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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长生诀之曲尽终殇 作者:周芷若(晋江2014-09-29完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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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棺材里面躺着一个人,浑身瘫软,衣服上到处都是破开的口子,绽开的皮肉里血液几近凝固,两侧肋骨尽数断完,形态可怖至极。想来这杀人手法也残忍至极,毫无人道可言。再往上看去,这人光光的脑袋已被鲜血覆盖,嘴巴一圈茂密的胡子上也丝丝殷红。
  桃花看完,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不错,这具棺材里躺着的人正是陈醉。早晨从李小二手下逃走不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常知秋装在棺材里,还抬到了阳春店。
  显然,陈醉已经死了。
  桃花想杀陈醉,那是因为他办事不利。而常知秋把陈醉杀死之后,装在棺材抬到阳春店里,却分明是杀鸡儆猴的意味。
  “桃花老板可认识他?他总共为你偷了多少只‘仙桃’?他的功劳想必不小吧?”常知秋双目怒瞪着桃花,冷冷地说道。
  “我不认识他,我怎么可能认识他呢!我们店里的阳春面纯素食,不加半点肉料,我怎么会认识一个大街上卖肉的!既然他已经死了,你不把他抬回家给他老婆,却抬到我这里做什么!别惊扰了我的客人,小店还是要开门做生意的。”桃花笑着说道,身子遥遥往后退了退,似乎是想要避开棺材上浓烈的晦气与血腥气。
  “不想死的都出去!”常知秋突然大喝一声,吓傻了的客人一时之间回过神来,转瞬间店里就跑的空空荡荡。
  “怎么样,客人都走光了,桃花老板还做生意吗?桃花老板既然不认识他,又怎么知道他就是个卖肉的?!”常知秋笑着看了看桃花,嘲笑地说道,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此时宽阔的厅堂里,除了墙边站着的两列官兵、常知秋、桃花和李小二,就只剩下三个人了。
  那个奇怪的年轻人依旧在低着头吃阳春面,左手的四根筷子的速度全没有慢下来,对这边发生的一切似乎既没看见也没听见。
  真是个傻子。
  小姑娘正怯生生地拉着老头的手,小声地说道:“爷爷,他们都走了,我们也赶紧走吧!”
  小姑娘的声音非常小,但店里此刻除了她的声音,再无其他杂音,所以她的话大家都听到了耳朵里。
  “走……走……我们哪里还走得了啊!”老头慢慢地说道,语气里浸满道不尽的沧桑。
  常知秋哈哈一笑,朗声说道:“‘一手说书人’青远?早闻您老人家大名,不想在此处遇见,当真是缘分不浅呐!”
  这老头正是无所不知的“一手说书人”青远,小姑娘是他的孙女,名唤作青蝉。
  “正是平民,到处流浪说书的瞎子一个,不敢劳神捕大人知晓。呵,神捕大人也威风八面啊!近日来破了不少大案吧?出来吃个面都有这么多官差侍奉着!”青远冷冷地回道,并不给常知秋留半点情分。
  青远虽然双目失明,他耳朵确是灵便得很,要不怎会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江湖上的一点风声雨声,势必逃不过他的一双耳朵。所以此时阳春店里的形势,他也是知道的清清楚楚。即便青远双眼已瞎,却比别人的一对儿好眼睛还顶用很多。
  “我今天不是来找你的,你最好不要多事!”常知秋冷冷地说着,接着转向两列官兵,严厉地命令道:“把桃花老板抓起来!”
  “抓我?你们凭什么抓我?官府抓人是要讲究证据的吧!”桃花冷笑着说道,往正在吃阳春面的年轻人身边靠去。
  众位官兵一齐拔剑向桃花涌了过来。
  “证据!陈醉就是证据!”常知秋大声说道,下了一个必抓的手势,从怀里掏出了一方绣着一朵桃花的白色丝帕晾给桃花看。
  “要抓她,你们还不够资格。”一声温润的男子声音穿破店里的嘈杂,连同十三枚黄豆一起出手。
  众位官兵一惊之下,才发觉中了暗器,扑在前面的官兵便哼哼啊啊地捂着身体倒了一地,手里拿的剑也都落在地上,鲜血溅了各处。
  李小二这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两枚黄豆都是他发出的。此人正是左手拿着四根筷子吃面的年轻人。
  初时众官兵去他身边捉拿桃花,见这个年轻人左手拿筷子,都以为他左手灵便,便提剑防着他左手中的四根筷子,不曾想,他的右手居然比左手更灵便!一时之间发出十三枚黄豆,居然没有一枚落空!全部打在了这些官兵的要害之处,让他们一时之间倒在地上无法施剑。
  李小二在阳春店里跟了桃花一年有余,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存在,以及他的独家暗器!
  桃花从宽袖里掏出一方桃花丝帕,给这个年轻人擦着手,似乎拿黄豆伤这些人弄脏了他的手一般,柔柔地媚声娇嗔着说道:“喂,你以前不都是扔花生的吗?今天怎么改成扔黄豆了?要知道,黄豆比花生贵啊,这么浪费,姐姐我挣钱容易吗?!”
  “口袋里的花生被我吃完了——所以只能扔黄豆了。”那年轻人任由桃花细致地给他擦手,淡淡地回答道。
  众位官兵挣扎着站起来,既担心这年轻人武功怪异奇特而且十分高强,又不敢忤逆常知秋的命令。还待涌上去抓桃花时,见常知秋打了个“停”的手势,便迫不及待地退回到墙壁两边站着。
  “原来还有高人在此啊!鄙人不才,请教阁下姓名。”常知秋双手一拱,慢声说道,轻轻做行礼状。刹那之间,转手一翻,一剑已经斜斜地刺向了桃花,剑光凌厉地笼罩在桃花周身,桃花根本没有逃走的余径!
  “卓三郎。”那年轻人淡淡地回答着,左手温柔地把桃花拉至身后护起来,同时右手五指间迅速地夹了四枚黄豆射出去。
  那四枚黄豆在空中连成一线,相互借空传力,宛如一柄无形的剑,顶着常知秋的剑尖,双方在中间僵持开来,便都无法前进分毫。随着二人继续施力,须臾之后,随着“哐啷”一声兵器落地,紧接着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黄豆落地声。原来在常知秋的剑被打落后,卓三郎的四枚黄豆也被剑气劈裂成了五十六瓣,顺次落在地上,甚是悦耳,像是大珠小珠砸在玉盘里一样。
  常知秋吃了败仗,知卓三郎在此,今天是不能抓到桃花了,就从地上捡起剑,冷哼一声,带着两队官兵走出去。常知秋刚行至门外,却突然又转过头来,双目狠狠地盯着桃花,深沉着眼睛幽幽地说了一句话:“这具棺材本就是我为桃花老板准备的,所以今天就不抬走了。你看看棺材上还刻着你‘桃花’的名字。所以,你最好先把陈屠夫的尸身料理一下,免得他弄臭了棺材,你日后躺着不舒服。”
  青蝉双手紧紧地抱着青远的胳膊,惊恐地看着这群来了又走的官兵,还有门外的那具棺材。只是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至始至终,桃花养的李小二都没有出手帮桃花?他不是她阳春店里的小二吗?
  桃花也觉得很奇怪,在众官兵为难自己的时候,李小二也太袖手旁观了罢。心里奇怪了就要问,所以桃花就问了,“是你报的案?是你告诉常知秋我的罪证,然后让他来抓我?”
  “你说呢?”李小二突然睁大了眼说道,眼睛里满是杀人的精气,跟平时睡眼惺忪的样子判若两人。
  “难怪今天陈醉这么早就来敲门,只可惜他逃得了你的手,却没逃得了常知秋的手啊……只是你没料到三郎在这里吧?”桃花说着,玉手又攀上了卓三郎的肩头。
  卓三郎只低头注视着碗里吃了一半的阳春面,似乎为里面溅上鲜血不能再吃而惋惜,真是浪费。
  李小二略有不甘地点了点头,恨恨地说道:“我确实没想到啊!若不然以你个人的武功,今天是逃不掉的。可惜,可惜啊!”
  “哈哈”,桃花不屑地笑笑,柔柔地说道,“所以,当你知道今天早晨是三郎发出的黄豆打落你的毛巾,也是三郎发出的黄豆打在青远的快板上时,你就决定在常知秋来到的时候袖手旁观了?你料得没错,是个聪明人,你确实不是三郎的对手,出手了只会死的更快而已。”
  李小二深感失策,不住地来回往青远、青蝉旁边踱着步。只是突然之间,他却伸出手抓住青蝉向屋外掠去,还大声地狞笑着说道:“若想救她,拿《胡琴曲》来换!”
  卓三郎没有追出去,桃花没有追出去,青远也没有追出去。因为李小二声音传来的时候,他的人已经不见了,声音是从四面八方回应过来的,若找他人,又待到哪里找去?
  沉默了半晌,还是桃花出口打破了寂静,她慢悠悠地说道:“还要找她回来吗?”
  青远的快板已经喑哑,却从同样喑哑的喉咙里,蹦出来一个很有力的字:“找!”
  “到哪里去找呢?”桃花又柔柔地问道。
  “通庙!”卓三郎低着头淡淡地说道。
  一语甫毕,青远和桃花都转头逼视着卓三郎,一双恐怖的眼洞,和一双清亮的眼眸。
  “他的轻功告诉我的。”卓三郎依旧低着头,看似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  开坑第三更,再次撒花~

☆、【004】 通庙当铺当东西

  
  贫穷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即便是在和平的年代也是一样。
  你说,那有什么呀,不就是比别人多吃点苦嘛。别人坐四平八稳的大花轿,我一双腿也能走遍方圆百里;别人到豪华的戏园子里包场看戏,我觉得天桥底下那老头的评书说的也挺不错;别人给孩子物色最好的先生单独授课,我更喜欢孩子不读书不做官守着自家三亩青田落得个逍遥自在。可是,如果别人坐轿你抬轿,别人看戏你学戏,别人给孩子找先生你却拿孩子来卖钱,你还觉得贫穷只是那么回事儿,没有什么好可怕的吗?
  当然,作为自诩的世界万物的最高统治者,在任何时候贩卖人口都是不合乎各种金科玉律的。所以,他们就给贩卖孩子的地方取了一个很委婉的名字,叫当铺。卖孩子也不叫做卖孩子,叫做帮忙代养。
  通庙不是一座寺庙,而是一个很小的村庄,全村只有二十四户人家,分为南通庙和北通庙两个部分,中间只隔着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土路。通庙当铺是通庙村中心的一家当铺,坐落在南通庙和北通庙的交界处。
  白天当各种金银珠宝、钗环首饰,夜晚当小孩子。白天当金银首饰的意思就是,拿白天的生意来掩饰夜晚的秘密。
  通庙当铺装着一对儿黑漆的大门,大门正对着里面的大堂,大堂呈细长型,左右两边则是不为人知的真正当铺世界。大门外左右两边各有一个石塑的仙童,八~九岁小孩子个头大小,两个仙童靠在里面的两只手各托了一个大大的仙桃,靠在外面的两只手则各执了一联,连起来就是:
  南通庙,北通庙,南北通庙通南北。
  东当铺,西当铺,东西当铺当东西。
  大门上方“通庙当铺”四个鲜红的大字格外耀眼醒目,只要是路过通庙村的人,没有一个看不见它。
  小孩子毕竟不是猪仔、狗仔之类的动物,不会一胎就能产很多。重点是,不会有哪个家长狠着心把自己的孩子当掉换银子花。所以,来当孩子的通常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不是孩子的父母,要么是赌博输的只剩下孩子可以当掉。当然,为了要一个男孩,又养不起太多孩子,只好把女孩当掉的除外。
  总的来说,通庙当铺的生意并不怎么好,而且还是夜间生意多于白天。既然是不太合法的事情,天黑了做起来总会方便很多。
  通庙当铺的老板李四眼,白天都是躺在躺椅上晒太阳。春日的光线本就不强,再加上微微吹来的三月和风,睡起来甚是舒服。
  李四眼的本名并不是李四眼,只是他的双眼周围都有一大片黑黑圆圆的痕迹,像是用墨笔画上一般浓重,还常常像鉴别珠宝的真伪一样打量人,似乎想窥探尽人内心深处的秘密,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所以,大家就赐给他一个雅号“四眼”,久而久之就连他的本名都给忘记了。对于这么一个写实的外号,李四眼也乐得消受。
  这天将近傍晚的时候,通庙当铺里来了一位客人。
  一身农家妇女朴素打扮的女人,牵着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男孩,东张西望地走进了通庙当铺的大门。
  李四眼一见来了生意,笑眯眯地把这女人引到了大堂的座位上,又对儿子李三厉声吩咐道:“小三,给客人上茶!”
  李三便提了一壶茶,嘿嘿地傻笑着,过来给李四眼和这女人斟满,又退了下去,在旁边看着。
  李三是李四眼的儿子,都十八岁了还未成家立室,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脑子有点问题。
  凡是人家正常的女孩,没有愿意嫁过来的,嫌他李家除了这一处阴森的院子,并没有其它丰富的财产。媒人多次来给李三说一个不正常的,都被李四眼和胖婆笑着打发走了,说什么再养一个不能自理的,那不净是给自己找麻烦嘛,老两口子没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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