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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女王花-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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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他想,他终于不再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了。有一人会在家里等待他,和他一起看日出日落春夏秋冬。
现在,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要结束了。
这就自己贪心的下场,温道临默默地自嘲。
现在,只要她还唤他一声师傅,那就足够了。
洞顶的晨光透过圆孔把洞穴照得忽明忽暗。
江岚醒了过来,这是来到这个世界睡得最安稳最踏实的一晚。她伸展了一下身体,坐起了身。还是大人的身体好啊,现在连早晨的空气都觉得特别的清香。她看见身边放着一件白衫,拿出来比了一下,看起来很合身。
这是温道临昨晚在她睡着后,连夜用他的衣服给她改好的,江岚觉得很温暖,却又觉得很心虚。师傅一直是个好师傅,却倒霉找了个坏徒弟。
算了,不要想那么多了,反正最终自己是要离开的,那么在这之前,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吧。她很快把衣服换好,肩头宽了点,但手臂和下摆的长度都很合适,腰部在腰带的帮助之下也很精神。
江岚走出了山洞,这是她昨天进洞后首次出来,虽然才一天一夜,感觉却像重生了一般。阳光穿过枝叶遍撒山头,树木青葱,空气里一股草木的清新味道。
温道临静静站在树边抬眼远眺,神情平静自然,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淡然,仿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眉宇间有一抹掩不住的倦色。
他回首向江岚看来,停顿了一秒又移开了目光,“醒了?”
“嗯,”江岚拉了一下衣服,略有点不自在,真是,穿他的衣服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有什么不自在的,“师傅,我们现在是不是马上动身回家?”
温道临脸上绽开一抹真心的笑容,“嗯,回家,我们马上回家。”
行李早就打好了,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立刻动身出发。
回去的路程不用找东西,两人施展轻功,与入山的速度相比,简直不能同日而语。江岚由于经历了不打丁点折扣的野兔山鸡训练法,她的当世无双资质终于得以体现,轻功身法进步不小,居然小有所成。跟在温道临的身后竟然一点也不吃力,轻轻松松。温道临见她如此,也就有意识的慢慢加快速度,对她加以更进一步的训练。
不管怎么说,打不过还能跑,只要能跑掉就能自保。
江岚虽然手脚协调性不太好,可是内功已经练得不错了,所以在轻功上她才能有如此进展。总算有一项功夫还能拿得出手,她在心里自我安慰,否则还真是对不住这具根骨极佳的身体。
不到一天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外围山边。
“难道我是在做梦?”江岚看了眼山外空空的平地,擦了擦自己的眼睛,觉得自己是要疯了。
她觉得很莫名其妙,进去花了三个多月才走完的路程,出来才花了一天。虽然说他们速度很快,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这怎么可能?
温道临轻笑出声,“我第一次来时也这么惊奇的。崇山真是太神奇了。”他望着远山,眼神敬畏,“如果你在山中,不论到了哪里,只要你往回走心里想要出来,就会很快的就走出山间。”
这又是什么道理?
江岚的脑子不由自主地思索着。莫非,他们进山时看起来是直接往里走的直线,其实却是绕着什么走的类同心圆,而这个圆直径在逐步增大,圆间相隔又非常的紧密,所以他们走的深度其实也没多少,以至于他们想要出来时,从连续无数的圆周一下子变成了半径,路程就非常短了。
这就好比给你一张纸,如果想要剪出一条连续的尽量长的纸条而不在乎纸条的宽度,那么只要沿着纸边以尽可能小的宽度剪纸,绕着纸边往里面剪,理论上来说,只要纸条的宽度接近无限小,那么纸条就可以接近无限长。
而现在这个情况,就是反过来,从纸中间出发而已,而这个中点就是他们入山的那个点。
这大概就是崇山不可穿越的真正原因。
江岚觉得自己一定真相了,她急忙问,“这里是不是就是当初我们进来的地方?”
“我以为你不会发现的,毕竟山边看起来都差不多。”温道临非常惊奇的看着她,这个徒弟,有时很笨,有时却又聪明异常。
温道临一直认为除了自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崇山这个秘密了,而自己也是在很多次的入山之后才突然发现的。可是她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所以你才让我放了马吗?”江岚兴致勃勃地要证明自己的推断,“那匹马一定还在附近是吗?哎呀,当初我还难过了很久的,你也不早说。”江岚絮絮叨叨的念着,眼睛四处乱瞄,想要寻找那匹大白马。
我要说了,你可能会以为我神经病吧。温道临难得的在心里调侃,脸上浮现了笑容。
三个多月的辛苦,这两天的郁闷,都一扫而空,他一时心情大好,也开始去找他的白马。




、第十七章骑马

温道临找马没有花任何力气,事实上他不过吹了声口哨,就看见从不知哪边奔出一匹白色骏马。他拍了拍马头以示表扬,白马亲热地蹭了蹭他的头,看见老主人高兴不已。
江岚看了相当之眼红,她平常对这匹马也很好的,怎么就不见它来亲近一下自己,一家人非要厚此薄彼,真是不公平。
“师傅,我想学骑马。”江岚略加思索道。骑马在古代是必须掌握的生活技能,就算不比现代的汽车,至少也是电瓶车极的,马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主要交通工具。以前温道临以为她年纪小,加上她个子不高又迟迟不长高,一直也没有让她学。她现在这个情况,也确实不再适合两人同骑了。
趁着还未出去,这里地广人稀,倒确实是个学习骑马的好地方。
于是,江岚摩拳擦掌地开始学骑马。
在她的认知里,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在和温道临同骑的时候不也是好好的,这个应该不算什么高难度问题。
可是,事实上,江岚的平衡感很差,胆子不大却喜欢鲁莽行事。
温道临牵好马让她独自骑上,说了些注意点,走了一会儿然后放开手让她慢慢的走一段路。
身下是熟悉的马,也都混熟了的。江岚觉得慢慢走着有什么劲,也该是时候跑一跑了。就像程序写完了,你光看着能发现什么问题,你得运行才行。这也是江岚的习惯,向来她对自己的程序把握都挺准的。
于是她挥舞马鞭就开始加速,小白也很欢乐,本来,又不是生人,大家一起都骑很久了,慢吞吞的走它也很不爽,它就喜欢快速奔驰,他们以前不都这样,它可是名驹。
在温道临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人一马就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白马很久没见主人,兴奋劲一起特别的卖力,而江岚手忙脚乱,也没想到马速居然是这样的快。眼看着旁边的树木哗哗的高速倒退,于是这个半瓶水就慌了,马鞭和缰绳一扔,双手把马脖子抱得死紧。
小白被她用力一勒,也很难受,她可是有武功的,这么没轻没重的是要掐死它吗?基于求生的本能,马拼命的扭头颠跳,想要把她甩下来。
江岚也想要跳下马背,她轻功不错,应该不会摔死,反正都比一会儿这样直接掉下来扭断脖子强。可是,她的左脚缠在了马蹬上就是解脱不出来,要是现在掉下马那就是被马拖着跑,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江岚额上的汗涔涔冒了出来。
温道临看着不对,早就全力施展轻功跟在马后,他足下用力一点,飞身跃上了马背。一手把江岚紧紧揽在怀里,把她拉离马脖子,一手轻轻拉动缰绳,缓缓施力。白马的脖子一解脱,感觉自家主人骑在了背上,也就平静下来放缓了脚步。
马慢慢走着,温道临还抱着江岚没有松手。而江岚,扭着身子别扭的把头埋在他的胸口,手也紧紧地抱着半丝不松开,一半是因为后怕,一半是因为丢脸。
本来以为没什么难的,现在居然差点勒死了小白扭断了自己的脖子。江岚觉得汗颜,自己果然还是那个中学时代被体育老师当面白眼背后嘲笑的体育白痴,绝没有因为学了点武就有什么改变,自己每回因为有点成果沾沾自喜就会遭受报复,江岚很沮丧。
可是事实上,如果不是她现在有武艺在身,身体灵活柔软,柔韧性强,反应力也算不慢,早就被小白抛了下去,搞不好真的就是一条腿挂在马身上扫地。
温道临急速的心跳缓缓冷静下来,他看着缩在怀里的脑袋青丝凌乱,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吧,她还真是一个笨蛋。
江岚脸红红的被温道临抱下了马背,还赖着不想动,半点也没反应过来有何不妥,仿佛她还是那个5,6岁的小女孩,这三个月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现在一时改不过来。倒是温道临,下了马背立刻离开了她的身体。
然后江岚遭受了训斥,没办法,在温道临眼皮子底下粗心大意差点缺胳膊少腿,作为师傅的是少不了要教育一番的,江岚这回不敢再托大了,细细的听他解说要点,果然骑马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很久以后,江岚腰酸背痛的终于掌握了打浪压浪的技术,屁股终于从颠簸中解脱出来时,小白看她的眼神已经充满了愤怒和轻视。一会儿夜郎自大,一会儿又畏畏缩缩,小白觉得让这样的人骑真是自己的羞耻,是自己作为一匹千里马的悲哀。
过了几天,江岚学会了骑马,两人决定先入近处的肃城,要给长大的江岚买点衣服鞋袜,现在她身上的都是温道临改过的,凑或几天也已经是极限了。
出发前,江岚拿出布巾把脸蒙上,只露出眼睛。这是她的习惯,可以用来挡风沙,现在还可以遮挡面容。
只有一匹马,没办法,两人还是只能共用。长时间的贴身相触让两人都有些不自在。温道临坐在前面,身体挺得笔直。江岚坐在后面,只把双臂抱住他,身体尽可能的靠后。可是,两人都忘了,这可是在急速奔驰的马背上,想要维持这种姿势那是做梦。现代在平整的马路上坐个摩的都只能抱着前面的驾驶员,你能因为是陌生人不好意思就不顾安全自个儿搞清高?何况,古代的路是什么状况?颠着颠着就把两人的距离颠没了。
江岚的身体时不时地碰上他的背,每次触上又有意识的刻意的离开。温道临感觉有团轻软规律的贴上他,触上他的背然后快速离开,他觉得为什么就不能贴着不动呢?这样,每次在它离开时他就不会期待下一次它的接近,让他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煎熬。江岚也很无奈,她也不想这样反复,可是如果一直抱着贴着不动,又很有可能造成某种误会。
只有小白跑得很开心,终于不用被某个蠢人荼毒,走些奇奇怪怪的步伐,可以自由自在的御风奔驰了。




、第二十一章上官红

江岚觉得既然温道临不愿意和她走,那么她们也就没有留下的必要了。虽然说上官红找了温道临二十年,感情上真是可歌可泣,但对温道临来说,她就是一个陌生人,即便是女尊国的男子,也不能这么随便的就和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做了夫妻。至于指腹为婚的说法,不是死无对证吗?何况江岚本身很反感这种婚姻的订立方式。
江岚觉得现在自己的心情很愉悦,她不愿意去想理由,但她真的很高兴。可是,高兴之余,又有点隐隐约约的罪恶感,她感觉好像正是因为她的存在,拆散了他们。
上官红听了温道临的决定后,没有说话沉吟不语。可是她没有立刻拔腿就走,而是要温道临尽地主之谊,毕竟就算不承认她是未婚妻,他们也是货真价实的同族同乡。
于是主仆两人都留了下来,而他们两人又开始坐在圆桌前谈话。
这次,江岚顺利的躲进了厨房。一方面她不想参与他们的谈话,另一方面四个人晚上得吃饭啊,总不能让一个客人的丫环来给主人做吧。
可是,江岚站在厨房里,看着做事顺手利落的小青,顿觉自己很多余。
她拿着淘好的米站在铁锅前把米利落下了锅,到加水的时候就犹豫了,这是要加多少水啊。江岚自认为是很会做饭做菜的,在现代她一个人过着小日子,厨房当然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可是,她以前一直使用的是电饭锅啊,现在这种原始的大锅饭应该如何做,她还真的不知道。
小青已经生好了火,看见江岚还站在锅前不动,手里的水瓢就是不倒下,就知道她其实是不知道加多少水的。不免就有些瞧不起她,长得倒是天仙似的,怎么连烧个饭都不会。天朝的女子就是这个样子,中看不中用的。
“也不知道你以前怎么过的,都这么大的人了,”她嘟囔着站起身来,接过水瓢利落地加好水,回头对她说,“难不成你长这么大,都是你师傅做饭的啊,真是的,你这个样子在我们南蛮可是要娶不到夫婿的,只能去给男人做小。”她看了一眼她的脸,“不过,大概在你们天朝只要有你这张脸就可以了。”
江岚很汗颜,因为不会加水,就给天朝的女人丢脸了。
江岚惭愧的去烧火,还好,火已经生好了。不然,她不能保证会不会出丑。她努力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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