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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古来征夫几人回-第33部分

小说: 古来征夫几人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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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低贱,也不会容忍野蛮人将她们比作牛羊。

草原人对顾尚锦怀上世子的态度更是激化了她这种想法,让她明白,就算大雁女子嫁给了心爱她们的草原男子,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诞下子嗣,甚至于,她们所生下的孩子会被贬为奴隶,一生一世被草原人奴役,无时无刻要承受着草原人的辱骂和鞭打。

公主贵为苍蒙的阏氏还要受到这般的委屈,更加别说她们这群侍女了。

由此,公主所受的委屈更是让她们难以忍受。再经过昨夜安夫人那一番胡吹海捧,饶是青霜也开始估算着郭莺的‘死灰复燃’会给公主带来多少伤害。虽然公主不惧,可她们也不得不防啊!

青霜带着一股子不甘走了,轲华倒是更有些忐忑了。只不过,他倒不是担心郭莺来寻顾尚锦的麻烦。从顾尚锦嫁入苍蒙起,她就从来没有在郭莺手上吃过亏。顾尚锦本身也不是柔弱女子,时时刻刻需要男子展开双臂将她护在怀抱里。相反,她更喜欢横刀立马,与敌人缠斗一番,戏弄得对方筋疲力竭之后再将其斩杀。

郭莺,不管哪方面都不是顾尚锦的对手。

轲华小心翼翼的将顾尚锦搂在怀里,伸出脖子到她鼻翼之下说:“没有异味吧?”

顾尚锦抖了抖鼻尖,推开他的脑袋:“一股子臭味。”

轲华呵呵笑着,猛地抱住她一阵亲吻,还探出舌尖去她口中翻搅,顾尚锦连连推却,恨不得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好不容易挣扎出来:“你到底多少日没有沐浴了,嘴里的臭味都可以把儿子给熏晕了!”

轲华大笑,又把她搂到怀里:“你没闻到脂粉香吗?”郭莺可是最爱涂脂抹粉,胭脂等物比顾尚锦的还要庞杂。只不过,并不是顾尚锦不用胭脂,她只是不能用。常年习武,如果也涂抹胭脂的话,那一张脸估计也会被汗侵得没法见人了。香粉等物也不大用,最多是衣服上熏香,身上的香味也大多是帐篷里点放的香炉沾染上的。

轲华这么问,自然就是提醒对方,这几日就算郭莺在他身边,他与对方也依然没有肌肤之亲。到时候郭莺真来借此挑拨是非,顾尚锦也只会当作笑话听了。

别说胭脂味,就连杀人所染上的血腥气也都被他一股子汗臭给掩盖了。

这人偏偏还要在顾尚锦身上东凑凑西嗅嗅,终于惹得顾尚锦暴怒,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条鞭子,对着轲华的屁股就抽了过去。轲华连蹦带跳的跑了,一边吆喝着人预备早膳,一边喊人抬水他要沐浴。

顾尚锦在这头吃饭,远远的只听到帐篷的另一头传来歌声、划水声,轲华连着换了三道水,这才披头散发的跑了过来,湿答答的坐在对面抓起糕点就啃,与饿坏的野兽没什么两样。

顾尚锦首先吃完,让人拿了布巾来,轲华立即移到她的身边,由着顾尚锦将他一头长发慢慢的擦干。

他们这样的夫妻,人大都理智冷静,鲜少有事可以感动他们。只是,也许是少时的习惯一只延续了下来,成亲后反而是这种小事情能够让他们感到温暖。

顾尚锦偶尔的温柔,轲华私下的胡搅蛮缠,两人不顾旁人的斗嘴耍赖就已经足够填满彼此冰冷的心房。明明什么话都没有说,可两人丝毫不会觉得尴尬,也不会觉得无聊到空虚寂寞,这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温情,就算是帝王家也难以寻到的真实。

轲华填了半抱,吃东西的速度才缓了下来,嘀咕道:“我也该带你回去见见岳父、岳母了。你身子也有五个多月了,路上走得缓慢,就算是一头肥羊,两个月也足够爬到万郾城了。”

顾尚锦背后踹了他背脊一下:“谁是肥羊?”

“我,我是。”轲华立即回答,“十月怀胎,干脆在王府生下孩子,然后我再回来,一切安顿好了再去接你们母子,怎么样?”

“你随我一起回家?”

“肯定的!我不在你身边,你被其他的汉子拐跑了怎么办?我还买一送一吗?”

顾尚锦又踹了他一脚。轲华猛地侧过身子,抱着她的腰肢,在她隆起的腹部大大的吧唧了一口:“儿子啊,你一出来就身负重任,千万别让你娘被那些个衣冠禽兽给骗走了!”

顾尚锦拿着布巾就甩到他的脑袋上:“你胡说什么!”

轲华顺手抓了东西在嘴巴上抹了两下油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还小的时候,岳父就没有想过要把你嫁出去,而是给你娶个夫君回家,让你直接纳男妃,然后给赵王府开枝散叶。”

顾尚锦嘻嘻笑了起来:“这事谁告诉你的?”

轲华相当严肃:“这种事情难道还需要旁人特意提点?我告诉你,在兵营的时候,就有无数的将士打你的主意,数着日子等你长大,撞破了脑袋也要与你一起行军出兵。你以为我那时候怎么浑身都是伤痕,那都是为了你!那时候你虽然小,难道就没发现身边的护卫总是换来换去,除了我之外,就没几个熟面孔吗?”

“你也不算什么熟面孔。”

轲华相当自得:“好歹一个月里有半个月是我守在你身旁的,其他那些个小子守得一日就算是不错了。我们可是每日半夜比武,用胜负来争夺第二日值守的名额。”

顾尚锦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事情,推着他再说。

轲华如今已经美人在怀,心里那个满足,想起当年的往事也是越发得意洋洋。

“其实最初想到这个法子的人还是与你一起从皇城来的世家子,不记得叫什么名了,反正也是我的手下败将,就叫他败家子吧。我初入兵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知晓他们夜夜都要拼斗,将军也观摩过几次,还指点过一些人,不过没教过我。好几次本来是我稳赢了,转头就输了一个底朝天,让我恨得牙痒痒。所以之后知晓了他们的目的,我在与败家子们群斗之前,就先去找将军比试一番,然后再回去将败家子他们那一伙人揍得鼻青脸肿。”

“既然你赢了,我怎么一个月里只见到你半月?”揪着他耳朵,“大骗子,说实话!”

“哎,总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吧。好歹我也是大草原上的野狼,要赢你们大雁家养的忠犬那不也需要一些时日吗?”

顾尚锦哼了哼。

轲华继续回想:“我赢得多了,败家子们就又琢磨着别的法子,后来他们就隔三差五的勾引你出去狩猎……嗷,轻点轻点,好吧,是约了你出去狩猎。大清早的一起骑马出门,然后巡山、狩猎,再烧烤,吃完了野味,再去集市上走走看看,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你那时候一心都是玩耍,他们人多,嘴巴杂,心思坏,勾得你到处跑,我就被挤在了后面,少不得又是一阵暗斗。”说着说着他就抱怨,“可见你们大雁人是打小就心思诡秘,奸诈狡猾,哪里有我们草原人坦诚豁达啊!”

“不过,也因为在兵营里有了那些明争暗斗的日子,后来回到苍蒙,才让我避过了无数次的暗杀,从而活了下来。这次回去,我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败家子们,哈哈哈!”最好是拥着顾尚锦一起去面见他们。一想到那群人羡慕嫉妒恨的嘴脸,轲华就忍不住心花怒放,那眉飞色舞的神色怎么看怎么讨人厌。

顾尚锦最见不得轲华自我陶醉的样子,直接抓了一个软垫,对着他的脑袋压了下去。



、46

轲华携阏氏顾尚锦一起去大雁的消息没有隐瞒任何人。

草原部落的大君们不同于汉人的皇帝。建一个巍峨无双的城池;造一座白玉珠宝铺就的宫殿,帝王日日在宫殿的最深处接见臣子,不用东奔西走,不用风餐露宿;不用命悬一线。汉人的帝王在那金瓦碧墙里面画地为牢的度过一生;草原的大君却是在一望无际的天地间驰骋。

方归云轲华在最初登基的那几年中;一半的时日率领着自己的武士东西征战;一半的时日却是在草原上流浪。他将草原视为自己的家;他不会日日夜夜的守着自己的大君之位;也不会眷恋宫帐里面的暖玉温香;他属于苍穹;不知疲倦的奔驰在无边的草原上;不回头看一眼自己的金帐。

一直到迎娶大雁公主顾尚锦。

此时,刚刚过了一年,这位野性桀骜的男子又携着所爱开始了‘流浪’。

郭莺刚刚流尽的泪又开始淌了出来,伏在轲华的脚下哀啼婉转:“大君是草原的君王,为何要跑去大雁呢?苍蒙刚刚经历重创,正是需要大君守护的时候啊!”

帐篷里面人来人往,这一次他要去的时日比较久,除了自备的衣食住行之物,也要预备送礼的名单。这些个东西顾尚锦明说了得他自己预备,别想让她插手。同时,他顺道将下半年的政事也要处理出来。苍蒙与大雁通商是好事,同时他更想借助通商之利引来大雁的工匠,为苍蒙建造一座草原之城。

有了城,苍蒙在草原上才有了真正的立足之地,不用再做那冬去春回的游牧民族,他们可以在城里面繁衍生息,可以开凿自己与其他部落的通商之路,引来八方来客,将苍蒙发展得更加强大。这才是他求娶大雁公主获得的最大利益,也是为了苍蒙的子子孙孙栽下的最大一棵树。

苍蒙太小,他需要借助大雁的事情太多,此次的机遇可遇不可求,轲华自然不会放过。

只是,这些他又哪里会跟郭莺说道。郭莺流再多的泪,找再多的理由,他都一概无动于衷,真正是铁石心肠。

“在我看来,苍蒙正是引来光明的时候,何来重创?我苍蒙的兵强马壮,年初更是吞并了樊古和夸阳,经过这几月的围剿,那两个部落的余孽也不足为虑,我们还有什么需要担心?”轲华亲手卷起最新绘制的草原地图,冷眼瞥了一下郭莺,“你一介女流,不懂这些还情有可原。但是,你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难道现在还不明白?既然不懂就不要装懂,安安分分的在你的金撒帐里面呆着。”

一边召来克古塔,安排秋后迁徙之事。

这一次轲华只带一千虎豹骑随身保护,余下的两千虎豹骑倒是交到了弟弟帕琏的手上,委以重任让他好好保护苍蒙的子民。

现在郭家被分离,这几十年除非再出一位武艺卓绝的大将军,否则是再难以与其他贵族抗衡。原来的四足变成了三足鼎立,方家是大君的本家,略有得势,却是与另外两家保持平衡,三家相互牵制,再世子没有长大之前是很难有异动。

草原人的土地贫瘠,没有大雁疆土广阔,也没有复杂的地形结构,水灾火灾更是与苍蒙绝缘,除了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就余下皇族之间的内斗,可苍蒙轲华一人强权,根本不用担心弟弟的谋逆,反而比九华更加安稳。

正如他这几年所做的一样,除了打仗需要他亲力亲为,大部分时日的确不需要守在帐篷里种蘑菇发霉。

郭莺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只觉得这个男子越来越陌生,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远。郭莺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留不住他的脚步了。

每当半夜想起,郭莺都掩不住的心冷,那一双迷恋的温柔眼眸也逐渐被绝望而取代。她知道,她再也追不上轲华,再也不能投入他的怀抱寻求那么一点点温暖和依靠了。

绫罗绸缎与黄金宝石是他给予她的最后补偿,补偿她对郭家的残忍,补偿她下半生的荣华富贵。

郭莺躺在最华贵的白狐皮毛里,就像被白雪给掩埋的野禽,身子僵硬,徒留下一口寒气,苟延残喘着,遥望着转身离去的主人,越走越远……

半月之后,轲华抱起‘昏迷’不醒的顾尚锦离开了苍蒙,踏上了大雁的疆土。

大雁,万郾城,赵王府。

赵王世子顾尚谕刚刚还没走进书房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野生古木的熏香气,只从他的姐姐顾尚锦出嫁之后,赵王的书房连熏香都换了。这位大雁朝权倾朝野的王爷,似乎在用这种奇特的方法想念女儿一样。

漫天漫地的初生野草,千年山峰下连绵的古木,还有一望无际的广阔天空迷惑着无数踏入房门的人。这里似乎不再是大雁,而是无边无际的草原。

“爹!”顾尚谕规规矩矩的行了礼,赵王这才从堆积着无数公文的书桌上抬起头来,问他:“你娘跟你说了?”

顾尚谕嗯了声:“娘只从姐姐出嫁后就日日念叨,总算是等到姐姐回来,已经欢喜得坐立不住了。”

赵王笑了笑。当初决定把宝贝女儿和亲,赵王妃没少与赵王斗气,好几次晚上做了噩梦气不顺,把赵王从床榻上给踹了下来,让这位王爷睡了半个月的书房。一想起那段鸡飞狗跳的日子,赵王都忍不住抹额摇头。

不过,赵王找儿子来不是为了家事,他从公文里拿出一叠厚厚的信件:“这里是你小舅舅收集到的草原上个个部落的最新局势还有兵力分析,你拿回去看看,有不少东西可以利用起来。”

顾尚谕接过信件仔细看了一番,而后笑道:“苍蒙大君居然留下了最忠心的两千虎豹骑和一群不稳定的朝臣贵族们,也不怕从此之后,苍蒙大君改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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