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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据说将军是重生by水水变成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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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时间一晃便到傍晚;夕阳渐渐沉入山下,只余斜光浸染流水。
常青抬头望了眼被染得通红的天色,回头对我道:“时间差不多了;来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心知这差不多是最后一处了。
最热闹的时候已经过去,街上人影逐渐稀疏。不过毕竟是七夕节,路过牛郎织女庙时,我仍闻得到浓重的香火味。
常青带着我沿着街道一路往河边走。
一条小小的旧乌篷船浮于橙红的河流之上;静静地停靠着河岸。
常青率先跳上了船;接着便在船上向我伸手,道:“上来!”
我住的村庄附近没有足以河运的大河,渔业也不发达;我与水最亲近的事不过就是跳进村边的泥泞河道摸泥鳅;船是从来没坐过的。
我一时没有跳下去,而是站在岸上,细细端详了一番这艘船。
乌篷船只有江南人才用,细细长长的。我之前只是听闻,从未得见,这还是头一回。光是看着,我便感到一阵与平日里不同的宁静平和。
“这船你从哪儿搞来的?”我新奇地问道,“别是跟谁抢的吧?”
常青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回答:“不是,跟附近的老渔民借的。好说歹说了很久,他才答应借我。”
常青一向很能吃苦耐劳,听他抱怨的机会向来不多,他都能说好说歹说很久,那想来一定是费了番功夫的。一思及,他是为我才费这些精力,我心中便一阵苦涩酸甜。
我好笑道:“这是吃饭的家伙吧?能借到算你运气好了。”
“快上来吧,我都要手酸了。”常青似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留,将手往这里递了递。
军营里的其他汉子自不会用这么小心翼翼的方式待我,常青让我有种身上不是男子的衣袍而是女子的裙衫的错觉,嘴角忍不住微微扬了扬。
我就着他的手,到了船上。
乌篷船承受我的重量后,不稳地左右摇晃,我被晃得站不稳,脑袋直接跌到了常青的胸上。常青托住我的腰把我接住,我一仰头便瞧见他在夕阳的余光中灿烂的笑脸,露出两颗我再熟悉不过的洁白的尖尖的虎牙。
我一时不知自己的头是为什么晕的,因为常青的笑容,还是因为摇晃的船。
“你到乌篷下面坐着吧,我来划。”常青从船身里拿出一条船桨。
“我一起吧。”我道,让常青一个人划船,我却在一旁休息,这实在让我无法不生出愧疚之感。
常青摇摇头,对我微微展颜,说:“今晚,一定是我来……何况,我只拿了一条船桨。”
我往船舱中一扫,果然空空如也。
“要不我们轮流吧?”我不泄气地问。
常青显然不想留一点余地,依旧固执地摇头。我嘴上没有再说话,心里却暗暗决定一会儿,常青如果稍微露出疲态,就去抢船桨。
我还是第一次坐船,十分新鲜。过去不是在老家,就是在遥远的边疆,我从未见过这般能被流水穿过的城镇,更不曾有过乘船游览的经历。因此,当船移动起来,河流在我身边打着细小的波浪潺潺而过的时候,我根本不舍得进入乌篷中,而是在船头蹲下,把手伸入清流中,感受水在指尖划过的触感。
斜阳西下,余晖近乎被河水吸入其中。
常青站在船尾,他划起来似模似样的,只是显得还有些生疏和笨拙,头上很快冒出了细汗。
我正准备过去强行接棒,他却把船桨丢回船中。
常青道:“不必再划了。”
我这才发觉,方才不过两臂之宽的小河,已经进入了更宽阔、更平和的河道。上弦月升入天边,星辰在夜空中辉放碎光。两岸的民居也点起了灯,竟让人一时分不清天地。
常青从船篷下穿过来,在我身边屈膝坐下。
“给。”常青递给我一个不大的坛子。
“你带了酒?!”我惊喜不已,接过晃了晃,拆开便灌了一口,酒香四溢。
常青又自己摸出来另一个坛子,仰头喝下一口,伸手把误流到脖子上的酒抹去。
我赞道:“真是好酒!”
这才是酒的味道,比方知县家那个白开水似的花酿酒好多了。常青闷声不语,又往嘴里灌下一口酒。
夜色更浓了,岸边的灯光也愈发鲜明。往常镇里是不会点这么多灯的,由于是七夕,晚上才弄得明亮些,想来此时有许多人在自家院里等着银河中架起鹊桥。
我从来没好好观察星空,小时候整天想着怎么吃饱、怎么凑隔壁欺负黑子的混小子,大了就想着怎么砍死别人、怎么活下去。如此一想,我便愈发钦慕苏州,这儿是鱼米之乡,百姓看起来过得祥和安宁,大多时候不必忧心饿死,该多么令人向往。
“哪两个是牛郎织女?”我用手向后撑着木板,仰头望着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此时已隐约能望见银河的脉络。天上没有一片阻挠的乌云,不知多少或亮或暗的星凝聚在一起,形成一条银色蜿蜒的长带,正如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河流。
常青将手伸过头顶,在银河两边划了一下,道:“这边一颗是牛郎,那边那颗是织女。”
“哪儿?”我眯起眼睛,天上那么多星星,实在分不清。
常青靠到我身边,托着我的背把我扶起来,然后握住我的手,再次指向银河,重新告诉了我一遍。
我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酒气,微微感到一阵醺意。
我从我俩交握的手中间看见了牛郎和织女。银河仿佛被什么从中间隔断了,露出一道漆黑的沟壑,牛郎星和织女星便被分隔在两岸,遥遥对望。
找到牛郎织女,便看得到鹊桥。那只是月光照在银河上,铺设出来的一条银辉,浅浅似一道细桥,将牛郎织女连接在一起。
虽说是鹊桥相会,但牛郎织女这两颗星,只不过是在桥的两边互相凝视对方,不会相会也无法触碰对方。一年的守候,不过是镜花水月的相聚,终不成眷属。
我突然觉得有些没意思,抓起酒坛,喝空了剩下半坛子。
“既是注定无法相守,”我将空酒坛往船中一丢,烦躁得很,“他们何必在那里空等呢?”
常青扫了我一眼,也一口将酒坛喝空。我分不清他目光中的意思。
常青平静地道:“可若是不等,便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因为没人控桨,我们的船在河中顺水漂流,被风吹动,便调转一个方向,继续随波逐流。江上唯有我们一叶窄舟,无人搅扰。
常青忽然开口。
“阿刃,我去求老渔民借我船的时候,他们死活不答应借给我,不管我说我付多少钱,都不肯。”
“嗯。”
“最后我说了一句话,他们才终于同意了,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转头看他,常青乌黑的长发被夜间的江风吹得散乱,眼睛却亮得出奇,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我。
“我对他说……我要和心上人来河上等鹊桥。”
我不确定我有没有听清楚,因为怀疑是过快的心跳使我听不清周围别的东西。
……我想,这大约真的只是个借口,我不能自作多情。
“这么说了以后,他就把船借我了……还跟我说,让我划船到这里,这儿是人最少,视线最好的地方。”常青继续说道。
我干笑:“那老渔夫如果看见我坐在船上,发现你骗他,估计要气死了。”
常青但笑不语,从袖中摸出一个方盒,丢到我怀里。
“拿着吧,送你的。”
我手忙脚乱地接住,捏到手里,是一个扁扁的手掌大的红盒子,因为是夜晚,它的颜色比实际上要暗一些,上面的金色花样显得略微黯淡。
我翻了翻,有些不明所以,带着一丝疑惑,从裂口处将盒子翻开。
里面是一把小巧的女式牛角梳。
常青清澈的声音穿过江风飘入我耳中:“阿刃,我喜欢你。”
“什么?”
常青没有再说第二遍,而是突然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嘴唇蜻蜓点水般的相触。我没有时间躲闪,或者大约也不想躲闪。
我愣愣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耳朵发热,烫得厉害。
因为害羞和惊讶,我稍稍低了头,但常青捧住我的脸,强硬地让我正视他的眼睛。夜空下,他的眸色黑得不同寻常,我无法窥见底部。
“还有一句话,等我们回京城……我再说一遍。”常青灼灼地盯着我看,近在咫尺,“等到……所有事情都结束的时候,别拒绝我,好吗?”
我当然说不出不好。
我只希望这条舟继续随江飘下去,飘进海里也无所谓,永远也不要停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我和常青丑时才上岸;他将我送至厢房门口。
隔壁将军的房间里灯还亮着,我与常青的不同,自然是不能让将军知道的;于是不得不格外小心。
这一晚之后,我明白我和常青之间的关系彻底不一样了。说实话,我并不知该以如何面貌面对于他。做小女儿态吗?我学不会的。何况,若是过于扭捏,会在士兵中失了威信。
高兴之余;我便又多了一桩烦恼。
我原以为我第二日必会睡到日上三竿;不料没到两个时辰,就重新苏醒。
梨花依旧是早早地起了,一见我醒来;便温柔地对我微笑。
昨夜我回来时;梨花已经熟睡,今早一见到她的脸,我便记起她是晓得昨日是七夕节的,那她想来是猜到不少端倪。
尽管梨花是我亲妹妹,被她撞见这些事,我难免有些难为情,何况我这妹妹情路坎坷,我生怕触到她的痛楚,一时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应对才好。
谁知,梨花竟是比我坦然得多,道:“姐姐,常大哥可有对你说些什么吗?”
“嗯……有说了一些吧。”我不自觉地去摸头发,将一头乱发揉得愈发毛糙。我毕竟是个姐姐,对年纪比我整整小五岁的妹子,实在很难开口男女之事。
即使硬要论起来,梨花谈婚论嫁的次数并不比我少。
梨花却满面喜色,比我还高兴似的,脸蛋通红,笑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这是好事!爹娘定会开心的!上回你和常大哥回家,娘便念叨着了……”
听梨花这般说,我愈发脸上发烫,心中亦不禁有些愧疚。我原本明明是打算带梨花出来见见世面的,最后反而订下自己的终身大事。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梨花放在窗台上的野花,仍与傅贤之前送来的是一样的。傅贤最初送来的那把花断了根茎,早就枯死了。不过这小子锲而不舍,三天两头采一把放在我们房间门口,梨花全都接下养着,不知不觉累了一大堆。
往日我只当梨花是喜欢花朵,昨日常青那番话,让我徒然对情感什么的敏感起来。再瞧这些花,便总觉得有些异样。
“梨花,你对傅贤可有好感?”我不善委婉地说话,憋了一会儿,还是直言道。
梨花愣愣地看着我,仿佛难以理解我说的话。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见红晕渐渐爬上她的脖颈。
我隐隐感觉,这事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仔细想想,傅贤比其他不知根底的人总要好得多,难得梨花能有感觉。
我便道:“那小子怕是极喜欢你的,你若有意,我……”
梨花没听我说完,埋首用力摇头,我瞧不见她此时做出了怎样的表情。
“姐姐,你不必再为我劳心了……我对现在所有的已经十分感激,不再奢求更多了。”梨花低着头,缓缓地说着,“我姻缘不顺,或许是老天爷命我归应天道也不一定。与其再强定婚姻祸及他人,不如一个人过得良心安稳。”
梨花的话太过平静,让我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两番定亲都是未婚夫无病早亡,为何如此不公,偏偏是梨花?
我这个人不怎么信命的,而且我觉得正是因为我不信命,才能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便对梨花道:“怎会?前两回不过是人不对罢了。傅贤这孩子命硬的很,在战场上都好好的,何况现在……”
我顿了顿,如今不过是表面太平,暗地里依然暗潮汹涌,但说话总要让梨花安心些,便道:“何况现在突厥已降,天下迎来太平之日,傅贤他定是不会那么容易早亡的。”
梨花仍旧摇头不语。
之后,我再说什么,梨花也没有改变念头的意思。我不禁叹了口气。
方小姐的事还没完,今日还要处理。我收拾收拾就赶去将军那边,常青早已在了,我见到他有些不自在,他却冲我笑得灿烂无比。
我一时没法摆出个恰当的神情来,值得装作不在意地移开视线,将目光放在将军美貌无双的脸上,果然分散不少注意力。
昨日我们两个都告假,不知出了什么事,将军显得不大高兴,眉毛一直紧锁。
我问道:“昨日可有发生些什么?”
将军没有瞪我,而是不快地扫了眼常青。常青替将军回答:“昨夜方美玉自尽了,她在齿间藏毒,咬破毒囊即刻就死,死前还在牢房墙上书了个‘情’字。”
我暗吃一惊,这是坐死殉情之名啊。
常青与我说,方小姐给吴隐城的书信是假的,她的幕后指使另有其人。可她选择这种方式结束生命,实在让人无法想到别的可能性,只会把罪名盖到吴隐城头上。
环中环,套中套,最后还以命为祭。如果不是确实相信常青的话,我也必定会认为与方小姐通信的线人叛徒是吴隐城。
将军接下常青的话,道:“我本想把人扣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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