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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史上第一怨妇-第14部分

小说: 史上第一怨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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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碎的光影斑驳,一两束光带着热度照耀进来,摇光发现,那光中,竟然有许多微尘。细小的颗粒,在空中翻飞跳舞,无光之中,却是一片安然静谧。
她是不是可以期待,于苏九歌而已,她也是不同的呢。




☆、第二十九章

铛——铛——铛——
黑暗中,摇光睁开了眼,单手捂住眼翻了个身,却怎么也睡不着。
这个少林寺,什么都好,就是每天清晨的敲钟声着实烦人。
她掀起一角被子,慢吞吞的坐起身来,未绾成髻的长发铺散在肩膀背后,逶迤了一床凌乱。
看着外面的天色还未放亮,摇光闭上眼睛打算赖上片刻在起床,又怕这样一闭眼就睡过头去,终究还是挣扎起身去了厨房。
缸中的水只余少许。
摇光这个时候又叹息自己幸亏起得早,可以有时间去打桶水回来。
因为天还未亮,露水还未蒸腾,空气中散发着湿润的泥土芬芳,也让摇光提了些精神,她提着一只木桶行走在蜿蜒的小路之上,偶尔脚一歪,踩在泥里,裙角立刻被水渍沾湿,等到了井边,已经湿了半指深度。
她弯腰提了半桶水上来,才发现不远处似乎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是背着她站着的,一身暗淡的黄衣,没有蓄发,圆圆的脑袋,是个和尚。
不远不近的距离。
看身形,应该是个年轻的和尚。
大约是天有些黑所以刚才没发现吧,摇光心中宽慰自己,脚却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那人忽然转过身来,看她一眼,摇光心一凉,手中的桶一下子松开落在地上。
幸亏……没倒!
“这位施主,看起来十分面熟……”
和尚似乎也很惊讶,走上前来。
摇光狠狠的眨了一下眼睛,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明明他走的速度很慢。
果然少林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啊,我从前在寺中住过一段时间。”摇光惴惴不安,近了才发现,这个和尚岂止是年轻,眉如刀锋,鼻梁挺拔,一双眼黑沉沉的,啧,和尚长成这样,往正殿一站,不知道要为碧云寺添多少香火钱,也不知为惹得多少来上香的少女动春心。
这样的人物理应鹤立鸡群才对,怎么在碧云寺住那段时间没见过。
“原来如此。”和尚点点头,对摇光说道:“吾法号了尘。”
“原来是了尘大师。”摇光想了片刻,还是决定不报自己姓名,虽然出家人大多是好的,可是一大早就出现在这里,这和尚着实古怪了些,多留个心眼比较好。“我家还在等我提水回去做饭,先走一步了。”
“好。”了尘点点头,先摇光一步握住木桶,将它递到摇光手中:“姑娘……”
他的声音在这浩荡空旷的风中颇为蛊惑,摇光心中一动,抬头看他的眼,那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目若点漆,仿佛要把人的魂魄吸进去。
摇光呆呆的结果木桶,有些迟疑的答了一声:“……嗯?”

蓦然,一只手从身后揽住了她的腰,眼前一黑,必定是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眼睛,摇光正要挣扎,却听一个声音在她耳边道:“不要去看他的眼睛。”
摇光睫毛一颤,苏九歌?
了尘看着苏九歌出现,并不惊讶,反而莫名的看着他。
“真可惜。”
虽然口中说着可惜,语气却完全不像,了尘戏谑的看着眼前的二人,“我还一直在猜这个女子是何身份,让你如此如珍如宝对待,看来,大有来头。”
摇光虽然稀里糊涂不知道怎么回事,也知道这个了尘,是苏九歌的故人。
是谁?
“摇光,你先回去。”苏九歌并不理睬那人,继续对摇光耳朵吹气,“闭上眼睛,不要看他的眼睛,也不要回头。”
“……他会摄魂术?”摇光不确定的开口。
了尘脸色闪过一丝讶异:“姑娘果然大有来头。”
竟然,猜对了,原来摄魂术是真的存在的,说书的老头没有诳人,咳咳,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诚不欺吾也。
“多谢夸奖。”
了尘看她沾沾自喜,又看着苏九歌,表情怪异无比:“看来今日这一趟,我也不算白来,两位施主继续,贫僧……就不打扰了。”
说完冲着二人作了个揖,打算离开。
苏九歌脸色不改,只说一句:“别再打她的主意。”
摇光顿时满脸通红,等苏九歌松开她之后才跺脚:“什么叫别打我主意!”
说得好像那个和尚要轻薄她似的。
“他刚才对你施了摄魂之术。”
呜,她刚才的确被迷惑了,看着那个了尘觉得目似点漆特别好看。
“下次别一个人出门。”
“……”摇光做小媳妇儿状低头认错,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他是谁?”
“楚耀天。”
楚耀天是……摇光霍然倒吸了一口冷气,难怪他们刚才的气氛如此箭拔弩张:所谓情敌见面,分外眼红!青灯才刚给她补档这两人和沈冰之间的三角纠葛,马上就看到现场了!
“摇光?”苏九歌看着摇光目瞪口呆,喊了她一声。
摇光立刻正色道:“没事,只是不知为何,知道他是楚耀天之后,心里有些沸腾。”
传说中的禁忌之恋啊。

“禁忌个鬼,你是想要我自责吗?!”青灯再次叉腰成茶壶状,把脸鼓成包子:“幸亏今天苏苏跟去了,如果没跟去,后果怎样!”
摇光继续做小媳妇娇羞低头状认错。
后来白月说,那楚耀天一开始的目的,或许并不是摇光,而是那口井水,恰好摇光今日撞上罢了。
碧云寺附近只有那一口井,供碧云寺与周围农户使用,他是想动水的主意?摇光云里雾里,为何要打水的主意?
白月高深莫测的看她:“若是你身怀异宝,却看尽红尘,会将异宝公诸于世,让人争相竞逐?”
……原来如此。
看来此人因为沈冰的死受了刺激,一下子变身邪恶大反派,企图用那块儿玄铁矿石挑起武林纷争,男人心,海底针,尤其是受了情伤的男人,更是伤不起。可惜虽然黑化加心理扭曲,还是比不上苏九歌强大,四两拨千斤,破了他的阵势。
摇光内心十分荡漾,对苏九歌的崇拜又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他在这武林中的地位,似乎比自己想象中更加超然。
可又想到那楚耀天转过身来的模样,眉眼全是寂寞,顿时唏嘘不已:“情这个东西,果然害人。”
白月看她一眼:“但愿姑娘记住今日的话。”
“为什么要记住?”青灯眨眨眼,不解的问。
“当然是怕以后上当吃亏,你也给我记住。”白月虽然如此说,眼睛却完全是宠溺的看着青灯,可惜青灯不识好歹,对白月时神经总是如麻绳般粗,恨恨的回瞪他。

不管青灯会不会记住,摇光是记住了,接下来的几日十分低调,能不出门就不出门,虽然,她从前也很少出门。
其实心里有些遗憾的,苏九歌这么强大,按道理来说,一场“武林浩劫”,刀光剑影该多热血啊,就像她在烧火,点柴之后使劲儿吹,火星闪闪,马上就有燎原之势,呲一下,刚燃点小苗子熄了,半路刹车十分伤身。
结果已在意料之中,方丈将玄铁矿石交予了苏九歌,众人有不服者,苏九歌一概应了,说若有人想从他手中得这个东西,可以,凭本事。
他如此磊落,那些所谓正道侠士也不好做的太下流。
其中,有两个是摇光认识的,祁连修是个侠盗,本事自然是偷,三更半夜摸到房中,一场闹腾,却没有得手。
还有,陆云沉。
摇光对他的感觉颇为复杂。
他们明明理应十分亲近的,却不知为何生了芥蒂,在她看来他们之间唯一的障碍是司徒绾绾,他却从来不认为司徒绾绾是他们之间的障碍,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谁说得清楚。
摇光也懒得理会他如此执着那颗玄铁矿石的原因,反正,不关自己的事。
又折腾了许久,终于把外敌解决了。
苏九歌再次问她那个问题。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摇光看着他的眼睛,坚决的摇摇头,“我想好了,我要留下。”
苏九歌眼中划过一丝愕然。
摇光继续解释道:“不是要留在碧云寺,我想,就在山脚下找一个地方,长住去下。”
“为何?”苏九歌问。
摇光把视线挪开,不去看他,开口道:“因为,我发现,我并不喜欢这样,如一开始司徒绾绾为了陆云沉将我毒哑,后来又要杀我,楚耀天亦然,武林中人,似乎都喜欢以掠夺来证明自己,我从前虽然在后宫步步惊心,也懂得为自己筹谋打点,可是来到这里之后,却寸步难行,几次置身险境,如果不是命好,次次有人搭救,不知死了几回。”
“从前爹就说过我,长得好看,又仗着父母宠纵,半分本事没有,未来如何立足。在宫中,我可以花比别的嫔妃两倍三倍的时间算计自保,可是在武林,结仇太容易,化解的方法就是快意恩仇,我从前羡慕不已,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却觉得可怕。稍微有点武功,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你护我一时,能护我一世?所以九公子的心意,我……”
“好,我会安排的。”苏九歌后退一步,“既然娘娘这样想,我亦只有遂娘娘心意了。”
摇光心中一颤,他又改了她的称呼。
“……如此,多谢。”
一低头,一滴眼泪从她的眼中跌落,沁入风尘,可惜那泪砸得太突然,再抬头,也就眼眸比刚才莹润一些,睫毛都没湿,丝毫看不出痕迹。
所以,苏九歌并没有察觉出她的失态。
不是每一句话都要有意义,不是每一份情都要求结局。
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一层,不远不近,缘浅情深。哦,从来都是她一厢情愿,还不配这个词来形容。
只是,终究会过去的。




☆、第三十章

“雪梨水~~冰糖雪梨水~~”
既不过分喧哗也不过分安静的小镇,有小贩挑着扁担几声吆喝,蓦然从旁边小巷拐过一个灰布衣衫的书生,文邹邹的捏着把早已经磨滑了骨柄的扇子,走上前去,说话也同样文邹邹,又缓又慢的调子:“老板,给我来一碗。”
“好嘞~~”小贩豪爽的拿起木勺,添了一碗递给书生,“两文钱,谢谢您了。”
“给。”
给完钱,书生很是斯文的将水饮完,把碗还回去,末了用袖子擦擦嘴角,搓洗得颜色都暗淡了的袖口印了半道水痕,天热,一下子就蒸腾不见了,他也不在意,正要转身离开,蓦然一阵香风扑鼻。
“老板,也给我来两碗。”
如出谷黄鹂一样的声音。
他惊讶的转头,入眼的是一张俏生生的脸,灵动活泼,顾盼生辉。
“看什么看,再看我挖了你的眼睛。”
可惜人美,心地却不善良。
“画屏,你最近可是越发嚣张,怎么和人家说话的。”
书生正结结巴巴不知所措,一个碎玉一般嗓音从身后传来,未见识过大场面的小书生目瞪口呆,他以为刚才见到这个,已经算是美人,没想到身后,竟然还有个绝色。
油纸伞下,女子一身绿衣白裳,姿态婉转婀娜,握着伞柄的手纤纤细细,容貌更是清雅无双,只看一眼,神仙都宁愿坠入十丈温软红尘里。
不止是书生,连卖雪梨水的小贩都看直了眼,手中的木勺咣一下落进木桶里,雪梨水溅了一身。
“哎呀。”站在近处的两人被殃及,叫做画屏的女子一下子就跳开,“你……”
看着小贩面目通红不知所措,摇光心里笑惨了,面子上却仍是极矜持的,声音更是如三月清风拂面:“算了,画屏,给他几文钱,不喝了。”
温柔到画屏起鸡皮疙瘩:“哦。”
最终撇了撇忍不住歪起的嘴角,从口袋里掏出几文钱,递到小贩手里,心里却在默默的计算,她家小姐这样子已经是……
第几次了?

锦城新搬来了一户姓陈的人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大家都说不上来历,就忽然这样搬来了。
买了田地,置办宅院,招募家丁,人仰马翻。
但最值得一提,为大家津津乐道的,却是他家的那位绝色无双的大小姐,一颦一笑说不出的风情万种,却没有半点狐媚之气,从前公认既端庄又高雅的飘香阁头牌岚铮和她比起来,真是风尘俗媚到了极点……
甚至有些异想天开的朽木书生,听多了狐女的故事,认为这小姐是狐狸所化,半夜都不睡觉,挑灯读书,等着她来敲门,然后第二天,顶着一双黑眼圈上课,被书院的同学看足了笑话。
画屏和摇光说这些打听来的消息的时候,还不忘一把往香炉里添了块儿香料,然后对摇光说道:“味道还适宜吗?”
摇光闭着眼睛点点头,表示很好。
小狐狸毛乎乎的脑袋又往她怀里拱了拱,终于找到个舒服的姿势,瘫在身体继续睡。
“今天那个呆书生,看你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画屏把调香的签放下,洗洗手,到摇光旁边拿起扇子,为摇光扇凉。“小姐,你是不是要这锦城有点姿色的男子都调戏一遍才罢手。”
“唉,你知道的,我最近实在是太闲了,忍不住把从前的梦想拾起来……”摇光缓缓的把眼睛睁开,还是那副慵懒模样,“你啊,刚跟着我的时候小心谨慎,半句话都不会错,现在也懂拿乔发脾气。”
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两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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