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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一颗猪心向太阳(np) 作者:桃桃一轮-第9部分

小说: 一颗猪心向太阳(np) 作者:桃桃一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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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动着身子从他手臂下钻了出来,用头把他的手臂拱开,终于让我看见了!微微隆起的胸肌啊,还有那啥~哎哟喂我都不好意思说了。不巧,在我露出狰狞猥琐笑容的时候,他醒了,半眯着眼瞥了一下,翻了个身,继续睡去。我正要色眯眯认真观察他的美背时,他忽然一僵,猛地翻身坐起来,被子忽然全部滑到腰间。
“哦嗨哟。”我摇摇尾巴,猥琐一笑,露出白白的犬牙。
三少爷瞪着我好久,又左右看了一看,眉头一皱,抬起右手将几缕挡在眼前的长流海往旁边捋了捋,坚毅的脸部轮廓,迷人的双眼,那叫一个风情万种。在我闪着星星眼陶醉的时候,他居然一把拎住我的后颈皮,把我扔下床。我吧唧一声摔在地上,四脚朝天,就听他发火道:“本少爷房里什么时候溜进一只野狗?”
我乱舞几下爬了起来,忽然看见我刚才睡过的地方有一小滩血迹,头脑短路地愣住了。也许是发现了我的目光,三少爷瞟了一眼床单,才想起陈二小姐来,脸色更加阴戾,操起床边矮柜上的一个花瓶就扔了出去,砸在门上,噼里啪啦碎了一地。门口几个家丁一下子就打开门冲进来了,看见我之后一个虎扑就把我摁住了,然后一直说什么小的该死。
“你们怎么守夜的?”三少爷起床气不小,脸色可吓人了,浪费一张俊颜,我还没来得及喜欢他,就对他有点讨厌了。“你们通通不想活了是吗?”
“回三少爷话,我们一直守在门口,连一只苍蝇都没飞进来,更不用说……狗和人了……”几个家丁唯唯诺诺的,双腿不停地发抖。
三少爷忽然安静下来,目光慢慢飘了过来。按我的个性,我本该做个可爱的动作好让他收我为宠物,可现在却无精打采的。老子的第一次就被这禽兽占去了,早知如此,我先强X了紫楼再走!想到这里,我忽然点悲伤,好像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莫名其妙就被人抢走了一样。我正努力回想昨晚的感觉时,三少爷阴森森地问我:“你怎么进来的?”
哼哼,我实话实说,吓你们一吓。于是,我振作起来,“我就是昨晚的陈二小姐!”
我原以为他们会吓一大跳,争先恐后奔出门去,包括那个脾气不好的少爷,可惜他们出乎意料,一头黑线看着我,尤其是三少爷,好像忽然发现原来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奶奶一样,那叫一个无言的愤怒。终于有个家丁爆发了,兰花指朝着我的脑门,大吼:“你这只野狗真是太不像话了!居然侮辱我们家少爷跟狗……那啥,你你你不得好死!来人,拖出去杀了炖汤!”
“知音啊~”我热泪盈眶,扑上去用毛茸茸的爪子握着家丁的手,“你是第一个要把我清炖的人,以往别人都想把我红烧啊……”
家丁面红耳赤,恨不得马上煮一锅滚水将我扔进去烫个皮开肉绽肠穿肚烂。
“不过……”我放开家丁的手,正色道,“三少爷你也太不厚道了,昨天我说我不是陈二小姐,你偏说我是,今天我说我是,你偏说我不是。你做人咋怎么没原则捏?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呀,不是陈二小姐,那个杀千刀的女人逼我跟她换衣服,刚换完,你的人就把我药晕了带来给你。”
“满口胡言!人怎么会跟狗换衣服?!”家丁打断我。
三少爷对我也很失望,一副“你赶快跳滚水里熟了算了”的表情,太不人道了,连狗都要吃的,还清炖。我一屁股坐下,双爪叉腰,正常的狗恐怕做不出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我白天是狗,晚上是人,你们爱信不信。”
“妖、妖怪!”家丁忽然从身后摸出一根木棍,冲我脑门打来。好家伙,真被我说中了,这里的人随时都会从身后抽出木棍的!我因为太过震惊,来不及反应,心想这下我可死定了,根据我穿越这些天的经验,越需要人帮忙的时候,越不会有人帮我。但是,这一次,我的经验又失误了,那个我丝毫不报希望的三少爷居然慢悠悠说了声:“且慢。”
家丁急着收木棒,用力过猛,木棒回敲到他自己脑门上,他两眼一翻,咣啷倒地,被另外的家丁拖了出去。我忍住笑,表情十分狰狞。
想不到三少爷居然会救我,俗话说得好,一夜夫妻百日恩,他心里可能多少对我有点那什么。我娇羞地眨着圆眼睛,冲他摇着尾巴顺便连屁股一起摇。
“你们都下去。”三少爷冷冷道,我更加娇羞,尾巴摇得呼呼生风,还没娇羞完,只听他又说,“把家犬带进来。”
我的脸色变了,不是吧,他难道有特殊的癖好,强X完人形的我,然后叫他的狗强X狗形的我?!我不对他摇尾巴了,趁家丁都出去,他家的狗还没带进来之前,我一个箭步,拱到他身前,想咬他几口,谁知他只是淡淡伸手朝我一挥,我再次摔了个四脚朝天。
“离我远点。”他好像嫌刚刚碰到我的手脏了似的,拿起一边的丝帕擦了好几下。
我这么可爱,咋就又碰见一个不待见我的。我呱唧爬起来,就感觉身后一个黑影,回头一看,一只高大的藏獒出现在我身后,原来这个时代也有藏獒……长见识了。虽然现在我也是一只狗,可是见了藏獒那蓝盈盈的眼睛外加彪悍的身材,我也忍不住抖了几抖。
“小妞,毛挺白的嘛,啥品种捏?”藏獒出口就一嘴东北腔,难道他在东北长大的?我战战兢兢不敢回答它,这家伙连老虎都要咬的,万一惹他不高兴,一嘴就上来了,那我可真是含笑九泉啊。
三少爷披了件衣服就站起来了,半敞的领口,露出诱人的锁骨和大片胸口的肌肤,长发散落在他肩上,黑亮黑亮的,都可以去做广告了。他居高临下看着我,微微扬了扬唇角,“刚才你说,你晚上会变成人形?”
“千真万确,不然等天黑我变给你看。”我信誓旦旦。
三少爷看着我们,陷入沉思。我内心一阵狂喜,难道惊天秘密就在这里?!怪不得作者会安排我被他强X呢,原来都是有原因D!强X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只见他看了看我,认真打量一遍,眉头皱了又皱,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凝重甚至还有一丝恐怖,弄得我也浑身发毛。
“家犬。”他开口。
藏獒答应着。丫太没创意了,人家的狗都叫旺财啥的,这只藏獒居然就叫“家犬”。
三少爷又用慢悠悠的语气,“给我看好她,天黑以后,她如果还是狗,便咬死她。”
我信心满满,舒一口气,却听那少爷又说:“如果她变成了人,一样将她咬死。”
我靠!没天理啊!!

三个哲学问题

我被家丁用条绳子牵着带去了柴房,拴在一个柱子上,那只叫家犬的藏獒守在我身边,一边啃肉骨头一边斜睨我。你们不要以为它是啃那种被人吃剩了没多少肉的骨头,人家啃的是正宗的水煮猪上排。连宠物都吃得那么好,我羡慕嫉妒恨了。
同样是狗,我想起自己自昨晚到现在滴水不进,不禁自感身世悲凉,委屈得流下几滴眼泪。家犬得瑟地把吃剩的骨头丢到我面前,问:“妞儿,吃吃不?”
“呔!”我用爪子指着它,“君子不吃嗟来之食!”
“就你还君子呢?”它不屑,继续啃着骨头,呱唧呱唧的,肉香四溢,“哪儿不好去,跑到项府来捣蛋,还捣蛋到三公子头上,真不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重……你一定是从外面听说了咱们项府伙食好,想混进来给公子小姐们当宠物,呸,想得美你,不知哪来的小杂种。”他一边口水哗啦啦地吃,一边叨逼叨着,“咱们项府可是金陵首富,你知道咱三公子的亲妹妹是谁吗?那可是当今圣上的嫔妃!咱们老爷家大财大,三公子又是老爷最宠爱的儿子,将来这万贯家产,还不都给了他?嘿哟,我跟着三公子,将来可有好日子过啦,啊哈哈哈哈!”
我阴阳怪气地说:“可我看你家三公子似乎不是什么好人,一脸短命相。”
家犬很生气,用它蓝莹莹的眸子瞪我,“你再胡说我马上咬死你。”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亲!”我讨好地摇着尾巴,心里却鄙夷自己一万遍,你说我容易吗,为了活命我都跟狗同根生了,再没有哪个穿越女比我还惨的吧?她们一醒来,不是在皇宫就是在王府,身份不是公主就是格格,最不济也是个富家小姐。
“没想到你还颇有文采。”家犬赞许地舔舔我的额头,果然平时多背点诗是好的,要不怎么“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的额头被他舔得生疼,不禁躲开。他继续啃骨头,而我仍然饥肠辘辘,太悲凉了。我倒在一旁,忍不住哼起自己编曲的《窦娥冤》,吊着嗓子唱了没一会儿,家犬就受不了的口吐白沫叫我不要再唱了,我一见它那难受劲儿,反而唱得更欢,那真是魔音绕梁,三月不识肉味啊。终于,家犬不堪骚扰,夺门而去,我忙咬断绳子,逃了出去。一路上,我被家丁又追又打,在院子里绕了好几圈才远远瞧见个狗洞。
响声惊动了三公子,他从内厅出来,我刚好撞在他身上,差点没把他撞翻,他嫌恶地推开我,叫家丁不要追了,说是怕把我打死在院内时弄脏了满地的花花草草。我气急败坏地扑上去一阵乱咬,好像咬中了什么东西,我一扯,撒腿就跑,从狗洞里钻了出去。如此,我顺利逃出项府,回头看看大门口挂着的镀金牌子,狠狠朝他们吐了吐舌头,一个东西从我嘴里掉出来,我一看,竟是一块玉佩,蝉的形状,玉身上刻着曲折繁复的花纹,以及……三公子的名字。
项澄音。
我把玉小心地收好,以便将来敲诈他。
夜晚,我变成人形后,才悄悄从藏身的破宅中走出来,拿了仅剩的几个铜板,到街上去买了几个馒头配咸菜。我这日子过得太苦了,我每天都在祷告,希望自己赶紧遇见贵人,先吃顿饱饭再说。
我拿着馒头,一边吃一边回破宅的时候,听见街上不停有人在议论纷纷,又是什么惨啊,又是什么灭门之类的,听得我好奇心又起,忍不住扮作三八路人甲(你不用扮,本来就一路人甲),贴在他们身边听八卦。
这一听不要紧,差点把我当场吓尿了——项府傍晚时,被灭门了!一个大婶说住在项府的几个主子和五十几个丫鬟家丁全部被杀了,其中包括项家老爷、太太,以及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甚至连三公子养的那只凶猛的藏獒,都被人痛下毒手。一个大叔说凶手大概有三四个,个个武功高强,项府的人都被一剑毙命,没有一个伤口是多余的。这是金陵有史以来最大的灭门案,从案发到结束,半个时辰都不到,凶手还放了把火,现在官府的人还在那边扑火。
我的玉佩从口袋里掉出来,上面“项澄音”三个字还清晰可见。这小子被人杀了!我要是迟点走,估计也难逃一死。妈呀太险了!我捡起玉佩,双腿发软,一路小跑回破宅。
然而我忽略了一个事实,我是个路痴!我这么浑浑噩噩的跑,不但没跑到破宅,反而跑到了项府附近,只见项府还沐浴在火海之中,周围聚集了好多百姓,几具尸体用白布盖着摆在空地上,白布上有血还有油,看得我一阵阵晕眩。在那些尸体里我还看见了黑乎乎的一团东西,靠近看了看,那是家犬,软趴趴的,被人割断了脖子。几个时辰前,它还夸奖我有文采,还用舌头舔我,没想到现在居然是这副惨状。我试着在它耳边唱《窦娥冤》,但无论我的歌声有多么骇人,它都没有任何活过来的迹象。
我的手心汗津津的,但被我握在手里的玉佩居然依旧凉如冰。也许这个玉佩是揭开我穿越之谜的重要道具?(你怎么还没忘了这事?)我把它揣进怀里,带着复杂的心情找到了我藏身的破宅,没有蜡烛,我一路摸索着进去,却总闻见一股怪味。
还没等我辨识出这怪味是什么,一只手忽然拍上我的肩膀,我嗷地大叫一声,嘴里就被塞进一个东西,我下意识吞下去,心想完了,我又吃进去什么了?该不会哪家的公子重蹈覆辙,又把我……呸呸,怎么一嘴的血腥味?
黑暗中我看不清对方是男是女,是胖是瘦,只闻见他身上一股血腥味。我那个吓得呀,动也不敢动。那个人似乎是坐下了,幽幽开口:“过来。”
是个男的,声音很是清俊,但是也许是因为受了伤,略带沙哑。
“你是谁?哪里来的?你要干嘛?”我一口气抛出了三个哲学问题,几乎涵盖了世界上所有哲学家的研究范围。没想到我在这种危机时刻还能问出这种哲学意义上的终极难题,真想抱着自己亲一亲。
“少废话,拿上银子去找个大夫。”说着,我听见清脆的金属碰撞声,两个分量不轻的银锭子滚到我的脚边,我弯腰捡起来,心花怒放了,这是我穿越至今见过最多的一笔钱。我恶向胆边生,当即决定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拿了他的钱一走了之。在我迈出罪恶的第一步后,就听他在我身后说:“你,好自为之。”
我思考一番,顿悟,大吼:“你刚才给老子吃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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