帝国了。到时候就不用再穿着这些东西,大家看到你,也只会当你是一个人类。”

“那就好,从早到晚都穿着这身铠甲可真难受。”金刚松了一口气,说道:“雷克斯,听刚才的侍者说,从这里往东走半天就是血蹄部落,你不去看看吗?正好还可以弄两头铁牛来。”

雷克斯摇头道:“还是不用了。听说翰海大荒原里的魔兽也不少,我们去弄两头就好了。”

迟疑了一会儿,金刚问道:“你这么一走了之,真的以后都不再管牛头族的事情了吗?”

雷克斯一愣,说实话,对这件事半个多月来他也想过很多次。当时他不辞而别并不是一时冲动,各方面的利害关系他早已考虑过。

如今牛头人一族有父亲和安迪大祭祀治理,早已步入正轨,就算没有自己也影响不大。况且教宗又有意和牛头族合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袖,教宗绝不会因为自己摆脱萝莉娜而放弃和牛头族合作。

离开兽人帝国,也是对狮虎两族发出一个信号,自己无意争夺兽皇之位。布拉德挑战之后,狮虎两族恐怕将会有一场龙争虎斗,他们最多只是淡化和牛头族的关系,哪里还顾得上打压牛头族。兽皇还想靠自己阻挡布拉德下次十年之期的挑战呢,哪里敢真正的挑起和牛头族的战争,何况牛头族又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当自己这个比蒙巨兽骑士不存在吗?

雷克斯笑道:“族里有父亲管理,又有三个圣域强者,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我留在部落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趁这个机会离开。我只不过是想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没什么好担心的。”

“那你为什么不去血蹄部落弄两头铁牛来,靠两条腿走路又慢又不舒服。”金刚抱怨道。

“虽然父亲没有明说,但我知道,血蹄部落和族里的另外三个部落关系不怎么好。铁牛是部落的稀有坐骑,凭我的身份,弄两头是没什么问题。但是那凯恩酋长肯定不会有什么好脸色。还是别给家里添麻烦了。”雷克斯解释道。

金刚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说道:“这样就好。你这半个月来一直都不提家里的事情,让我有些担心。安德鲁和卡特他们还是很好的,你母亲做的菜更好,你应该懂得珍惜。我想见我的父母还见不到呢!”

见金刚的情绪有些低落,雷克斯安慰道:“开心点,金刚。我们又不是不回去了,你肯定会再见到他们的。”

“我知道。不过那小狐狸长得挺漂亮的,你还真舍得丢下她啊!”金刚打趣道。

雷克斯一哂,道:“长得漂亮有什么用。如果带上她,我敢保证,我们现在肯定走不了一半的路程,而且还会有很多麻烦。”

“男人嘛,为美女多做点事也是应该的。”金刚一本正经地说道。

“哈哈……”雷克斯大笑起来,说道:“金刚,你这是跟谁学的。”

金刚被雷克斯笑得有些不好意思,道:“这都是安德鲁说的,我觉得没错啊。”

雷克斯无语,安德鲁也是个情场初哥,刚刚和艾米对上眼不久,能有什么经验。他笑道:“别听安德鲁胡说,他除了母亲和艾米以外,没接触过其他女人,能知道什么。”

“你还不是跟安德鲁差不多,怎么好像你很有经验的样子?”金刚反问道。

雷克斯前世接触过不少女人,当然很有经验。这些当然不能说出来。他拍了拍金刚的肩膀,道:“我当然不一样,别想这么多了,休息吧!”

金刚还是有些糊涂,但是见雷克斯不想说,也只能作罢。

……

三天后,雷克斯两人抵达天下闻名的战歌要塞。

战歌要塞是兽人帝国与圣兰大陆外界最主要的防线。从建成开始算起,屹立在泰斯加山脉和雷霆山脉的合胧处将近万年。兽人帝国最大的军团——战歌军团,便驻守在战歌要塞。

战歌军团并没有真正的军团长,八十万各族战士分别由各族派出的首领统领。各自负责守卫一块区域。驻守的战士数量是固定的,只能多不能少,轮防时间各自决定,装备也由各族负责。各族都十分清楚战歌要塞对兽人帝国的重要性,所以都不遗余力地派遣本族最精锐的战士入驻战歌要塞。

战歌要塞号称圣兰大陆第一要塞,城墙高达五十米,长度更是绵延近十公里,是雷克斯至今为止见过最雄伟的建筑。比蒙巴达给他的震撼还要大。这么庞大的一道城墙,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和时间才能建充完成啊!

要塞城下开了四道城门,来往的人类商人和兽人络绎不绝。在要塞的北侧更是形成一大片的城区,比之蒙巴达的繁荣也毫不逊色。毕竟整个兽人帝国与圣兰大陆的贸易来往都要从这里经过。

金刚见到这么繁华的地方,立刻兴奋起来,说道:“走吧,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好的吃一顿。”

雷克斯无奈地摇摇头,然后跟了上去。他一直想不明白,金刚怎么会这么喜欢吃美食。

第四卷比蒙巨兽骑士第七十三章冲突

更新时间:2008…8…1017:31:43本章字数:3030

金刚冲进一家看起来相当不错的酒馆,大声喊道:“伙计,把你们这里最拿手的菜每样都来两份!”

金刚嚣张的举动立刻引来酒馆里所有人的注目,他们一看到金刚和雷克斯的身材和武器,都识趣得不再多话,只是在私底下咒骂了几句。殊不知,雷克斯和金刚把他们的话一字一漏地听在耳中,不过他们也没有兴趣去理会。

两人找到一张空桌坐下,立即就有一个兔族侍者上前来,问道:“两位想要吃点什么?”

金刚瞪了他一眼,道:“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吗,所有的拿手菜都给上两份。快去。”

兔族侍者为难地看着金刚,说道:“这个价格……”他还没说完,就看到雷克斯把手伸入怀里掏出一把金币来,在他面前晃了晃,说道:“不会少了你们的金币。”

侍者见到金币,马上点头哈腰道:“没问题,我马上去通知厨师。两们战士需要酒吗?”

金刚眼前一亮,说道:“到酒馆里怎么能不喝酒,先上十瓶血烧酒。”

这血烧酒是兽人帝国最烈的酒,只需要半瓶就可以把一个强壮的兽人放倒,深受兽人们的喜爱。但是血烧酒的价格不菲,每瓶都在两枚金币以上,许多兽人攒下金币就是为了能够喝上一次血烧酒。金刚自从喝过血烧酒以后,就极为喜欢。他的酒量更是夸张,喝上十瓶脸都不会红一下。十瓶血烧酒不过才二十枚金币,反正雷克斯多的是金币,要喝多少有多少。

那免族侍者见金刚开口就要十瓶血烧酒,脸上都笑出花来。十瓶血烧酒几乎是酒馆一天的销量,怎能让他不开心。

等侍者离开之后,雷克斯才开始观察酒馆中的其他人。周围有上百人,有一半是人类佣兵,个个佩带武器铠甲,孔武有力的样子。其余的兽人看起来也相当彪悍,能够离开部落到战歌要塞来,即使不是本族的精英,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雷克斯发现,不管是佣兵还是兽人,都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谈天喝酒。时不时地看自己和金刚两眼。金刚现在看起来像一个人类佣兵,却和自己一个牛头人走到一块,引起别人的注意也很正常。但是有三桌的佣兵极为奇怪,引起了他的兴趣。

这三桌的佣兵靠在一起,大约有十几个人,有背负长剑盾牌的,有腰挂匕首皮囊的,也有背负长弓箭筒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伙的。这伙人的首领是一个腰挂阔剑的战士,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他坐在上首,身上的铠甲比其他人更加精良。这家伙时不时地偷瞄着自己的怀里,虽然他做地极为隐蔽,但雷克斯轻易地察觉到他眼中的贪婪。

雷克斯心下冷笑,难道这么快就有人盯上自己的了吗,就因为那几十枚金币?战歌要塞可是兽人的地盘,难道这些人类佣兵还敢动手不成?

酒菜很快送了上来,雷克斯暂时不想去理会这批佣兵,先填饱肚子再说。如果这些佣兵真的不知死活,雷克斯绝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这家酒馆的菜式相当不错,血烧酒地极为地道。金刚吃得满嘴流油,每灌一口酒,就大叫一声好,混然不把周围的人放在眼里。雷克斯也是个嗜酒之人,他的酒量虽然远不如金刚,但是喝下五六瓶不成问题。十瓶血烧酒根本就不够两人痛饮,最后让侍者再拿上十瓶,才满足了金刚的酒兴。

等雷克斯和金刚喝得真兴起的时候,那个佣兵首领才站起来身来,自顾自地坐到桌边,说道:“在下麦普利,十分佩服两位兄弟的酒量……”

麦普利还没有说完,就被金刚打断,不耐烦地说道:“你有什么事?”

雷克斯端着酒杯一言不发,用眼角斜视着麦普利。他最不喜欢这种自以为事的人,尤其是眼前家伙对自己有所企图。

麦普利强压下心中的不快,继续说道:“我是圣辉佣兵团的一名分队长,他们都是我们佣兵团的成员。”麦普利指了指那十几个佣兵,自豪道:“我们圣辉佣兵团的实力非常强,在大陆上可以排在前二十名。我看两位兄弟实力不凡,诚心邀请两位加入我们佣兵团。”

麦普利说完之后,紧紧地看着金刚和雷克斯,希望在他们脸上看到惊讶的表情。可惜他不知道的是,眼前的两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圣辉佣兵团。

“什么圣辉佣兵团,我没听说过。”金刚没好气地说道。雷克斯在麦普利起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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