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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异世驭风师-第59部分

小说: 异世驭风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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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能眼睁睁看着人类社会衰退?”精灵族和海神一族一旦联手,人类的发展会受到非常大的阻碍,姚雪笛当初为了亲人那么拼命,怎么这会反倒不在乎人类的兴衰了呢?要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她如何保证自己的亲人在这场人类历史倒退的潮流中独善其身?

雪笛的面上完全没有半点不自在,仿佛刚才说的是猫或者狗要灭绝,而不是人类遭遇危机。“奥帕依这个人类社会本来就不应该存在,我做的这些事不过是让一切回归初始罢了。不这样做,难道要我眼睁睁看着人类自取灭亡?当众神联手灭世,我和我在意的人,谁也逃不掉,那种局面是我无法控制的,既然如此,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将主动权早早掌握在自己手中,把伤亡降到最低。”

“这岂不是跟你的使命冲突了吗?”严澈悄悄扯了扯狄雅宁的衣角。

“不冲突,我最先的承诺是让彩蝶国蒙冤受屈的亡灵得以昭雪,这跟人类兴亡不冲突。我和你妈妈的目标是一致的,只不过,你妈妈是主动揽下的担子,而我,是不知不觉走到这担子下面的。”狄雅宁很冷静,她没有认为站到天下人的对立面就是祸国殃民,不管在哪里都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不然怎么会有好心办坏事的说法呢?

十万人口!奥帕依的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这个规模了,想要自然消亡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到的,除非是二十年前那种级别的大海啸,亦或是毁灭性的天灾,否则要等四国完全消失,少说也要再过几百年,那个时候狄雅宁早就不知道死哪去了。

人类不能离开奥帕依大陆以外的地方,这是海神一族定下的规定,限制了人类的生存范围,但是现在奥帕依已经无法满足人类社会的发展了,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对外扩张,一条是自我限制,很明显,后者会第一时间被舍弃。

但是前者明显是一条不归路,偏偏没有人看得清。

狄雅宁要做的就是引导四国进行自我限制,将社会的发展形态固定在目前的规模内,然后掐死统治阶层找死的想法,与海神一族和精灵族形成一种平衡的关系。

这是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

第二天早上,狄雅宁牵着黑七踏上了追踪灵石的囧途,对的,是囧途。

她有些心虚,因为今天恰逢考试周,不管是巫师学院还是她的学校都要期中考,她却考了!背着千老太太偷溜的!她背着书包出了大门,家里人都以为她是去学校参加考试的,但其实她是去找住在茂陇城内的巫师,确定他们的嫌疑是否成立。

她知道缺考是不对的,但时间不等人啊!等她考完试再去找,不知道灵石残留在那些刺客身上的灵气还剩多少,她是为了大局,可以理解的对吧?

黑七还是没能被获准乘坐电车,她请出了可爱的山地车,按照蓝珝提供的地址往离她最近的第一名巫师的住所骑行。

路途不是太远,但住在茂陇城的嫌疑人一共有四名,居住在不同的城镇内,如果让黑七一路跑过去,只怕会累趴,到时候鼻子只闻得到好吃的,灵石的灵气在跟前也失去了魅力,所以山地车的后座就成了黑七的座驾。

“黑七,你坐稳了啊,别摔了。”黑七的体形很大,比她还重,坐在后座上令她亚历山大,总觉得车子一直往后倾,待会要是爬上坡的马路,不会连人带车加上黑七一道摔个四脚朝天吧?

好吧,狄雅宁是预言帝,好的不灵坏的灵,最糟糕的事情在她骑得正嗨的时候发生了!

黑七的存在本来就让山地车重心不稳,狄雅宁在爬一个小坡的时候,错误估计了黑七的体重,高估了自己的驾驶技术,以为坡度不大,爬上去应该没事,结果黑七不习惯上坡的压力,在后座上乱动……

“嗷呜——”

“哇啊——”

“砰砰锵锵——”

一犬一人并一山地车搅和在一块,从小坡道上滚下去,黑七下意识用柔软的身体护住狄雅宁,但其体重实在是无法忽视,狄雅宁虽然没被摔伤,却被它庞大的身躯压得喘不过气来。

“黑……七……放……开……我……”狄雅宁的哀嚎在小坡下万分凄惨。

——

狄雅宁在这边上演人在囧途,姚雪笛和严辰则搭乘电车前往另外一个城镇,第五位巫师住在那边。

两口子以培养感情的名号在那个城镇上溜达,溜了大半圈,包里的灵石也没有反应,迪卡波说过灵石对灵气非常敏感,能自动感受并吸收百里内的天地灵气,这个反应难道是说对方没有嫌疑?

没有也好。姚雪笛微微送了一口气,这位巫师是她的直属学姐,虽然毕业后因立场问题,两人很少来往了,但情谊还在,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跟学姐对上。

这座城镇并不大,三个小时的时间就逛完了,这会已是午餐时间,两口子饥肠辘辘,找了一家小饭馆简单解决民生大计。

他们点了三菜一汤,分别是鲜菇炒牛肉、瘦肉烧菜花丶凉拌土豆丝、莲子排骨汤。菜上齐后,严辰体贴地夹了几块肉到雪笛碗里,其实他的本意是想喂到她嘴里的,被她瞪了一眼,只能改道放进碗里。

“大庭广众之下,老实点!”姚雪笛嗔怒道。

“孩子在场你叫我老实也就罢了,大庭广众之下不让我不老实也可以理解,可昨晚四下无人的时候你也叫我老实,太不人道了!”严辰万分幽怨地嘀咕着。

姚雪笛直接无视,反正她气还没完全消,就是不让……怎么着!“老实吃饭,吃完还要继续赶路。”

第六名巫师在隔壁的城镇,那个人嫌疑非常大,她可不愿意浪费时间在花前月下上。

严辰委屈地扒饭,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老婆原谅他?已经整整十三年了啊!自从严伊卉被云纱绑走后,姚雪笛就再也没让他……哪怕前段时间英雄救美,也仅仅是允许他抱抱,亲……还是奢望呢!

“老板,你们店里的盐不用钱的吗?”一个清脆而柔和的女声让闹哄哄的饭馆瞬间沉寂下来。

严辰听了没什么反应,但姚雪笛却觉得这声音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却想不起来是谁的。

------题外话------

那啥,夏天到了,各个地区的用电量都很彪悍,茸茸这里也不例外,最近三天每天晚上总有那么几十分钟要停电,如果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有断更的现象,亲们不用怀疑,一定是茸茸家里在关键时刻停电了!

不过这章不是因为停电断的更,而是茸茸码字龟速的缘故……风神大人,赐我不卡文的权利吧……

 第101章 紫薯逃婚,黑七进化(一更)

老板娘拖着肥胖的身子慢悠悠从后厨出来,一双倒三角眼咕噜噜地往馆内扫了一圈,粗哑的嗓音一出,在场的人全都没了胃口。

“刚才是谁嫌弃老娘的饭菜!”

好难听的声音……

“是我!”柔和女声的主人毫不畏惧地答道,姚雪笛听见椅子移动的声音,想来那姑娘站起来了。

她想看看这姑娘是不是熟人,但一转头,一根大柱子挡住了她的视线。

“你对老娘的菜有意见?”老板娘挑眉。

只听女子缓缓笑道:“大妈,我点的这道青椒肉丝盐放太多了。”

老板娘当即反驳:“胡说,老娘的厨艺在这四里八乡可是出了名的好,怎么可能放多盐呢?”

周围的食客也议论纷纷。

“老板娘五岁开始学做菜,十二岁掌勺,很多人都是吃着她的饭长大的,没有一个说不好吃,姑娘你是来找茬的吧?”

“对!对!老板娘最拿手的厨艺就是调味,你说太咸了,不可能!”

“该不会是你想吃霸王餐吧!”

老板娘的厨艺精湛……嗯……她的身材非常有说服力。

“各位说笑了,我若想吃霸王餐,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往菜里放头发,放蟑螂,谁会拿味道浑水摸鱼呢?”女子嗤嗤笑了,“这道菜就摆在这里,各位不介意的话不妨尝尝,看看我有没有信口开河。”

然后就是老板娘动筷子的声音,几秒钟后……

“一定是你往菜里加盐了了!”老板娘斩钉截铁地道。

女子无奈地道,“大妈,我在这镇上游玩了半日,肚子饿得慌,见小店生意兴隆就进来光顾,怎么会随身带盐专门找茬呢?”

“老娘做出来的才不可能是这味道!”

“菜是从你们店里的厨房端出来的,不是你做的,会不会是帮厨?”

“青椒肉丝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只有老娘能做,帮厨是没有资格的!”

“可是你看这菜咸成这样,我也没办法吃啊。”

“换一盘!”老板娘咬牙道,端着女子的青椒肉丝回到厨房,“老娘一定要查出来是谁在砸老娘的招牌!”

女子随后就坐了回去,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地喝汤。

青椒肉丝调味过咸“灵异事件”暂时告一段落,店里的食客继续吃饭。

姚雪笛这一桌也点了青椒肉丝,青椒和肉丝各尝了一口,咸淡适中,味道很赞,很多食客都点了这道菜,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反应,就那个女子的太咸,太奇怪了。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问,雪笛放下筷子,起身走到女子的桌前,女子正在埋头喝汤,姚雪笛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熟人。

“你是……阮知书?”

“咦?”阮知书抬起头,嘴角还挂着几滴汤,掏出手帕擦了擦,诧异道,“姚大巫师?”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去千家拜访一下?”

阮知书面色微僵,往四周转了转头,而后抬了抬眼皮,姚雪笛会意,对方有难言之隐,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老板娘很快就查出放盐的真凶——她五岁的孙子,小家伙亲自端着新做好的青椒肉丝给阮知书上菜,盘子微烫,小家伙险些拿不稳,战战兢兢地举到头顶推上餐桌。

“阿姨,都是我不好,给您添麻烦了。”小家伙红着眼眶,忍着泪水对阮知书道。

阮知书皱眉,小家伙以为她很生气,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谁知听到的却是……

“你叫我什么?”

“?”小家伙不解地看着她。

“阿姨?我有那么老吗?”阮知书的语气带着些许咆哮,她还是未婚的妙龄女青年呢!怎么会成为阿姨辈的!

姚雪笛暗道:妹子,你的年纪做他妈一点也不老,被叫阿姨不亏……

“姐姐……”小家伙睁着无辜的小眼神,弱弱地道。

“乖……”阮知书立即换上如花笑脸,“姐姐要吃饭,去玩吧。”

火速吃完饭,三人结账离开了饭馆,找了处幽静的地方说话,严辰找到一个凉亭,凉亭所处的位置光线很好,视野开阔,适合几个人聊私密的话题。

在一个密闭的环境里谈论不能为外人道的话题是愚蠢的举动,因为这种环境非常方便窃听,只有在视野开阔的地方才能一眼将周围的情况收进眼底,让窃听者无处躲藏。

“你什么时候到天使部落的?怎么没有通知雅宁?”姚雪笛首先发问,如果有的话,狄雅宁应该会跟他们提起的。

阮知书面色凝重地说道:“我是逃婚出来的,千家有我的老师和学生,我一过去就会被他们发现,不能给千家添麻烦。”

“他们?你的家人?”严辰很敏锐的捕捉到这个字眼。

阮知书点点头,“先皇的葬礼过后我就递了辞呈,离开彩蝶国到处游历,把家里人气得够呛,清明节前他们联系到我,要我回去祭祖,我想了想,也该回去一趟,就依了他们的意思,没想到等待我的却是一场婚礼!”

“他们要把你嫁给谁?”

“一个老头子!年纪比我爹还大!我怎么可能同意!”阮知书今年快满29岁了,按照现在的观念不算老,适合的对象年纪虽然不会很年轻,但也不会老到哪里去。问题是彩蝶国的女子地位卑微,寻常女子一般18岁不到就会出嫁,像阮知书这类贵族女子也是20岁左右出阁,往往是从高等学府毕业后就该结婚了,像阮知书到了这个年纪还不出嫁的未婚女子,年纪小的不会接受“老女人”,年岁相当的男子大都有了家室,只剩下丧偶了的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可供婚配,但阮知书一个好好的姑娘怎么可能会为了所谓的终身大事委屈自己呢?

阮知书毕业后在太常寺任职,以公务繁忙为由推了好几桩家里安排的亲事,直到前段日子她辞了太常寺少卿一职,家里人以为她终于想通了要嫁人,欣喜若狂,没想到她一溜烟就跑没影了,家里人怒极,把她骗回来后就关了起来只待清明一过就绑上花轿。

这样一来,轮到阮知书火了,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再度逃走,暗暗发誓在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前,坚决不回家。但阮家也因她再度离家出走掀起风波,阮父派出所有人手,前往奥帕依四国搜人,誓要将这个孽女逮回来。

“是亲爹吗?”

“我希望不是。”阮知书郁闷地道。

“那你打算藏哪?不平息你父亲的怒火,你就得跟通缉犯一样到处躲藏,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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