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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古代贵圈.贵圈(古代) 作者:赵熙之(晋江金牌vip14.04.23正文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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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台笙解开披风带子:“没什么事,不小心摔着了。”她低头换双暖和的棉鞋子:“还有什么热汤热粥的么?想喝一点。”
  这声音里隐隐带了些疲惫的味道,宋婶却也听得出来。她忙道:“有,还温着呢,就等您回来。”
  都快五更天了,新的一日已至,可她才忙完上一日的事情回到家。她坐在空荡荡的餐桌前,面对热汤热菜,张了张嘴,却也没有人好说话,遂埋头兀自吃起来。
  一旁的灯台静静亮着,可光线却渐渐暗了,她抬头一看,罩子里的那截蜡烛,已是快要燃尽了。
  常台笙默默地咽下去一口饭。她要保重身体才是,不能总这样。
  可即便这样想,她也不过回去只睡了一个多时辰便又起来了。早晨阳光清冽,庭院里被秋光浸染,也生出一丝丝的颓意与萧瑟。她换了身厚实些的衣裳,目光扫过底下的一排鞋子,认真挑了一双来穿。
  她带常遇出了门,小丫头看着外头的街景,自然猜到不是去芥堂,遂问:“我们要去哪儿?”
  常台笙微笑着回她:“天冷了,带你做几身衣裳。”
  常遇坐在角落里不说话,从随身的小书匣里掏出那只十二支鲁班锁来,拆了又装,装了又拆,看着似乎穷极无聊,但她的姿态却很是认真。常台笙没有问过这小玩意儿她是从哪儿弄来的,也许是嫂子给她的最后一件玩具,亦可能是阿兄留给她的……总之应当很重要,否则也不会一直带着。
  常台笙带她去了裁缝店,选了布量了身定了样式,出来时已大半个时辰过去了。
  大约是天气好的缘故,街上出了许多摊子,常台笙没急着回芥堂,反倒是带着小丫头在街上逛了逛。街边有个一个卖小玩物的摊子,在那摊子上,常台笙霍然瞧见了一只三十三支的大鲁班锁。
  很明显的是,常遇比她先看到了那只鲁班锁,已经脚下长根般钉在那儿走不动了。常台笙遂问了价钱,取了铜板递过去,将鲁班锁塞给了小丫头。
  她带着常遇继续往前走,陡然间想起那日在陈宅时小丫头盯着陈俨手里那三十三支鲁班锁的神情。小丫头也应当是爱较真的人罢?
  时至正午,常台笙带常遇去吃了午饭,又去荣升戏院看了本戏,也不急着走,似乎在等什么人。过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有位公子哥模样的年轻人从里头出来了。
  那人看着俊秀倜傥,约莫也是二十来岁的年纪,穿着招摇,清丽的面目中又似乎藏着一丝媚态与粉黛气。他显然是看到了守在门口的常台笙,遂勾起唇角笑着走过去,忽然俯身细看了一下她的额头:“哟,这是跟人打架了还是招惹土地公了?破相啦。”
  声音好听,姿态却有些轻佻的意味。来者叫孟平,家境富裕不愁生计,又是家里的小儿子,基本没什么事做,遂经常给一些戏院写本子,在这个圈子里亦是出了名的脉广缘好,与常台笙相识,是因几年前常台笙出过他的本。
  可那还是很早期的事了,且那时还是常台笙求着他出,因那时候她手里根本没人供稿子。而且话本子多数用活字印,费工时少,做得粗糙些也无所谓,定价很低,买的人也多。
  今时不同往日,芥堂一跃成为江南名刻坊,已难得会出话本,刻印技术也是做到行内顶尖,费时又费钱的,只求高质,也不是谁都买得起了。
  孟平的话本,常台笙是不会再出的了。
  他伸手要去碰她的伤口,常台笙却伸手挡了一下:“有正经事找你帮忙。”
  他可喜欢她这正经到快要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样子,都二十四了,连个谈婚论嫁的对象也没有,一日日沦为老姑娘,居然也不着急。
  孟平细长的眼轻轻一弯,姿态慵懒,却还是贴她很近,声音如呓语:“有什么酬劳?”
  “酬金会有的。”
  孟平眼角的笑意却更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嗅她的气味,声音语气辨不清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真心话:“才不稀罕什么酬金,陪我过一晚吧,我可喜欢你了。”
  他语声很低,笑意里带着魅惑之意,常台笙抬眸看他一眼,言简意赅,似乎早有准备:“替你出《群芳集》。”
  “当真?”
  常台笙低头自袖袋里取了契书,递给了他。
  孟平看着那契书笑了笑,习惯性地翻到最后——果真只是份空白契书,一个印信也无,说白了最后出不出还不是在她手里控制着?
  这坏丫头。
  他遂恶作剧般地忽然低头凑到她脖颈边,本欲亲上去吓一吓她,结果对方已是动作利落地伸手挡住了。
  常台笙往后退了一步:“不说废话了,我还有事。”
  诶,真是无聊呢。孟平好整以暇地站着:“说罢。”
  “替我打听一下程家西山澜溪边上那座外宅到底是什么情况,以及目前到底有哪个家伙在胡乱叫价?越详细越好。”
  “恩?”孟平轻挑了下眉,“你这是要买宅子?”
  “是。”常台笙说话简截了当,“但这事看着有些糊涂。你场上人多,打探也比我方便。”
  孟平耸了下肩,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常台笙见状打算走了,遂拉过一旁常遇的手。
  孟平站在原地看着,女子一丝不苟束起来的黑发上无任何缀饰,像个男子般套着宽松的袍子,可那侧颜分明那样好看,白皙洁净的脖颈露了一截在外,看着真想上前咬一口。这宽松的袍子之下,也应当是曼妙身姿,却都被挡住了。
  她寡净得像个庵里的姑子,可其实好诱人。
  回去的路上,常遇靠常台笙坐在马车里,安安静静看着外边的街景。马车行得很慢,迎面而来的,是送完亲回来的空轿和一些身上披红的帮工们。锣鼓声皆歇,帮工们个个面露喜色却也有疲意,逆着下午的阳光走过来。
  残破的入暮的红,这喜气也一样。
  常台笙忽觉得世界安静极了。
  常遇偏过头问她:“姑姑,你不想成亲吗?”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文里穿越而来的小黄鸡:哼,这个文里一堆深井冰@陈俨 你有我的男主光芒吗?哼!
  


☆、【零七】

  常台笙没有回她这个问题,只是淡笑了笑。这当口最好是什么都不要说,常遇太早慧,也许会以为是自己拖累了姑姑。
  事实上就算没有常遇在身边,她也未必会考虑这件事。二十几年的人生这样过来了,以后也能这么过下去,实在没必要想太多。何况她连自己能这么康健地活到何时都不知道。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变成一个废人,成为旁人的负累。
  婚姻也好,孩子也罢,对她而言,似乎都是遥不可及的事。但念至此,她也会隐隐担心起常遇来。小丫头才六岁,等她成人还需要时间,只能祈愿自己能健康地撑到那个时候。
  常台笙先送常遇回了府,随后独自去了芥堂。虽已天黑,但堂间还是一派忙碌的景象,制版师傅专心致志地低头刻版,大梨木桌上有成版有空版,师傅们各自忙着,丝毫不敢分心。这是一项耗费心血的劳动,要求精细又有耐心。
  而这些书页大小的木板子,亦是经过月余水浸,之后再刨光阴干,搽上豆油方可待用,开刻时,亦要先刮平磨光,反贴写样,待其干透,以木贼草磨去写纸,才能动刀。
  每一个步骤,都凝聚着心血。
  常台笙安静地绕过堂间,径自往芥堂的最后面走去,最终在一间大屋子前停了下来。那里是芥堂存版的地方,祖辈以来所有的刻版,都好好地保存着。一辈又一辈人的毕生心血,就在这间有着旧木陈墨味的屋子里屯放着。
  她打开外面的三道锁,孤身走了进去。每一本书都是上百块版,其中所费工时,旁人难以想象。也正因为此,她挑书稿的眼光才越发刁钻。如此辛苦的手工劳作,更应该配得上有价值的文稿。但芥堂只这样走下去却又是不行的,人手有限,时间有限,如今只做寥寥几个类别的书,受众群也有限,将来也许会越做越窄。
  史书、历书、医书、类书、阴阳,甚至还可以做科考用书,以及许久未涉猎的话本册。在这行待久了,触觉也会敏锐起来,什么东西赚钱什么东西赔钱她是知道的,可有些书她不想直接印上芥堂牌记,遂还在想别的办法。
  她没有点灯,月光如水般漫进来,阴恻恻的存版堂中竟也有股子浩荡之气。她闭眼站了会儿,管事轻叩门板的声音将她拽回了现实。
  “东家,陈府来人,请您过去一趟。”宋管事声音低矮小心,似是怕惊到她一般。
  常台笙揉揉太阳穴醒了醒神,随口说知道了,便让安排马车。
  陈俨自然不会这么早就能拿出稿子来,恐是又有什么旁的事情要谈。她见过比他还烦的,故而也觉得没什么。只是似乎已经太晚,她昨日又几乎没怎么睡,这会儿已经很累。
  常台笙在马车里小憩了一会儿,下了车进到陈宅门房,便兀自往里走。因不是头回来,也不觉得这宅院阴森奇怪了。依旧只有一间屋子亮着灯,常台笙便一路走了过去,很是理所当然地推开了门。
  她还未来得及脱鞋子进去,只往里看了一眼,便又随即伸手将门合上——
  陈俨在洗澡。
  但她此时感官似乎有些麻木,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毕竟除了个浴桶和脑袋,也没看到什么。夜风有些凉,她转过身站在廊下抱肩维持身体的温度。
  约莫等了一炷香的工夫,她听到身后的开门声,转过头便见陈俨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且距离很近,她都能闻到那阵隐隐的刚洗完澡洗完头发的味道。
  潮湿的、带点儿隐秘的年轻男人的味道。
  常台笙陡然回过神,刚要开口,对方却忽然凑近,竟让她有片刻的不知所措。陈俨借着微弱的光线打量她额头上的伤处,半晌,目光渐渐移向她的眼角、鼻尖、耳垂,以及脖颈……
  他什么也没有说,倏地站直,以一贯地神色看着常台笙。
  常台笙略偏过头轻咳一声:“换个房间。”
  她话音刚落,陈俨倏地关上了门,那屋子里的灯很快就熄了,再然后,常台笙看到某一间屋子亮起了灯。
  她便沿着走廊走过去,推开了那扇门。
  这座宅子像个迷宫,外面看每间屋子都差不多,用处却差了去,不过有共同点——屋子大多很空,没有什么陈设,这让常台笙看了很不舒服。她习惯将屋子里堆满,那样才会觉得心里踏实。
  她进去时,陈俨头发还是潮的,随便穿了个单薄的袍子盘腿坐在软垫上,矮桌旁堆满了书,桌子上则铺满了稿纸。
  他对文墨用具似乎不考究,纸也是随处可得的纸,这点倒是出乎常台笙的意料。她在对面坐下来,瞥见旁边厚厚一叠已经完成的书稿:“快写完了?”
  “旧稿。”言声略哑。
  常台笙坐着没动,对方却将那一叠稿子搬到她面前:“挑着用,一时来不及再写。”
  常台笙抬眸看了他一眼,却也没有嫌弃,低头翻阅起来。细看才发现这的确是旧稿,且时间跨度很长,应当是写了很久。内容考据,句辞精准,出处均小字标明,这应当是做编修时养成的习惯。
  文贵洁净。笔法洗练言简意赅的文章最能入常台笙的眼。书册并非越厚越好,能言之有物才有价值。
  “没有书题么?”她翻了几页抬头问了他一句。
  “随意。”似乎一点也不珍惜自己的成果。
  “我看完再给你答复。”
  她抱起那一摞厚厚书稿就要起身,陈俨忽抬头看她一眼,声音没什么温度:“不要把我的手稿带出去。”
  常台笙还没遇过这样的,稿子写完了不让人带走看,难道在他这儿看?
  陈俨起了身,似乎是去墙边的翘头案上取水喝,说道:“抄一份带走吧。”
  常台笙试图商量:“我带回去抄完再送过来可以么?”
  没料陈俨却回了一下头:“我说不想让它被带出去。”
  常台笙重新坐下来,也不再浪费时间,取过纸笔便动手抄起来。她并不反感看稿子,何况所有的稿件校勘最后都会经过她的手,这是必做的工序,只是,她习惯在她的书房里做这件事,在别人家里这空荡荡的屋子里,她浑身都冷,总有没着落的感觉。
  陈俨拉开门便去了隔壁一间屋子,他好像不怕冷似的,总穿得很单薄。常台笙听到门被关上的声音,也懒得抬头,专心抄稿,顺便做一些最基本的校勘。
  陈俨进到一间屋子里,那屋中倒是存满了柜子,他点了灯,走到一门柜子前,自里头取出了十来本书,搬到地上,将灯台挪过来,打开书随手翻阅。
  他看得很快,周围很静,他也很沉默,直到一个时辰后——有个错字跃入眼帘,他眼眸里才陡然闪过一抹难得的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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